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過勞死」? 係世代戰爭呀死蠢!


日本剛剛「又」發生了一宗自殺案,一個新丁加入日本最大的廣告公司之後不到9個月,竟然「不堪工作過勞」而自殺。表面上看似是「廢青逃兵」、「敗犬跳崖」之類,而香港的老屎忽多數都會插多句:當年我呀….. 然就好似CCTVB新聞一樣,「重溫」一下當年「獅子山下乜乜乜」的片段,就當交代晒成件事。

之不過,大家唔該睇真啲,那位「廢青」其實是一位芳齡廿四、活潑開朗、東京大學畢業的大美人:高橋茉莉小妹妹[1];她還要經過多番競逐,才能加入那一間近乎萬能的日本最大廣告社。高薪厚祿之外,還贏得身邊所有人的羡慕,認為她是坐上了白金升降機云云。而作為「人生勝利組」的當然代表,到底是否一句「過勞死」就可以概括起來?





反問一個好簡單的問題:到底大家有沒有研究過,所謂「過勞死」的統計分析?

但也要小心這些所謂分析,因為一般都是由左膠工會的「勞工權益」角度出發,絕少從世代戰爭的社會年齡矛盾角度出發。就例如在日本,2014年已通過了《過勞死等防止對策推進法》[2] 不過假如認真看看,日本厚生勞動省進行過的調查報告[3]:調查發現,

1.          將近 23% 的企業勞工一個月超時工作超過 80 個小時,當中有 11.9% 企業表示其勞工一個月加班時數超過 100 小時
2.          在全職員工當中,21% 的日本人一週至少工作 49 小時,遠高於英國的 12.5% 美國的 16%

而日本立法針對的「過勞」條件,是每月要「超時」80小時才算數。大家可以推算一下,一個月四週、即是每週要20小時超時,攤算每日加班是34小時。但又要攤算入每週多少日? 可見除非你就住在辦公地點,否則計算連交通時間在內,是名副其實的 7-11!

而那位剛自殺的東大美女,每月加班是105小時;家人報稱,她每日只有2小時睡眠時間! 至於公司怎樣解釋呢? 就只是冷冷的一句、也是非常真實的一句:人力短缺。

這個「人力短缺」又從何來? 大家看看日本的統計數字吧,也介紹一個很有趣的網站[4],當中列出了全世界所有國家的「人口金字塔」統計數字,大家可以盡情看個夠,還是互動的,可以手指指看一下不同年齡的比重之類:

日本1966(即是所謂獅子山下年代),最大年齡層是15-19歲。到了2016年,亦即50年後的今時今日,是倒轉過來,65-69歲的才是最大階層。

另一則報導用19602010來劃分[5],大家可以比較形象化一點來感受一下,何謂「人力不足」。而更加明確的應該是:感受一下,為何在「獅子山下」年代,所謂「搵食艱難」,只是因為同齡的年輕人多、入職競爭大。但一旦「泊到個好碼頭」,就已經可以無風無浪等退休! 所謂「發達容易、搵食艱難」這個吊詭的講法,是完全符合科學依據的呀。





這條「人力」的數根本也不難計算出來:在1966年,一個老屎忽可以下面有四個廢青。有功夫要做的話,只要「一聲令下」,就是四個廢青服侍一個老屎忽。調轉係2016年,一個廢青要服侍四個老屎忽。四個老屎忽一聲令下,都係同一個廢青做晒。因此即使現時科技如何發達、所謂辦公自動化如何先進,功夫從來也沒有少過。少了的只是廢青、但老屎忽依然是只會「一聲令下」…. 月底自動出糧。過勞死的當然就只有是廢青。

反過來想想,假如一眾老屎忽的工作能力和廢青一樣,而辦公自動化的科技又那麽先進,為什麼過勞死的就只有是廢青而不是老屎忽? 一字咁淺啫:自古以來,都係老屎忽無能,從來也跟不上社會變化而已。

假如不信,再睇真啲那份報告:加班時數超過 100 小時勞工當中,超過四分之一的人屬於 IT 與傳播產業!

什麼概念? 就是IT 和傳播產業、正如茉莉小妹妹處身的廣告公司,正正都是對新科技、新潮流、新創意等等要求最高的行業。請問老屎忽在那些行業,除了要廢青「跑數」之外,還可以有什麼辦法保住自己的鐵飯碗?

