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慎思明辨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慎思明辨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2年9月29日 星期六

快樂原則

今年中大粵辯初選出了一條題目是關於「快樂原則」的。也頗有趣。
這個理論由心理學家佛洛依德提出,解釋人的潛意識尋求快樂和逃避痛苦的心理機制。 Pleasure Principle或者也可以譯為「快感原則」,兩者當中稍有差異。因為快樂比較屬於心靈上的、快感明顯較為肉體上的。不過對於一個初生嬰兒,實在兩者也沒有甚麼分別,「進出自如」就自然倒頭大睡。對於「心靈和肉體的分割」,那是屬於後期人格發展的事。
據此理論,「人追求快樂是與生俱來的需要,但會受社會文明和道德觀念所限制」。因此快樂原則是否就一定造成人格上的自私行為,其實沒有標準答案。
根據佛氏的理論,在人格發展的初期,人的生存會以滿足快感為先;思想行為會根據「快樂原則/快感原則」運作。
人格最原始的階段,稱為「本我」(id)。當與現實世界有更深入接觸後,人會學習在追求快樂的同時要「忍受生活中的客觀不利條件」,例如痛苦、壓逼和威脅等,以避免受到現實世界規範的打擊和禁制,這情況下的人格稱為「自我」(ego),是經過客觀審查和控制的自己,並不如本我真實,屬於「理性」的人格。人格的另一個組成部分、或者稱為「超我」(super-ego),是追求完美的意識,以道德、價值和理想等觀念組成,與「本我」存在衝突,主要負責監督自我的行為符合社會規範,確保理性中的原始部份後以受控。
物質、人倫關係和自我實踐等獲取快樂的途徑,都是幫助人紓緩自我和超我對本我的快樂原則的限制,讓人更接近或達致快樂。而有關的「衝突」和「焦慮」等問題、尤其在「自私行為」的問題上,佛氏其後另一著作《文明及其不滿》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 有更詳細的描述。
命題當中有關「自私」與「不自私」的分析,其實才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因為這種說法實在過於主觀,摻了太多道德成份在內。或者用「利己」和「利他」兩種說法比較明確一點。
人天生利己,這點毫無疑問,否則早就絕種了。不過利己行為演化為利他行為,這種算不算是一種文明?  按佛氏的理論,人本來是一頭野獸,在進化過程中,演變為一頭聰明的野獸;但由野獸變成「人」,是因為有一個社會規範令他變成「一個能合群的文明人」。因此「利他行為」應該算是文明的分水嶺。
不過所謂「利他行為」,有時過於脫離現實,很難作出客觀判斷是對還是錯,有時連是否「文明」也很難講得上。
例如「殉葬」行為,肯定絕不利己、應該只算利他,尤其是對各位觀眾、山頂的朋友 it’s a good show;但古人樂此不疲,所謂文明古國的印度,直到英國人來到後,才「被迫」取消老婆要跳入老公火葬的柴堆這種殉葬行為,想落也有點打冷震。也別以為中國這個文明古國沒有,五十步笑百步。
也許佛教的利他主義才算是最徹底的「不自私行為」,例如「施捨」、「出家」等等。但這些行為不也正正是頂着文明社會的規範而來的嗎?  起碼戒色肯定會絕種! 而假如眾生平等的程度是要達到「割肉餵鷹」的水平,那麼人類也就應該自絕,那才最合符這種利他要求了。但高僧們卻是「樂此不疲」,那也又真是「高人」也,我等凡夫俗子,的確思考不過來。
另一種思考不過來的,也近似宗教,但打着政治科學的名堂,也不又知歸類是甚麼。例如「不愛爸爸、不愛媽媽、只愛黨國」。唔…. 這種哲學也是要求近似佛教那種「無私奉獻」,並且視任何利己行為都是邪惡的,這又是否合符「文明原則」? 這種謬論的水平之低,相信一個十來歲的中學生都看得穿了。
也在很久之前,遠在禁止印度女人殉葬之前,英國已經有一個「沒有理論的經濟學家」,在還沒有經濟學這門東西之前,在1776年出書提出了一個「沒有理論的理論」,叫做「無形之手」,意謂「當每一個人都在利己的時候,經己確立了一個最大的公共利益」。其中第四冊第二章寫得非常明確:
He generally, indeed, neither intends to promote the public interest, nor knows how much he is promoting it…..he intends only his own security…he intends only his own gain, and he is in this…led by an invisible hand to promote an end which was no part of his intention. …By pursuing his own interest he frequently promotes that of the society more effectually than when he really intends to promote it.

