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香港的深層次矛盾 ﹣ 民不聊生 (修正及加強版)

本版序:
1.   先前版本在物業統計資方面未有提及商業物業空置率的問題及其影響,並且未有包括圖片說明,在此版本予以補充
2.   另外,在經濟理論有關壟斷經濟之中的 marginal revenue 以及 marginal cost說明有所錯漏;的確事隔數十年沒有溫書、而上次匆忙發稿所致,深切致歉並在今次作出更正。(的確不是全職寫文章,可能還有紕漏,懇請各位繼續指正)
本來剪了很多報紙,正在準備寫中國的新經濟政策。忽然看見港台的《窮富翁大作戰》電視節目,氣炸了。於是先前在初版時花了幾分鐘把統計數據翻了一下,匆匆寫了文章,讓大家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香港的貧富懸殊問題是最大的社會矛盾,但梁政權的極力吹捧「自由行救經濟」簡直是落井下石,不止不可能解決貧富懸殊,而且只會更為激化這個矛盾。而這個吹噓自己是「最先提出自由行政策」的所謂政績,中央領導人除非是自家太多麻煩、「冇時間兼且發雞盲」,否則就只能歸入「縱狗咬人」之流。香港的民心思變,那北京又只能咎尤自取。更有甚者,是內地民眾也被誤導,以為香港要靠自由行打救,那又真是足夠分裂國家有餘、製告不必要的中港矛盾。
當年自由行救經濟的邏輯是這樣的:香港是一個服務型城市,於是只要多放內地遊客來港「消費」,自然經濟就有前途。
結果如何?
受惠的就只有地產霸權,樓價租金和物價飛升。富豪們是得救了,但到底香港普羅大眾有沒有受惠呢? 是否所有人甚至大部份人的利益和地產霸權都連成一線呢?
這個邏輯又是這樣的:讓一小部份人富起來,然後「自然地」就所有人都受惠。
是嗎? 數字才不會騙人,都擺在眼前,你不看,你自已吃虧。
由香港政府物業統計處抄出來的數字,也不全部由自由行的第一年算起了,光看2008年到2012年底就知道情況不妙。商業物業的售價和租金分別上升了「五倍」和一倍,亦即500%和100%,這種升幅可不是開玩笑的。請看看附件節錄的第50頁:

租金是「物業資產」持有人的收入。而普羅市民又如何呢?他們的「人力資產」收入 ﹣ 人工,應該用他們的工資收入來算了吧?
以下是勞工處的統計資料(實質工資季度報告,1992年指數基數是100),也又是公開的,大家可以自己去看看:
年
月
製造
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
運輸
住宿及膳食服務活動 
指數
按年變動百分率
指數
按年變動百分率
指數
按年變動百分率
指數
按年變動百分率
2012
6
110.6
+0.5
122.9
+1.0
106.0
-0.1
101.2
+4.2
9
119.4
-0.1
132.8
-1.3
114.6
-1.0
109.1
+3.3
12
109.6
-2.5
123.7
-0.5
105.5
-1.3
103.5
+4.0
2013
3
110.7
-1.5
123.4
-0.4
104.6
-0.4
101.9
+2.8
6
112.6
+1.8
121.0
-1.6
105.1
-0.8
103.7
+2.5

