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8日 星期六

特首辯論

先前教《政治辯論課》的時候都有提及過幾場美國總統辯論;不過反觀近期香港正在「熱炒」所謂「特首辯論」,看來也是香港人「超英趕美」的幼稚病在持續發作。
作為辯論隊教練,有這種東西搞搞新意思,本來也頗合脾胃,不過講到要認真看待這回事,倒也不能胡亂起鬨,以免又是「教壞細路」也。
能夠看一場有意思的辯論本身是一件好事,美國上屆總統大選大家還記得看得過癮,而台灣也剛舉行過總統大選,候選人辯論也算是開始有個譜。但至於在香港要看「特首辯論」又是否同一回事呢? 如果連自己在看甚麼也不知道,那又真是有點無厘頭了。
先談美國總統辯論。
其實美國憲制和選舉法例等等,都沒有所謂一定要有甚麼「辯論」的。要上朔最早的話,可以算是林肯總統,時為1858年,不過那是在之前的州長選舉期間進行,由林肯和對手杜格拉斯的幾場「州長辯論」。雙方其實沒有所謂「規矩」,只是簡單的先由一位發言一小時,對方回應一點五小時,最後由先發言的總結半小時,雙方都是一點五小時的時間分配,總共需時三小時。不過這只是州長選舉,不是總統選舉。最後林肯在選總統的時候,也是和杜格拉斯分別被提名1860年的總統選舉,不過林肯其實只是到處演說拉票,同台辯論的倒好像沒有。
講到總統候選人會推辭不肯辯論的,還有1940羅斯福總統。所謂「迴避辯論」,這個又算不算? 有趣。而羅斯福也是主要以演說進行選舉拉票的,實在沒有進行過「總統辯論」。
正式的全國性公開辯論其實是林肯之後的一百年(1960)才是第一次,由當時己獲民主黨提名的候選人甘乃迪對共和黨正式提名的候選人尼克遜。其後三屆的總統選舉,也沒有所謂「繼承」總統辯論這件事,只是各黨繼續在內部進行爭取提名的初選辯論而已。因此說1960年「正式開始有總統辯論」,也不能說完全正確。
第二次有辯論的總統選舉是1976年,由民主黨候選人卡特對共和黨候選人福特;當時才開始正式「分場」,總共三場,圍繞雙方的政綱進行辯論,分別為:國內事務、國際事務、以及由雙方協定的第三個範疇。輪到1980列根卡特的一屆,才只不過是第三次有總統辯論,之後才有所謂正式的慣例。
人家有過百年的政黨政治經驗、完善的憲制基礎,以及完善的選舉制度和法律規範等等條件,最後才有總統辯論這回事。香港就憑現在的條件,也要搞一個「特首辯論」,還不算是超英趕美是甚麼?
再看看台灣。雖然大陸堅決否認她是一個國家,但也有自成一國的總統選舉,也挺有意思。
台灣大選的歷史其實也不長。1996年才是第一次有「普選」,也並沒有所謂總統辯論這回事。直到2004年才第一次有電視直播總統辯論。還記得當時大家都貪新鮮,我也特意跑了一轉去搜羅宣傳單張、報紙雜誌、錄影等等「紀念品」。幾屆選舉下來,才也正式有一個傳統。記憶中的台式政治辯論,都是拳打腳踢的比較多。拉票工作實在是造勢大會等宣傳活動為主。
因此綜觀總統辯論這回事,實在也不是和香港人習以為常的「城市論壇」般隨意隨意。都是定在選舉的較後期,尤其是候選人已經得到正式提名,並且在有詳細政綱之後,才按政綱來進行的。否則何來「理性討論」的可能性?
講到「辯論」這回事,我在《慎思明辨》裡寫得清楚:是一場規範化了的游說遊戲。因此特首辯論,前題條件當然就是「規範化」三個字噢。
美國總統辯論,其規範是按雙方預先簽署的「備忘錄」為基礎。而舉辦機構是由民主共和兩黨共同組織的「總統辯論委員會」。該會是非牟利機構,於1987年組成,自1988年以來負責所有總統辯論相關的活動。而台灣方面的安排,也是國民黨和民進黨在正式提名候選人之後,經過長時間談判出來的結果,一點也不馬虎。
假如香港也要搞,相信上一屆由梁家傑曾蔭權的也勉強算正經。要是像201111月舉辦的「房屋政策論壇」一樣,由梁唐兩位同場「討論」,但居然會有工聯會派陳婉嫻同時坐到台上來「評講」,開玩笑吧?
看熱鬧還可以,但算不上有甚麼水平。