換言之,每一個人的利己行為綜合起來之後,最終會匯集成為一個最大的利他結果。到底史密斯是哲學家還是經濟學家? 誰說得準? 十八世紀以來的民主自由和科學主義,基本上也是建基於這個理論,就是普世價值當中的「自由」原則。
由「快樂原則」到「個人自由的保障」,這個才是真正要思考和討論的東西噢。同場另一條題目:「犧牲小我、成全大我」的邏輯問題,其實也是基於相同的哲學迷思。

但假如拿出來對人的規範和教導方法是「野獸標準」,得出來的後果就只有是獸性, 因此有些國家的現象是舉國都是很聰明的野獸; 要是拿出來規範的是文明標準,得出來的結果才會是人性。當中的確沒有絕對的必然結果。
其實粵辯遴選也根本不是要參選的學生能講得出以上那麼多的東西,相信在場監考的老鬼也不一定講得出來。但作為一個「話題」,就看看一個人平時看甚麼書、想甚麼東西、如何用腦,諸如此類而已。
有話題已經很好,這場面試的目的是讓任何「辯論技巧」都用不上。要考的只是一個人的思考水平和讀書習慣。沒有這些本質,再好的技巧也沒有意思耶。

2012年7月27日 星期五

談詭辯

有位記者朋友想我用「詭辯」起題,談談新特首和一眾高官的「語言技巧」。
想落也挺有趣,因為民間早已把這個話題講得爛透了,真還不知有甚麼新東西可以寫? 就當是溫故知新,整理一下筆記吧,反正之前在中大教《政治辯論》課的時候,也有用過類似的材料當教案。
先旨聲明,所謂「詭辯」也者,其實並無定論。這點也是為甚麼我要先推掉記者朋友的專訪,而寧願在網誌「自言自語」的原因之一:要是認真起來談學術,這個實在有點「牛角尖」嘛,不是隨便閒聊就能算數。
先談談這個「詭」字,按《辭海》謂:欺也。《孫子兵法》謂「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 遠而示之近
至於用於言辭,是為「詭辭」,謂「不以實告人」,引《漢書.楊雄傳》:析辯詭辭,以撓世事,指「以巧辯異辭,以撓亂時政」云云。
至於正式以「詭辯」作為一個名詞使用的,反而不是中國例子,而是指進口貨的「詭辯學派」,亦即古希臘 Sophists 學派,謂:專事詭辯以惑人而自護,授徒必徵取學費,遂為世所詬病。
要是按《辭海》的定義,第一個當殃要打屁股的,應該是各所大學的「法律學院」,既要教人包拗頸,而且是要收學費的,這個不算還算誰的帳? 哈哈。
其實要將「詭」和「辯」兩字硬生生拼湊在一起的,倒是有點不知所謂。能將這種矛盾互相結合起來思考的,相信也只有意識可達形而上的萬物之靈人類是也。
《辭海》謂「辯」和「辨」兩字相通:以言辭明辨是非謂之「辯」。因此《墨子.小取》謂:「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焉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我寫書題為《慎思明辨》,所取的「辨」字,也正是如此。能稱得上是「辯士」的,東邊代表是孟子、西邊代表是蘇格拉底;豈是凡夫俗子拿來自詡甚麼「辯論專家」云云。當年我留學法國巴黎,拜謁《先賢祠》時,仰望伏爾泰、盧梭等歷代名賢,所謂「立言」也者,應以此為準;雕蟲小技、口舌便給也算是個「辯論專家」? 當真愧對先賢也。
因此硬要將「詭」和「辯」兩個字拼湊在一起,邏輯上豈不成了「惑亂人心的明辨是非」?  能將類似材料爆炒一碟的,算只有功力深厚的錢鍾書老先生,例如《寫在人生邊上.論快樂》一文,所謂「我們說永遠快樂,正好像說四方的圓形,靜止的動作同樣地自相矛盾」。
好了,閒扯了許多,只為恭喜記者朋友最後都沒有親自訪問我,否則一定會給這種遊花園的「界題」玩意悶殺。
言歸正傳,到底「翻炒」新特首以及高官們的「詭辯」例子,其實也沒有太大的學術意義,也又真的只能當溫故知新噢。何解?
我通常就這個話題,都不是用「詭辯」來形容的,而是「思考方法的反面功能」。相信這陳述比較穩妥,原因是迷惑人心的技倆千變萬化,正如騙子一樣,那裡會有甚麼「規矩」可言?  騙子只會順著你的思考盲點來混水摸魚,若要「見招拆招」,根本就是沒完沒了。正如《孫子兵法.兵勢篇》所云: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
