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 星期五

梁振英發表港獨宣言?

本土派應該多謝梁振英。水落石出了,梁振英真的是超級無間道,之前都一直只係以為佢採取激將法,令到港豬醒覺,開始懂得爭取落實《基本法》的普選承諾。
今日聽新聞,終於完全明白,梁振英的底稿,其實係「香港獨立宣言」。
梁振英就「一地兩檢」發表意見,指「外國好多都有兩個邊界一地兩檢的安排,完全唔覺得有問題」。
咁當然冇問題啦 兩個獨立國家之間嘅事吖嘛!
香港幾時變咗同中國平起平坐嘅一個獨立國家呢吓? 呢句仲唔係港獨宣言算係乜? 作都冇佢作得咁精警呀真係
法律原理,是咁的:一個主權國,有權可以就其主權範圍之內嘅任何事務作出決定。而這個主權範圍,包括「邊界管理」問題。
中國係主權國,當然有權可以決定個邊界同埋邊界點樣管理啦,主權國吖嘛。
假如唔信,可以回帶睇睇當年中港兩地就深圳灣的「一地兩檢」到底是如何「落實」。大家可以參考一下,由政府提交立法會的報告 (http://www.legco.gov.hk/yr05-06/chinese/panels/se/papers/se0307cb2-1277-3c.pdf)
而另外亦都可以參考 200610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
事緣是深圳灣口岸涉及整個深圳河的重組工程,亦稱為「河套區」項目。香港特區與中國內地的「邊界」原本以深圳河為界,最終由於工程安排,大片原本屬於深圳的土地「落入」香港邊界之內。與是乎問題就來了:到底重新劃界之後,口岸座落在中國境內,但港方又可以如何執行邊境檢控制的法律責任呢?
於是結果就造成「一地兩檢」的法律先例。
安排是:由中國人大常委通過具有法律效力的「決定」,「授權」港方執法機構在「中國境內」執行香港邊境控制所需的一切權力。
同樣「照鏡」的安排在港方則以本地立法的方式,在2007425日通過《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港府准許港方執法人員可以在中國境內執行香港法律。同時為明確口岸範圍,香港政府與深圳政府簽訂《口岸區租約》,使用年限到2047630日。換言之,法律假定係「中港邊界分野將在2047630日完結」。
這個安排其實變相是一種「租界」協議。是人大准許香港向深圳「租借」深圳灣口岸區土地,而同時授權香港政府可以在該區全權管理並且使用香港法律。
其實同樣情況,在澳門那邊也有出現過。個案是「澳門大學橫琴校園」的管理方式。同樣都是由人大立法授權珠海政府將橫琴的「澳門大學」校園範圍,以「土地租賃」的方式交由澳門政府管理,並且在校園區是由澳門政府行使司法管轄權。
以上兩個先例,都是一個主權國範圍之內可以做的事情,就係決定自己邊界如何劃定和管理。
之不過:香港不是主權國嘛! 而按《基本法》,這種涉及邊界控制的「主權」權限,是香港政府無法處理的。而尤其嚴重的是:香港本身也根本無權修改《基本法》定下的「香港邊界」嘛。
因此唯一可以處理的方式,就是回到「主權機構」那一邊,亦即「人大」,去尋求裁決。而人大只能根據《基本法》來裁決。因為就有關香港的事務,都是由《憲法》第三十一條「豁免」了出去的,唯一能作出相關裁的,又只是人大。
於是結論只可以有一個,就是「人大釋法」。不過如此一來,《基本法》可以玩完。因為這種「授權」的方式與先前的方向相反,不是「擴大」香港的範圍,而是縮小香港的範圍。而且不單是「邊界」的修改這麼簡單,而是直插香港的心臟地帶 尖沙咀的西九市中心!
假如這個是憲法先例,那麼請問香港有那一個地方是不可以被「召回」或者「租出」的呢? 答案是「沒有」。
因此從憲法和法律的角度來看,在西九玩一地兩檢和在邊界口岸玩一地兩檢根本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答案係「冇得玩」。
咁當然,自認聰明絕頂的特首梁振英,當然有他的解決辦法啦,就是將香港的地位「提升」到可以處理主權範圍的事,包括准許中國執法人員在香港境內執行中國法律。
假如香港和中國都是地位對等的主權國,咁當然無所謂啦。之咁,對於港獨份子來講,甚至可能歡迎有關決定也說不定。因為拿一個西九出來,換取香港獨立喎….我就覺得幾抵囉

