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又要多得梁振英不少,本來「佔領中環」一事,可能早有迴旋餘地,不過搞到現在,看來還是凶多吉少終歸避免不了。先前對於「懷疑梁振英是無間道」一事,看來也又愈看愈真。光是看這浪費大家討論時間一事上,真是陰毒得很。
因為假如按照郝鐵川教授對落實基本法的研究方向,要是一早開展商討,倒還有一線生機,可以讓泛民和建制派談得出一個兩全其美的普選方案出來。不過在蹉跎不少時間之後,現在可說「為時已晚」。尤其在「電視發牌」一事上亂搞一通,政府的誠信經已完全「清袋」,連師奶都經己「熄機」,還有什麼可以談的地方?
郝教授的學術研究方向着實有其前瞻性和創新性。一時之間,這些艱深的理論並不容易形成國際學術界的廣泛共識。
上次提及和郝教授討論有關魁北克公投的案例,其實席間郝教授另外還親自贈送了幾本書,以供參考研究。其中一本是《香港基本法爭議問題述評》,郝教授綜合了不少有關《基本法》的權威法律意見,得出了一些總結。而當中有不少實在是很難找到先例加以分析。
我上次在網誌都己經講過,所謂反對派的「話語權」之所以看起來難以動搖,是在於在資本主義民主政制方面的理論,早有幾百年以上舉世公認的學術論證。相反,「蘇維埃」(soviet)
體制從蘇共十月革命起,只有一百年不到的光景。加上蘇聯在1991年解體之後,可說世界上根本再沒有權威可行的「蘇維埃」理論可供援引。更遑論鑽研「蘇維埃」體制可以如何與資本主義體制相兼容的情況。
而對「一國兩制」的法理研究,除了本港和國內的學者之外,基本上在國際上也找不到多少個人有權威論述。之所以說「話語權」這回事,也又不光只是在於「大宗商品交易沒有定價權」,實在「政治理論層面也沒有定價權」也差不多了。反而代之而起的,是國際學者對「特約城市」(Charter
City) 的研究而不是對香港一國兩制的研究。舉一反三,中國的「軟實力空虛」實在不是一件容易改變的事。
鄧小平的高明之處在於放棄烏托邦革命的「先驗」式政治思想枷鎖,改以經驗試錯的方式來務實推行「中國式社會主義」(「摸着石頭過河」論)。而這一點哲學背景的特色,也見諸郝教授在書中的《序言》部份,即已援引英國思想家,約翰.洛克以及美國法學家霍姆斯的理念來說明「經驗實踐」的重要性。這些立場,都不是原本的共產主義革命思維方式。大家假如心水清,可以參考一下當年的蘇共革命,實在那是一種浪漫主義兼「先驗式」的「烏托邦」暴力革命,而不是一種循序漸進的社會改良手段 (詳情可以參考蘇共當事人自述:Leon Trotsky –
The History of the Russian Revolution).
換言之,假如共產黨現時竟然已經放棄「理論先行」的思維模式,改為「踏實地循序漸進」思維模式,按道理這個出發點基本上和「資本主義民主理論」是可以互相溝通的了。這是我對解決問題抱樂觀態度的背景條件。
不過亦正正由於這種較為文明進步的取態、這種「願意和資本主義妥協」的立場,也又很難見容於原本共產黨的「原教旨主義」。這點可以從「側面」情況看得出一個大概:在2013年11月,日本共產黨「爆出」一句立場聲明出來,就是宣布即將在2014年通過議案「否認中國的社會主義性質」。須知共產主義原本就是「超國界」的政治哲學;二次大戰之前,在蘇共主持之下,有一個「共產國際」的組織,而日本共產黨也是成員之一。因此可以說日本的共產黨是根正苗紅的「共產主義」。而這種「聲明」之重要性,並不在於中日兩國的關係這麼簡單,而是要從「共產主義的普世性」這一個角度來看。換言之,根正苗紅的日共是從中共的本質上作出否定,認定中共經已「不是共產主義」。
而從郝教授的文章之中,需要用「檢字普查」的方式來篩選的話,的確沒有出現「共產主義」和「蘇維埃」等字眼,而是蜻蜓點水式的列出數個「社會主義」的字眼。至於「蘇維埃」,則全部只用「民主集中制」、「單一制」、「人民代表大會」等字眼來表達。其實共產主義對這套制度就只是一句簡單的「蘇維埃」罷了,不過隨着「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亦即「蘇聯」的解體,這個「蘇」字顯得有點礙眼也說不定。
文章整體的論述和分析,我也只能說是「很可惜」,因為大部份的篇幅都用於說明「香港不能獨立」,但實在香港又什麼時候謀求過獨立?
