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1日 星期日

中國大分裂研究 (二)


上回提到:

凡有大分裂事件之前,都必然出現尋求變革的訴求。而這種尋求變革的訴求,甚至會出現拉攏外力以求借力完成的手段;而被拉攏的對象,甚至包括本體政權的天敵。

而前一篇講到手執兵權、直接迫宮令清帝遜位的袁世凱,其實他拉攏外力的熱情,遠遠未及孫中山。甚至有很多證據指出他是因為不滿維新派的過份親日而出賣光緒。中國的最終改朝換代,由孫中山來出任「國父」,這個結果,如果反過來用「拉攏外敵」來看,甚至可以作出以下的判斷:

孫中山比袁世凱更為落力拉攏外敵,因此而能取而代之,最終成為「國父」。

大家日常讀到的國民黨八股,一般都指袁世凱親日賣國,因此國民黨取而代之,是應天順人之舉云云。

噢,是嗎? 是那一件事可以作為樣版? 是不是所謂「二十一條事件」?

未講「二十一條事件」之前,起碼先交代一下,孫中山的親日背景。

大家不會不知,孫中山的「中山」一字,其實是日本名字。孫文,字逸仙,香山縣人。其後由於「中山先生」成為國父,就連鄉下也改了名字,香山變成中山。不過「中山」這個名字,其實是孫文避難日本期間所用的化名「中山樵」而來。一國之父,用流亡日本時期的日本假名來做正名,走難之時謂之「方便聯絡」還講得過去吧。建國之後,家鄉也改成日本屬地,算是「不忘其本」嗎? 據說孫文本人在署名之時,從來也不會正式用「中山」一字,不過觀乎國民黨其後鋪天蓋地的通用此名號,又算入誰的帳?

而孫文與日本的種種親密關係,又的確完全不用摭掩的。撇開種種留日期間的香艷情史不說 (那可是打真軍的 physically 親日噢),單就「政治歸屬」問題,也夠搶眼之至:「國民黨」的前身「同盟會」,就是1905年在日本東京由日本的軍國組織「黑龍會」所促成。其時正值日俄決戰,亦即魯迅先生所指:日本人和俄國人在中國的土地上廝殺,而中國人反而成為了替死鬼。於是乎熱血青年的魯迅就此棄醫從文。不過與此同時,孫文就由日本軍國組織黑龍會扶持成為「中國革命領導」⋯⋯日本帝國謀士們下的是一著什麼棋? 劃公仔需要劃出腸乎? 而孫文竟然樂於被利用,可不可以用「真好漢」來形容?

就在清帝遜位之時,其實中國的分裂仍未正式開始的。有關「武昌起義」、以至袁世凱迫宮得手等等細節,就不在這裡細表了。

而「接近大分裂」的形勢,是南面由革命黨主導的獨立省份奉孫文為主,但實際上有能力鎮攝各省的,是北洋新軍頭子袁世凱。清帝遜位,也是由袁世凱的「槍桿子出政權」所脅迫出來。當孫中山回國之後,也認清一個形勢,就是要先借袁世凱來解決清廷,其他可以「慢慢來」。於是清帝遜位之後,「大總統」之位就「讓」了給袁世凱。中國當時其實是避免了陷入大分裂之中。而獨立各省之代表,也看得很清楚這個形勢:革命的火頭雖然是由同盟會點起,但講到要治國的實力,革命黨也終歸只是一個口號而已。各省代表最終也是投票選了袁世凱出任中華民國的大總統。

不過講到最終的成王敗寇,這個「二十一條」的事,正正就是轉捩點。

所謂「二十一條」,是指1915年,日本政府與袁世凱的北洋政府進行秘密談判,最終由日方開出的共二十一條條件。而談判的目的,是日本向袁世凱提供資金與武器,以加強北洋軍隊的戰鬥能力。

二十一條共分為五號:[1]

1.     第一號有4條,是關於日本接收山東省內舊德國權利、並擴展築路權、定居權和通商權的要求。
2.     第二號的七條內容要求將日本在關東州租借地、南滿鐵路、安奉和吉長鐵路的權益再展期99年,以及日本人在內蒙東部和南滿的開礦、定居、通商權利。
3.     第三號有兩條,要求日本獨占漢陽、大冶、萍鄉的煤鐵事業。
4.     第四號要求中國不將沿海口岸和島嶼割讓他國。
5.     第五號7條要求,包括中國政府聘用日人擔任軍事和財政顧問,且日本顧問需多於他國顧問的總數。中國警察由中日合辦或聘用日本顧問。中國軍隊所需的軍械器材由日華合辦的軍械廠供應,或向日本採購。湖南、湖北、浙江、江西、福建等省鐵路建造權利交與日本。承認日本在中國各地醫院、寺院、學校的土地所有權,並承認日本的「布教權」。

