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留言,指我的專責是「預言」。是嗎? 那我倒想知道今晚六合彩開什麼號碼,哈哈。這個當然是可以搞笑,但對於分析和推測,又真的不用什麼「天眼通」也能預知一些事情。例如:退聯之後,只能重新另外搞一個一模一樣的學聯。不過重點不是形式,而只是政綱而已。既然如此,乾脆留在學聯裡面,爭取修改政綱和立場就是。退了會藉,反而什麼都搞不出來。不信的話,隨便試試看。這一點完全不用預言。
話說一早已經批咗:退聯之後,其實沒有下一步 (見2015年4月26日網誌:退聯之後,其實沒有下一步)。這點不是什麼立場宣示,真的只是技術分析而已。請教一下自認懂法律的人好了,真的簡單到不得了。
而剛剛看到港大學生會的學苑新聞,有關2014年度港大學生會工作報告的會議報導。其中有關學聯事件,據報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表示:學聯難代表學界,望另組學界平台,不欲與學聯分庭抗禮:
在有大專院校接連退出學聯後,學聯只剩五所會員院校(城市大學學生會正舉行退聯公投),已難以代表大專學界。李亦透露,正與其他大專院校構思其他形式的合作平台,惟構思尚在溝通階段,具體細節則仍需再作討論。李指,該平台的目的不在與學聯分庭抗禮,僅希望提供學界在學聯以外的對口單位。
這個所謂「思路」,表面看起來很正常,即所謂「你不代表我」的口號之下,港大學生認為「學聯不代表學界」,所以就公投退出學聯。這個並不奇怪。
不過細心看清楚,對於「學聯只剩五所會員學校」所以「學聯難代表學界」,這個講法又不能當真。因為從邏輯上來講,在港大帶頭退聯之前,學聯的會員也並不包括全部「專上院校」。起碼「教育學院」、「公開大學」和「珠海書院」就肯定不包括在內。正在籌組私立大學的「恒生管理學院」也不是院校會員。如果按這個「有院校不是會員」因此學聯就不是代表,那麼正確的邏輯陳述就應該是「學聯從來也不代表大專學界」。
如果這個所謂「代表性」是重點,那麼學界應該爭取的,應該反而是「全部大專院校加入學聯」,而不是反過來大家爭相退聯。再按同一個邏輯,即使另外成立了一個新的所謂學界平台,只要有院校不加入,這個「你不代表我」的邏輯又是否適用呢?
而如果是用「好鬼民主」的簡單多數邏輯謂之「有代表性」,學聯的會員院校要下降到那一個數字才算「沒有代表性呢」? 如果不採取「間接代表」的形式,又是否要數一數「全港大專學生人數」來決定代表性呢? 這些都是最簡單的常理而已。假如退聯的學生真的有什麼好意見,最好盡早提出,好讓準備退聯的院校多一點參考也好吧。
至於另一個申述那才真的奇怪。何謂「不在與學聯分庭抗禮」? 其實文字用得淺白一點會較好,因為單就字面來看,「提供學界在學聯以外的對口單位」本身就完全符合「分庭抗禮」的定義噢。那麼實在「不」分庭抗禮又是什麼意思呢? 這點在邏輯上真的搞不通。倒不如講清楚:就是要分庭抗禮。而分別在於「學聯不代表學界而新平台可以代表學界」。
以上這些重要的概念如果弄不清楚,其實真的看不出可以如何有下一步的行動。
而如果又是叫嚷一下口號,「法律是死的」,那麼是否表示新平台要連各大專院校的相關法律規範也要一併推翻呢? 在不推翻這些法律規範的情況下,又很想請問:院校代表這個身份又是什麼意思呢? 只能說是這個組織 (還未知道是否一個有法律地位的組織),「有一些某某院校的學生自稱是成員」而已。就連在個別院校裡面也是「校外組織」。那麼一個「校外組織」又如何代表一間院校呢?
預言就不用了,洗耳恭聽有什麼解決方案。因為在未有方案之前就退聯,後果就只有一盤散沙,誰人也不代表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