2012年1月23日 星期一

政治辯論新聞

剛巧有時間寫一點有關政治辯論的東西,報上的新聞就已經原來甚為鼎沸,因為正好也是特首選戰期間也。
關於政治辯論的評論,信報還好,報導尚算持平;但也已經有不少隔空叫陣的氣氛,實在看不出是那一營對那一營。
例如118日見王岸然有稿,談《「無唐辯論最精彩?王岸然批唐也倒有點尖酸,不像大學教員 (北大的例外,罵人做狗的也叫學術自由)。不過同一日同一版,王永平則另有相反資料提供,與王岸然唱對台乎?  王永平倒沒有說是唐營,但王岸然則明顯心繫梁營,可能對兩人出身有極大認同感也。(有人批梁是讀大學不成,才跑到外國去念測量,王也正好是樹仁畢業,跑去英國念個法律學位回來香港不做律師而去教書的,這是相同處;不過相異者一個是靠地產發達、與富豪平起平坐,至基咨委秘書長,而另一個則是草根政團發起人,一直也是政治邊沿人,只靠社評出位)
兩者似乎又未有預先溝通過要寫甚麼內容,情形頗為有趣。也看得出信報做報導,排稿認真有本事。王永平那邊確是有資料提供;至於王岸然,則只見萬二分肉緊、比自己落場參選還要肉緊。
至於說內容互相矛盾的是指這一點:
王岸然謂唐英年高調批評市建局根本忘記自己本來就是市建局的上司,一直有監督市建局工作之責。再以此推論:唐的偉論,不是反映他關心小市民的房屋問題,而是反映他為官時的兒戲,連自己的權責和做過甚麼決策、性質如何也弄得不清不楚,難免令人懷疑他從來只顧喝紅酒,工作嘛,就只是蓋個圖章而已。
….差點兒以為自己在看文革樣版戲;尤其是看完王永平的內幕消息之後,更為明顯。
王永平是這樣講的:
唐英年沒有說錯,政府批准市建局的重建項目不於同意(甚至知道)市建局事後招標、與發展商合作和售樓定價等細節。市建局在執行重建項目上有自主權,毋須事前(甚至事後)告知每個重建項目的發展和售樓情況。王再說明,有關安排,在市區重建局條例33條,是交由行政長官在涉及公眾利益情況下,才向市建局作出書面指示。
嘩,是另一個嘩,原來市建局真的是可以閉門造車、自行決策,而且行政長官的過問權反而有明確限制,就是要符合公眾利益條件才能查問和作出指示。利害!
按王永平所提供的資料,市建局的確是一個獨立王國,如此,則應該只有行政長官(曾蔭權)才能過問,作為財政司或政務司,唐英年又是否可以過問呢? 要是連過問的權力也沒有,又何來只是蓋個圖章」呢吓?  其他引伸出來的所謂兒戲」倒也真的很兒戲噢。
假如王永平意見正確 (作為前高官而且引經據典,還會有錯乎?),則王岸然指責唐英年之意見是明顯的想當然了;況且市建局並非政府部門,而是獨立的公營機構,所謂上司這點就更加連表面證供也不成立了。
不過政治辯論也不一定要分出一個真假對錯 (那是學術辯論的事),能搞局的就是好辯論,一切以選舉拿票為依歸,可又與學術辯論不一樣了,也不必過於介懷誰對誰錯。
唐英年也許有點有口難言,難道自認先前一直被架空乎?  不講清楚又的確有點麻煩。
以上的吊詭或者可以用辯論的分析技巧來拆解(將判斷對錯的客觀條件準確界定),不過假如背後的真正原因無法講得清楚,那又真的很難由公眾作出客觀判斷,可惜。
至於先前也有提過真理愈辯愈唔明乃是指偏執不可能通過辯論去解決,因為反正偏執就是偏執,有此傾向的人只會選擇性留意可以加強一己偏執的意見,對於可能證明他錯的東西是聽不進去的。
至於政治辯論又能否改變政治偏執? 也似乎未必,即使是經過多番研究,包括研究美國總統大選這般嚴肅的辯論,結論仍可能是選擇性聆聽(The Public Opinion Process, p43, “presidential debate”, Irving Crespi, Lawrence Erlbaum Asso, 1997)
能有所改變的,不是對偏執的一群人,而是絕大多數未有留意細節的普羅大眾,讓這些未有明確立場的人也可以有機會聆聽不同候選人的陳述和解釋,自然可以減少偏執。
但願如此。不過我作為辯論隊教練,在是否一定要有選舉辯論一事上,反而是無可無不可的。正如前述,辯論不一定可以消除偏執,而且按兵法而言,不戰而屈人之兵才是上之上者嘛。
心水清的話可以重溫一下2011年區選。其實即使剔除所有種票影響,建制派還是大勝十條街的,他們有安排在地區的同台辯論嗎? 好像也沒有噢。