所謂過勞死,根本是假話一句。只不過是出糧的廢老日多、而跑數的廢青日少,止此而已。


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世事如棋,不過中國從來都只是棋子

最近見到一篇文章,是由台灣的藍營寫手動筆,企圖為老蔣丟失聯合國席位一事翻案的[1]。之前國民黨那種「漢賊不兩立」的氣焰又不知閃躲到那裡去了? 不過沈旭暉教授到了12月才引述,反而更加貼近美國總統選舉後的國際形勢,算是意外收獲,大家可以重新反思一下「大國博奕」是什麼一回事。

對於中華民國「被退出」聯合國一事,綜觀全篇文章,竟然完全沒有提及「蘇聯」一字,只談中共和美國,也又認真搞笑。

讀者只要將「中國問題」放到全球局勢裡面去看,方能看出一個所以然來,就是中國從來都只是一個配角,莫說是主角,簡直是連「聯名主角」的身份也欠奉。所謂「中華民國參與創建的聯合國」,席上的「中英美法蘇」五個「安理會創始成員國」,實在只有「美蘇」兩個主角,其他都只是配角或閒角而已。英國自從1947年丟失了印度的擁有權,國勢只有向下,談不上什麼理事國匹配的地位。至於中國,在二戰之後的新和平安排,其實也沒有什麼參與權,只是美國「送大禮」地讓老蔣接收了台灣;但其他「失地」,包括外蒙古等等,則是完全兩手空空。至於日本投降的和約《舊金山條約》,中華民國正和中共在內戰,根本沒有參與簽署。

要不是1950年韓戰打起,美國急需一個「北亞跳板」來抗衡蘇聯,可能就連台灣也不交給國民黨「托管」去也。台灣和日本的命運,就是從這個時候定下來的,就是美國「不沉的航空母艦」。

美國在韓戰的主要對手,倒也不是中共,而是蘇聯。中共這個自己往面上貼金的東西可不必理會。大家只要留意韓戰的變化就明白是什麼一回事:

朝鮮侵略南韓一事,從來都是蘇聯要起美國在朝鮮半島的尾注,放手讓金日成南侵的。中國開始的參與是「被要求協助」而已。而自從美國牽頭以聯合國名義介入韓戰之後,金日成的軍隊其實已被打得粉碎,一直撤退入中國的東北境內。而聯軍正準備渡過鴨綠江加以追擊的時候,中國按史太林要求,派出軍隊以「志願軍」的名義,採用人海戰術進行突襲,將聯軍迫退到三八線以南。但美軍以火力和空中優勢,又將中共的軍隊迫回北朝鮮境內。

中共駐朝鮮的地面部隊,只有靠蘇聯的空軍支援才能在地面保持守勢,而參戰的蘇聯空軍則是換上了「中國志願軍」的制服,並且在中國境內駐紮的,讓外界以為一直都是中國的空軍在作戰。最後這種鬼祟的打法令到聯軍主帥麥克亞瑟大為光火,想直接攻擊中國境內的蘇聯空軍基地。雖然各方都心知肚明什麼一回事,但由於和理非非的杜魯門總統不想和蘇聯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撤走了主帥麥克亞瑟,想改為「有限度戰爭」,結果韓戰就注定只能在三八線不停拉扯。

而韓戰的終結,也不是由中國話事的。是在美國換了總統之後,和理非非的杜魯門下台、新總統艾森豪以經驗豐富的老兵身份主導戰事,並在195322日提出核戰威脅。於是史斯大林明白美國是夠膽還手的,最終在1953228日決定終止韓戰。在沒有蘇聯掩護下,中國也不可能打得成仗,於是各方才同意「休戰」。1953727日各參戰方簽署《板門店協定》的停火協議,從此兩韓以三八線分界。

從此才開始另一輪的「投靠」形勢:中共一面倒投靠蘇聯、而國民黨則一面倒投靠美國。其實也只是美蘇冷戰形勢下,東西兩大陣營的分佈而已。中國從來也沒有話語權,只有靠出賣幾十萬條人命換回來的「蘇聯支援」。倉卒成立的中共政權,從此才有了老大哥的靠山,可以「安頓內部」。

這種形勢到了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才有所變動,這個就踫到上述文章所指的「聯合國席位問題」。文章指「美國後悔在中國席位問題上犯了技術錯誤」云云。那才可笑得要命。須知道美國的外交政策從來都是以自身利益出發的。要是不相信,大家可以看看美國的金牌國務卿基辛格自己寫的書《大外交》[2],其中第一章就寫明:外交的目的,就是為本國利益服務。真是多一句也沒有。而作為主導世界的大國,又怎會可能犯得出這樣的大錯來。1971年的聯合國「中國代表」的安排,只要看全球大勢就知道是什麼一回事:

自從中共投靠蘇聯之後,美國在亞太地區採取「圍填戰略」,從東北亞的日本開始一直組成「島鏈」一直橫跨到印度。而唯一涉及有「熱戰」的,就只有越南為主的印支半島地區。和朝鮮一樣,真正在打的是美國和蘇聯,所謂「代理人戰爭」就是越共和中共仍是要替蘇聯老大哥抬轎:輸出人命。

但國際形勢到了六十年代就發生了新變化:中蘇之間關係惡化。尤其在蘇共的領導層出現了變化之後,蘇共的新領導人克魯曉夫推翻前領導史太林的路線,被中共批為共產主義叛徒的「修正主義」;其後蘇聯在1962年更終止了對中國的援助。雖然克魯曉夫在1964年的「政變」中被清算下台,但中蘇對立已變成既定事實;直到1969年更加發生「珍寶島事件」,中蘇兩國兵戎相見。老毛早前所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其實也有很大部份是受到「蘇聯修正主義」的刺激。就是假如老毛自比是史太林的話,難保自己的「繼承者」是克魯曉夫之類的人,會來翻他的舊帳嘛。而林彪此時剛好的「造反失敗、向北逃走」就正好讓老毛認定了這種「修正」的危險,於是才會毫無保留地發動文革來盡情清算黨內異己的。

而這時候,美國就看得很清楚:中蘇兩國根本沒有共同利益,但有共同敵人,就是美國自己。

因此美國需要做的,是拉一個打一個。而既然蘇聯才是美國的真正敵人,中國的「好用」之處就不言而喻了。因此美國在1971年安排中共「入聯」,1972年尼克遜訪華簽署《上海公告》,1973年互設「聯絡處」開始「關係正常化」,直到1979年中美正式建交。與此同時發生的,是美國1975年結束在越南的熱戰,與中共結束敵對狀態。

可見在國家利益大前題下,美國是什麼都可以做得出來。

至於孤立在台灣的國民黨,最終也得忍氣吞聲,被美國賣豬仔一樣,將聯合國的席位「轉讓」了給中共,好讓美國成全「中美關係正常化」。

什麼漢賊不兩立? 什麼靈活變通? 兒皇帝一般的蔣介石,又可以哼哼什麼?

至於中美建交的結果如何? 相信美國自己也估算不到的,就是不止制衡了蘇聯,而且在1991年意外地看着蘇聯解體! 由此而被啟發,發明出「非暴力革命」的方程式出來,這點倒是全世界也始料不及的。不過總的來說,整個世界格局的變化,中國從來都沒有半點話語權,而美國也從來不把中國放在眼內,更加沒有去「搞」它。

有關的「非暴力革命」當中詳細操作手冊如何? 下文慢慢道來。




[1] 見《風傳媒》2016818, 《汪浩觀點:中華民國為什麼退出聯合國?》http://www.storm.mg/article/155077

2016年12月5日 星期一

從捷克建國看聯合國怎樣看建國的自由


自從人大在2016117日就「宣誓」事件釋法之後,據報香港的「港獨派」以及「自決派」都表示「情緒低落」。不過原來練乙錚先生就好像仍然對港獨這回事,並不覺得是負面發展、甚至是「民眾的獨立意識卻改變不了,甚或更強壯、悲壯」;並引《論語.子罕》篇指: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1]。看來事情應該還有下文的,而且港獨也並沒有變作什麼「過街老鼠」。

至於人大會否再行釋法,將中國的刑事法直接引入香港、或者直接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規定「港獨只能譴責、不准分析討論」並且新增「老鼠非法過街」一類的罪行…. 那就不是本文的預測範圍了。一如既往,我只是以事論事,誰人喜歡看、不喜歡看,與人無干。

對於港獨派來講,之前就看得出一個很古怪的走勢:就是總要創造一個什麼「香港民族」[2]出來,以作為「自決」或者「獨立」的理由。之所以話「古怪」就是因為其實在現代的人權概念之中,「國族」和「建國」是完全沒有關係的。正如前文所引述,到底聯合國是如何理解「自決」這回事的[3]。簡而言之,「一個領土內的人民也有自決的權力」。而這個正正就是聯合國就「魁北克」尋求獨立的立場;最終也是交由加拿大聯邦政府自行安排「公投」以作決定。也不需要涉及什麼「去殖化」的問題。重點是按「在地人民」的意願、而不是要求劃分什麼「種族或者民族」以作為前題條件。

