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 星期四

中國夢:一個沒有敵人的世界

剛剛看到中大黃偉豪教授早前827日在明報「觀點」版的文章,講述:

他曾向一些在建制派內工作的朋友請教,在香港面對這麼多的問題和危機的時候,在建制派及左派的眼中,究竟認為當中的主要原因是什麼?結果得到了一個意外但又十分之合理的答案,來解釋目前在社會上看見的各種鬥爭與撕裂的現象。答案就是:「一切的問題都是由反對他們的人所造成!

原來如此簡單而已,怪不得梁振英上台第一件事就是宣佈香港政治形勢是屬於「敵我矛盾」囉。

要是事情真的那麼簡單,本人實在非常樂意幫手維穩!

今日就不談香港時局,只談文藝。談談國內的「魯迅文章被刪」情況。看看這個偉大開明民主進步的新中國到底想要一些什麼質素的國民。因為有怎樣的國民,就有怎樣的國家;想知道往後的事,看看今天就知。正如和尚講的:種怎樣的因、就收怎樣的果。

一個「沒有敵人」的國家,到底是一種怎樣的光景? 而這個又是否「中國夢」的目標。大家自己想想吧。

最近中國教育部門以「不適合兒童閱讀」為理由,將一些「過於艱深」的教材刪掉。而其中就包括了魯迅的文章,例如【風箏】。有論者認為,反正要跟主旋律跳舞,少一個人讀魯迅,就少一個憤青嘛。其實光是看看文章主題就知道「非刪不可」啦:文章是魯迅1925年所創作的,收錄在散文集【野草】發表。文中描述年輕時的魯迅嚴格管束弟弟。直至魯迅長大後,才發現原來自己做錯了。透過自己的經歷,魯迅表達出對當時封建家長制度的不滿。

很明顯,正如成龍都有講「中國人要管的」。像魯迅這種居然會後悔「放縱青少年」的臭老九,當然要大刪特刪才對嘛。

而其實,再想深一層,要是現在的年青人繼續讀魯迅,那才是中國要替自己製造「敵人」嘛,這是一個關乎到「國家安全」的路線問題。不能不深刻警愓的唄。

為什麼讀了魯迅就會變成「敵人」呢? 這點得要從魯迅的「原罪」講起了。

還記得魯迅自己講述「棄醫從文」的故事嗎?

魯迅在他的小說集《吶喊》的自序中,交代過他為什麼前往日本學醫。說小時候他親眼目睹父親生病,卻愚昧的求助於傳統中醫,結果人財兩失、導致家庭陷入困境的無奈。於是就想做個好醫生,到當時是比較先進的日本去求學去了。

可是就在日本就讀了兩年書之後,1906魯迅在課堂上看見了日俄戰爭有關的一片電影畫面,讓他驚醒了「學醫救中國」的「中國夢」是如何的白癡。在《吶喊》的自序中,他這樣寫:

有時講義的一段落已完,而時間還沒有到,教師便映些風景或時事的畫片給學生看,以用去這多餘的光陰。其時正當日俄戰爭的時候,關於戰事的畫片自然也就比較的多了。

有一回,我竟在畫片上忽然會見我久違的許多中國人了,一個綁在中間,許多站在左右,一樣是強壯的體格,而顯出麻木的神情。據解說,被綁著的是替俄國做了軍事上的偵探,正要被日軍砍下頭顱來示眾,而圍著的便是來賞鑑這示眾的盛舉的人們。這一學年沒有完畢,我已經到了東京了,因為從那一回以後,我便覺得醫學並非一件緊要事:

凡是愚弱的國民,即使體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壯,也只能做毫無意義的示眾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為不幸的。所以我們的第一要著,是在改變他們的精神,而善於改變精神的是,我那時以為當然要推文藝,於是想提倡文藝運動了。

明乎這段歷史,就知道魯迅真是憤青的好朋友。因為他本人就是一個典型憤青,用現代的家長教訓就是:為什麼不務正業? 應該乖乖的做個醫生嘛!  反正一定發達的。管他是用中醫西醫還是巫醫,能賺錢的就是好醫生,而居然魯迅只懂得評擊中醫,太沒志氣了唄。

