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辯論活動的科學理論基礎

先前已說明「辯論活動」定位為「以科學為根本,以藝術為潤飾」,才能加以正確研究和正確推廣以及正確應用。

辯論活動如用於向內尋求學問的話,屬於思考科學的範疇,方法論可參考《語理分析的思考方法》一書中,有關「分析哲學的方法和進路」一節中,由古代哲學直到現代語理分析為止的西方思潮,經已有所詳盡介紹。珠玉當前,此處不再班門弄斧。[1]

辯論活動如用於向外尋求社會共識,屬於溝通科學的範疇, 方法論最早可參考西賽羅以《雄辯術》作為決策者的政治教育手段;在羅馬共和國的多元種族和多元文化的背景下,需要由議會辯論處理公共事務,順理成章。[2]

中國的先秦哲學思想都是以解決現實世界問題為出發點,如果在中國學術傳統之中尋求定位,是既科學又應用的。我國思想史上有三部著作可以概括出先人對思辯的重視,按周雲之先生所著《名辯學論》引述,該三部著作為《公孫龍子:名實論》、《墨子:小取》以及《荀子:正名》。這些專注思考方法的研究在中國的起步時間和西方幾乎相同,可惜一直不能成為主流思想。主流在儒法道、後加上佛家,都不傾向純理論的研究。

如訴諸共同的科學程序內涵, 辯論的論證過程可理解為如下:

1.         假設 - 詳細表述某一概念,通常是對某一事物的假設判斷
2.         具列驗証條件 (接受或不接受假設的條件和準則)
3.         具列驗証方法 (確定測試的方法)
4.         根據驗証方法對該事物進行驗証
5.         取得並分析結果
6.         結論 - 接受或不接受對某事物的假設判斷

真正區分「科學」與「偽科學」的地方,就是「科學」只會視「判斷」為「假設命題」,並且能夠不斷的接受檢驗,使錯誤得以消除;偽科學則以本身為不變的真理,不接受檢驗或不能接受檢驗,從而不能判斷其真偽;而人類的科學知識進步,就是以不斷的破舊立新、減少錯誤來達致的,因此亦只有可辯的命題才是科學的基礎。

這一點在Karl Popper (卡爾.波普, 以下稱波普”) 有關科學知識的進化論中有很詳細的論述。 波普認為科學知識的累積不是始於觀察,而是始於提出問題;在面對問題的時候,人們提出假設的答案作為解決問題的方法,這個「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是一個「嘗試性解決」(tentative solution)

波普的貢獻在於指出:在不斷提出的各種假設之中,只有能夠通過證偽檢驗的方案才能保留為科學知識,其餘的假設則在消除錯誤的過程中被淘汰;而留存下來的假設,仍然只能被視為「暫定的假設」,有待進一步檢驗;有時,一些被認為「錯誤」的假設也是可以再次被認定為真確的,套用辯論比賽中最常用的一句老套話「真理越辯越明」。

「辯論」與「辯論比賽」

「辯論」與「辯論比賽」的分別在於:前者是一種解決思想分歧的「溝通行為」,而後者為已規範了的「游說游戲」。對於這種劃分,在思想定位上是相當重要的(見下圖)。從前見過不少言論,都認為辯論是顛倒是非的無聊事,坊間所謂死都拗得番生

由於以往有人的確是以辯論技巧進行顛倒是非的工作,因此歷代對張儀之流的縱橫家的警惕倒也無可厚非﹔可惜這種積非成是的偏見,反而使不少辯論員以為必須以顛倒是非為要務,那可真的是大大的不妥當。

我個人認為:社會功能中的辯論目的是為求勝(例如政治辯論、法庭辯論等)、而「學術辯論」的目的是為求真(如辯論相對論、黑洞的存在等);

至於「辯論比賽」應是以求真為取向,而主要目的是「訓練求真的能力和技巧」;假如能夠正確掌握辯論的技巧,則在比賽中應該可以獲勝。但在比賽中能夠勝出並不等如勝方對辯題的判斷為真,而在比賽中失敗也不表示負方對辯題的判斷為假;只是勝方有能力說服評判而已。

但假如連幾個評判都說服不了,負方的確是沒有完成辯論的溝通責任,失敗也可算是學藝不成。就正如打木人巷的少林寺和尚一樣,如果連木頭公仔都打不過,如何下山去行俠仗義!假如將辯論作為一種學術比賽,而學術操守基本是不能造假的話,辯論比賽的定位應該是:以真求勝