 不過對於在香港擁有土地權益的一眾大商家來講,這個「釋法」就認真攞命噢。假如西九可以如此就「交還」中國管理,而且不需要在《基本法》附件三按程序「釋法」,那麼閣下的豪宅、寫字樓、商場、貨倉、球場…. 又有何分別呢? 而即使是釋法又如何? 可以送走土地權益嗎? 怎麼辦 就按梁振英的指示,去獨立嗎?

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從「定價權」看金融:為什麼中國學不了香港的管理水平?

前幾篇文章都用「定價權」來標題,其實講到底,證券也好、商品也好,要用金融手段來解決一些經濟難題的時候,不是隨便可以「抄」得來的。香港這個金融市場看似簡單,實則內裡的複雜程度,絕對不是中國可以隨便學得來。因此才有香港能替中國資產定價、反而中國不能。證券如是,看來商品也會如是。

兩地的主要分別是:香港社會早就習慣了如何遵守市場規則,法治的水平達到世界一流;但中國不是、也不知會不會。

就以同類的「救市」行動來比較吧。中國在2015年的「暴力救市」與香港1998年的「官鱷大戰」,本質上都是政府介入證券市場,打擊「惡意沽空」。但效果就完全不同。

首先回顧一下香港「官鱷大戰」的歷史。

話說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爆發,所有亞洲市場無一倖免;貨幣貶值、企業破產,比比皆是。而香港當時最著名的投資銀行「百富勤」,都受到印尼債券爆煲的影響而黯然倒閉。香港作為唯一仍然堅守聯繫匯率的「新興市場」,早晚要面對一場金融狙擊戰,其實也是劫數難逃。尤其是資本市場在97前都進入了亢奮狀態,炒樓炒股、人人都是勇字當頭。

早在199710月,沽空港元的金融狙擊就已經進襲過一次。當時在準備不足的情況下,金融管理局竟然採取「夾息」的方法來還擊,結果銀行同業拆息一夜之間抽高到300! (見金管局網頁介紹 http://www.hkma.gov.hk/chi/key-information/speech-speakers/jckyam/speech_030398b.shtml)

當時金管局的機械式反應就是以為大鱷都只是衝着貨幣而來,於是只是在意提高港元資金成本,令到借港元沽空的大鱷無利可圖。但當局勢估不到的是,大鱷是「多方夾擊」,包括沽空股票和期貨;於是在息口人為大幅扯高的情況下,證券和期貨市場就向下直插。聲東擊西的大鱷大賺而回,而香港資本市場就元氣大傷。還記得當時我公司剛好把收費公路上了市,存了一大筆錢坐在銀行裡面。當日的情況是銀行的老闆們都親自打電話來,只央求一件事,就是千萬不要把存款轉走。客戶求銀行就見得多了,銀行求客戶,當年異象也。

最後港元的聯匯是保住了,但資產價格的整體插水,就難以逆轉。查當時數據,恒生指數由19978月開始下跌,至19988月的一年之內,總共跌了60%。股票市盈率由1997年的高位19.2倍跌到1998年的8.09倍。而「負資產」的樓市也是在這個情況底下出現。

到了19988月,食髓知味的大鱷眼見香港資產大幅貶值、人心虛浮(尤其在「八萬五」的肆虐之下),以為可以重施故技,但勢估不到,香港的金融監管當局,早就汲取了97年的教訓。準備好迎擊措施。蘋果日報在2008年訪問了當時代表特區政府披甲上陣殺鱷的前金管局「女掌櫃」(助理總裁)葉約德、前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兼重量級銀行家李國寶,以及御用經紀之一中銀證券副董事長馮志堅,披露當年打大鱷過程。