尤其可惡的,是魯迅見到的那一批神情麻木的「中國人」,其實是大清朝花了上百年心血調教出來的「好國民」,怎麼魯迅這麼「不識貨」? 那麼他的文章被刪,也是活該嘛。

當年滿州入關,大搞楊州十日、嘉定三屠、留髮不留頭,之後刪書修典、大搞文字獄,好不容易才把漢族的「南蠻氣」洗個乾乾淨淨。之後由圈地養馬倒過頭來尊孔崇儒,又好不容易才把漢族收買過來,從此「滿漢一家」大家做其「中國人」,這才叫得上是「沒有敵人的世界」嘛。

之不過,有讀過【病梅館記】的人,可又要多起心眼來,夜瀾人靜的時候總會胡思亂想而終於混到了甲午戰後,情況可以看得清楚一些了。正正就是要拜洋鬼子的「攝影機」把上述魯迅看到的片段記錄下來了。

原來中國人的特色就是「沒有腦袋」。那是經由客觀現實證明出來的真理,就是稍為會用腦袋的,腦袋都會被搬家,那最好當然就是有腦也不要用啦。既然中國人可以接受滿州韃子做主子、可以在中國的地方拿中國的人來殺頭,而俄羅斯人和日本人,跟滿州人相比,本質上又有何不同呢? 都是外族嘛! 分別只是:滿州人是現時的主子,而俄羅斯和日本,當時還不是主子而已。對於中國的老百姓來說,當然全部都不是敵人啦。你又怎麼知道這些人將來不會是主子呢?

而正正就是有這種「沒有敵人的國民」,大清朝才能稱霸天下嘛。魯迅這種竟然不識事務的壞鬼讀書人居然大搞「鐵屋吶喊」,於是這些本來就沒有敵人的好國民竟然學懂了維權。於是大清朝就在不到幾年之內就被變成敵人的老百姓推翻了。你說,要讀魯迅,這是不是惟恐天下不亂? 唯恐敵人不夠多?

而國內的笑話也還不算有什麼創意了。例如:

監獄中有三個人,都在自嘆倒霉。第一個說,我最先進來,錯在當時反對周永康。第二個進來不久,說:當時是因為我居然笨得會支持周永康。第三個最遲進來,乾笑了一下,說:我才最倒霉,因為不知道為什麼要進來了,我就是周永康。

其實又有什麼「不可知」的理由呢? 其實只是「遲早」的問題嘛。把上面的名字換掉,幾乎都是「恆真句」了。例如林彪、劉少奇、江青、陳希桐、王寶森、趙紫楊、薄熙來、宋林、蔣潔敏、徐才厚、周永康….簡直寫個沒完沒了。[1]

這個還不算最惱人的了。美國抗日盟友、蘇聯老大哥、並肩作戰的越南同志….還都不是一個個由朋友變了是敵人唄。

於是乎老百姓自自然然的,就都能養成一種配合實際生活的習慣,就是誰人講什麼都不重要,因為只要時間夠了,自然都會推翻之前講過的所有東西。

而稍為有讀過心理學的,也會明白一個顯淺的道理,那叫做條件反射。當某些事情按一種固定的模式重複了無數次之後,人的心理就會接受這是一種必然的規律。

既然今天的朋友和領導人就是明天的敵人,那麼世上如果要沒有敵人的話,就只有兩種情況:一是天下從此再沒有領導人來搞東搞西、也沒有朋友要跟你一起搞東搞西,二是從此大家只要「活在當下」就夠了。因為若是站錯邊,腦袋搬家還是小兒科了。煩惱皆因強出頭,假如好像魯迅筆下另一個主角夏瑜在【藥】裡面的遭遇一樣:腦袋固之然要搬家,就連自己的熱血,也只配給刀手拿去賣給人家做人血饅頭,那才就真是糟榚頂透了。

既然領導人這個嘛,誰人來當也不關老百姓的事,而朋友又可有可無,那麼大家將腦袋收起來不用,以免「被搬家」也又是最佳首選。那麼以魯迅所理解為「麻木」的表情,又更加是不證自明的必然後果矣。

假如中國人真的聽了魯迅那一套,那麼小悅悅被輾的時候,司機早就被打死了,還可以繼續運貨、保障經濟安全嗎? 要是結石寶寶出事的候,賣假奶的就全部抄家了,還有經濟發展嗎? 要是高鐵追撞的時候,民眾都追究起鐵道部來,中國的鐵路出口、鐵路外交怎麼搞得下去?