有沒有留意到? 理論上有些工種應該是最直接受惠於「自由行」的,例如「零售及批發」;而即使我就當這個也作不得準,那麼「住宿及膳食服務」呢?那是酒店和餐廳噢。零售和酒店從業員的收入不應該也是和物業持有人一樣水漲船高呢喂?
截至2013年6 月為止,亦即按1992年的整整20年,零售人工只升了21%,而酒店人工只升了3%! 按年計算可能會「好看一點」嗎?例如酒店人工與「去年同期比較」是升了2.5%。咦,奇怪?怎麼零售業人工反而下滑了1.6%?
在這些小節上磨蹭的意義其實不大,因為從宏觀來看,在商業物業售價上升500%、租金上升100% 的同時,相關行業的人工差不多是「原地轉」。不是一年,不是兩年,不是三年。大家數數吧,是整整20年!
如果只是以為「商業租金與民生無關」,你去死吧。物業資產升值的同時影響包括住宅物業。
大家可以又來看看政府統計數字,在過去十多年的變化如何。根據統計數字,由2001至2011年的十年間,私人住宅租金(不計算受惠於保障住房的租金類別),按香港、九龍、新界三個地區來劃分,分別上漲了大概70%。住宅市場由於有公屋和居屋等保障住房的一定限制,因此在租金漲幅方面仍然有一定的「約制」,不像完全市場化的「商業物業」的變化。
不過回頭想一想,到底「商業」是否就一定完全按市場供求變化來決定租金水平呢? 另外,在董建華政權時代所採取的「完全市場化」措施,對住宅租金的影響又如何呢?
先前已經另外寫過了,這裡又不再重複,只是提出一個有趣的學術歷史問題,留給與我「同一年代」的所謂社會精英去自己反省好了。
在董建華取消了「租務管制」之後,除了租金直線上升之外,同時出現的是「供應直線下降」。而香港念經濟的人,在港英時代讀到「積極不干預」的時候,都會記得有一課是這樣教的:對於供應的價格管制,可以用 marginal cost 和 marginal revenue 不同的曲線區間來分辨對供應的不同影響。
亦即,在 marginal revenue 和marginal cost趨同、而average revenue 仍高於 average cost的情況下,限制價格的結果是正面的,亦即供應商會被迫、甚至樂於通過增加供應來取得「利潤最大化」。
先舉一個簡單的比喻:假如你賣一個餅,可以賺一百萬元,你當然很滿意而不必刻意多賣幾個餅,當然多賣無妨。但假如限定你每賣一個餅只可以賺一元,你會怎樣做? 假設成本不變,每賣一個餅真的可以穩賺一元,有正常頭腦的你,是會賣出一百萬個餅,而仍然穩袋一百萬元的。想吃餅的人有福了,阿門。
言歸正傳。在正常的商業情況下,假設價格因為完全競爭而不會改變,而資源可以不受限制地投入以滿足需求的話,生產成本仍會因應規模效益而有所變化,但價格不會變化;因此Marginal revenue 和價格 Price 以及收入Average revenue 是相同的,而供應的平衡點固定在「額外生產成本=額外銷售利潤」。商業利潤 (或可稱經濟利潤economic profit, 平均收入 – 平均成平),可以維持在一個正常水平,這個很理想的情況是供應方和消費方都雙嬴的局面。

而只有在完全自由競爭的情況下,人為地壓低價格則供應其實會減少。這點是自由學派的經濟學家所指的「不應干預」的理論。
不過假如資源不可以無限量供應以滿足需求,則這個「不應干預」的理論需要作出修正。
設定在一另一個極端的「壟斷情況」之下,如果任由「供應者」自訂價格,沒有任何政府干預以及價格管制,這個「平衡點」會放在那裡?
就是 marginal revenue 與 marginal cost 仍然相同、但Average Price 和 Average cost 處於「最大距離」的一點。亦即利潤最大化的一點。
而這一點,永遠都是通過「限制供應」來達到,需求最大而供應最少,而供應者的利潤最大化在於完全地將成本轉嫁,以確保「超正常利潤最大」。