辯論的「定位」可以用以關係圖加以說明。語言是溝通的方法之一,而語言運用的範疇包括了多種目的,其中遊說運用了各種語言技巧以達致目的。


辯論是屬於「規範化了的遊說溝通活動」而辯論比賽更加只是辯論活動的其中一個細項目,屬於學術的交流活動範疇。




其實作為比賽的辯論題目及立場是隨機分配的,要句句真心確是不大可能﹔而且辯論內容無所不包,要句句都是實話,以學生的水平,那裡來的功夫? 況且,就是連評判或者聽眾也不一定學問淵博得什麼也懂,更不一定就是有關問題的專家,尤有甚者是評判本身只會接受和自己相同的意見。可見要在辯論比賽中相想求出什麼真理來,的確有點玄妙。

和辯論比賽最相似的例子莫過於法庭辯論﹕法律的目的在於維護公義,但在法庭之上,只憑雙方律師根據法庭的次序規定輪番發言、口若懸河地滔滔雄辯一番,再由法官老爺或陪審團的街坊(稱之為街坊是因為他們絕對不是法律專家)拍板定案,是否就算是維護了公義呢?

我們只能要求控辯雙方都保持獨立和專業的道德操守、以事實和證據去支持己方的法理立場,而法官和陪審團亦會根據呈交的客觀真實證據,本著法理和良心去作出判斷:此謂之「以真求勝」。因此,能夠明白法庭的局限,對於辯論的局限也就不難理解了。

「比賽成績」與「比賽目的」

如前所述:比賽結果的重要性並不在於名或利,是因為假如我們將辯論視為一種科學,則它的應用結果應該是可以預測的,就正如在實驗室做實驗一樣:不能在比賽中取勝則表示應用技術出錯或者應用理論出錯,對於一個做學問的人來說應該算是學問未到家。

如果真的在比賽中落敗,那就應該繼續修練技巧以及檢討理論。老實說,世上那有必嬴不輸的比賽,可以嬴當然好,但以做學問來說,輸了也不一定不好;現時的小朋友最怕輸不起、又或者嬴了就算「見好即收」,但我卻最怕大家學不懂為什麼會輸、為什麼會嬴。希望到最後大家不會在不應該輸的地方來輸那就好了。

孔子謂「君子無所爭,其爭者必也射乎,揖讓而登、下而飲,其爭亦君子」;孟子謂「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後發,發而不中,不怨勝己者,反求諸己而已矣。」正如體育精神一樣,這種自我反省的氣量是要慢慢培養的。

也在教統局的演講中重複提過,100隊人參加比賽,肯定有99隊會輸,亞軍也要輸給冠軍噢。與其挖空心思怎去嬴比賽,倒不如多花心機去做好學問,則嬴輸比賽皆可以長進學問,那樣才是必勝嘛。

雖然比賽有著這些局限和壓力,但並不表示辯論員就應該刻意從俗、或者刻意嘩眾取寵,以求容易取勝。正所謂「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一個負責任的辯論員應以積極學習為己任,以確保所言不妄,並須務求以理服人。當中又涉及要從文學中汲取辭藻、為料敵而涉獵兵法,更要博古通今、以求應對如流,若要詳加鑽研,絕非容易,更遑論在團隊合作之中還要做到知人善任和發揮即場的領導材能。正路雖然難走,但難走的才是正路﹔路上少不免會有人因為貪方便而走了歪路,這只能算是人各有志了。

有很多本來在中學有參加辯論比賽的同學都發覺在大學參加辯論比賽「很不自在」,因為以前可以「暢所欲言」,但現在就很多制肘。這種情況正正就是開始進入正途的困難。因為在中學的時候根本不需要考慮辯論資料的真確性和思考方法的正確性,但現在就不可以信口開河了,這種壓力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個人宗旨和立場

寫文章絕對不是提供什麼辯論的成功捷徑,只希望可以從事例之中說明,辯論始終是一件講道理的事,任何人只要有決心,皆可以通過辯論去學習「求真」﹔委實不能,也起碼可以學習如何「打假」。

本文的立場基於一個根本的問題,就是「辯論有沒有一個客觀普遍的科學原理可以依循?」。

我個人認為辯論是有一定的普遍客觀科學原理可以依循的,並且因而可以推行普及化的學習和傳授。我在本文提出了我對該科學原理的看法。

我所提出的研究心得也許不一定就是正確的答案,但我願意相信,我的問題是正確的。假如我錯了,辯論仍是美麗的語言表演藝術;但假如我是對的,那麼我們就會多一門科學。就算我是「阿Q」吧、總算是沒有什麼可以「蝕底」的地方。


[1]李天命《語理分析》p.14-19
[2] Marcus Tulllius Cicero BC106-44, 羅馬共和國最著名的演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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