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1日 星期五

圍堵警總是一著極錯的棋



看罷黃之鋒吹雞圍警總, 深嘆香港何止沒有政治人才, 連戰鬥人才也沒有 ..... 兩邊都是。只是香港人理性守法, 才沒闖出大禍來, 算是萬幸。


621 圍警總一役, 表面上看來一切和平, 不過背後深埋禍心, 實在又何必呢?


先講警察本身招來此 "剃眼眉" 的報復行為, 絕對是政治問題, 也是戰鬥思維的問題。只能用惡果自嘗來形容。


612那天, 本來沒有擴大武力清場的必要。因為在下午三時後, 要求行動升級的示威者只集中在立法會大樓, 而且武力有限, 其他人又不是一起來衝擊, 警隊武力防衛, 無可厚非。但一聲令下, 竟然就要全個金鐘清場, 連帶中信外面的和平示威區也被四面夾擊, 險釀慘案, 此事又是誰人的意思?


吳子兵法有教落:「凡兵之起者有五..... 一曰義兵。五者之數, 各有其道, 義必以禮服。正所謂, 合法殺人解決不了政治問題, 應對義兵必須要以禮相待, 現在明白古人用兵的思考深度沒有?


因此和平示威佔大部份的市民, 首先就不服, 在其後召集二百萬人616再示威, 卒之迫使政府停止修法。此事不止施政目的前功盡廢, 更引發建制派之間互相推卸割蓆, 為保選票, 各自發揮跳船功夫。此可謂一子錯, 滿盤皆落索。事已至此, 高官們竟然將責任全部往前線警員推卸, 警隊怨氣難消, 已經亳無懸念。建制派分裂、強硬立法不再, 連帶警員鬥志消散, 停止濫捕, 其實反對派是極好形勢才對。


不過到了621 那天, 情況又出現變化了。本來示威就是要迫使政府作出政治表態, 完全不關警隊的事。而事實上, 警察已按指示, 不打算進行任何武力清場行動, 也只是袖手旁觀。 從政治上的判斷來看, 政治問題,  終須要政治解決, 已經是大獲全勝。而要剃眼眉也好, 警察受制不能出手, 不一樣是繼續受氣嗎? 還可以怎樣? 況且國際調查接踵而來, 違法濫捕, 也必然會受到追究。律政司雖然無法宣之於口, offer no evidence 作為 plea bargain, 此事又可以請教打慣官司的大狀呀!  此等政治手段大可以和律政司閉門商議, 不必鬧大嘛。 警隊的麻煩本來就沒完沒了, 又何必再踩一腳?


意料不到的是, 黃之鋒忽然搶咪呼籲示威群眾由政總走去圍警總。這就麻煩了。既然已經可以直接對特首施壓, 又何必去找副手? 可以去找副手施壓, 又何必去找前線的卒仔? 講到底, 這種施壓根本就等同找卒仔出氣, 既解決不了問題, 也沒有增加談判籌碼, 算是怎樣的一著棋?


最終只是導致警隊與平民仇怨加深, 而並無任何分化瓦解的政治效果。正如政府向民間施壓, 民間結成更緊密同盟一樣。反過來看, 警隊被迫同舟共濟更團結, 又何嘗不是一樣? 此謂之政治水平問題。


再看戰鬥思維。警總裡面, 也有文職婦孺, 並非全部都是防暴隊; 而作為治安機構的一個綜合體, 功能繁多, 的確不宜圍攻。因此發動圍堵之前, 實在進迫的一方, 有沒有考慮過此事的社會和政治後果? 這個就是政治水平問題啊。


更加在圍堵過程當中, 犯下兵家大忌 - 沒有考慮 "圍師必闕" 這一個戰鬥選項!


何解? 就是圍城也得要放一條生路


留一條生路的效果, 除了送水送飯等人道物資不會被截斷之外, 更可讓老弱婦孺先行撤退, 這個可不止光環這麼簡單, 而是最起碼的人道條件! 示威群眾一直高舉道德旗幟, 這一種反人道的圍堵方式, 算是自摑乎?  最明顯的場景, 是正當談判專家出場的時候, 示威者本來可以名正言順提出訴求以及開出「圍堵條件」,但換來只是黃之鋒帶頭的一陣噓聲, 結果政治談判無從進行。這算是什麼打法? 兩陣交兵尚且不斬來使呀。


而留一條路的打法, 心理上也對被圍困者造成更大分化和壓力, 因為需要考慮是和是戰、誰去誰留等問題。反之一味圍堵, 被圍者沒有選擇, 結果全部變成一種團結立場, 死未.....


而此事更留下另一個心魔, 就是警隊上一致認為, 政府收回修法成命才是大錯...... 政府口講大和解, 固之然口是心非, 才變成割裂的惡果;但口講正義, 而並非以仁義待人, 又何嘗不是倒行逆施?  而主動埋下互相復仇的種子, 又算是什麼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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