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是特區還是租界?


先前寫了一篇有關橫琴商事登記改革的文章,有關「資本主義租界」的話題竟又鬧到上海的自由貿易區那邊去了。不過在大家還是忙着想辦法如何賺錢的同時,對於做學術和政治研究的一批人,請緊記不要讓經濟議題牽着鼻子走,因為當中的政治內容,比起金銀珠寶還不知要「搶眼」多少萬倍。

話說自從上海緊隨着深圳前海和珠海橫琴的進一步開放,拋出了更為振奮人心的「金融改革」口號,大搞自由貿易區,並且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匆匆上馬。至於是否真的能達到「人民幣自由兌換」這種程度,大家還得拭目以待。

但要是有心留意我的寫作,在方向上其實並不朝着經濟角度看,而是朝着政治角度看。尤其是有關「政府功能改變」這一條重要項目。

上次在文章中也提出了,中國政府對於「新特區」的立場,差不多是有點像以前的皇帝下「罪己詔」一般,明確承認了:政府必須退出市場干預。

要是還不夠狠,大家可以看清楚,到底在「非經濟領域」發生了什麼事:

香港中文大學被質疑在深圳建設新校園,是和共產黨深度合作。校長沈袓堯親自澄清:中大設立深圳校園,其中一條和中國政府談判的條件,就是「校園不設黨委」。而中國政府早已同意;中大是根據這項承諾才開辦新校園的。有關詳情。

我作為中大校友會的成員,有幸早在前年校長交代新校園建設時經已得悉。

澳門大學在珠海橫琴設立新校園,比起以上的「深圳承諾」更新一大步。因為澳門大學的橫琴校園,不止是向珠海政府「租用」這麼簡單,而土地租用的條件,是根據人大常委通過的決議:授權澳門特區政府管轄橫琴澳門大學新校區。換言之,在澳門大學的橫琴校園,不單止沒有了中共黨委,甚至連中國法律也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澳門法律。

而這一點,我在上月到澳門送別澳大舊校園的時候,由校方人員親自證實情況。據說早前有小偷潛入新校園,被捕之後,是直接送交澳門警方處理,而不是送返給珠海警方。


從以上事件可以看得出,中國的改革開放,重點其實早已不止在經濟方面,也很難說是否已在政治方面,但肯定是非常踏實地在着眼在「社會」方面。所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其實也只是整體社會制度的其中一個範疇而已。

國內也有說得難聽的,指這是「割讓租界、治外法權」之類。但想深一層,應該有比這個標籤更為要緊的考慮因素,否則身為黨國領導人的一眾「大佬」也又無必要拿自已的貞節牌坊和政治前途來開玩笑唄。

而這個開不得的玩笑,似乎也又真的很荒謬,在一個大家也意想不到的冷門地方冒了出來。大家如果花一點心思,細看國內各種報導對關於擴大特區的影響、尤其是城鄉以下一級的報告,會看到重複出現了一個小註腳:

改革措施使地方政府行政權力的削弱,尤其是「計劃生育」的措施。

大家沒有看錯呀,地方政府對中央這種「租界」安排的意見,竟然是重複的抱怨着「影響計劃生育政策」。

不過大家如果以為那是為了什麼宏大的人口控制原則,那可又大錯特錯了。在這裡可以和大家說明一下,到底這個「計劃生育」的事,對地方政府的影響有多大。

且看看《信報》201396日,《中國投資》版,《神州財富論》,由郭澄撰寫的專欄:超生罰款油水豐,一孩政策勢難改。

文章原本是寫有關兒童用品相關的股票分析。之不過又是那一句: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路。內地政策對兒童用品股票的影響如何是一回事,背後的政策對社會影響,那才真精彩。

其中提到一個數據,叫「社會撫養費」,這個名字改得太正氣,很難和它的「本尊」相比較,它的真實名字叫做「超生罰款」。作者對它的分析如下:

全國各地的收費沒有統一標準。可徵收當地人均收入的3 9倍不等。若有熟人求情,罰款更可以減半或免收。到於收取的金額到底有何用途,亦從沒公佈。今年7月,浙江律師吳有水,要求31個省份公開罰款的收支數據,願意回應的17個省份去年合計收取了165億元人民幣;其中徵收最多的江西,收取了33.86億元。

近期14位女律師又再向計生、財政、審計部門申請,要求將仍未公開回應的省份資訊公開,傳媒其後才揭發,原來超生罰款向來只由地方政府收取並自行使用,中央從未過問。不少地方的超生罰款,約九成以上甚至全部,都會「返還」給當地縣政府,用於縣鄉兩級的辦公經費、人員經費、以及獎金等等。

以上是依書直說,搬字過紙,如有雷同,實屬不幸。因為這只是換湯不換藥的一個東西,古時候叫它做「人頭稅」,亦即康熙皇帝所指明「盛世人丁,永不加賦」的「丁賦」。而居然共產黨又革了康熙皇帝的命,通過「超生罰款」來重新推行「丁賦」。而且手法很科學:肯交錢的,文明進步大公無私的共產黨就「恩准」你生個孩子。不肯交錢的,文明進步大公無私的共產黨就強拉你入流產所,不論胎兒有多大,都一律要打掉。就看那個敢不交錢!

明白了以上的一個「題外話」,相信各位對於黨中央下的「罪己詔」又多了幾份了解。就是一旦共產黨要退出社會干預,第一個跳出來反對的,就是最細小的地方政府單位。相信這個正正就是中央文件所指:權力與利益格局的問題。而事實上,對人民的生命財產干擾最大的,正正就是這種芝麻綠豆的小官吏。而之前在同一篇文章,都提到了另外一則故事,是有關「送瘟神」的。當中的主角是「工商局」。

很明顯,工商局和計生辦一樣,都是同一類的「瘟神」。而如果中央的想法是,要將這種防礙社會發展的因素都從經濟發展區裡面隔離出去,而更加在一呼百應的情況下誇下海口,要將「上海自由貿易區」那種模式向全國擴散開去。那麼在下一步,肯定要面對一個很根本的問題:全國的「新社區」政治安排到底應該是什麼模樣?還是採取「橫琴模式」,可以由人大常委「授權」使用「不是中國大陸」的那一套?

在大中華地區目前能用的,總共有三套,一個是澳門、一套是香港、一套是台灣。這場好戲,看來才還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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