話說港府兵分三路迎擊:在股票現貨、期指及借貨三管齊下,盡可能令到大鱷拿不到股票進行沽空。政府入市,行動絕密,葉約德本人亦是早一兩天才獲任志剛通知。作為管理逾萬億元外儲的舵手,葉約德即時展開部署,包括「拉線(電話線)、整 screens(螢幕屏)、預 positions(交易位)、揀經紀」等,因外匯基金一直「無做開港股」,故她亦要確保後勤人員「識得交收港股」。為防洩密,她率領的入市小隊(起初數人,後增至約10人),只好「匿藏」在她的辦公室內,與外面的交易室隔絕。

大鱷在19988月初開始衝擊香港市場,也是先循着外匯的方向進攻。至813日,港股指數已跌穿7,000點,在低位6,600點左右收市。但814日,在準備就緒之後,外匯基金開始反攻,一路動用過千億元、聯同御用經紀大手掃貨。直至10月底期指結算日,恒生指數以10,154點收市。一路沽空的大鱷被迫高位平倉、損失慘重,從此不敢再來叫陣。其後還有一些投機份子死心不息,以為外匯基金終須沽出手上的股票離場,到時還可以有機可乘。但原來外匯基金的退場方式,是將「官股」進行「證券化」,打包成為「盈富基金」,一年之後以ETF 形式推出發售。港府不止順利離場,更加將香港的信託產品創新推上了一個新台階。

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路。大家不難看出,香港金融市場就是有這些優勢:人才充裕,經驗老到,辦事有板有眼,而且紀律良好。短短幾日就可以建成一個絕密操作的大型金融指揮中心,管控萬億資金進行市場反擊。而金融市場上亦有大量優秀專業的金融中介可以共同進退;香港的金融市場有能力承接如此巨大的交易總量,仍然一切有條不紊。最後更加通過金融創新,將退場一事變成另一宗市場拓展的盛事,引入更多的投資者。這種能耐,中國想抄也抄不來呀。

至於中國的「暴力救市」又是如何?

先看背景情況,中國和香港在201411月開通「滬港通」,令到兩地證券市場可以開始聯動。中國和香港股票指數一路急速上升,上證指數在2014年年底經已突破3,000點,每日成交達到過萬億元人民幣的水平;至2015年初,各種理財產品不斷增發、私募基金圈錢忙個不停,連銀行的理財資金也相繼被巨大的利潤吸引而將資金不斷向證券市場注入,新開股票戶口由一年前不幾千宗爆升到過百萬宗。中國股市在幾個月之內,升幅就遠超100%。而上證指數由2014年年底的不到3,000點,一口氣在20155月底已衝破5,000!

不過開心背後,也早就有人指出暗湧不能忽視。因為在這麼短時間之內,大量資金湧入股市,市場實在未必能消化。在「錢多貨少」的情況下,中國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有70%是超過50倍,泡沫大得嚇人;而早在2015年的4月初,就已經出現過一個短暫的「好淡爭持」局面。但市場上仍然人人看好「狂牛」而沒有半點避險意識。

卒之在20156月底,中國的股市「爆煲」了。而中國的監管機構和領導人,在這個地步才如夢初醒。報導指:正在外事訪問的總理李克強73日匆匆回國召集國務院特別會議,召集「一行三會」(人民銀行、中證監、中銀監、中保監)、財政部、國資委及主要央企負責人開會,商討金融市場應對之策。會中各主管對於救市並無太多分歧,但「如何救」,分歧不小。國務院高層傾向果斷強力救市,但也有核心部委建議,可以逐步採取措施救市。會議上,傳李克強不同意部分財金官員「擠牙膏」式救災措施,曾拍枱要求「暴力救市」。

「暴力救市」就是這樣稱呼起來的。當時傳出的消息是,救市措施包括:

1.      央行定向發行5,000億元抵押補充貸款,設立「平準基金」
2.      證監、銀監、保監各自落實2,000億資金,財政部5,000億資金,共組救市方案
3.      所有確定的新股發行暫停
4.      證監要求21家券商入市1,200億元

整個救市方案規模達1.72萬億元。最後入市的資金估計是兩萬億以上。但市場並無好轉,到8月底,上證指數回到3,000點水平,一切打回原形。雖然股市還在,但基本上已經變了「僵屍」,投資者只能觀望,因為一旦入市,又不知會不會被打成「黑手」;而反正又有行政指令,「准買不准賣」,還講什麼市場?

這個還不止,正在最高領導人大嚷「外國投機份子惡意沽空」之後,政府開始進行「獵巫」,將「惡意沽空」的所謂犯罪份子揪出祭。但原來被捕的,包括了國家隊的中信證券高層,而之後就更加連負責監管市場的中證監的副主席都被捕了;另一個國家隊成員國信證券的總裁陳鴻橋就乾脆自己上吊去了。還有為數不清不楚的金融才俊鋃鐺入獄、跳樓吊頸的.....到底是含冤還是畏罪,那就不再細數了。

中國這一次暴力救市的情況,揭露了很多大家都一直明白、但又難以當面踢爆的情況。所謂「獨特國情」的尷尬地方,今次一目了然:負責管理金融市場的,根本沒有風險意識;出了事之後,連如何救市還要爭論不休,所謂「大方向」誰個不懂? 但「如何」去做,才是專業重點嘛! 對於救市所需的資金,原來根本也沒有準備,需要由總理臨時籌措、由各單位徵集,甚至連做生意的券商都要「夾埋一份」。券商和基金面對一個精神分裂的狀況,就是到底要保護股東還是要支持政府? 最要命的,還是「人」的問題。到底所有事後被捕的犯罪份子,是否當初也有份惡意沽空? 還是只是事後趁火打刼? 而當中又怎麼一個外國人也沒有? 是全都跑掉還是根本只是籠裡雞作反?

換了是一百年前,鬼佬眼中會叫這種拉雜成軍的狀況為「紙老虎」。而今次的中國金融大戰,其實根本不必勞煩外敵來動手噢。

與此同時,香港再一次發揮回應國際金融風險的衝擊,2015年又一次完美地消弭了一場金融風暴。或者可以引述我舊同事,新任「香港證券業協會」主席繆英源的意見:(見信報專訪:20151022)

他認為今次內地股災,更可貴是突顯出香港的價值,「(香港的)遊戲規則沒有改變,你說香港是提款機(被內地人在港賣股套現),但她是一部沒有上限、不會壞的提款機。」

香港作為中國唯一可靠的金融通道,難道中國不知道嗎? 奇怪在香港本土又有多少人知道? 而即使知道了,又能否懂得善加利用? 到了2047,香港這個金融聚寶盤,還能發揮魔力嗎? 假如這個金融地位就是香港賴以維持高度自治的免死金牌,香港人又可以如何自處和發展呢? 這些問題,在在都值得港人深刻反思。



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中國的商品定價權問題 – 糧食篇

前文剛剛講到商品市場的爆大鑊風險,話口未完就要急急補上一篇「山水水泥」的清盤特稿,正正就道出在「水落石出」的情況下,假如商品價格爆煲會出現一個怎樣的景況。而習大大一天到晚都還在呢喃什麼要警惕蘇聯解體這個爆煲的夢魘,應該算是很具體的說明了吧。

而有關中國大宗商品的定價權問題,其實早在今年初就已經寫過一篇相關文章《中國的食物安全問題》,指出中國的問題不是食物有沒有毒這麼簡單,而是可能連吃的都不夠。(見網誌 2015211 http://alexstshiu.blogspot.hk/2015/02/2013-3-12-1-95-300-1297-80-2-3-2014-7.html)