這點也可以說明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先前所講過的「心魔」現象,就是總會有人擔心香港人一旦有普選,就一定會謀求獨立。而殊不知「由蘇維埃統一憲法底下容許下轄一個資本主義體制」本身已經是一件極其顛覆的事實,比起實際獨立還更創新,北京方面其實又有什麼好擔心的地方呢?
真奇怪?
難道香港全面普選,按《基本法》的規定之下,又會選得出一個「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特首嗎?
那是「自我否定」,在邏輯上是不可能出現的嘛。
反而文章裡面真正值得深入研究的,是第四章《論香港政治體制》的引言第三段:
香港不是一個國家,只是一個地方政權;除了三權分立之外,還有一個中央權力,這就決定了香港的政制只能以三權分立為參考而無法照搬。
這個說話的表述其實甚為準確,我絕對同意。不過當中也有一定的「層次」問題,不能只作「一概而論」,因為「之上還有一個中央權力」,就指「香港不是或不能是三權分立政體」。而由此而引起部份政治人物的「望文生義」式思維,以為香港若要和中國統一,就一定得要放棄三權分立,那才大大的違反一國兩制的原意!
因此我認同郝教授對於一國兩制見解有其前瞻性和創新性就是這個意思,因為的確要找案例不容易。而席間也是時間有限,我也無法詳細分析,但也有時間交代一個重要的「研究方向」,就是「請研究歐盟」。
其實這個也是我當年不去美國或者英國深造反而去了一個言語不通的法國讀書的原因。當然,除了是因為「賤骨頭」要靠獎學金才有書讀之外,也有點「賭氣」成份….除了考驗一下我學習外語的能力之外。大家可以看看一本比較冷門的書:Constitutional
Confrontation in Hong Kong – issues and implications of the Basic Law, Michael
Davis, 1989.
Michael
Davis 是在中大肯和我辯論的法律教授。他專門研究的是「人權」,而當中對基本法所涉及的重要研究因素就是在一個必然需要銜接的不同制度之間,人權可以如何維持。其實當年另外有一位師兄也有辯論過相同的問題,但兩者的立場基本上是「完全相反」。
先說那位師兄,因為現在身處「風眼中心」,我只能故諱其名。他的論述是「香港保持五十年不變」即是什麼也不做,那是實在太容易。我的反駁是這樣的:一個人要在地球表面正常呼吸很容易,試試把他放在火星,不作出一些重大舉措 的話(例如起碼一套太空衣),要保持正常呼吸實在不太容易才對。師兄當場啞了。
所謂「完全相反」的立場:其中一種,就是香港什麼也不要改變,但結果是中國必須作出改變才能容納香港;另外一種,就是中國不需要改變,而香港需要作出改變,才能被中國容納。
Michael
Davis 的立場是第一種,我師兄的立場是第二種。第一種立場很容易被誤解為「港獨」,而第二種立場很容易被誤解為「干涉」。香港和中央的對罵也是由此而來。
我的立場是「第三種」:雙方都需要改變,否則兩邊也維持不了!
因此我在席間對郝教授所表述的立場也是如此,就是必須先要有一個「互不否定」的立場,其餘才有對話能開展。而這個立場,也本來就是鄧小平「河水不犯井水」的原意。
因此我到歐洲「開開眼界」的其中一個原因,正正就是因為歐洲大陸各國的「多元性、多樣性和矛盾本質」,尤其是數千年來自相殘殺、互不承認的歷史事實,而「竟然」可以「孚」出一個和平統一歐洲的「歐盟」出來!