2012年1月21日 星期六

憶《政治辯論》課

自從上次自爆原來是教育界之後,有朋友問我到底教的是甚麼? 
豬朋狗友認為我教飲食和旅遊的說服力可能好一點,正兒八經的站在講台上,形象很難對號入座。誰叫我在工作以外才是CEO – Chief Entertainment Officer,也又怪不得朋友囉。我的商科教授倒是叫我寫一本金融回憶錄因為我所做過的工作和金融個案實在太有趣,外界肯定想看我爆料。
不過在法國念金融是跟歐洲的政治顧問們副修地緣政治科,那倒又不是很多人知道的耶,因為在國際金融界,要的話,不可能不懂得打政治牌。至於能否學以致用,那又要看是用在那裡罷了。我倒是沒有想過居然可以用來在香港兼職教書,也算是學有所成吧。
至於香港教育界一般對我的了解,也只限於「學術辯論」,其實這一門東西,算不上學術科目,而先前在《融辯入教》時,也有作出過明確的「修訂意見」才能將有關的「技巧」材料轉化成「教育」材料,這點我的確是絕不馬虎的,對我來說,教育是「靈魂工程」,不能滲雜蒙渾。雖然重點是語文教學,但由於涉及思考方法,也真的不能亂來。
其實這麼多年來也真的教過不少東西,唯一「有糧出」的是《政治辯論》課,累積了的教材也不少,其他的「義工」也許就暫且不提了。
這門課在中大由2001年教到2007年,其間橫跨了三屆特首、各種重大社會事件、兩屆美國總統選舉以及兩屆台灣總統選舉,內容可也不算少。不過講到教學重心,卻沒有甚麼轉變過,當然不是指舊筆記可以用一世那種八股佬招數,而是「理論」沒有過時。因為我教的東西,從技巧上來說,太陽底下無新事物,當我將最新的謂「政治化妝術」和羅馬共和國時期的「雄辯術」一同比較的時候,學生們自己都能看得到:我們沒有發明任何新的東西 ;這句明言是畢加索在參觀完原始人石壁畫之後自嘆的。而更重要的,是我教的不是「技巧」,那是用來引導學生進行模擬辯論時的輔助材料而已。
課堂真正要教的,是「通過溝通流程,學習政治分析」,因此我的教材,其實就是政治分析理論,只是切入點不是抽象的理論,而是這些理論「實際施行在溝通過程上」的種種現象,通過這些現象進行研究,到底「是甚麼因素影響了政治權力的分配」,簡而言之,「如何通過政治辯論取得政治權力」,民主選舉也好、政治委任也好、甚至只是通過法案或者政策也好,在特定的環境下,必然有相應的溝通程序才能令「決策」得以通過和行使,包括令選民決定投票給誰。《政治辯論》只是這種溝通現象的「聚焦點」,可以通過有關的理論去認識政治。實際上沒有任何一個政治領袖不是辯論高手的,民主歷煉就是包括了要和選民溝通、以及文鬥對手嘛,文鬥當然要用口囉。
只可惜在香港,政治的確不成熟,因此當年很多的中文參考材料,要親自跑到台灣去取經,說真的,在中國人當家作主的地方,只有台灣才有民主選舉,沒辦法。因此以應用經驗來算,的確沒話說。
其實當年連台灣選舉的海報和傳單、光碟都有,只是沒有時間好好整理而已,還有點手癢癢的。
再說香港的材料,還是理論的多、實用的少,的確沒有當家作主的經驗嘛,極其量是有很多技巧可以拿來炫一下,但講到實用性,差天共地矣,更遑論要辦甚麼選舉辯論。
試舉些參考書的例子來說明一下,台灣的有:政治管理、選戰策略、地區工作等等。香港談的,一是很理論、一是很化妝,沒有教人如何執政的噢。
可是台灣的呢,光是看看工程流程的詳細和科學,真的配套齊全,分工明細,實際上就是操作指南。香港要急起也未必能直追也,也又更無謂看人家歐美民主大國的材料了;所謂選舉工程,也不過是種票之類,那也算是和菲律賓人的海龜島看齊了,也許如毛主席的號召一樣,主席說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咱們香港同胞則是人有多大膽,就有多少票,連買票的錢可以省下來,隨便作個地址出來就是,哈哈。
政治管理,台灣聯經出版社, 200310, 朱鎮明著(政大公共行政博士, 華東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助理教授)

我的課程導讀不是沒有提這些參考材料,而是看了也沒有甚麼實際作用,例如克林頓時代的名著 Public Opinion Process, The New Prince 等等。
因此我的課堂講明目的是學習如何分析,己經算很好的了。課堂上也做了不少筆記,也許有多一點時間才能整理了,可能算是我的退休大計一部份吧。

2012年1月14日 星期六

誰是香港人?