因此今次「刪魯迅」真是英明神武的偉大事業,因為的確只有如此麻木的國民,才能按照指令的標準「發夢」,並且像喪屍一樣四處魂遊,自自由由的遊到香港來「鳩嗚」。五百塊「鳩嗚補貼」,不拿白不拿。横看豎看,都是不必用腦的「示眾的材料和看客」。

至於香港這邊「阻人發達」的「極少數極少數」敵人,就乾脆派裝甲車來壓扁,就像天安門一樣就是。然後維穩大功告成。到時能活下來的香港人也變成中國人一樣,比得起史上最強的大清帝國一般的「好國民」。

到時中國就不用擔心國家安全了,因為「敵人」不再存在了。恭喜恭喜!

這真是一個太美好的「中國夢」啊。

魯迅呀魯迅,你還是少來吶喊,擾人「清夢」呀。






[1] 可以看看網誌2014628日【中國到底是「反貪」還是「內戰」?

2014年8月26日 星期二

The international dimension of Hong Kong democratic demand

註: 先前原來有朋友幫手翻譯了文章轉載, 再連接原文.  其實我寫英文快過中文, 假如話題有趣, 中英無拘, 今次先寫英文, 各位可以直接轉載不必翻譯。

The Hong Kong election reform confrontation has escalated to new height recently, with the Chief Executive CY Leung encroaching to comment on something he knows little about – international standard for democracy.

According to CY Leung, there is nothing so “international” about the Hong Kong Basic Law, so the call for “universal suffrage” as required under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ears no relevance to Hong Kong, according to him at least…..[1] And his logic is this - many political and economic arrangements in Hong Kong do not comply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such as permanent residents with overseas nationality being allowed to enjoy election rights.

Interesting argument – it is for the first time that we learn that the Basic Law of Hong Kong has nothing to do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So what has become of Hong Kong? Not a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 anymore? And this place is ruled by something tha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

Halloween came too early or what? At least I thought April 1 passed for quite a while…

Before further damage is done to Hong Kong, well, I believe basically he is just trying to refuse accepting a fair election for Hong Kong, whereby candidates can be “screened out” for reason no more than differences in political views  (frankly it is really puzzling why there ever need to have election if candidates do not vary on political view? ); such that the government can effectively “weed out” any dissenting candidate by a “nomination committee”[2] thus usurping the rights of citizens to cast their vote – the real vote is in fact to be casted by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and rendering the “general election” nothing more than a show; as it is not even a “vote of confidence” when there is no “objection” option. So even if the candidate gets only one vote, there you go – election completed. That will be so sweet for CY as his last record was 689 votes, how much better if he really only needed 1.

The Macau election is a very good example on shape of things to come – that the Chief Executive Election has only one candidate[3]; so you may vote … like it or not. Even if there is only one vote casted, the candidate still wins – in a “general” election…..sort of.

So as there is still a little bit of hope for Hong Kong before things got settled (by Beijing at least), let’s take a closer look at that interesting statement – that since election rights are enjoyed by people with “overseas nationality”, general election need not follow “international standard”.

For anyone with a basic knowledge of international law should be able to pick up the basics – Hong Kong is NOT an independent sovereign state, and thus something really don’t apply. But that is not what CY understands to be.

A simple comparable example is the European Union: under the 1992 Maastricht Treaty[4], voting rights in local elections (which no one doubted their international standard) can be recognized by member countries for “residents” of non-EU nationality.  The perquisite is only residency, not nationality.  It originated as a reciprocal treatment to equalize all voting rights in “local elections” among member states, but since so many member states already have various arrangements for non-EU nationals especially those that allowed “multiple nationalities”, the reciprocal treatment turned into a rather general acceptance of non-national voting rights for local elections.

“Varying degrees” of course, such as equal treatment by the foreign country, etc, but nonetheless it is a genuine right to vote just like any EU national within their jurisdiction.

So when CY mentioned that it is NOT a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when non-nationals are allowed to take part in local elections, I can only speculate that no one had been able to read him any newspaper from Europe.

