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文章提到香港證監提出要兼管香港交易所的上市審批權,於是一場「上市權」的爭奪戰隨即爆發。不過有謂:旁觀者清,對於熱戰當中的各路人馬,公眾倒也未必看得明白是什麽一回事噢。正如昨日文章指出:如不從宏觀處著眼,只會覺得沙塵滾滾、敵我難分;於是乎一眾港豬只見有人打住「為民請命」的「忠字旗」,就總是以為真的為你著想,港豬就是如此「天真嬌」,只配被吃。
既然昨天《信報》已經踢爆了:股海翻波、上下其手的其實是「借錢基金」,根本不關上市審批的事,那麽大鑼大鼓、磨刀霍霍的,為什麽竟然會是風牛馬不相及的「上市權」?
通常港豬都有一個特性,就是記憶力奇短,只要有足夠的豬餿餵飼,足以「安居樂業」,其餘就一概不理。因此通常都是每避幾年就來一個「養肥就劏」,然後繼續循環。所謂「永續《基本法》」,倒不如去十八層地獄永續輪迴好過。而在這個輪迴的拐彎之處,就有一位笑容可掬的馬先生在恭候大駕。
姓馬的不一定都是和牛頭馬面有什麼關係,而實在陰曹地府裡面那位馬面老兄,總覺得他是哭喪而不會像這一位曾經在光明港府裡面的馬時亨先生:永遠的形象親切。難怪當年董建華在2002年,被證實治港無方、搞到香港幾乎要破產的當下,急忙推出「高官問責制」,就鐵定就要這位笑面迎人的馬先生埋堆,而不要一眼就讓人看得出是哭喪的真正馬先生來站台。而所謂「高官問責制」其實就是董建華「砲打司令部」的第一槍,瞄準的是港英一直以來沿用無礙的「公務員政治中立」以及「專業自律」。
各位,看清楚了沒有? 2015年的港大副校長委任事件和校委會事件,以至2016年的醫委會事件,早在2002年就已經揭開序幕了呀,這個從上而下壓下來的「勢」就是如此嘛。什麽為民請命? 從來都是一個口號而已。
而「高官問責」就正如所有董建華的發明一樣,都是鐵定爆煲的。就在馬先生就任之後,就爆發「仙股事件」。這位馬先生當然是「深顯大將之風」啦,不過只是「有鞠躬冇下台」,所謂問責也者,止此而已;而當時還未爆「沙士」,不過人在做天在看,個天何時下手…睇天囉。
而當時令人更感意外的,是時任港交所主席的鄺其志就慘被「祭旗」。查鄺其志是港英政府的舊電池,曾任庫務司及局長,後過檔到港交所出任主席。而在事前很早時間,鄺其志已將「細價股改革方案」放到馬時亨枱上[1],而居然「負責監督」的馬時亨和當時證監會主席沈聯濤互相扯貓尾、爭相卸膊,中途還要加插一場「賊喊捉賊」,由理應是「最終責任人」的證監會上司 (「高尚情操」的財政司司長梁錦松) ,宣佈牽頭成立「獨立調查小組」,而不是由立法會立案調查! 結果財政司和證監會搖身一變,由被告變原告! 那麽調查結果又可以如何? 當然就是交易所食晒死貓啦,[2]而最終鄺其志「既鞠躬又下台」,只留下一句「公道自在人心」。[3] 而其後證監就以「為民請命」的口號繼續擴充權力,踩住交易所上位。
什麽為民請命? 根本就是借刀殺人。明白了當年發生過什麼事,就不會被當前的忠字旗迷惑得到了:原本好端端的「分權制衡、互相監督」就變成向「一權獨大」的方向發展,演變至今時今日,這個「分權監督」的空間,就只餘下「上市審批」一項「專業自治」功能而已。
這個發展軌跡,各位是不是覺得非常「面善」呢? 咁都俾你估中,真叻呀你…. 之唔係「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囉衰鬼!!!
明乎此理,就不難理解,其後不論發生什麼「雷曼迷債」、「國企醜聞」之類的特大風險事件,「責任」永遠都不在負責監督的證監身上。因為證監的地位,根本就超然到冇人可以挑戰。不過證監會所對付的對象,從來也不會是偉光正的國企嘛,無敵是因為「政治正確」呀。就像華潤一類的上市公司,要是主管人員出了大問題,換着是香港中小企,早就被證監抄家了。而接二連三的國企高管「失聯」慘況,證監又立案調查過多少宗? 保障投資者? 哈哈哈。銅鑼灣賣書人失聯,起碼警務署都會做個樣立案調查吖,國企失聯? 證監啋你都傻。
不過這個情況又是否「別無選擇」呢? 傻的嗎,所謂「上市集資」原本就和「小販賣魚蛋」一樣,都是人類謀生自由的權利,大家不要被金額的大小搞亂了邏輯,這個是「經濟自由」的本質問題呀! 要監督就應該做好立法工作,讓公眾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生存空間、有一個有法可依的營商環境、以及一個違法必究的監督制度。三權分立的原理而已,香港不是行「習慣法」的嗎? 又有多難理解呀?