之前都詳細分析過魁北克、直布羅陀、新加坡等等地方了;而其中新加坡就根本沒有什麼所謂「新加坡民族」這回事。

已講過的東西就不煩大家了,各位可以自己看看我的文章溫故知析一下。今次新提出的個案是「捷克」的建國。

原本名為「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Czechoslovakia的國家在1993年「分裂」為兩個國家,分別為「斯洛伐克共和國」Slovakia和「捷克共和國」Chez Republic。但香港的教科書,仍然是不太說得明白,以至大部份香港人也只知道「捷克」、而不知道這個原本「被簡稱為捷克」的國家,實際上已經變成兩個國家。

而這兩個國家,其實在公元500年左右才有一個相對明確的存在概念;是「波希米亞」地區的其中一些「大公國」的部份。直到1526年被奧地利帝國正式「併吞」才有一個比確明確的「疆域」。再直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在「民族自決」的原則下,這個地區才隨着「帝國拆解」的手術中,從奧匈帝國的版圖中被強行「分離」出來。結果「被組成」一個「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Czechoslovakia,並成為「國聯」的成員國。卒之才有了一個「國家」。再經過了1938年被吞併、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爭奪、和其後的蘇聯鐵幕統治之後,到了1993年才正式「分家」成為兩個國家。並同時19931月成為聯合國成員國。

這個案子的有趣地方如下:

1.   其實「自古以來」就沒有「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國家」的。在「捷克」那邊,「種族構成」主要是一個斯拉夫民族的分支「捷克族」;但在國家層面,一直都有超過1/3的德意志民族。在斯洛伐克那邊,也是一個斯拉夫民族的分支「斯洛伐克族」;但第二大的民族分別是匈牙利人和烏克蘭人,各佔人口約一成。當年「被建國」的時候,其實也沒有按真正的「民族成份」來劃分國界。可說是先有「多民族國家」,最終在接近一百年後才組成「某民族為主」的兩個國家。

2.   而從「文化」來劃分民族的話,那又更是不容易;可以這樣比較:斯拉夫民族有共通語言,而粵語和普通話不是共通語言。雖然捷克比較受到多一點的德意志文化影響,但捷克和斯洛伐克兩族人民的語言都是能高度互通的。

實在兩個民族的「民族文化」差不多到18世紀才由兩地的知識份子「構建、劃分」出來的。先前在兩次世界大戰之中,俄羅斯和德意志兩個帝國也一直分別對波希米亞地區提出了「回歸」的訴求,而德國更加是利用捷克的「德語人民要求回歸」來發動了侵略,把整個地區也佔了過去。假如「佔領過就等如自古以來一直擁有」,那麼希特拉泉下有知,也會死得很不甘心的,居然「實現不了偉大的民族統一」之類。

反觀香港這邊:粵語有兩千多的歷史,普通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後才建構出來的。先前國民政府搞的「國語」也又是民國建國以後才搞出來的。香港由1842年割讓予英國之後就正式建立統一管治的地區,期間總共經過了一百五十多年的時間;中間在香港以外的中國地區就發生過翻天覆地的變化,包括有太平天國內戰、八國聯軍、滿清覆亡、軍閥割據、民國北伐、太平洋戰爭、國共內戰以至中共建國、中共成為「唯一中國」等等重大變化,而香港始終是一個統一安定的、由英國有效「排他管治」的地區。

至於提出「排他管治」的重要性在於指出:捷克從來都只是一個「概念」而不是一個真正的國家,一直都是各個歐洲列強之間的「貨物」被搶來送去,最後落在蘇聯手上。排他性的管治只有不到二十年的時間。要不是蘇聯在1991年解體而提供了一個千載難逢的脫身機會,相信兩國人民想談「自決」也談不上來。

相對於魁北克的情況,捷克的分別只是在1992年通過了公投、並在1993年生效「分別獨立」,而魁北克公投沒有通過,止此而已。而聯合國對這場獨立公投,是完全沒有異議的。原則和對魁北克是一模一樣。

由此而觀之,自決派和港獨派一天到晚都望穿秋水談「支爆」,看來多少也是受到捷克的啟發吧?





[2] 詳見《香港民族論》一書,學苑出版, 201491
[3] 2016817, 《聯合國怎樣看「自決權」》 http://alexstshiu.blogspot.hk/2013/08/blog-post_17.html

2016年12月2日 星期五

港獨是不是一個「偽命題」?