The other more “authentically British” invention is by the Commonwealth states, that despite their “independent sovereignty”, voting rights awarded to residents rather than nationals is not a rarity[5].  It is really up to the individual states to legislate laws to that effect. So it is more a matter of practice than principle, and there is nothing so “patriotic” or “exclusive” about election rights, at least to the ordinary minds of people brought up under British rule.  And it is really curious that CY in fact sent his daughter to study Law in the UK, so he could have got the answer by making a simple call – if and only if his daughter would like to speak with him though, sadly.

So before we really jump to any conclusion about rights to a fair election, let’s not waste time on this “patriotic” argument – that factually speaking, there is nothing so special about non-national residents having equal right to vote in local elections in the host country where they live. The issue is on “fairness”. And nothing in the example on jurisdictions cited above would lay down such a laughable bar as to effectively taking away the right of voters to cast their vote, by someone else which they have not entrusted with casting a vote for them.

If we really want a talk on proxy war, let’s be frank about it then, otherwise - you can try harder CY, but sorry no luck down this line of argument.






[2] But did the citizen voted for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to represent them in casting the vote? Interesting question, we’ll deal with that in another discussion later.
[4] Treaty on the European Union, Title II, Article 10

2014年8月25日 星期一

政改拉倒, 其實最有利的應該是功能組別

政改的衝擊,對功能組別當中,尤其是工商界、地產界、和鄉事派的影響最大。

對於北京大力施壓,希望香港盡快通過政改來達成北京意願中的「普選」,其實功能組別那一幫人,有沒有認真思考過,「敵人的敵人,不一定是朋友」?  雖然泛民的立場一直和他們過不去,但「前門拒虎、後門進狼」的情況,其實更為不堪。

這個道理本來也顯淺得過份,而竟然功能組別的議員又會認定「只有泛民才是敵人」這種膚淺的見解,真是哭笑不得也。

其實早在梁振英上台之前,建制派內已有不少聲音,認定唐英年才是功能組別的「好朋友」,因為是老牌資本世家,又深諳既得利益集團的「相處之道」。反而梁振英,作為一個商界破產案例[1],加上行事孤辟「冇朋友」的性格,以及在選舉期間大打「基層民意牌」等等,商界早就覺得他是「信不過」的一類。而後來練乙錚先生在他的文章道出了「板塊論」出來,氣得梁振英要封殺他,說明了這個「針拮到肉」的要害點了。

功能組別最愛的是「維持現狀」,而最怕的是「福利主義」,而偏偏梁振英就是要「打破現狀」並且大力推行「福利主義」;還未上台就已經「指點江山」揚言「搶地」。那麼假如這種「北京式普選」能通過之後 (其實和北韓式普選也一模一樣),梁振英這類「民粹特首」的政策路線會撤回還是會變本加厲? 傻嘅都估到啦:共產黨最憎資本家同地主。後事如何,不講也罷。

最近周融大搞「反佔中」遊行,也可以看得出一個眉目來。例如鄉事派一直都有怨言,謂「一直只能幫人抬轎」。而今次「反佔中」的遊行,鄉事派直頭連「抬轎」也不用了[2]。發叔根本沒有去維園! 而評論也認同:自由黨、經民聯、鄉議局,都是「不被信任」的一路[3]

至於工商界最怕的「福利主義」,在「反佔中大遊行」之後極速上馬,政府更放風要「開徵老年稅」。好明顯,那是用來「找數」的。否則「人」 從何來? 什麼人可以用三幾百就動員得到? 各項調查其實也一早反映這個形勢,就是「年齡越高則越親建制」[4],這個也絕對不是什麼秘密。而在「反佔中」一事上,大會可以從「簽到」的資料看得出「鐵票」在那裡。因此對於「老人家」這一個「人情」,不能不表態也[5]

至於中產的所謂「沉默大多數」,其實仍然沉默….

