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1日 星期四

旺角巷戰分析


呢個世界,和平就最好囉。

之不過,唔打都打咗,分析一下,好正常吧。吹水啫, 冇人叫你學呀

很多人都講了很多高大威而又假大空的分析,頗無聊的。對於一心「出事」的憤青們,其實最想知道今次的「戰後檢討」有何做對有何做錯才是吧? 他們本來就大把理想,不需要別人訓話。

所謂「戰後檢討」,首先示威者應該是有參考過2014年的龍和道情況。我從這個角度出發,相信比較有意思。

在龍和道當時,企圖勇武的群眾連最起碼作為自衛的「盾牌陣」也搞錯了。今次明顯在這一點有改變。有圖有真相,大家可以比較一下。之前只是胡亂將木板夾起就當是盾牌,很傻嘛。今次應該是用玻璃纖維之類自己「砌」出來的。而佈陣也懂得跟羅馬的正式盾牌陣,尤其是後排舉盾替前排「護頂」的佈局。很明顯有做功課噢。不過也太明顯是沒有操練過,向前一衝就自己散咗冇晒隊型…. 於是乎也沒有攻擊力。




 另外其實盾牌用玻璃纖維仍然是過重的,警察用的是 PC 合成膠,輕巧得多了;而且有彈性不怕長時間被敲打。如不相信,自己找一塊玻璃纖維板,敲打幾分鐘就知道。問題不是出在玻璃纖維,而是出在固定所用的「樹酯」嘛。至於真正的防暴盾,實在淘寶也有得賣的呀,而且越賣越平,舊年睇落都仲要百幾文,今年一個唔使一百文人仔。會否買抵過整?




至於警察的第一輪佈陣方式,很明顯是採取「堡壘型」的設計,目的是「防守」而不是進攻。但這個只是首輪部署。因為四周的「高台」目的是用來觀察,在防守當中盤算如何進攻。外圍是人牆,內裡是高塔,根本就是一個堡壘嘛。而且完全沒有機動性。



這種部署是方便「集結兵力」,佔據主要街道作為戰略「控制點」,令到示威集無法「聚集」。至於往後要拉人的時候,警察還是要「衝鋒」的。

不過這個時候,也不是全部兵力一齊向前推進,這點才開始有趣。第一輪推進是「施壓式」的推進,這個時候,是一整排警察向前推進,將示威者「壓散」。



由先前示威者的盾牌陣自己一衝就散的情況來看,警察的優勢只是訓練有素,因此有隊形可以發揮得到「施壓」的能力,而示威者就沒有相應的「抵抗」能力,因此通常都會越退越散。

好了,到了示威者「不支」後退而出現「潰散」現象時,警察會分成大約五至十人一組的小隊,快速分頭衝向示威者當中「拉人」。而家大家明白點解佢哋自己改咗名叫做「速龍」未?



不過當晚示威者也應該留意到一個情況,就是推進中的警察要保持隊形並不容易,尤其遇到路面有「雜物」的時候。這個只是物理問題而已,除非他們是坦克車可以「輾平」障礙物啦。而更有趣的是:真正令到推進困難的,不是「固定」的障礙物,而是像圓筒之類,會滾動或移動的障礙物,正如一細粒彈珠可以發揮西瓜皮的作用一樣。越是難以固定和掌握的障礙物,反而越能破壞隊形。

最後通常示威者都會鳥獸散四處奔逃,因而警察可以「逐個擊破」,反過來變成「人多蝦人少」。不過這個都只是「相對論」。因為在追逐過程當中,往往出現「脫隊」的情況。這個時候,示威者就會反過來「生擒」失散的警察。當晚絕大部份被「圍毆」的警察,都是在這種情況下出事的。



有圖有真相:這個手無寸鐵的示威者只是拉住一個警察的警棍,讓受傷的同伴可以逃生;但假如這個時候,圍觀的人一湧而上,那麼除非這位警員是葉問,否則冇可能唔俾人打到飛起。而在場看來只有這位警員,其他的人應該都在各自捉人吧? 反正「目標」太多,警察是不可能不自己「分頭」去捉人的嘛。各位可以檢討一下當晚情況,看看到底情況是否真的如此吧。

因此這場戰後檢討,大家應該明白:「有隊形」不是示威者的強項! 「機動性」才是!

盾牌不是沒有用,真的看你怎麼用。假如是採取「城市游擊戰」的機動戰,那麼可能參考一下「格鬥」用的圓盾可能比佈陣的方盾更為實用。

至於令到對方失去「隊形」優勢的東西,應該不在於「攻」,而在於「退」:當警察圍成堡壘的時候,隊形是最齊的。相反在「追捕」的時候反而最沒有隊形。而頂多是五個人一個小組,當小隊與主體的堡壘距離拉遠後,根本是沒有自衛能力的。

而警察擒人,多少也又有些「速龍」的特性不能不留意,就是當一個示威「倒地」之後,跟住先會有其他警察「一湧而上」。這一個「格鬥地點」才是真正的埋身肉搏階段。示威者弱勢,只係因為人哋衝散你之後,五個捉你一個而已。要「走」而唔「散」,考功力囉。

又或者,毛澤東都有遇過類似情況嘛。佢會點做? 前面嘅「詐」撤退,當追兵走散之後,「埋伏」的游擊隊「合圍」反捕追兵囉。毛澤東兵法都唔睇? 咁唔愛國呀?

另外當晚示威者也有留意到旺角的「地形」問題:就是四通八達。因此當警察一齊排開將示威者迫入一條街的時候,隨時「背後受襲」而要倉皇後退。替前進隊伍提供保護的,其實就是握守「要塞」的那個堡壘方陣!  因此現場流動性越大,中央的堡壘就越難提供保護,這個時候,任何一個挺進中的小隊,都隨時有腹背受敵的危險噢。

最後一點,又或者示威者還沒有好好向羅馬人學習一下:其實「硬踫硬」不一定是「短兵相接」最有利的處理方式。看看格鬥士如何變通嘛:棍和盾之類的硬兵器,反而最怕係「魚網」呀。



何解? 這個也又只是物理邏輯而已:對「戰鬥力」的破壞,可以是「擊破」,也可以是「約束」嘛。因此牛仔要制服一頭蠻牛,是不會用刀槍的! 那是「鬥牛」才會做的事,而目的是要把牛殺掉才會用硬物。假如目的只是要「制服」的話,用繩索或者魚網之類的東西,效果更強才對。

唉,掟磚頭呢家嘢,死得人嘛,捉到一定告得死囉。假如上陣嘅追兵俾人五花大綁咁擺埋一邊,咁先至真係醜死鬼吖嘛。到底而家係打心理戰定係真係要死人唧? 自己諗真啲啦。

咁當然啦,天下太平、唔使打就最理想。阿門。


2 則留言:

  1. //在追逐過程當中,往往出現「脫隊」的情況。這個時候,示威者就會反過來「生擒」失散的警察。當晚絕大部份被「圍毆」的警察,都是在這種情況下出事的。....「有隊形」不是示威者的強項! 「機動性」才是!....令到對方失去「隊形」優勢的東西,應該不在於「攻」,而在於「退」....「詐」撤退,當追兵走散之後,「埋伏」的游擊隊「合圍」反捕追兵囉。毛澤東兵法都唔睇? 咁唔愛國呀?.....假如上陣嘅追兵俾人五花大綁咁擺埋一邊,咁先至真係醜死鬼吖嘛。到底而家係打心理戰定係真係要死人唧?自己諗真啲啦。// Goooooooooooooo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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