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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5日 星期日

禁書這回事



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有此一說, 《三國演義》肯定要禁了。

是嗎? 

從前不少文人鄙視香港,視之為「文化沙漠」。而以寫書維生的文人,在香港也的確長嘆「搵食艱難」。不過假如「書」這回事, 罕有如沙漠花草,有需要禁的嗎?

不過同時也有一個怪現象,雖然資料有點過時,但也不失為一個值得留意的數據:按2016年《香港全民閱讀調查報告》所指, 原來香港書店的「密度」竟然是全球最高! 平均十萬人口就有21間。大家一向認為是文青天堂的台灣, 也只是排行第二, 17.6間。而全港書店數目, 當年有1,540, 為全球第二! 巴黎文化之都, 都只有1,134間。

很明顯香港不止不是文化沙漠,簡直應該用文化綠洲來形容才對吧? 不過假如是沙漠中的綠洲,大家又幾時聽過有一門絕技叫做「綠洲花草管理學? 開玩笑吧?  沙漠綠洲的重點,就是遠離人煙、遺世而獨立,正如世外桃園一般,最好是少搞為妙。

假如說香港是因為有大量遊客買書,所以不能以本地人口作準,那麼難道巴黎就不是? 舉凡遊客多的大城市,自然書店也多,這個是常識了吧? 但本土的讀者,總不能說沒有關係吧? 香港每年搞大型書展,大家可以留意一下到底是本地客多還是外地客多啦。

香港雖然書店大盛, 但「公共圖書館」就很不像話:香港公共圖書館每年借出圖書5200萬本, 人均借閱每年只有7.2本。所謂「大市場、小政府」,原來在看書這回事上,真的是「自古以來」的事噢。

假如這個「市場主導的看書基調沒有改變,那麼由公共圖書館帶頭禁書, 又有何作為呢? 難道圖書館會左右市場閱讀習慣或者口味? 又開玩笑吧?

又有一個說法,就是要禁書,先從學校入手。學生可以看到書的地方, 先下手為強就最妥當。

會有用嗎? 君不見, 坊間即使是「包了膠」的系列, 也一樣好賣, 甚至是越包得密實、越賣得爽快。同學間的閒聊一大樂趣, 就是談禁書,越禁得嚴、越談得妙。這個應該也是自古以來的了,只不過每代人的禁書也不盡相同罷了。所謂西廂記誨淫、水滸傳誨盜。現在要是有學生肯看,差不多算是中文狀元才對啦。

香港之所以為香港,就是一個「百無禁忌」的自由港。假如連看書這回事也沒有自由,這個就不是香港,是屁港。

書這回事,不是在於你禁與不禁,而是在於讀書的人,是用一個怎樣的腦袋去看書而已。再進而求其因果,就是越是禁人看書,腦袋越是會退化。因此書之所謂為禍,往往是因為禁書而起。這個因果關係,又可見諸「教育水平」的差異:據說, 只有小學程度的人, 最是危險的,因為「懂得看字」就以為「懂得看書」、還要去管其他人看什麼書,因此但凡有禁書的地方,自然民智不開,因果很簡單的事嘛。




因此錢鍾書先生《讀伊索寓言》也講得很淺白了:小朋友該不該看什麼書,全看我們成年人造成什麼一個世界、什麼一個社會,給小孩子長大了來過活! 《伊索寓言》這這類童書,要不要禁? 也許只是文人笑談。但教育心理學家就反而認為「百無禁忌」才正確,此話又何來?

很簡單吧。其實錢鍾書本人也留白了一點,讓大家反思的:寓言之類的書「要不得」,是因為「它把純樸的小孩教得愈簡單了、愈幼稚了,以為人是非的分別、善惡的果報,也像在禽獸中間一樣的公平清楚,長大了就處處踫壁上當。」言下之意,是人這東西,有時連禽獸也不如。如何將人變禽獸,原來也有書可以參考的呀。海耶克這麼邪門, 又要不要禁? 




所以禁書之所以越發不應禁,正正就是因為這個「免疫邏輯」的特性。例如希特拉的《我的奮鬥》也夠邪門了吧? 裡面極多教人如何搞宣傳、如何搞煽動的材料。照理就該禁。不過假如對這些東西沒有認識的話,面對政客的宣傳和煽動,又如何分辨、如何判斷?

反之再比較邱吉爾的自傳,也談宣傳和煽動的技巧,還教你怎樣部署和修練。甚至有一本書,專門是比較邱吉爾和希特拉的演講技巧的!