二十一條看起來又相當「賣國」。因此袁世凱背了這個賣國的污名又無可奈何。之不過,凡事不能只看一邊。正如前述,還要看「對家」是一種怎樣的立場。因為事實上,孫中山早在之前,就已經和日本在洽談類似的協議,大家可以參考一下《漢冶萍合同》的背景情況。對於承認日本的不平等條約之外,更有傳出同意日本「租借滿州」等安排。孫中山提出的條件也包括進一步擴大向日本出口鐵礦免稅優惠,其他出售礦產、設施和其他資源時,亦必需由日本擁有優先權等等。很明顯,孫中山的南京臨時政府也是爭相向日本拋出合作條件。只不過最後由袁世凱「搶」了而已。而實在當時社會評論,也不是認為袁世凱全錯;甚至胡適也有指那是弱國難得的外交成果。

大家也不要忘記,當時正值歐洲爆發第一次世界大戰,列強無暇東顧,亞洲只剩一個日本獨大。而中國正面臨南北內戰,日本成為南北政府爭相接攏的對象,實在非常正常。假如孫中山真的有能力開出更好的條件,看來他也早就開了出去。而觀乎其後的事態發展、乃至國民黨在蘇俄共黨革命之後,實施「聯俄容共」政策來謀求推翻北洋政府。所謂「賣國」也者,又從何計起?

袁世凱唯一下錯棋的一著,就是「稱帝」,結果這連北洋的手下也受不了,要強行勸退。袁氏其後1916年病殁,死無對證誰人才是真愛國。但反觀與孫中山「聯俄容共」政策相反的北洋政府手段,就是趁俄國內戰,乘機收回帝俄的不平等條約,包括[2]

·      191712月,收回了帝俄強佔的中東鐵路管理權與監督權
·      1919 8 月,宣布在哈爾濱正式成立警察總局,從俄國人手中又收回了大部分警權
·      1919 11月,出兵外蒙,廢止《中俄蒙協定》,外蒙古成功回歸中國 (直到毛澤東後來再次「割讓」)
·      1920 5 月,修改《中俄伊犁條約》,與蘇俄地方政府在簽署新的局部通商協定,廢除了舊約中不少不平等條款
·      1920 9 月,發布《大總統令》,廢除俄國在華的「領事裁判權」,並且收回俄租界

至於孫中山最後如何做得成國父? 其實就是對蘇共提供了比二十一條款更賣國的條件:聯俄容共。

有關「聯俄容共」的記載非常清楚:蘇俄給予大量武器和財政援助,並派出軍事及政治顧問幫助孫中山建軍北伐。所謂孫中山「感激蘇共承諾廢除不平等條約」所以國民黨就「樂意合作」云云,簡直是天大笑話。觀乎北洋政府早於1920年就已經完全取回帝俄所侵佔之一切利益和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蘇共又如何能「翻炒」?因此而可以排除出一個唯一真理:就是蘇共向孫中山提供資金、武器以及軍事人員協助國民黨攻打北洋政府。而蘇共也老實不客氣,在孫中山的默許下,全面佈置接收中國。在共產國際的指導下,中共融入了國民黨的中央領導層,而地方組織更加是舖天蓋地安插中共的人員,為其後的「農村包圍城市」造就了強大的基礎。

這個內容即使下刪數萬字也無所謂,因為最後中國都是被蘇共「共」了過去。假如不是蔣介石先下手為強發動「清黨」,1927年的「北伐」隨時已經演變成「共產解放」了,又何用等到毛澤東二十年後才出來「收割成果」乎?什麼「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簡直是吳三桂借清兵入關一模一樣而已。可見歷史一再證明,誰人賣國賣得夠狠,誰就能「一統天下」。

至於北伐之前所出現的分裂現象,包括:滿州國建國、雲南獨立,以至陳炯明的聯省自治,甚至毛澤東倡議的湖南建國,又是什麼一回事?

這些「正史」不肯正視的歷史分析,尤其反對「大一統」集權主義的事實,下回一一說明。


[1] 見維基文庫有關二十一條內容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97%A5%E6%9C%AC%E5%B0%8D%E4%B8%AD%E5%9C%8B%E7%9A%84%E4%BA%8C%E5%8D%81%E4%B8%80%E6%A2%9D%E8%A6%81%E6%B1%82
[2] 可另外參考https://kknews.cc/history/l4zx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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