這個才教人大開眼界嘛。
這個情況和美國的「統一」不同,因為美國各洲以至聯邦政府,都是按照同一個「板模」來創制的,而歐洲不是這樣!
即使是英國和法國都會自認是「三權分立」,但英國的方式和法國的方式是完全兩回事。
而香港的情況,在歐盟之中也不是沒有近似的先例,因為英國加入歐盟,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英國是「習慣法」地區,而歐盟的成員主要是「大陸法」地區,在法制上其實不可能不出現衝突。但英國的法庭並沒有因此而「否定」歐洲法例在英國的「適用性」和「凌駕性」。自英國簽署國際協議加入歐盟並立法確認之後 (見 European Communities Act 1972) 英國其實經已放棄了「國會全權」的立場,而歐盟的法律以其相關指引
(directives) 對英國本土法律具有「凌駕性」。這種衝擊比起香港一國兩制的衝擊還要重大。起碼《基本法》規定,只有《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才適用於香港嘛。而英國與歐盟的「融合問題」其實也是鐵娘子戴卓爾夫人下台的真正原因,導火線是「歐元一體化」的問題,她認為是「英國的主權受到了無可容忍的挑戰」。
二十年前也許大家認為她是「老人痴呆」,但二十年之後,大家看看歐洲的金融體系一塌糊塗的結果,看來還是她有先見之明!
於是乎歐洲中央銀行要重組功能,在2009至2012年間增加了不少應對金融風險以及干預成員國內部金融紀律的措施。
換言之,歐盟本身也需要作出重大的憲制改變,才能確保所有成員都有共同協調的能力。英國其實由1972年開始,在法制和主權上並無否定歐盟的「凌駕性」,只可惜戴卓爾過早「反枱」而歐盟也同時採取「互不承認」的對抗立場,因而並沒有開展磋商「金融協調機制」。惡果就唯有大家自作自受了。
歐洲還算幸運沒有在金融災難中「解體」,這個其實差點和「蘇聯解體」可以「互相輝映」的了,大家也不要忘記
Euro Exit 在當時是一個如何「熱炒」的概念。
歐盟和蘇聯一存一亡的分別在那裡? 就是歐盟的確有其「兼容性」的本質,即使內部如何爭吵,到底都是能找到妥協的辦法出來,而不像「蘇維埃」政體本身的「一元性」,一改就散!
這個也是我一直堅信的科學真理,就是「大約地對,比起準確地錯」,我永遠都寧願選擇前者。
而目前香港的政制爭拗「卡」死在那個地方? 就是各方都在費盡心機思量如何可以「準確掌握」選舉的結果,而不願意接受一個「大約合理」的結果:建制派老是擔心民主派會搞獨立,而民主派老是擔心建制派會搞赤化。因此雙方都在互相逼迫,以謀求一個「絕不含糊」的方案。普選一事被建制派一拖而竟然可以拖了十年,而所謂「佔領中環」也是由此而被迫出來。雙方都在玩「攤牌」了。
其實現實政治和考試不同的地方,是現實世界並無一樣東西叫「絕對不會錯的標準答案」。謀求這種「絕對性」,基本上和自尋短見差不多了。
情況其實和英國經已「從屬」於歐盟一樣,即使英國人怎樣擁有主權都好,到了法律的框架之下,也必須要接受歐盟法律和憲法的「凌駕性」。而香港和中央的關係,跟英國和歐盟的關係也又有很大的分別:就是英國還可以選擇「脫離歐盟」從而令到歐盟解體,但香港根本就不會也不可能「脫離中國」嘛。在這條底線之上,還有什麼需要擔心害怕的事呢?
幾十年積存的材料要講的話,實在千言萬語有點絮絮不休,唯有容後再寫。先前我已經寫過「三權分立」、「自決公投」以及「行政主導」等等東西了。都不可能得出一個全面的解決方案,但我總還是相信,這個「大約地對」是一個比較合理的出路,要不然我還呆在這裡幹啥?
學我的朋友一樣,蹲在巴黎街邊賣畫也夠樂一輩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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