當時官方媒體自爆「糧食自給率」經已跌破95%;但剛剛再查看資料,中國農業部總經濟師錢克明在其後同年3月表示:中國的目標,是在2020年,達到自給率85% (看新浪財經報導, http://finance.sina.com.cn/hy/20150321/121721775195.shtml)。原來所謂「年年增產」,結果反而是自給率拾級而下才對。

中國官方的意見,可以參考國家統計局20153月的專題報告我國糧食供求及“十三五”時期趨勢預測》。當中的各種預測,談得都有點玄,不過看看總結吧:預計到2020年,全國淨進口糧食缺口將會增大,要達到一億噸才能「補充」。2013年全國糧食生產已達六億噸,而以上「缺口」已經是按年產量有所遞增來計算。

但回顧中國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糧食總產量每年也只是年增2%。所謂進口一億噸就能在2020年平衡? 那麼2013年的淨進口差額已接近8,000萬噸…. 真的能趕得上嗎? 因此前後兩組數據一比較,就知道差距實在是在拉闊而不是收窄。

對於越來越依賴進口來吃飯,那麼定價權的壓力就自然越來越大。但作為全球最大的糧食生產國家,怎麼又會沒有定價權呢?

國家糧儲局前局長高鐵生早在201111月就表示:中國缺乏糧食定價權,是因為「缺乏大糧商」。(見鳳凰網報導 http://finance.ifeng.com/news/macro/20111101/4965984.shtml) 換言,從糧儲局的角度看,的確涉及「定價權」的問題,但這是「市場結構」的問題,不是「生產與消費結構」的問題。

這個又是什麼意思?

首先,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糧食生產國,也同時是最大糧食消費國。這一點,是完全沒有疑問的。大家可以看看聯合國國際糧食組織的「穀物生產統計」,一目了然:




而在全球「十大糧食商品」之中,中國也是排第一位的:



不過中國本身的消化能力也又真強,基本上是淨進口。自給率不足,這個也又不重複了。

中國能夠運用地球不到10%的耕地,提供了全球最多的糧食,本來應該是一個很了不起的成就;但竟然就在理論上自己最強勢的地方,最後竟然連「定價權」也沒有? 夠奇怪了沒有?

而按農業部上述的解釋,就更加要命了:是因為「缺乏大糧商」。謂之ABCD :國際四大跨國糧商的簡稱,分别是 ADM(Archer Daniels Midland) 、邦吉(Bunge)、嘉吉(Cargill)和路易達孚(Louis Dreyfus)。高鐵生指:僅四大糧商的貿易量,就佔世界糧食交易量的80%。可見定價權,重點不止在於生產與消費這麼簡單。

想再鑽研一下其他國際組織對四大糧商的「價格操控」分析,可以參考一下 Oxfam 的報告 (https://www.oxfam.org/sites/www.oxfam.org/files/rr-cereal-secrets-grain-traders-agriculture-30082012-en.pdf)

按這位負責儲存糧食的前局長說得清楚:中國的糧食儲備,十多年前還能在一定程度上「調控市場」,但現在不行了因為調控能力已經達不到市場的需求。這些原因包括:市場體系不健全、交易市場不發達、期貨交易品種不夠豐富、大宗商品的交易市場與交易主體不夠成熟。尤其明顯的是「價格信號扭曲、生產者和經營者對國家政策形成嚴重的路徑依賴、企業往往很難對市場做出正確的預期」。

這句話又是什麼意思?

前文都講過了,一個商品交易市場最重要的功能,其實不止是「交易」這麼簡單,而是通過不停的交易,能夠產生出一個「市場價格」出來,為生產者和消費者提供不斷的信息,讓各方都能各自去做生產和消費的預算嘛。這個就是市場經濟和指令經濟的最基本分別嘛。

假如一個商品交易市場做不到這一點,正正就是這位仁兄所謂「企業往往很難對市場做出正確的預期」的難題囉。而這個難題又是何來? 自己都指出了呀:生產者和經營者對國家政策形成嚴重的路徑依賴。換個人話來解釋吧:指令式的經濟,出不了自由市場所需的信息,而沒有這個自由市場所需要的信息,也不會有自由市場,就是這麼簡單。

其實全世界都早已建立好不同的商品交易市場,而中國本身也有大型的交易中心,但到底信息應該是由這些交易市場控制、還是由「實際上最大的生產者和消費者」控制呢? 又很弔詭是不是?