若要打嬴這種有心要擺迷魂陣的,真正要注意不是要猜測對手會出甚麼招數,而是預先研究對方有甚麼系統性的弱點。先能將對方的變化「固定」下來,那才能準確處理。孫子也有一個說法的,看看虛實篇:形人而我無形。
這套東西,在一般的大學「思考方法」的導讀都有啦,所以我真的只能說是大家「溫故知新」。騙子系統不外如下:
·        利用語意不清、虛詞  (廢話/以名亂實…)
·        利用聽眾心理 (訴諸情感/訴諸權威/訴諸暴力/訴諸無知....)
·        利用假証明 (偷天換日/以偏概全/倒果為因/循環論証...)
·        利用假資料 (撒謊、曲解…)
以上技倆,大家早己能「對號入座」了;但不要以為是「偶然」,其實這是「必然」。這點在結語說清楚吧。
還是一句,要從千變萬化的迷魂陣裡面做研究,沒完沒了。我在這裡,只抽一個「國民教育」為例,足夠大家過癮了。
例如「語意不清」,就是總有大量的「口號」拋出來,讓人聽起來非常「順耳」。例如政綱裡面講「教育政策」,又有那一條是講明要搞「國民教育」的? 大家用放大鏡也照不出來,但你又不能說他沒有「先旨聲明」噢,端要看你認為甚麼才是「為個人創造未來為社會培育人才、為國家建設棟樑」。
只要將近日各方「梁粉」的「辯解」綜合處理一下,推理其實應該這樣的:還要問六四的,肯定沒有未來;硬要獨立思考的,肯定不算是人才;不認同共產黨是進步無私團結的執政集團、又或者懷疑用坦克殺學生的正確性,這種反賊絕對不會是國家棟樑」。
利用群眾心理,這點也又不能不說佩服,因為大家是「啞子吃黃蓮」,難道大家講得出「我不愛國」嗎?  此謂之「投鼠忌器」。這個「忌」字,很明顯是玩心理。
利用假證明,這個就有點胡鬧了,因為實在「解」得極差勁。例如:「教材出在指引」前,因此「教材與指引無關」。換個比較戲劇的演出來說明吧:
某混蛋哄老婆說:老婆大人,我「結婚後」真的沒有在外面鬼混呀,那個來討家用的孽種,是早在我們簽字結婚前已經會行會走嘛。
老婆問:要是與你無關,那你先幾年幹啥要花幾千萬去買金屋把他養得會行會走? 要是在簽字結婚前你已經「誠懇地和我拍了幾年拖」,那豈更不是「早有預謀」!
又或者換個「均衡思考」的「絕世好橋」看看:均衡思考就是要各種東西都要看看和考慮,不能只「一面倒」地「偏看某些東西」。這位張老總看來也像個才俊吧。不過先前己出過一次糗,就是幾十萬人上街,他也「解」為是「反對前朝、人心思變」云云。今次就「國民教育」的見解是這樣的,就是「學術自由」不應有所篩選,甚麼都讓學生去學習一下。之不過,「被教育」的只是小學生,又請問可以「獨立批判」到甚麼程度? 學術自由應該講「客觀科學」的,送去餵孩子的東西過了學術評審未有?
也許用「均衡飲食」來類比一下吧,「均衡飲食」就是「不要偏食」,這個「論證」不會錯吧? 但是否「甚麼東西都是煮到來就食呢」?  我的比喻比較厚道,就讓他品嚐一下「三聚氰胺」奶品吧,否則「不知民間疾苦」呀。網上的閒聊火爆一點,話說是「即使放了一篤屎在張老總的餐枱上,相信他也會很乖的吃個清光」否則如何叫小學生「有樣學樣均衡學習」乎?
好了,最後一點,就是梁特首親自示範一下,何謂「假資料」。不用嘮叨吧,很簡單的「是非題」:家裡有沒有僭建?
其實也是有一點掙扎的,因為明知沒有甚麼好講嘛,於是耍一招「移形換影」,人家唐宅別院深藏地底那一個叫「罪大惡極的誠信破產僭建事件」,自己住家有六個兜口兜面的,管那叫做「仍在研究當中的有可能無心之失」。
結語:
為甚麼我教《政治辯論》課不是教人雄辯技術而是注重思考科學、溝通科學和決策科學呢? 這點看看我的「教學大網」可以明白。
前面說過了,也正是為何我說,要研究政治,不能將「謊話」當做「偶然」,因為在政治上,這是「不能不先作假設的必然」。
這也不是政客們的主觀意願問題,all power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 absolutely,民主制度其實就是一個很簡單的「測謊機」,也是很科學的東西。民主的原則是不理你的「立心」的。不管你說得天花亂墜,能經得起客觀驗證的才能相信嘛。