最近這話題無端端的鬧個滿城風雨,倒反而中了北大人一句口頭禪:添煩添亂。
何不好好向鄧老學習:擱置爭議,共同開發。
好像大逆不道乎? 香港又不是釣魚台!有點豬八戒照鏡,裡外不是人。
不過這個一國兩制還不是更胡鬧嗎? 假如共產主義可以將死敵資本主義也包了在憲法層次之中,那麼社會制度不變這一句又應該放在甚麼層次呢? 先搞清楚定義再吵不遲。
說不定也可算是豬八戒選美:嘔嘔下就慣㗎啦。不過到底是國人對著港人嘔、還是港人對著國人嘔、還是大家一起互嘔 (比起互毆又來得文明),也是說來沒個譜的噢。

先說香港人這個身分是主權問題,不錯、但不全對:
以香港特區政府發出像徵主權的護照和身分證,這當然是主權確認,之不過在基本法寫明港人並不排斥第二國藉,市民身分也只是看三粒星,那麼港人不一定是中國人,這點在法律上也是成立的,除非人大再來釋法,先把基本法給推翻了、也除非數學中的 set sub-set 也要推翻了,否則這個說法就不是全對。按鄧老的意思:不是中國人也可以是香港人。這一點倒是死有對證的
這裡又可以介紹一本好書:港大出版社的新書,Dictionary of Hong Kong Biography,當中轉述的,是香港歷史上五百篇名人傳記,可讀性甚高,起碼香港過去一百多年發生了甚麼事,從私人的記憶中也可以了解一下。也不要忘了李小龍拿的是美國護照耶,那麼這位本地出產的唐山大兄之主權上不是中國人,怎說?

也有說香港人這個身分是族群問題,這點倒反而是明顯地錯:
族群問題在社會學和人類學上有明確的定義,不能胡亂拉來談政治。一個族群必然要有某些客觀可繼承的紐帶才能構成,例如血緣、宗教等等。因此在香港本地的問題,例如新界原居民與非原居民的地權爭拗,可以算是族群問題,台灣的原住民和移民(殖民)問題、客家人和閩南人對立等等,也可以算是族群問題;香港難道有所謂九龍人和港島人的矛盾乎? 笑話一點吧。
先前鬧過一輪的外僱居港權爭拗以及惡搞的蝗虫天下等等,這些是新移民矛盾,說不上是族群問題,也不要混淆了。
香港人假如有任何可繼承的身分這點又是拜基本法所發明的,就是界定了父母是港人所生子女才有居港權這一條(即使不是原裝但起碼釋了法嘛)。才使得香港人會有血緣上的差別,也是釋法釋出來的噢;但也只是居港權,沒有說這也是一種血緣,真是搞得頭也大了。

也有說是價值認同的問題,例如某位仁兄寫了一本城邦論出來。不過這點也不一定成立:
香港人甚麼時候有過單一價值認同呢吓? 求同存異倒是有一點的,但更多時候是拉址談判出來或者各適其式的安身立命。正如佔領中環、誓死種菜的一群和醉生夢死的搶錢一族並存;你有你的覇權我有我的抗爭,大家又互相認同了甚麼呢? 假如都推說:起碼大家都守法循規,這點其實也只是相對論,算不上是特有。不守法循規的話,甚麼地方都會亂作一團。早在十多年前,我在廣州有一次要趕火車,按老習慣在書城買書不排隊,央售貨員通融一下,倒反而是被全體排隊買書的小朋友喝了倒彩。要批評別人的話,我倒是親歷其境,不能理直氣壯;因此守法循規這一點,香港人也只是相對而己。其他如人權、民主等等,說得響亮;又實在做了甚麼呢吓?

至於鍾先生的調查,在邏輯上可以如何減少不必要的爭拗呢?就是先要搞清楚定義囉。
到底回答「我是香港人這個答案時,答問者是甚麼國藉呢? 是那裡出生呢? 到底為甚麼回答是香港人而不是中國人? 假如只是按三粒星來答,其實是答了等於冇答,和警察查身分證一樣罷了。假如只是按居港權來答,有點靠譜;假如只是按出生地來答,也許亦是對的。普查說95%人口是中國血緣,但不足這個數目因為有部分的確不是在香港出生或者父母都不是港人,數據上吻合呀。其實也是答了等如冇答。
也許香港精彩的地方,正正就是這種人類歷史上難得一見的大融合(好像香港人喜歡吃火鍋一樣)。一本大百科全書,不一定有甚麼主題,但內容實在豐富。在未看懂之前,先了解多一點才下判斷也不遲。
盧梭吵得最厲害的一個學派,也是自稱民主派的哲學家,正正就是百科全書派,書到用時方恨少呀,多看一點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