什麼「簡化程序」就應該將「發牌審批」和「執法監督」一起合併? 這個邏輯白痴的嘛 : 大家要申請駕駛執照的時候,不用去運輸署了,一併去警務署吧,反正你出了駕駛事故,都是由警察調查和執法的嘛! 法庭也不用審呀,反正警察都是「為民請命」的執法者呀,老是「警察拉人、法官放人」以後大家還會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嗎? 因此交通事故的審訊,請法庭讓路給警察吧。
如此類推,香港會變成什麼? 除了是「警察國家」之外,還可以有什麼?
因此上文都講得很清楚了,假如一權獨大、審得越嚴就越好,那麼按道理,世上最好的股票場應該是偉大的中國才是…. 不是嗎? 唔愛國呀你。
因此而結論簡單到不得了:「分權監督」才是王道,集權獨大就是霸道。不過這點普通常識,港豬照道理是沒有的,抵你哋行街俾人用「手臂的延伸」隨意毆打囉。
明白了這個簡單的邏輯,就可以明白為什麼美帝作為全球金融霸主,對「上市」一事,也只是採取披露為本的「登記制」,十分自由放任。分別在於,美帝真的是「法治」國家,要是上市公司有什麼誤導和違法行為,人家有集體訴訟權可以將壞人告到天腳底、又或者由美國證監會代為提告。這個才是「分權監督」的真正意義嘛。
再回過頭來看看,各位港豬們,請不要再浪費時時在所謂「細節」上面了,什麼「小組決策」、「代表比例」之類的旁枝末節,而要真的考慮「大局」,將香港的上市審批權,真正還給社會,採取美式以披露為本的「登記制」,並同時立法加強對違規個案的追究權力。要講細節不是我不懂得講,光是何謂「合適性」也夠難倒了大部份金融人,而那個所謂「證監要管的小事」其實正正就是所有上市條件之中,最為主觀的大事。
之前也和一位金融界的前輩講過一個笑話,用以說明這種「小事」的邏輯結果。
話說一對夫妻各自表述「誰人當家作主」:男人是一家之主,大事當然是男人作主啦。不過至於什麼才是小事,那麼由老婆作主就可以了。結果會是如何? 老婆只要將所有事都說成是小事,老公就玩X完。這個就是「主觀標準」的有趣地方。因此金融業界才會喊出,這個所謂改革的後果,是一種近乎種族滅絕的境況,現在明白了嗎?
話說一對夫妻各自表述「誰人當家作主」:男人是一家之主,大事當然是男人作主啦。不過至於什麼才是小事,那麼由老婆作主就可以了。結果會是如何? 老婆只要將所有事都說成是小事,老公就玩X完。這個就是「主觀標準」的有趣地方。因此金融業界才會喊出,這個所謂改革的後果,是一種近乎種族滅絕的境況,現在明白了嗎?
按目前的走勢,再走下去,香港只會變成一個警察國家,而更糟的是:這個警察團伙的頂頭上司,叫做梁振英。港豬們或者會很相信一個鬼佬坐在證監位置上,不過這到底是人治還是法治? 正如我們也很相信廉署一樣,當年起壇的是鬼佬嘛。不過到了這位「好心的鬼佬」退休之後呢? 到時會換一個什麼人坐這個位置?想起也心寒了吧….
而任何壓迫都必然會帶來反彈,看來我也不是人醉獨醒的 lone wolf,金融業界早就在蘊釀爆發,就看證監是否繼續向警察國家的向方繼續踩油而已。大家可以到訪一下這類意見平台 (www.wakeuphk.com)
就可以明白在發生什麼一回事。再走下去,看來「香港獨立」的呼聲,很快就不止是年輕人的專利了。阿爺再不醒目及早想辦法處理證監這個獨立的警察王國,到了迫上梁山的時候,香港就會變成暴民與金融精英的結合,到時火頭燒起來,就不止是梁振英玩完,正如我一直以來的分析也顯示:香港作為中國唯一的國際金融平台,如果香港金融出事,中國死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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