2012年6月29日 星期五

劉天賜談《生活通識》

本來累得只有半條人命,幸好也又不幸地遇上颱風,辦公室變得可望不可即,今早倒有點時間在家裡看看報紙輕鬆一下;雖然心裡仍是掛心著工作的事唉。
正好欣賞劉天賜在《信報.生命通識》專欄今天(2012630)講《生活通識­》。
先前其實劉老也有講通識,但今天看來是融匯了更多東西,可讀性、或可說是實用性較高,值得一再細看。短短一篇散文,勝過官方長氣促銷也。
文章劈頭一句就是「無論怎樣角度看通識,總不能離開生活」,真是一語中的。因為教育也者,其一就是要讓人好好生活;生活不一定指「書中自有黃金屋」甚麼的物質問題,而是人貴自立,而自立建基於能自學;能從生活中汲取養份以自我完成生命的意義才算嘛。
劉老指出「一般人只留意現象,不追求現象之所以發生之理由」,「一切知識元素融會貫通而建立獨立見解,便是求學做人之道」亦因此「首先須願意仔細觀察」。
之後指出造學問的原理:
「香港的資訊傳播常發達,每天印刊的文字傳媒、廣播的電子傳媒、以及網上通訊多如恆河沙數….接收信息中可能有偏差的價值輸送,可能被各不同信息混亂視聽,不知誰是誰非。況且更有似是而非的論點,不合乎邏輯立論,這種情況,更加需要建立邏輯訓練的思考,對一切信息都加以邏輯檢定。多搜集各方面的證據….加以分析才可以獲得較為中肯的答案。」
結語判斷是「通識不是什麼都識,能將知識互相印證,則可見更廣闊的天空,才可建立個人見解,才有資格批判」。
看罷真有如重溫大學通識課的導讀般清新。
其實這個做人處世的態度,任何文明社會盡皆如此。尤其是「細心觀察、能夠印證,才能批判」,其實也真的只是最基本之思維能力要求而已。
不過假若世事如此簡單,正如《孫子兵法.形篇.二十四章》所云:舉秋毫不為多力,見日月不為明目,聞雷霆不為聰耳。相信不用在通識科長篇大論來教人「太陽每朝從東方升起」唄!  而又假如「邏輯訓練」就可解決思維限制,那麼在中小學教好了這科,大學可以休業了啊。
不過大家有心看看我在《慎思明辨》其中有寫關於「思考方法的反面功能」,可能看法又會有所不同了。這點要是劉老看到,有可能要先把我殺人滅口也說不定,哈哈。之不過我也是從金庸學來的,他老也又可沒有甚麼要和我對著幹耶。何解?
看看《倚天屠龍記》裡面,「蝶谷醫仙」胡青牛如何「點化」大家吧:下毒和解毒是同一門學問! 
因此我寫《慎思明辨》也開宗明義,先行提醒讀者,看思考方法的書,先要正心誠意,否則走火入魔,並非難事也。因為「詭辯」也是運用相同的思考方法。
又是甚麼會使人走火入魔呢?  蘇洵《辨姦論》是這麼看的:好惡亂其中,而利害奪其外也。從何得知? 「今有人,口誦孔老之言,身履夷齊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與造作言語,私立名字,以為顏淵、孟軻復出
換言,一旦有了名利好惡之心,自然會有矯揉造作之行為;而物以類聚,拉幫結派又當然免不了互相吹噓托捧,務求大家名利互保。因此福爾摩斯也又有一名言,對於現代犯罪學家大有啟發:犯案動機,與利益的關係至為明顯;至於犯案手法,也又總會是疑犯通常最熟手的工具。
回頭看看劉老上文:接收信息中可能有偏差的價值輸送….混淆視聽、似是而非….
誰人最為駕輕就熟? 看來教書匠被譏「誤人子弟」,也又真是相當靠譜。想搞好通識,先要搞清楚教育是甚麼一回事;要做好教育工作,不止是技術問題,師德的影響才是決定性的條件。
一旦教育這回事和名利掛上了勾,後果堪虞矣。
「奇妙魚」梁淑貞的個案,是特例還只是冰山一角? 這點值得大家反思。