而今次負責「找數」的,是「福建社團」[6],根本上鄉事派和工商界都不必自掏腰包。這幅「維園形勢圖」更加明確指出,到底「政團」的份量如何[7]



因此假如梁振英的假普選得逞過關,那麼在「普選出來的特首」領導之下,肯定會出現以下情況:

1.      加大力度搶地,而土地儲量最豐厚的鄉議局,一定會被定性為「土豪地主」,很快被鬥臭。
2.      政府買人心,商界埋單俾「老年稅」。
3.      下一屆立法會選舉,功能組別再沒有利用價值,將會被逐個取締。

從前經已有人計過數,以「單程證」方式入境的人,每日150個;十年下來,從維園的分佈圖可以看得出「效果」如何。就是內地各地區的社團組織,在可動員的人數方面早已蛻變成「主流」。即使本地的勞工團體,都不能與之相比較。而且近年更加持續出現「單程證入境年齡老化」的趨勢[8] (2012年統計:35-65歲組別竟佔單程證的52%!)。這種「輸入老年人口」的後果如何,也又何止一句「換血」足以形容。而工商界今次要面對的「老年稅」,「找數」的對像何來,也又真是不用「劃公仔劃出腸」也。

假如議會之中,泛民是本質上和功能組別過不去,那麼難道梁振英的「新板塊」和「新基層」又會是朋友乎? 而早前分析梁振英的「忽然登基」,也是國內一早密謀的安排[9],所以對於功能組別的既得利益團體來講,最有利的情況莫如政制原地踏步。因為起碼在議會之中,對特首領導的政府,有泛民作為機會主義式的即興聯盟,還可以起到牽制作用。而尤關重要的,是在特首選舉的情況下,功組別仍有壟斷性的投票權,以及相對簡單的提名門檻;因此尚有「討價還價」的條件。假如通過了所謂「政改」,那麼泛民永遠不能再阻止特首「登基」,因而特首需要拉壟功能組別的討價還價空間也一併消失。到時功能組別真的可以「功成身退」完成歷史任務矣。

至於「佔領中環」假如真的會發生,對於工商界的搵真銀活動,其實影響極其輕微。各個評級機構都已經表達過意見,而金管局、銀監和證監等等,基本上都已經做好壓力測試,結論都相同,就是「對金融活動」影響不大。

換言之:政改成功,對功能組別有害無利;政改不成功,佔領中環對功能組別影響輕微,實在是有利無害。那麼面對兩個選擇,到底應該如何取態? 不是那麼複雜吧?

至於功能組別在今次政改的爭論當中,能否為自己的切身利益作出有效保障,實在是值得留意的。因為假如一個政團,連自己的利益和生存空間也保障不了,那還有什麼資格講「政治實力」來左右香港的政治前途? 真是想落也替他們滴汗….因為一旦扳倒了泛民,下一個「修理」的目標,肯定是功能組別無疑。


