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辯論評判的條件

關於「辯論員要有甚麼條件」,其實十多年前已研究得很清楚,就是沒有甚麼特定條件。就算要有,以「學術辯論」來作準,也只是以「造學問」的條件作為比擬而已:正心誠意,客觀科學。
有看過先前我寫《辯論的科學理論基礎》的,都很清楚知道辯論比賽也者,只是一場「規範化了的遊說遊戲」,有助練習思考和口才就是;難道「遊說」這回事,有預設條件的嗎? 開玩笑吧。試試到街市去找賣菜的大嬏,說服她「菜價減半利多於弊」。
一個硬幣兩個面,那麼一場辯論比賽的評判又有甚麼條件要求?
再看清楚「溝通理論」材料,同上而已。就是看人「造學問」的態度,正心誠意、客觀科學,願意跟人講道理。當然作為一個「人」,有點血氣、有點惻隱、有點情緒,正常的噢。辯論員的責任就「動之以情、說之以理」,能打動一個人、去認同自己的觀點嘛。除非評判不是人,那又另當別論。
明乎此理,還硬要談甚麼「評判的條件」? 有點兒摸不著頭腦。
當然,以「學問」來算,還是有一定「等差」的。看看大學教職系統的排名表、再往上看看學術世界的排名表,有個譜的。
因此以廣義來看,社會行為中的「辯論」,是以一般民眾為標準,所謂 man in the street,法理上要找陪審團也都不過是這個標準而已。即使是美國總統,要拉票的話,遊說的對象都包括五湖四海呀。坐在電視機前看總統辯論的,以手上的一票來表決勝負,又有甚麼條件要求耶? 是否自己沒有參加過總統辯論,就是沒有評論比賽的經驗,因此投票作不得準云云。
另一個極端情況是純學術辯論,論資排輩,免不了啦。因此要「執正」的話,要評大學生,大學教職員或以上就可以;要評中學生,大學資歷或以上就可以,要評小學生,中學生都可以。就看能否打動評判就是。「基本靠譜」就是這個意思。當然,按此類推,大學教職員或以上的話,往下評那一級,基本上都是可以的,至於是否多管閒事,又是另當別論。
我一直主將辯論活動普及化,也是秉承相同原則,就是必須尊重「每個人都是理性的」,而學術提升是賦權讓人更理性。
因此我搞「融辯入教」,是讓一般的中學老師,通過參與辯論活動,以求「教學相長」,假如要預設所謂的「比賽經驗」才能做評判,那是背道而馳的。
我在大學教了七年書,主修的分數也派出過不少。而免不了也總有學生來投訴的(應該叫上訴才對),當年我也是這樣嘛。很正常。不過作為一個「程序」的見證者,最後上訴到校長以上的都居然還有,這個「學術檔次」,還真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像;雖然當事人不是我,但總也夠驚心動魄的啊。基本上有點像「終審法院」。判決不滿意的,總可以一層一層的上訴。
當然,要有足夠理據才能成事噢 (也因此我上課的活動都是有錄影的,人證物證齊全呀)。因此在學術範疇,馬虎不得。當年我在法國深造的時候,最經典一次是發現教科書出錯考試題,最後是出版商向我的老師道歉。在香港考會考也有上訴過的,歷史科由F平反到B,但沒有人需要道歉。想來我生平真是有點「黑仔」,沒有平反的,還不知有多少…..
不過總有個簡單的邏輯可以省掉一點「疑神疑鬼」的無謂猜測,就是「中學生的學問不可能高過大學生」,如此類推,教中學的、總不會學術水平高過教大學的吧?不敢說絕對,但大致錯不不到甚麼地方去。
那麼對於「既不是純學術活動、又不是純社會活動」,介乎兩者之間的又怎辦?
其實又不是這麼難,因為既然不是「學術評審」,根本就不能上訴嘛! 除非是明顯「犯規」,例如超時之類的,否則上訴甚麼呢? 難道上訴評判「造馬」乎? 這還可以考慮。不過在現場打動不了一組評判,還有甚麼好說呢? 難道像泛民一樣,選民不投票給你就是因為人家收了「蛇齋餅糉」? 當然,也有一些候選人是專門鑽空子,例如「種票」的。這些要上訴也好、要投訴也好,也是活該吧。
至於有沒有一種「特殊才能」叫做「具豐富辯論經驗」的呢?
我又想起街市的大嬏了由她來挑評判可能最好。因為她每日都要討價還價,能養活一家人呢,對她這種專家,我從來都是肅然起敬的。
題外話,先前替語常會安排了不少評判講座的,稍後可以拿出來分享一下。反正不是甚麼高深的學問,作為「文化解毒」,也不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