2011年11月19日 星期六

讀《文心雕龍》

先前也提過「修辭」的問題,其實又真的沒有甚麼捷徑好講。杜甫謂「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又有謂「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吟詩也會偷」,至於孔老夫子就更加老實不客氣「不學詩、無以言」。黃山谷謂「一日不讀、便學言語無味、面目可憎」,講白了:種瓜得瓜而已,又真是何神之有?
修辭之巧妙,妙不在一個「奇」字,而是在於一個「準」字,因此讀書讀得多了,在甚麼情況下、應該用甚麼言辭去表達意見的,當然是越多參考越是準確。
從前也真的有個講法,謂「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現在有了互聯網,真的應該是天下事也近在彈指之間才對吧;但有看過近年考評結果的,莫不齊跌眼鏡。官府更是被迫狗急跳牆,要大搞「通識教學」。
占飛先前在信報的專欄也談過:現代科技昌明,是行萬里路者多,反而讀萬卷書者少。此誠一憾事;有見聞而無學識,與「文盲」又何異? 從宏觀角度來看,在所謂「資訊爆炸」的年代,居然會有這種開倒車的情況,也頗意外。
其實真有留意過現在的學生手拿一部平版電腦的,不停在手指指,實在是搞甚麼鬼? 打機而已,聊天還好一些,但「塘水滾塘魚」,又可以「煲」個甚麼學問出來?
我買iPad 第一個考慮,就是計量工程,首先測試一下到底我的圖書館,這個傢伙能應付多少份量。但可惜,還是有很多東西是仍然未有電子版本。不過算是不幸中之萬幸,仍然可以下載到一本­《文心雕龍》。
至於《文心雕龍》這本書好在那裡呢? 那是因為它是一本「評論」而不是一本書這麼簡單。它評的,是所有種類的書。因此要從大處著手學修辭,先看看《文心雕龍》不遲。我是鑽研「溝通理論」的,這本書,其實也就是「文字溝通指南」也。壯哉斯文。
學修辭不能只鑽研「速成天書」,其中《文心雕龍》卷六有關「定勢」一篇,講得相當精彩。
通常都有人詬病所謂「八股之害、甚於焚書」,意指「形式將創意殺死」。但到底這個指責又是否合理呢? 假如格式只是為應付考試、而除了考試以外別無他用,那當然是該死之至。不過「格式」這回事,在《文心雕龍》內的份量極其重要。「定勢」一篇,可謂一矢中的:「因情立體、即體成勢」。
何解?
就是文章先要有需要表述的內容和主旨,這才是確立文體格式的基礎;而文體的格式能夠配合概念的發揮而形成,才可以謂之有「氣勢」。「勢者,乘利而為制也」。是文體善用它的格式,發揮出它應有的利處,亦即文章的影響力也。
再回頭看前面卷四、五所列舉的各種文體,包括史傳、論說、詔策、章表、奏啟、議對、書記等等莫不以此為基礎。後續卷七、八的各種「修辭技巧」包括:情采、聲律、章句、麗辭、比興、夸飾、隱秀等等,是應用層面的修辭指引。
換言之,「文體格式」本身,其實就是作為一個重要的平台,負責承載前面所要求的各種「溝通情況」,而後面所陳述的各種修辭技巧,就是用來完成文體中所要求的「溝通技巧」。
從這個角度看,可以很明顯看得出,「文體格式」本身作為一個承載平台,作用何其重大。
至於對「技巧」的誤用、濫用和流弊,《文心雕龍》也批評得極不客氣,謂「近代辭人,率好詭巧….厭黷舊式,故穿鑿取新,察其訛意,似難而實無他術也,反正而已。….效奇之法,必顛倒文句,上字而抑下,中辭而出外、回互不常,則新色耳….勢流不止,則文體遂弊,秉茲情術,可無思耶?
簡單而言,就是黔驢技窮,於是巧立名目、顛倒文體以自命新奇,作為招徠讀者。而實在這種「詭巧」,實在是令到「辭不達意」的主要原因。
先前在《慎思明辨》也好、在《政治辯論》課的講解也好,都已經一再解釋得很清楚:就是人腦不是電腦,在溝通過程之中,需要依靠一個有機的思考模式,作為互相溝通了解的依據;假如只是為了吸引大腦的注意而刻意標奇立異、反而要理性思維變了次要考慮,其實這也只不過是「宣傳洗腦」的技巧,那麼對於所謂「甚於焚書」者,這種「詭巧」又更是「甚於八股」矣。
而套用到「演辯技巧」的修辭考慮,又會如何?
就是「發言技巧」這回事,其實也不能不注意「格式」,亦即在評分紙所講的「組織」是也。所謂「出口成文、順理成章」,其實也不過如是要求而已,又有何難,我寫《慎思明辨》,也只是列舉六個步驟而已。因此在未有時間「啃」書的情況下,每日看一些報章短篇散文也不是壞事,因為長度洽好有如三至五分鐘的演講稿。當然,要是有質素的文章才好。我倒是挺推薦《信報》的散文,尤其是占飛的《忽然文化》專欄以及由數位學者輪流執筆的《生命通識》專欄。其餘的,隨緣就是,也不錯。

