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6日 星期四

高鐵實施一地兩檢其實就是香港正式摺埋


香港實行的一國兩制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概念、也是當年中英雙方共同向資本家作出的承諾,就是香港沿用英國法律,尤其對於私有產權的保障不會改變。要是這條低線也要改變,香港還有什麼資格講一國兩制? 朝脆宣佈:提早實施「一國一制」好了。

回歸了二十年,發生了什麼事? 就是有些愛國愛到發燒的律師居然連這個最基本的道理也想推翻了,那麼香港的一國兩制還可以怎樣玩下去?

私有產權的重中之重,在香港來講就當然是「土地業權」啦。而最近有人為了將一個無可能解決的問題強行解決,為了迎合高鐵「一地兩檢」的早日通車,竟然違反企圖《基本法》對「香港境內」的定義,居然異想天開,「創作」了一個新的產權說法出來,就是「地底以下」就不是「香港」的管轄範圍。而這個說法,竟然來自一個理應是法律專家的律師之口!!!!

假如各位還不明白情況有多嚴重,或者可以先由政府發言人的過往說法,來做一個深入淺出的簡介吧。

首先看看20161219日,土力工程處長怎樣講解「岩洞開發」所遇到的法律問題[1]。話說港府為了將公用設施搬入地底,以騰出地面空間供城市發展用途,正打算「修改法例」,以確保「地面和地底業權可以分開」。因為「可以避免將來地面發展會遇到問題」。而「為免出現問題,現時挑選的岩洞地面全是官地」。

這個說法其實是基於一個很簡單的法律道理,而處長也不厭其煩地講得好清楚,那是「因為香港土地由地面到地心,業權一致」!

換言之,香港的「土地範圍」這個法律產權概念,絕對不是一個「平面概念」。而是由地面一直到「地心」,也必須「業權一致」。這個才是正確定義。這個其實也只是英國的業權法裡面的基本概念而已。只不過是大家早就習以為常,不加注意!

假如連這個最基本的產權概念也可以架空,那麼香港土地上面所累積的所有財富,還有什麼可以留低? 或者各位高登巴打又是先知先覺,將來千萬不要搭地鐵或者進入地下商場,因為一旦離開香港地面,你就經已離開了香港。這種「異度空間」的情節,簡直比得起經典神劇「紅Van」的佈局了。或者更準確一點來定義這種「空間」概念吧。就是參考中國最近有位新晉科幻小說家郝景芳的概念;還拿了國際大獎(雨果獎)。那本書就叫做《北京折叠》。北京城被劃成了三層空間,這個不止是平衡空間,而且按時劃分;到下一個空間出現的時候,之前一個空間就會「摺埋」而且休眠

不過那本書是科幻小說,香港的《基本法》是科幻小說嗎

係就早啲講清楚啦唔該….. 想摺埋呀? 搭地鐵啦!!! 

幾十年前香港有個九龍城塞,港英政府的警察不能入內執法的。看來與其創新,倒不如將「九龍城塞」來個重建好了。到時就變成…. 想走佬呀? 搭地鐵啦!!!

而很明顯,這個「香港摺埋」的神奇法例,好在仍未通過。各位立法會議員,不知到時又會否拉布呢? 否則香港將會出現一個「地產黨出賣自己土地產權」的立法議案,諗起都癲呀。

那當然會有人覺得,不如向「政府萬能」的新加坡抄襲一下,將地下五十米以下的地方,劃為「政府官地」不就可以了嗎?

噢嘩! 咁都諗得出?

留意法律字眼:劃為政府官地呀,不是劃為「新加坡以外土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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