按道理,所謂自由市場,當然應該是由生產者與消費者去自己決定價格啦。但為什麼中國作為全世界商品的最大生產者、又同時是商品最大消費者,反而沒有定定價權呢? 其實這個問題才點到事情的核心。這個就是「指令式經濟定價權」與「市場式經濟定價權」的分別。

其實所謂「權」的來源,不是有沒有一個人在決定價格,而是這個價格是否真正反映「經濟實力」。而經濟實力,與生產和消費:不是同一件事情!

一個價格形成的背後,除了生產與消費,還有千絲萬縷的因素,正正也是那位仁兄上述那些:市場體系、期貨交易品種、大宗商品的交易市場與交易主體成熟程度….。這些都還只是表徵而已,真正的深層次原因,是連支撐市場的「法治」概念有沒有。

情況又有點類似我前文講到「銅價」的時候了:中國的金屬交易所,交易的合同佔了全球的46.14%,而LME 只佔全球4.22%。但竟然最後中國進口的銅價,大部份依據LME的定價。LME 一個「小小」市場,竟然定價權凌駕了比它大十倍以上的中國市場。

分別在那裡?

就是跟你做交易的,能不能信得過你而已。到最後結算時,有貨的就交貨、有錢的就交錢。交易雙方,跟債權人的關係一樣:出了錢的、對家就欠了你貨;出了貨的、對家就欠了你錢。所謂「市場」其實就是一個解決相互結欠的平台嘛。

如果不是這樣又會如何? 看看前文所述:中鋼集團的欠債,原來到了要還錢的時候,為了政治原因,居然由政府介入,強制債權人延期;這個和李克強在股票崩潰之後來一招「暴力救市」又有什麼分別了?

在成熟的市場又會不會是這樣? 想一想:LME 有貨倉,實物交收的合同到了結算的時候,應該交貨的人不會沒有實物貨物支付,因為LME對於實物存倉結算是有規定、而且是必須執行的嘛。同樣,對於參與現金交易的交易商,結算的對象是交易所,對於交易商的按金要求以及償付能力等等都有管理和核實。以上種種,都是建基於一個健全的法制。以上這些,LME 全部做得到。但中國呢?

參考另一個爆煲個案看看:位於雲南的「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在20157月就無法兌現其中一款產品而引發示威,揭露涉及20個省、22萬名投資者超過400億元資金。其後也是政府介入,安排另一家企業收購泛亞交易所股權進行「維穩」。當然,也又一定發出循例告示,指:有外國勢力糾結國內一些機構,惡意做空中國稀有金屬市場,導致出現產品資金贖回困難。(見蘋果報導: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china/20150720/53994953)

實情是:(見華爾街見聞報導:http://wallstreetcn.com/node/220816)

鎢、銦、鍺、鈷,這些金屬的庫存大約佔中國全年產量的20%以上。其中銦佔比大,目前全球90%以上的銦在泛亞平台上成交,交易所銦庫存量超過3,600噸,接近中國68年的產量、是全球5年的產量。

當「稀有金屬」原來是「堆積如山」的時候,請問這種所謂「市場秩序」又有沒有需要維護的意義? 根本就是交易所自己在「造市」嘛。就是連中國自己的媒體,都無奈指出,根本就是一場「龐氏騙局」。

其實一個商品市場裡面,最後能夠履約的,才有定價權。而所謂履約,也不止是能力的問題,還有就是意願和誠信的問題。而支撐着整個誠信制度的,就是法治。而因此大家才能明白,為什麼中國的交易商,就是打死也不肯讓LME在中國開設貨倉!

其實香港在商品市場方面,又能否好像證券市場一樣,在中國這個龐大的商品市場裡面起到一個作用呢?

下回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