2011年7月8日 星期五

兵法與辯論 – 概論

先前解釋過辯論的基本原理、以及思考方法的應用例子。如果能夠充分掌握理論基礎,可以開始研究戰略概念。亦即臨陣對敵,如何料敵和佈置。
各種兵法的書籍以及篇幅都很長,很難在這裡全部和各位溫習一次,只能優先介紹以《孫子》為主的概念。
風險提示:以下的技術概念純粹為準備「比賽」而提出,稍後會抽取若干案例,具體再說明一下:如何在策劃爭取勝出比賽之餘,保持學術辯論「以真求勝」的原則。千萬不要以勝利為唯一考慮、存心作假求勝。
辯論比賽之所以會用兵法來分析,是因為比賽是一場壁壘分明的競賽,只有勝、負、和三個結果,而且鬥智和鬥心理的因素最為明顯,雙方在同一個既定的命題範圍內決戰,實與戰爭相同。古往今來的「縱橫家」皆以兵法晉身,道理亦同於此。
往後介紹我在中大執教的《政治辯論》課,亦會在這點詳加介紹。
而前文所提及縱橫家和兵家同出一源,因此辯論會用兵法來做指引是有所出處的。試看蘇秦事跡,據報其出身亦師承鬼谷子﹔鬼谷歸為兵家一脈,而據說孫臏、龐涓亦師承鬼谷,因此兵家與縱橫家同出一源,於此可見一班。
而在蘇秦最初出道碰釘之後,《戰國策》謂蘇秦「乃夜發書,陳篋數十,得太公陰秘之謀,伏而誦之….期年揣摩成,曰: 此書可以說當世之君矣。」
請留意《太公陰符》亦即兵家所指的姜子牙《太公兵法》。
以上解說雖有可能只是後世之穿鑿,但在宗派分類方面,「兵家」與「縱橫家」一直為同源亦可以上述說法為佐証。換言之,兵戰與舌戰,亦是在流派上同源也。
兵家要求為戰者要慎戰,因為「死者不可以復生,亡國不可以復存」。其實為「舌戰」者又何嘗不是要慎言,因為講了出口的說話又可以如何收回,因此在辯論比賽之中,落敗了豈能隨便上訴。難道輸打嬴要乎?
「求之於勢,非責於人」。辯論的範圍,全由命題限定,而命題中所有的字眼和解釋,就是要在評判心中爭取的形勢,能夠使評判接受你對命題的理解,比賽已經嬴定一半。所謂的「勢」,就是「解釋權」,亦即能使評判心理上覺得「有理」。因此在辯論之時:
1.            要明白命題其實沒有絕對有利或不利,所須要做的事是找出命題中什麼對自己有利、什麼對自己不利。想要求勝就先要明白如何立於不敗。
2.            對自己不利的部份要加以防範和隱藏,對方不利的部份要加以強調和攻擊﹔但總體上應要以攻擊為主。
3.            攻擊對方之時,要因應對手的可能部署和反應,從而策動攻擊﹔要集中針對對方「不能不自圓其說,但又不可能自圓其說」的矛盾,並且不可放鬆攻擊,使之不能有時間進行反擊。
為什麼要這樣強調攻擊呢? 作為一種學術活動,辯論比賽本應是一種非常斯文的活動﹔不過作為決勝高下的競賽,最忌是「糾纏不清」;為求明確雙方的「優勝劣敗」,不能不以攻擊為主,以使雙方距離拉遠。但也要切記:所謂「攻擊」,是指形勢的本質,不是語言上的暴力。
可以這樣比擬:質疑、提問、提供不同選擇以迫使對方表態等等,在本質上也是「攻擊」,但並不等如一定就要惡形惡相、咄咄逼人。相反,溫馨提問也是攻擊。就看你想設一個甚麼的效果出來而已。
如果過於抽象,也可以用我本人的經驗為示範:
我從法國回港的第一份正職是在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任職,不過不是會計部門,而是財資市場的顧問部門;處理收購合併以及企業融資等工作。當然,表面上看來,也只是一件「薯仔皮」而已。某次出席風投基金協會的午餐會議,席上只有我一個黃皮膚的小子,其餘都是高頭大馬的各色人等。身旁有一個剛念完 MBA 的美國佬收了我的名片之後好生輕視,因為我既不是基金經理、又不是投資銀行,竟然佔坐一席。他隨後乘機找碴子,問我作為一個 bean counter 參加金融會議可以幹啥? 同座的老人家一聽了就開始縐眉,因為那是西部牛仔片的經典對白,在酒吧枱前撩架打那種。Bean counter 也者,對會計人員的奚落說話也。
大家正等著看我發火的時候,沒想到我反過來和顏悅色地向他請教:會議介紹的投資個案,可以如何分析? 這位仁兄似乎還沒有留意我在幹什麼,意氣風發地向在坐的前輩表演他的金融分析。我扮作洗耳恭聽,客氣的點頭,在「關鍵」地方略為提問,讓他「解釋」得更為仔細。不過在座的全部都是專家,越聽就越是會心微笑,相信全枱人只有這位仁兄仍不知道出了糗;因為我的問題,全是衝著他的「金融」主線而來、而實際上全部都是要他自揭底牌其實全部建基於「會計分析」。等他大發議論之後,我也只是非常客氣地致謝一下「原來你也是一個很出色的 bean counter」,然後將他的偉論簡略用會計語言總結一下;在場的各位老人家還未等我講完就已經向我舉杯祝酒,那位仁兄灰頭土臉,也不得不回敬大家。
去過外國生活都會了解這種「君子比劍」的文化。又何須惡形惡相耶。《孫臏兵法》之中有這一招叫做「讓威」。鬼佬其實也有的,叫法不一樣而已。又真的何須惡形惡相才是精彩。
至於兵法所指「兵者,詭道也­」的「詭」是否就一定是要講大話呢? 那也未必,因為目標只是要讓對方猜不到你的意圖而已,極其量是「隱晦」、見機行事。
再以先前提及 2010年星島決賽題目來分析一下,看看正方是否真的可以輕鬆取勝。
題目是:港府應推行壓抑樓價措施。
從語理分析方面來看,政策本身一定有某個目標,從方向性來看,措施是想「樓價下降、保持平穩、還是升幅放緩」呢? 選項有三個。
1.    假如目標是使樓價下降,那麼下降幅度和速度如何才能避免出現97年的負資產情況呢? 正方實在有何建議?
2.    假如目標只是保持平穩,那麼是否「不上升」就算呢? 那麼在通脹的情況下,以實質購買力來比較,樓價實在是下調;相反,在通縮的情況下,樓價實在是上升! 換言之,除非政府連通脹也能同步控制,否則所謂「平穩」,癈話而已。
3.    最後一個合理而安全的定位:樓價升幅放緩,以致不會超越實質購力增長。
換言之,反方要針對的,其實只是第三個選項而已。不過這個也只是一個「宏觀假設」,試想一下,到底一個天價豪宅即使如何減價或平穩,與絕大多數香港人又有何干? 「天比高」即使劈價一半仍是「半天高」,牛頭角順嫂的孝順兒子根本也不是要將老媽搬上山頂或半山耶?