2014年8月22日 星期五

政制爭拗之:法律盲大x晒

剛剛看完有關最新「李飛講話」的報導,對於所謂「袋住先」,又有了新的一番睇會。就係「盲人騎瞎馬,半夜臨深池」。原本都以為是北京方面真的有什麼深謀遠慮,原來只不過又是一批盲毛在繼續老點阿爺。很久之前已經指出這種「阿爺一定輸」的困局,看來阿爺今次肯定會輸得更慘。
其一是今早《信報》專欄刊出由「陳舊人」所撰寫之文章《中央不任命候任特首會引發什麼「憲政危機」?
結論是「香港人很務實,所以….不獲中央任命….他們頂多埋怨幾句之後便肯定接受。」
而這種論調,早在1925年出版的魯迅散文已有提及,大家可以看看《祝福》裡面的「祥林嫂」情況,作為一個「不乾不淨」的下人,到底是如何「生活」的。例如:
他的婆婆倒是精明強幹的女人呵,很有打算。所以就將她嫁到裡山去。倘許給本村人,財禮就不多;惟獨「肯」嫁進深山野坳裡去的女人少,所以她就到手了八十千….
祥林嫂竟肯依?
這有什麼依不依…..鬧是誰也總要鬧一鬧的! 只要用繩子一捆,塞在花轎里,抬到男家,捺上花冠,拜堂,關上房門,就完事了。
可是祥林嫂真出格….她一路只是嚎、罵。抬到賀家坳,喉嚨已經全啞了。拉出轎來,兩個男人和她的小叔子使勁的捺住她也還拜不成天地。他們一不小心,一鬆手,阿呀! 阿彌陀佛,她就一頭撞在香案角上,頭上碰了一個大窟窿,鮮血直流,用了兩把香灰,包上兩塊紅布還止不住血呢。直到七手八腳的將她和男人反關在新房裡,還是罵,阿呀呀,這真是……
或許這個就是所謂「頂多埋怨幾句之後便肯定接受」的最佳示範。
因此對於這種「頂多埋怨幾句」的本質是什麼? 看來稍有法律頭腦的常人都不難看出一個道理來。但這位「陳舊人」倒是忘得一乾二淨,到底是真盲還是假盲?  「倒賣祥林嫂」的當然不止一個人,但最後灰頭土面「疑似強姦犯」的,相信又篤定是「阿爺」無疑。這個算不算插贓!
另一例子是今早無線播出的《講清講楚》專訪,由羅范椒芬談「政見不同」是什麼意思。她指:在美國,不同政黨的候選人所持「不同政見」也可以參選總統….下刪數千字。而她所理解的「不同政見」,是在於「側重基層、還是側重工商界」之類。
眼光就只能如此,還可以談什麼政治?
須知美國總統大選的所謂政綱,絕對不止於所謂「側重xyz …」這般低水平。因為當中背後還有一整套的治國理念以至指導精神,足以一直上升到「修憲」的重大分歧,這個才是更換總統的重要理由;只是最後在政綱才以執法或立法層次呈現為「側重xyz…」的「政策倡議」。因此所謂美國選舉不涉及憲制本身,絕對是「盲」的無疑。
例如美國憲法規定人民有持械自衛的權利[1]。但即使這是憲法所保障之事物,候選人也可以倡議「管制槍械」法案以保障公眾安全。難道又會有人因為這種倡議是「違憲」就可以把這個堅持「禁槍」的候選人「篩」掉?
又例如「墮胎」的爭議,也不止於「人口與經濟」的層次,而是「人身自由」的問題,難道因為憲法規定人身自由[2],兩邊贊成或反對墮胎的候選人又要被篩掉?
查美國當選的總統即使可以最終促成立法,但只要是「違憲」的法律,法院還是可以作出裁決推翻,除非國家經已完成「修憲」的程序。因此「法官只會效忠於法律」[3],就是這樣來的。而在修憲之後,法院才可以根據憲法改變法律的裁決,讓政策通行。這個就是「三權分立」的保障。
換言之,一個成熟的法治社會,按三權分立的原則,一個「執政者」如果立出了一條「違憲」的法例,會被法庭推翻。香港的終審法院,原本的設計就是這樣。因而假如一個「香港特首」,居然會推行一些沒有法律基礎的所謂「政策」,很明顯就可以由簡單的法庭裁決加以禁止,而且這種禁制令是任何受影響的人都可以提出的,那麼又要怕什麼會有人違反《基本法》了?
而即使是《基本法》沒有寫,在提升到「中央與特區關係」的時候,中央也可以按照《基本法》第十七條,推翻其法律地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後,如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條款,可將有關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該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另有規定外,無溯及力。
可見一經人大「退回」,香港特首即已再無法理基礎去做出「違憲」的事情。也是任何一個受影響的人也可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又要怕什麼會做出不利中國的事情?
之前港大法律學院陳文敏教授說:即使提委過半數也不表示可以保障國家安全。這個講法才是最正確的。因為立法和執法作為三權中的兩權,還要受到「獨立司法監督」才是安全的保證。因此他提出比較「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委任更加嚴謹」「也不見得可以保障國家安全」,這個才是一矢中的, 正好說明「在沒有司法獨立的情況下」,即使是委任也不安全、更遑論是「選舉」了。
可見在整個所謂政改爭拗的過程當中,阿爺的「盲公竹」很明顯全部都是法律盲,否則這個所謂「篩選」的爭拗,根本無可能會發生
而對中國安全最大的保障,不在於僭建什麼「篩選」、而是很簡單的維護司法獨立就夠了。亂搞一通,連司法獨立也要拆掉的話,最後「攬炒」又怪得了誰? 這種所謂「憲制挑戰」其實輕鬆得要命,根本並不構成任何「憲制危機」,而居然阿爺可以緊張如此?
很明顯是「心虛」得要命。到底是什麼? 講出來吧,有事就要「有商有量」嘛….






[1]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
[2] 美國憲法第四十條修正案
[3] 見上述憲法問題, 1973年聯邦法院裁決Roe v. Wade,承認婦女墮胎權,受到憲法隱私權的保護。對墮胎權的限制提出「三階段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