那麼這本書算什麼? 要禁還是不禁? 還是只禁一半?

越是文明開放的社會,越不會有禁書這回事嘛。當中自有其很淺白的因果關係。而假如又有文盲以為, 看書這回事, 和搵食無關.... 這個又回到上面講的:小學雞教人看書的問題了。

商人無祖國呀, 搵食當然文盲也有自由嘛。不過「高端金融這回事, 小則破財, 重則亡國。這些就不是信口開河, 而是有大量先例的。這些書都要禁了吧? 很顛覆的呀。



 






2020年4月28日 星期二

香港司法獨立的一大漏洞:陪審團制度的缺口



最近香港鬧得滿城風雨的一宗判決, 法官居然傾向同情持刀傷人的兇徒, 並且嘉許為「高尚情操」。不過所謂「法官也應該避免對案件作出政治評論」,則此言差矣。(見灼見名家, 2020427日《法庭裁決政治化》一文。https://www.master-insight.com/%e6%b3%95%e5%ba%ad%e8%a3%81%e6%b1%ba%e6%94%bf%e6%b2%bb%e5%8c%96/?fbclid=IwAR1tyaSo5_IZB5lTFmN8X_77s4rljOomJP1F3tnvNc-0v0ve1P5ezsr3zbI)

首先是有關言論和文章所指, 當然也屬於斷章取義, 因為所指的是兩件事:傷人的行為本身、以及犯人所謂的自首和「關心傷者」前後兩回事。

不過對於司法的公平與否, 很多時候都是一種公眾感覺。總之犯人在幾乎殺死一名手無寸鐵的女受害人和斬傷另外一男一女之後,竟然只是輕判不到四年刑期、而且獲得法官的「嘉許, 整件事的荒謬絕倫感覺即由此而來。因此英國法庭, 從來都明白司法獨立與判決的莊嚴, 除了實質由法庭履行公平的裁決之外, 公眾對法庭是否真的公平公正, 這個觀感也必須要重視。因此才會有一宗經典案例:R v Sussex Justices ex parte McCarthy [1924] 1 KB 256. 當中的重要決定, 就是 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香港的翻譯有點三腳貓, 一般譯做:公義必須彰顯於人前。大家可以咀嚼一下英文原文的風韻, 可謂差天共地。

司法獨立, 英國習慣是必括了公眾的參與, 而不是法官一個人可以隻手遮天。英文原意, 也是英國法庭審訊的重要精神, 就是「公開審訊 : 意思是公眾也必須參與和同意有關裁決; 而不是中國傳統的要「遊街示眾」這個意思。而這個「公開審訊」的背景, 也就是公眾通過「陪審團」制度來參與的初衷。傳說是千年之前英倫文明之始, 由亞瑟王所創制, 一直被視為英國法律的中流砥柱、以及公民自由的重要保障, 尤其是作為對「壓迫與獨裁的重要防範」 (Trial by Jury – Past and Present, Judiciary of England and Wales, 20 May 2017, https://www.judiciary.uk/wp-content/uploads/2017/05/hallett-lj-blackstone-lecture-20170522-1.pdf) 而近至 2018, 英國最高法院法官到中國上海交通大學出訪時, 也就這個話題再一次發表了英國「陪審團制度」的由來和精神, 所以即使是中國內地, 對於英國司法獨立的概念和認知, 不會是白紙一張。https://www.supremecourt.uk/docs/speech-181024.pdf

但香港在繼承英國的司法精神同時, 卻因為當初只是一個「殖民地」的緣故, 在制度上嚴重忽略了陪審團這個元素。1845年正式通過《陪審員與陪審團條例》表面上是與英國法律接軌(後來香港法例第三章, 18876)。再後來《基本法》86條也確認了這個傳統。之不過,  香港只是在「較嚴重」的刑事案件才有陪審團, 其他所謂「一般案件」就並不規定要有。香港法院, 更加在Chiang Lily v Secretary of Justice CACV 55.2009  一案中, 確定「陪審團並非香港審訊的固有權利! 對有關《基本法》以及《人權法案》的有關說明, 大家可以參考2015622, 立法會的討論文件https://www.doj.gov.hk/eng/public/pdf/2015/ajls0616e1.pdf

大家明白了這個背景上的重大分歧之後, 對於香港只能擁有一個「殖民地」水平的司法標準, 也又不用懷疑了吧?

