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有點時間小休,也忘不了要惡補一下心靈雞湯。而非常幸運地,占飛剛好在星期四有篇好文章可供分享。2013年3月28日《信報》《忽然文化.死物無罪》。
文中先引述柏拉圖在其著作《菲德洛斯》的故事,謂埃及法老王泰馬斯質疑「文字」的好處。柏拉圖在故事中借發明家菲奧創造文字一事(西洋版的倉頡),來引出「學識不等如智慧」這一悖論。謂菲奧向法老王獻上「文字」此一創作,指可以增進人們的智慧。法老王反駁:有了文字,人們便不會事事牢記在心,反而反會變得善忘。推而廣之,就是文字只能增進表面的「學識」
(being knowledgeable) 但並不等如有智慧。繼而引述蘇格拉底對「辯論」有關的說明,也是基於相同原則:就是文字只是死物,人只可以通過理性辯難,才會使人明白錯誤、改錯遷善。
占飛的確講得沒錯,寫出了文字,並不表示有「靈魂的交流」,多吸收了資訊而並無反省思量,其實也不會產生智慧。因此錯不在文字這死物,而是不懂得使用文字進行思考的「懶人」。
但大家不能不注意占飛「用字」的微妙地方噢:他說的是「辯難」,不是「辯論」,而且在講「真理越辯越明」的時候,是指「理性辯難」。這個「版本」的差異當然不能掉以輕心。基於打難砂盤問到篤的習慣,我又是查看了其他引述《菲德洛斯》有關章節的材料。發現占飛引述得沒錯。因為當中引述蘇格拉底是這樣講的:
雄辯家、政治家和智者的演說,不是為著追求真理,而只是說服別人,甚至強詞奪理;他們以辯論技巧為榮,根本不是關心事實的真相。蘇格拉底指出,探求真理無須雄辯技巧;只要靈魂追求智慧,在當下的對話中透過各種提問,真理便會彰顯。[1]
哎吔,大家真的不要會錯意,蘇格拉底的確是將「辯論技巧」和「探求真理」分辨開來的噢。
當然,柏拉圖並沒有全盤否定書寫的意義,事實上他本人也算是雄辯家。他只是採用了一種「非論文的形式」,去表述其哲學思想,這種書寫即是《對話錄》。《對話錄》不是一種純然記錄思想的手段 (means),而是表現出真正的說話藝術——辯難 (dialectics)。那是一種「嚴格的對話」,包括:從互相對話、各種討論及質疑,偏見得以消解,真理得以顯現。真正的哲學家是辯難家
(dialectician),亦即追求真理的「愛智者」。[2]
這個澄清實在非常有用,因為我一直都提倡辯論也提醒除了鑽研技巧之外,真正要反思的,是通過這種技巧,能否真正有助思考、解決疑難。墨子所謂的「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3]是從「用處」出發,但明顯對於程序以及手段的分析相對沒有柏拉圖那麼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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