從通識的角度看, 香港的樓價, 其實是按物業面積和價值分類的, 到底正方所指的樓價, 是那一種樓價呢? 不同區域的樓價指數亦不相同呀? 措施是針對那個地區, 那類物業來訂定才符合所謂的政策需要?
命題真正要討論的,是「如何合理地令到市民安居樂業」,而「壓抑樓價措施」能否符合這個「政策目標」嘛。這個才是「應」字的正確解釋。
因此正方即使能論證「目標是使樓價升幅不會超越市民購買力」,仍然要論證「為什麼採取分流措施,復建居屋以針對性解決市民置業需要,而又不構成對豪宅市場壓力」,又有何不可? 此亦「需要、可行、利弊、其他選擇」的最後一個選項。
至此可以想像,反方只需通過客氣的提問,已可使正方的進攻路線陷於泥沼,要論證為何「只有壓抑樓價」才能使市民安居樂業,但同時又不會出現任何負面的金融風險,足以避免97的負資產慘劇重演,在正方千辛萬苦建構好這個似是而非的偉大理論後,反方可以臨尾才一棒打下:又為何「提供居屋」作為市場分流手段就一定無助市民置業。
正方唯一能夠「自圓其說」的,只有辯稱「復建居屋也是壓抑樓價措施」,這個時候才批評是「循環論證和強詞奪理」也不遲呀。
請問大陸的富豪會否因為順嫂的兒子有能力在「鯉魚門」置業,就一定會繼續熱炒西九的「凱旋門」呢?  又或者反過來看:凱旋門價格平穩,鯉魚門就會出現小市民可以負擔的房屋….. 有點牽強吧。
兵法上此謂之「如常山之蛇,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顧此失彼,以致「使前先後不相及」(魏武註孫子第十一章.九地篇)
當然,比賽也者,玩玩無妨;要是真的能令在場觀眾增加一點經濟和社會知識,也是很好;但千萬不要本末倒置,將比賽成績視為真正的學術成績就好了。

2011年6月12日 星期日

是愛還是害?