信報2016122日社評是這樣講的:港獨確是偽命題 不滿卻是真情緒。

當然香港充滿著「不滿」,這點也不是從「佔中」才看得出來的事,可以不講也罷。之不過,「港獨」又是否一個「偽命題」? 也又不可能如此輕率說一定是吧?

偽命題是指不真實的命題。所謂不真實,有以下幾種情況:

1.      不符合客觀事實
2.      不符合一般事理和科學道理
3.      指沒無法斷定其真假,既不是先驗的分析命題、也不是可以通過經驗判斷的綜合命題

首先看看「不符合客觀事實」這件事。假如搞港獨的不是真的想香港取得獨立地位,那算是偽命題了吧。不過到底在「講港獨」的人是否真的無心「搞港獨」? 這就很懸疑了呀? CCTVB邏輯,我又不是他們肚裡面那條蟲,怎麼知道是真是假? 因此除非當事人親口講明,所謂「港獨」全是廢話,那才可以水落石出。否則的話,不能就指「有人講港獨」這回事「不符合客觀事實」。正如賭錢不一定必贏,之不過「賭錢」這件事,不論贏與輸,總之有人落注就是「真」的嘛!難道一定要贏了才算賭、輸了就不算? 賭錢是願賭服輸的,輸打贏要才不算是賭嘛。至於「講港獨」是確有其人其事,這點肯定不會不符事實陳述,而剩下的就只有「搞港獨」這個有待證實的客觀判斷了。

第二種情況是「不符合一般事理和科學道理」。

這個也是不可能說是「偽命題」的吧? 我較早前也已提出過幾個有關港獨的「懸念」[1],但有懸念並不等如不科學,這點倒不能斷言所謂對於「有人宣傳港獨」這件事本身是偽命題吧? 至於何謂「一般事理」或者「科學道理」? 先前很多篇文章都有分析的了,也不必在這裡一一重複,大家自己看看有關「魁北克」[2]「直布羅陀」[3]以及「新加坡」等等案例吧。[4] 所謂「不科學」就真是看不出一個所以然來。唯一合理的講法是「提出港獨就是違反中共的意願」或者「違反《基本法》」而已,亦即叛逆和違法。不過「叛逆」和「違法」又如何「不科學」呢? 違反就是違法,止此而已,這是一個事實判斷嘛。正所謂「殺頭的生意也有人做」,當年孫中山也正是這樣一個罪該殺頭的「朝庭欽犯」嘛。從大清國的角度來看,孫文就是逆賊,又有何不科學的呢? 須知《大清律例》對於「謀反」罪名就是要殺頭;之不過「孫文謀反」又如何理解為一個「偽命題」? 奇哉怪也?

明乎以上兩種情況,對於第三條近乎哲學思考的問題,相信也就不必多費唇舌了。即對所謂「不可能獨立」的考量。不過其實這個才是整個「港獨問題」的核心問題吧? 一直以來所留意到的「港獨」言論,也的確看不出一個近乎孫中山所講的「建國」藍圖。例如青年新政的政綱對於「能源問題」的理解竟然是「透過開發香港專屬經濟區內的天然氣」….

只能說很有創意,不過最可比較的新加坡這個城邦國其實也只是透過開放能源進口和自行開發煉油設施就已經可以解決,又何必劃蛇添足要搞什麼天然氣開發?

反觀孫中山的革命口號雖然簡單,就只是一句口號「驅除韃虜、恢復中華」。但起碼也有一套意識形態方面的「三民主義」和近乎施政方針的「建國方略」嘛。至於是否實用有效那倒不是重點,而是起碼都有個譜吖。

因此從「馬虎」的角度來看,所謂「港獨是一個偽命題」的說法,這樣來看就似乎靠譜一點。因為的確敲問着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就是港人是否有客觀的事實能力,足以建立和維持一個獨立的國家。這個才是重點嘛。


[1] 網誌《港獨討論的幾個重大懸念》2016913 http://alexstshiu.blogspot.hk/2016/09/blog-post.html
[2] 網誌《郝鐵川建議香港人搞獨立公投?http://alexstshiu.blogspot.hk/2013/08/blog-post_10.html
[3] 網誌《主權問題- 布羅陀宣言》2013719 http://alexstshiu.blogspot.hk/2013/07/blog-post_19.html
[4] 網誌《聯合國怎樣看「自決權」》2013817http://alexstshiu.blogspot.hk/2013/08/blog-post_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