 明乎這個最簡單的經濟理論,就不難明白:英國佬之前為什麼會夠胆在一個號稱是「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設下「價格管制」,包括公用事業收費以及租務管制。因為那樣才是真正的科學管理:確保最主要的稀有社會資源按照真正的經濟定律運件,作出最大的供應以滿足最大的需求。如此才能達成自由經濟的真正條件:供應與需求都是按真正的市場力量來平衡,而不是按照「能操控市場」的力量來平衡。
於是明乎此,又可以理解為何「工人集體談判權」對於工商界的既得利益階層是有如洪水猛獸,正正因為一旦有了這種「操控供應」的權力,資方就會變成被迫進行「最唔抵的交易」一方,英國佬明白,所以很「識趣」的,不打這個主意。
但相反,難道工人就不知道在反過來的情況下,工人就會變成「最唔抵交易」的一方嗎?於是乎英國佬也又是很聰明,進行必要的「官商合作」(亦即積極不干預所指的「市場失效」情況),搞定了租務管制以及公用事務收費管制等等一系列價格限制措施,確保商家必須以提供最大量的供應來賺錢而不是靠屯積居奇來賺錢,以免激起民變。
尤其在1967年暴動之後,這種「表面違反自由市場定律」的措施更加是大大加強而不是減少。於是乎香港在70年代到90年代的經濟奇蹟、國泰民安、文化大盛,也又不是變戲法變出來的,背後是很嚴謹的科學技術在配合。
英國佬一走,無端端要經過一輪蠻幹之後,其實結果就很簡單了:就是在缺乏公平的社會資源定價機制的前題下,尤其在偏袒物業持有人利益的情況下,加大刺激旅客在港消費,無助本地僱員得到實質好處,而唯一得益的,是零售物業持有人,而相關的物業資產升值,只是將升值壓力擴散到住宅那邊去,對於打工仔,更加是全無好處:除非你早已加入炒樓行業、不務正業的一種。
假如仍不相信英國佬的「通識水平」,看看數據,自己查找不足吧。香港所謂的「寸金尺土」水份極高,上述的「商業物業價格上升」,是因為空置率高企,過去五年的新增供應量不成比例地低,而供應量按2012年的所謂最高點,其間的空置量仍是新增量的8 倍! 空置率則約持接近7%。

而所謂空置量又從何而來?
看看數據吧,又是政府資料:香港商業物業的「存貨」,最大部份是1970年至1989年落成的。佔香港所有商業物業接近一半!
年代太久遠的物業大部份被清拆,但重建的呢? 理應在之後的年份出現噢,但數據上看不出來!  而很明顯的,再對比前述的「新增供應」數據,不難發現一個「趨勢」:就是在租務管制的時代,才是商業物業的最大落成時期。之後取消租務管制,反而是屯積居奇時期。

換言之,英國佬能看得出來,反而中國人看不出來(或者是很想大家看不出來)。就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壟斷必然引致供應減少和價格暴升。反過來看,就是價格暴升和供應減少,都明顯地說明有壟斷情況。
還搞這些窮富翁什麼的雞汁節目來幹什麼? 還要哄小孩子嗎?香港的打工仔真的這麼幼稚嗎?看來是噢。
大家有時間就認真的讀書,看看英國佬是實在如何管治香港的吧。



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是特區還是租界?


先前寫了一篇有關橫琴商事登記改革的文章,有關「資本主義租界」的話題竟又鬧到上海的自由貿易區那邊去了。不過在大家還是忙着想辦法如何賺錢的同時,對於做學術和政治研究的一批人,請緊記不要讓經濟議題牽着鼻子走,因為當中的政治內容,比起金銀珠寶還不知要「搶眼」多少萬倍。

話說自從上海緊隨着深圳前海和珠海橫琴的進一步開放,拋出了更為振奮人心的「金融改革」口號,大搞自由貿易區,並且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匆匆上馬。至於是否真的能達到「人民幣自由兌換」這種程度,大家還得拭目以待。

但要是有心留意我的寫作,在方向上其實並不朝着經濟角度看,而是朝着政治角度看。尤其是有關「政府功能改變」這一條重要項目。

上次在文章中也提出了,中國政府對於「新特區」的立場,差不多是有點像以前的皇帝下「罪己詔」一般,明確承認了:政府必須退出市場干預。

要是還不夠狠,大家可以看清楚,到底在「非經濟領域」發生了什麼事:

香港中文大學被質疑在深圳建設新校園,是和共產黨深度合作。校長沈袓堯親自澄清:中大設立深圳校園,其中一條和中國政府談判的條件,就是「校園不設黨委」。而中國政府早已同意;中大是根據這項承諾才開辦新校園的。有關詳情。

我作為中大校友會的成員,有幸早在前年校長交代新校園建設時經已得悉。

澳門大學在珠海橫琴設立新校園,比起以上的「深圳承諾」更新一大步。因為澳門大學的橫琴校園,不止是向珠海政府「租用」這麼簡單,而土地租用的條件,是根據人大常委通過的決議:授權澳門特區政府管轄橫琴澳門大學新校區。換言之,在澳門大學的橫琴校園,不單止沒有了中共黨委,甚至連中國法律也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澳門法律。