最近《信報》的「占飛專欄」也開始「政治」起來,在201162日的題目是《通識的魔鬼在細節中》。
乍看只是一般文化評論,但重點全是衝著「辯論」而來,那可是大事不妙。本來我最反對和最努力阻止的東西,隨時變成要算到我頭上成為「始作俑者」,真是跳落黃河也洗不清也。
占飛的重點如下:
·         教改強調獨立思考在理論上是好事,但魔鬼在細節中,過猶不及,便帶來反效果。
·         市面上的所謂「意見表達」,只是「立場的表達,而不是 informed opinion」;一是斬釘截鐵的贊成、要不就是「聲大夾惡的反對」,多的是「強詞奪理、似是而非的歪論」。甚至「民粹主義抬頭,與此不無關係」
·         要「中學生對事事都發表個人意見….學生為了應付考試,不得不說一大堆可能連自己也不相信的個人意見」,難怪九十後謔稱「通識科」為「吹水」科。
·         獨立思考的可貴之處是「慎思明辨的習慣」:遇上問題,必須先考察各種事實及客觀數據,可以下結論便下結論,無法下結論時,便保持中立。少年十五二十時,怎可能對天下興亡、社會民生都有真知灼見?
·         要求學生凡事下結論,只是鼓勵「思想懶惰」,懂或不懂也要發表一番意見,只鼓勵了反智。
·         現時,香港已彌漫反智、民粹之風,學校教育不加以抗拒、不教導學生慎思、卻反其道而行,你說,這是不是用善意去鋪往地獄之路?
要命! 全中。
當然,言者無心,如何瞎猜也不相信占飛和「辯論」有任何過不去的地方;但假如將我先前在「融辯入教」的「提醒」放到這篇文章裡面一起看、再將之前考評局對於「搶咪」情況的評論也放在一起看,那結論就甚為明顯,就是「辯論活動鼓勵反智」。
其實我早在自己寫的《慎思明辨》也提出過這種風險,我是這樣寫的:
「辯論」與「辯論比賽」的分別在於:前者是一種解決思想分歧的「溝通行為」,而後者為已規範了的「游說游戲」。對於這種劃分從前見過不少言論,都認為辯論是顛倒是非的事。由於以往有人是以辯論的技巧進行顛倒是非的工作,因此歷代對張儀之流的縱橫家的警惕倒也無可厚非﹔可惜這種積非成是的偏見,反而使不少辯論員以為必須以顛倒是非為要務,那可真的是大大的不妥當。

我個人認為:社會功能中的辯論目的是為求勝(例如政治辯論、法庭辯論等)、而「學術辯論」的目的是為求真(如辯論相對論、黑洞的存在等);

至於「辯論比賽」應是以求真為取向,而主要目的是「訓練求真的能力和技巧」;假如能夠正確掌握辯論的技巧,則在比賽中應該可以獲勝。但在比賽中能夠勝出並不等如勝方對辯題的判斷為真,而在比賽中失敗也不表示負方對辯題的判斷為假;只是勝方有能力說服評判而已。但假如連幾個評判都說服不了,負方的確是沒有完成辯論的責任,失敗也可算是學藝不成。關於辯論作為一種學術比賽,定位應該是:以真求勝

辯論是屬於「規範化了的遊說溝通活動」。作為比賽的辯論題目及立場是隨機分配的,要句句真心確是不大可能﹔ 而且辯論內容無所不包,要句句都是實話,那裡來的功夫。況且,就是連評判或者聽眾也不一定學問淵博得什麼也懂,更不一定就是有關問題的專家,尤有甚者是評判本身只會接受和自己相同的意見。可見要在辯論比賽中求出什麼真理來,的確有點玄妙。

和辯論比賽最相似的例子莫過於法庭辯論﹕法律的目的在於維護公義,但在法庭之上,只憑雙方律師根據法庭的次序規定輪番發言、口若懸河地滔滔雄辯一番,再由法官老爺或陪審團的街坊(稱之為街坊是因為他們絕對不是法律專家)拍板定案,是否就算是維護了公義呢?

我們只能要求控辯雙方都保持獨立和專業的道德操守、以事實和証據去支持己方的法理立場,而法官和陪審團亦會根據呈交的証據,本著法理和良心去作出判斷:此謂之「以真求勝」。因此,能夠明白法庭的局限,對於辯論的局限也就不難理解了。
因此最無奈的情況是:中學的老師和教練為了要嬴「辯論比賽」,於是連求真也不理,也即是連「辯論」也不理。
很多所謂「愛辯論」的人,心裡其實只有「愛辯論比賽」。那麼是否以辯論為名又有何分別? 放諸任何比賽也是一樣而已。要鑽研的只是「如何取勝」,而不是「真理越辯越明」
因此對於所謂「愛辯論」的一群人,到底是「愛辯論­」還是「愛辯論比賽」,真要好好反思一下。
或者也可以拿先前信報提供的個案比較:一個母親應該愛自己的子女;母親可以愛美、也可以鼓勵自己的女兒愛美;愛美的程度可以包括「鼓勵女兒參加選美比賽」。但是否因為要「增加在選美比賽的勝算」就可以對自己八歲女兒的臉上打一針肉毒桿菌、以求「改善容貌」?
到底這個母親是「愛美」、「愛自己的女兒」、還是「愛自己的女兒嬴取選美名銜」?
假如只是最後一個選項,這個母親到底愛的是她自己還是她的女兒?  很明顯吧。
對於占飛的意見,我本人是完全同意的。只是問題現在已經越弄越大,未知道一心只是「愛比賽」的一群又會否好好反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