回到目前這宗極具爭議的案件, 到底有沒有類似的判決先例? 當真要請教專家了。不過就以有限的行業知識, 以上說明, 大家都可以看出香港司法制度出了什麼大問題:就是英國習慣法原本應有的「陪審團」制度, 香港的實際施行, 只是半桶水, 而忽略了在基本的刑事審訊之中, 「公民參與不能缺席」的這個重大原則!

至於法官鍾意講乜鬼政治, 呢啲係個人自由, 上得法庭就講法律, 講程序, 講法理。今次個法官整單驚天動地嘅 "高尚情操" 出嚟, 呢樣嘢嘅正確處理角度, 唔係政治立場問題呀! 係法律技術問題呀!

按英國法理- 假如審訊要有陪審團, 咁樣陪審團係審"事實", findings of fact 而法官係審法律 rulings of law

不過假如主控嘅律政師係都要大事化小, 將一啲應該係由陪審團裁決嘅嚴重案件, 交由低級法庭當一般案件去處理, 在沒有陪審團嘅情況底下, 主審法官就既係 finding of fact 亦都係 ruling of law。假如法官對兩樣嘢都搞錯, error of law and of fact, 咁樣就要靠控方, 亦即係律政師提出上訴, 再由上一級法院去審。如果對事實判斷係錯, 上一級法庭一係發還重審、或者直接重審。一般法官好少搞錯事實, 因此上訴多數係只拗法律觀點, 而較少重審。

今次出問題嘅, 係個法官對事實嘅判斷- "爭吵, 離開, 折返, 持兩把刀傷人, 而傷者冇武器, 亦都冇攻擊性" "其中一名女傷者心口中刀, 幾乎死亡"。呢一個事實擺明係有預謀嘅謀殺, 有乜可能會有其他解讀?

因為假如要改口認誤殺或者傷人, 咁現場就要有證據證明係一時衝動, 仲係要由傷者引起爭執, 而且挑釁嘅程度, 係要超過一般人可以合理承受嘅程度, 咁先可以賴係一時衝動。女傷者推開犯人, 所以係挑釁? 你又試下拎兩把刀去個警察面前舞下吖? 一槍打爆你個頭都算係合理自衛咋! 假如只係政見唔同, 而且犯人已經離開現場, 咁樣相隔一段時間之後再折返到現場斬人, 而離開嘅唯一目的, 唔係要冷靜一下, 而係返屋企拎兩把刀!

法官竟然又接納:拎刀只係為咗 "剷街招"?  請問邊位街坊見過有人咁樣剷街招呢喂? 而且刺中女傷者嘅, 係一把尖刀! 各位又試下咁樣裝備出街吖, 睇下會點? 一落街就已經拉咗啦!

任何人 ordinary reasonable man in the street, 都係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 係有預謀要殺人啦!  至於控方用乜嘢陳述方式, 個法官都冇可能搞錯呢個基本嘅動機同行為事實嘛。

咁都唔重審? 只係因為技術上, 控方係律政司, 佢話好滿意, 唔上訴, 你吹咩?

至於法庭內部, 有冇辦法可以 "監督" 下級法院呢? 呢樣嘢, 係司法獨立底下嘅另一個憲制問題, 另外再講。重審先啦唔該。



2020年4月11日 星期六

買匯豐會變苦主, 點解買房託都會中招?

戴定頭盔先....

嗱, 各位兄弟, 唔係我講架, 係要斬, 你哋去斬高天佑啦!!!!

買匯豐會變苦主..... 竟然買 REITs 都會中招???

情況其實好唔同呀。

匯豐忽然彈弓手話唔派息 (又話英倫銀行唔俾佢派息.... ) 結果成班苦主嘈到拆天。

另一邊廂, 明明買房託一定派息, 點解又有另一班苦主.... 眼淚在心裡流呢?

原因唔係房託唔派息- 房託按信託契約一定要派息, 而且要派足九成,理論上冇得輸。輸得嘅, 其實係輸孖展!

高天佑個古仔我又唔懷疑佢真偽啦, 大家鬥唔開名啫.... 拎得出10億買房託, 好歹都每年收五六千萬啦啩? (香港房託大約 5%, 新加坡6%.... ) 就算係重災區嘅酒店房託, 富豪 1881.hk 都照樣派息, ($0.124, 按近期低水,息率近10%; 出年就唔知啦...小心時間差.) 因為係舊年賺嘅錢, 按信託契約, 今年冇得唔派。REITs 就係咁簡單。

之所以變苦主, 甚至俾人平倉清袋, 唯一原因, 係輸孖展之嘛!!!!!