而這一點,我在上月到澳門送別澳大舊校園的時候,由校方人員親自證實情況。據說早前有小偷潛入新校園,被捕之後,是直接送交澳門警方處理,而不是送返給珠海警方。


從以上事件可以看得出,中國的改革開放,重點其實早已不止在經濟方面,也很難說是否已在政治方面,但肯定是非常踏實地在着眼在「社會」方面。所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其實也只是整體社會制度的其中一個範疇而已。

國內也有說得難聽的,指這是「割讓租界、治外法權」之類。但想深一層,應該有比這個標籤更為要緊的考慮因素,否則身為黨國領導人的一眾「大佬」也又無必要拿自已的貞節牌坊和政治前途來開玩笑唄。

而這個開不得的玩笑,似乎也又真的很荒謬,在一個大家也意想不到的冷門地方冒了出來。大家如果花一點心思,細看國內各種報導對關於擴大特區的影響、尤其是城鄉以下一級的報告,會看到重複出現了一個小註腳:

改革措施使地方政府行政權力的削弱,尤其是「計劃生育」的措施。

大家沒有看錯呀,地方政府對中央這種「租界」安排的意見,竟然是重複的抱怨着「影響計劃生育政策」。

不過大家如果以為那是為了什麼宏大的人口控制原則,那可又大錯特錯了。在這裡可以和大家說明一下,到底這個「計劃生育」的事,對地方政府的影響有多大。

且看看《信報》2013年9月6日,《中國投資》版,《神州財富論》,由郭澄撰寫的專欄:超生罰款油水豐,一孩政策勢難改。

文章原本是寫有關兒童用品相關的股票分析。之不過又是那一句: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路。內地政策對兒童用品股票的影響如何是一回事,背後的政策對社會影響,那才真精彩。

其中提到一個數據,叫「社會撫養費」,這個名字改得太正氣,很難和它的「本尊」相比較,它的真實名字叫做「超生罰款」。作者對它的分析如下:

全國各地的收費沒有統一標準。可徵收當地人均收入的3 到9倍不等。若有熟人求情,罰款更可以減半或免收。到於收取的金額到底有何用途,亦從沒公佈。今年7月,浙江律師吳有水,要求31個省份公開罰款的收支數據,願意回應的17個省份去年合計收取了165億元人民幣;其中徵收最多的江西,收取了33.86億元。

近期14位女律師又再向計生、財政、審計部門申請,要求將仍未公開回應的省份資訊公開,傳媒其後才揭發,原來超生罰款向來只由地方政府收取並自行使用,中央從未過問。不少地方的超生罰款,約九成以上甚至全部,都會「返還」給當地縣政府,用於縣鄉兩級的辦公經費、人員經費、以及獎金等等。

以上是依書直說,搬字過紙,如有雷同,實屬不幸。因為這只是換湯不換藥的一個東西,古時候叫它做「人頭稅」,亦即康熙皇帝所指明「盛世人丁,永不加賦」的「丁賦」。而居然共產黨又革了康熙皇帝的命,通過「超生罰款」來重新推行「丁賦」。而且手法很科學:肯交錢的,文明進步大公無私的共產黨就「恩准」你生個孩子。不肯交錢的,文明進步大公無私的共產黨就強拉你入流產所,不論胎兒有多大,都一律要打掉。就看那個敢不交錢!

明白了以上的一個「題外話」,相信各位對於黨中央下的「罪己詔」又多了幾份了解。就是一旦共產黨要退出社會干預,第一個跳出來反對的,就是最細小的地方政府單位。相信這個正正就是中央文件所指:權力與利益格局的問題。而事實上,對人民的生命財產干擾最大的,正正就是這種芝麻綠豆的小官吏。而之前在同一篇文章,都提到了另外一則故事,是有關「送瘟神」的。當中的主角是「工商局」。

很明顯,工商局和計生辦一樣,都是同一類的「瘟神」。而如果中央的想法是,要將這種防礙社會發展的因素都從經濟發展區裡面隔離出去,而更加在一呼百應的情況下誇下海口,要將「上海自由貿易區」那種模式向全國擴散開去。那麼在下一步,肯定要面對一個很根本的問題:全國的「新社區」政治安排到底應該是什麼模樣?還是採取「橫琴模式」,可以由人大常委「授權」使用「不是中國大陸」的那一套?