係呀, 借錢好平, 2% 利息, 你套戥食息差, 睇落好禾味.... 之不過, 房託都有插水嘅時候, 一插穿補倉位, 除非你有米即時補倉, 否則真係就咁俾銀行割韮菜, 冇仇報。

睇番歷史, 你估房託冇插過水咩? 2007/08年次按危機, 一樣係插三成, 呢個係普遍正常情況;之後點樣升番上嚟, 係另一個話題 (嗱, 我冇教你撈底呀..... )。因此房託自己都定個規矩, 唔准借超過總資產 45%。而絕大部份都係借 20%; 就係要睇埋現金流, 預備唔會冇錢還債嘛。就算賤價拋售物業, 都唔會20% 都收唔番啫....

房託就諗盡方法去避險, 咁你去買房託, 反而唔諗風險, 真係關人隱事咩?

係要玩息差, 都唔該搵番隻 "方向相同" 嘅 underlying asset 啦.... 呢個係好基本嘅技術問題啫....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6%96%B0%E8%81%9E%E9%BB%9E%E8%A9%95-%E6%BB%99%E6%8E%A7%E8%8B%A6%E4%B8%BBvs%E5%AF%8C%E4%BA%8C%E4%BB%A3-193600248.html

2020年4月7日 星期二

美國失業率應該如何理解?



先前提到美國失業情況, 總有人會衝出嚟話好嚴重。咁我不至於話唔嚴重。不過到底你用乜嘢時序同標準去理解呢件事? 總唔能夠撈亂嚟講。

人哋有失業救濟金, 香港冇, 呢樣已經恨唔到啦。

凡事總有數據可以參考, 至於信唔信, 各位自己 fact check 囉。而除咗數字之外, 經濟結構同就業結構都唔可以亂咁比較。

第一個重點係: 美國其實有好多個「長週期」, 呢啲係大國經濟, 唔係一個城市經濟可以比擬。

五十年代之後嘅所謂黃金時期,其實都係韓戰結束之後先至開始。冷戰同越戰期間,其實美國就業情況大好。香港都係呢段時期開始食正條水,搵美國佬錢而發達。

到咗七十年代後半期, 直至列根上台之前十幾年,美國佬其實黑過墨斗; 當時反而係日本仔嘅黃金年代 , 亞洲四小龍就同樣受惠。至於日本仔財大氣粗到乜嘢程度? 各位冇親歷其景,好難想像。我剛好90年在歐洲讀書,就踫啱日本仔最風光時時候。撞啱蘇聯解體、中東戰爭,全世界都緊張咗一陣。日本仔反而定過枱油,而野村證券就最口響:現金存底淨係收利息,都夠所有人繼續如常出糧。對於想辭職出走嘅年青人,啲日本老人家有咁嘅規勸:嗱,你照出糧,出去環遊下世界先。到你返嚟想開工,出聲啦。咁當然, 迷失咗二十年, 啲老人家都死晒。仲邊有呢枝歌仔唱吖?

不過睇番美國, 其實一直主導世界經濟。有一樣嘢大家千祈唔好倒果為因- 列根執政初期, 失業率其實創下美國歷史高峰 ! 超過10%。當時英國其實都緊隨 Reganomics , 大刀闊斧解散大型工會, 勇闖經濟轉型。短痛之後係長期繁榮, 最大鑊都只係中東戰爭期間, 失業率回升至 8%左右。但係與此同時, 蘇聯解體, 世界得番一個超強。所謂 87年金融風暴, 其實失業率真係冇乜表示。反而係科網轉型而多咗好多新工種出現。

再一次大鑊, 已經係好耐之後嘅事 : 2007/2008 次按風暴。美國大銀行都要攬救生水泡。而其後失業率就一直瀡滑梯, 跌到得4%以下。

但係結構上, 美國其實 "散工化" 咗好耐。貧富懸殊係事實、而生產外移尤其嚴重; 所謂全球化, 其實對美國打工仔係冇著數, 否則就唔會由侵侵打民粹牌上到台。所謂失業率低, 只係因為散工多咗, 唔係真係就業結構好咗。



所謂新經濟, 其實有幾多係食正散工化呢條水? 大家又不如自己計下數嘞。一個二個轉做網上自僱.... 唔通就真係等如安居樂業

不過散工化又唔可以一面倒睇死, 否則不如大家返去食國企大鑊飯啦。

疫情當下, 反而大量經濟活動轉型靠科網技術支撐住。而呢種經濟靈活性, 可能真係要到疫後重建先睇得出有冇實力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