在大中華地區目前能用的,總共有三套,一個是澳門、一套是香港、一套是台灣。這場好戲,看來才還剛剛開始。




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到底中國政府在進行什麼社會實驗?


國家正在非常認真地進行「政府功能改革」。而改革不再是線性思維的從上而下或是從下而上考慮,而是「同步的互相適應」。

這個「互相適應」,籠統的叫「法治」,或者「黨政分家」;準確的一點,叫「三權分立」。不管國家的執政黨喜歡還是不喜歡,也不管這是否「普世價值」,事實就是擺在眼前,不搞這一套,其他的小吵小鬧,搞了也是白搞。

對於中國能否成功過渡成為一個現代化國家,仍有待結果,但這場實驗的確在很認真地進行當中。這個可不是泛泛地講政治口號什麼的,還要看看腳踏實地那一套。至於本港的政治焦點只集中在本土議題,有點兒本末倒置了。

其實要是中國不民主,香港是想炸了腦袋也想不出一個民主的活路來。香港可以如何影響國家變得更民主,這個才是重點嘛。至於是否能通過香港本土的民主化來達致國家的民主化,看來有點遙遠。雖然在原則上不得不如此,而國家也似乎心知肚明,大家有點在「鬥快」,這個是一個很有趣的「互相適應」問題,倒又沒有多少人從這個角度去理解。

讓我從這個角度和大家分享一下心得。最新情況:橫琴特區的試驗檢討。

到底有多少個香港人關心澳門那邊的情況? 要是有留意的話,到底從國家的官腔當中,又聽出了多少玄機?

2009年,國家在橫琴特區推行一個很有趣的措施: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

表面上看來只是一國商業登記的技術問題而已,因為在抬頭的引言是這樣寫:

借鑒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商事登記方面的成熟經驗,通過簡化登記手續,廢止不必要的登記,改變不合理的登記,強化登記公示,回應社會對於商事登記服務的需求。

但請細看背後的宗旨是這樣寫:

統一商事登記制度降低甚至消除了企業在設立、年檢過程中的登記成本,降低了企業獲取交易資訊的成本,避免了政府監管的無效與浪費,而在保障各類商事主體登記的地位平等、規則公平、標準統一等方面亦進行探索,用「服務本位」代替「監管本位」,重新定義了工商登記制度的宗旨,以觀念更新促進政府職能進一步轉變,通過制度改革,弱化政府干預,培養市場誠信,發展市場自律和自治,實行「寬進」的登記制度體系和「嚴管」的監管制度體系,打破了與市場機制不相適應的部門權力利益格局,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化,代表著服務型政府的改革方向,豐富了服務型政府的內涵。

要是還未發出嘩嘩聲,請注意當中的重點:

·      避免了政府監管的無效與浪費
·      保障各類「商事主體」的地位平等、規則公平、標準統一
·      政府功能從「監管本位」變為「服務本位」
·      通過制度改革,重新定義、弱化政府干預
·      發展市場自律和自治
·      打破與市場不相適應的部門權力利益格局

假如將以上的概念套用到「政治改革」又會如何? 有沒有留意:政府公告講的不是「企業法人」而是「商事主體」, 那是在講人,不是講「企業」!

還不嘩嘩聲? 是政府的「權力利益格局改變」,更還不止,那是在講人權概念。只是很巧妙的運用語言偽術,不講政治和人權改革,只講「商事」和「市場」改革。當中的改革原因,簡直和以前的皇帝下「罪己詔」差不多了,擺明指出:

政府監管的無效與浪費、社會不公平、部門權力利益與社會不相適應。而所需要改變的,是「社會為主」確認其自律與自治的事實,而政府是服務者,政府應該退出干預社會。


到底這場改革的後果如何,很難在一年就能斷定。但其實內地的其他地方,經已急不及待地想「抄襲」,而且也又和香港的競跑一樣,是越快越好:

·      2010年國家批准深圳成立「前海合作區」以「市場化、與國際接軌」為主旨,試圖開放金融規管,並以香港的「一國兩制」框架為接軌對象。
·      2012年12月,國家工商總局同意將橫琴模式的試點擴大至比鄰的順德市,以港澳橫琴為接軌對象。
·      2013年上海成立「自由貿易區」,主旨是「實現貿易與投資的自由化」,開放人民幣自由兌換,接軌對象是「泛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TPP)。
·      2013年9月:廣東省準備上報「粵港澳自由貿易區」,以香港作為金融樞紐為前題,擴大前海合作區的範圍,確定「區域性自由貿易區」;而其實是利用香港作為國際接軌的平台, 不用提出國際化而已。


表面上,各個地區的開放模式都似乎只是衝着「經濟」前題而來,但正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路」,以上種種表徵,都是「經濟主題」無疑,不過骨子裡都是同一個概念:就是政府功能到底與社會可以如何「互相適應」,而不再是社會主義那一套「烏托邦式社會設計」。而且全部的重點都是「向外接軌」而不是「以我為主」。

看政治不能只看口號,口裡講什麼是一回事,身體在做什麼那才重要嘛。

因此在考慮中國是否也在摸索民主化的問題,也可以用相同的角度去理解,不搞民主化是死路一條,正如老鄧當年所講,不搞改革就是死路一條,異曲同功、遙相呼應。之不過,到底民主要如何搞?看來還是和改革一樣,是希望「有秩序地搞」而不是從下而上地革命地搞,也不可能像前蘇聯一樣,從上而下地胡亂地搞。

看來這個摸索,還是「路漫漫其修遠兮」。

要是對國內的「監管模式」還是不夠了解而未能明白以上的概念,可以參考一下其他人的評論,也又省得我在自說自話。

2013年9月6日,《信報》《夾心人》專欄,由卓文著的文章《送瘟神》,他是這樣寫的:

工商局,全名是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負責各類經營活動的企業登記和註冊...。除此之外,工商局有執法權利...。最竅妙的是執法權是行政、而非刑事執法。簡單來說,行政機構負責調查、審案和判決罰款。對內地中小企及外企來說,工商局是個「不受歡迎的機構」。據聞部門內有年度指標,每年要呈交一定數量罰款,員工亦按照罰款額拿到一定的奬金。因此他們便按時出動,到企業「檢查」。最近內地反貪風暴,更是最佳黃金機會。根據筆者經驗,他們普遍的做法,就是上門突擊檢查,查看帳簿。有理無理,隨便找一些項目,就說公司違法。

由於這只是行政執法,公司罰款後也不會有什麼「後遺症」,罰金只是介乎5萬到20萬元人民幣,這個不算多的數字,很多企業都是接受算數。因為找律師商議,最低消費起碼數萬元。若是不服初步裁判,工商局便要「擴大調查」,這樣不但影響業務,傳到市場公司形象受損,更是得不償失。而最重要的是:大陸法治不彰,很難判斷後果。

這些做法,明顯和「社團」上門收紅包沒甚大分別。企業雖然明知不對,但權衡「利害」,付了款就像送了瘟神。


這是原封不動的照抄,如有雷同,實屬不幸。

一個政府機關,比喻為「社團收紅包」,可謂一針見血之至。而形成這種「陃習」的原因,又只是因為「制度」問題:所謂「法治不彰」,是因為政府機關是「立法、行政、司法」一手包辦。對於大型國企、跨國企業、後台夠硬的種種「特權階級」,算是有點「刑不上大夫」的氣味,因此卓文的說話,倒是指明是「中小企及外企」云云。

這就擺明是「標準不一」,基本上是恃強凌弱、欺善怕惡。老百姓看在眼裡,心裡會想什麼?又會學習一個怎樣的「文化」出來? 而地方政府和各級「權力一把抓」的各級機構有本事「無限自肥」,中央又能管得到那裡去?

因此國家要改革、民生要改善、經濟要提升,有這種政府功能傳統力量在當攔路虎,又可以怎樣?

到底這種各級地方政府的「自貿熱」會發展成一個怎樣的情況,還得拭目以待;要是改革的方向是加大政府「收紅包」的能力,那當然是天大不幸;而如果是真正落實政府退出社會干預,讓社會自由發展,那就是普天同慶。不過對於「互相適應」的「法治、廉政」倒好像仍是只聞樓梯響,這就有點令人提心吊膽了。

不過對於社會制度與功能的不得不及早改革,這點也又是全中國的老百姓也豪無異議的事,看來還是不得硬闖這一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