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1日 星期六

前海特區:未打先輸

先前講到「上海自貿區」的中國大博奕情況。今次順手交代一下:深圳前海特區的情況。而結論也是一樣:中國被迫進行各種各樣的博奕,又要威又要載頭盔,但其實早已「輸定」。說真的,現在看中國的情況,真的比起「五口通商」那一下更為狼狽不堪。
首先也要說明一下,所謂「特區」這個字,其實極為濫用。因為「特」這個概念,應該是相對於「常」而存在的。但假如「無區不特」,那倒不如說是「全部不正常」才對。至於會否變成一個「散」字? 這個又可以另行開一篇文章討論。大家可以先看看練乙錚先生2014529日文章《舉目都是憂患 四顧都是敵人》。
先講這個「深圳前海特區」的來龍去脈。而為何習近平201212月上任後第一個「出訪」的地方不是根正苗紅的「延安」或者「井崗山」,反而是「深圳」? 而且特地聲明「改革開放是決定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這個應該是鄧小平三十年前已經講過的舊話噢。
什麼事情又要講到「命運的關鍵」這麼嚴重? 而且又三十年都解決不了?
話說「前海特區」的全名是《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2010826日,中國國務院正式批覆,規劃「充分利用毗鄰香港的區位優勢」將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定位為「深港合作先導區」、「體制機制創新區」、「現代服務業聚集區」和「結構調整引領區」。作為「中央送給深圳特區成立三十週年的大禮」。
又是「水蛇春咁長」的形容詞,到底所謂「特區中的特區」又是「特」在那裡? 而所謂「體制創新、結構調整」又是什麼意思?
原來是「按深圳要求」而來。皆因深圳這個「最早的特區」經已「特」了三十年,再也特不到那裡去。而在「改型換代」的時代洪流之下,深圳需要尋求進一步的發展空間,於是乎不得不另想辦法。而辦法是什麼? 就是「充分利用香港」。而何謂充分利用? 抄之哉。
抄的對象包括:
1.   在人民幣不能完全自由兌換的時期,可允許香港的離岸金融機構設立分行。
2.   在準公用基礎設施方面,比如電信、醫療、教育等方面引用香港的管理經驗
3.   創新高端服務業所必需的一系列城市功能的配套服務環境:在會計、法律、估值、培訓、考試等專業服務業方面,採用香港的監管制度
換言之,光是採用「商品經濟」也不能夠解決的「發展樽頸」,需要「用香港的辦法」來解決支撐經濟活動的基礎。假如套用一個最簡單的「系統工程」概念:就是「中式管不了事,只有靠港式來管」。而其實所謂「港式管理」又是什麼一回事? 就是「香港法律」嗎? 看來這個才是前海特區最特的地方。
換言之:「治外法權」才是解決中國管理問題的根本方法。這個是應該是「醜婦終歸要見家翁」的情況。
不過從「陰謀論」的角度出發,大家可參考《信報》 2013119日,林行止專欄《權力外判 、專家管治! 建設前海取代香港?》:
習近平指示前海領導人要有國人食螃蟹「敢為天下先」的精神,並說「前海(若)有比特區更特的政策,可先行先試,利用好中央給予的政策,深挖其內涵。」將比特區更特的前海,最大功能在成為香港中環(金融中心)的後備城市!
北京為什麼把打造前海成為金融中心? 列為習李政府的首務,答案很簡單,第一是受固有法制及行政結構的約束,上海空有作為金融中心的硬件,由於沒有有關軟件配合,因此無法與香港平分「金」色;第二是,香港雖然已牢牢在北京掌控之中,而中國對香港在金融業務上亦予充分利用,但正因為「對中國有利用價值」,令香港民間經常出現一些令中國尷尬甚且暴跳如雷的「小動(搞)作」,北京投鼠忌器,不敢強力撲殺,以免有錢之士感到不安、不自在,令金融機構一哄而散,在未有代替城市之前,這對中國是淨損失。眾所周知,境外金融機構受母國國會和輿論監察,香港警方若在香港動刀動槍、經常胡椒噴霧,強力打擊、鎮壓被當局定性為有外部勢力支持的反華及反特區政府活動,為免遭民主國家客戶杯葛,國際性金融機構肯定會伺機撤離,本地機構即使走不得,生意亦一落千丈—這種情況一旦出現,對中國而言,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利用價值便大打折扣甚至煙消雲散。中國當然可通過新加坡、東京、倫敦和紐約進行金融活動,但總沒有比利用香港方便和易於控制。
有這種種考慮,把深水港前海打造成媲美香港的金融城,便大有必要。
其實我在先前的文章都有分析過,中國歷代皇朝一向都有「剷平香港」的先例。不過那些情況有兩種條件才會發生:一是心虛氣弱,需要「封疆鎖國」以免外敵有機可乘,那是近乎「玉石俱焚」的情況;二是國力強盛,可以「一統天下」而強行施加天朝模式的秋後算帳。
那麼在什麼情況底下,「天朝模式」會不進反退呢? 那是「不單止沒有能力秋後算帳、更加連玉石俱焚的能力也談不上」! 情況一如「五口通商」的時候。
因為如果「採用香港法律仲裁」就已經「有效」,那麼早在2013年就應該「大功告成」才是吧? 但實情不然。
且看報導:20131116日,文匯報《前海首用港法仲裁 吸外商進駐》
深圳國際仲裁院(華南區)秘書長劉曉春向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在法律適用上,採用香港法律仲裁,也是深圳特區立法關於前海開放性法律環境的重要安排,體現前海商事法律開放性和透明公開。案件由香港大律師審理,採用專家證人法律意見,更有美國、香港和內地證人出庭,體現前海仲裁的國際化和開放性。
…他強調,開放性國際化和透明仲裁,大幅增強香港和國外企業入駐前海的信心。
但結果如何? 香港最聰明的投資者:地產大鱷,並不「領情」。
且看報導:2013817日《大公報》《管理局遺憾投地港企少》: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副局長藺宏今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遺憾沒有更多的港企參與競標…有香港企業剛開始的時候很感興趣,並與前海有一定程度接觸,但最後一刻卻退出了,前海管理局也不明白是什麼原因
這個還用劃公仔劃出腸嗎? 要是「採用香港法律進行仲裁」就算是「抄」得了香港,那又真是太傻太天真了吧。中國的地方政府發展在在需財。在中央政府層層關卡底下,就是唯有賣地。而假如連地產大鱷也不用「俾面」,那麼地方政府還有什麼辦法?
而事後,林行止再來一篇分析。見《信報》2013821日林行止專欄《前海賣地港商缺席 國企主導私商趨避》
沒有香港物業發展商參與競投深圳西部的前海「地王」拍賣,在筆者看來,是梁振英政府與本地巨賈尚未「大和解」的伸延
形成這種看法的理由…..是對[中國]當局的「豪言壯語」缺乏信心….「英國人做得到、中國人能做得更好」有一項事實大家不可忽視:此為政府從不直接插手市場運作。
換言之,林行止認為:即使「採用香港法律作為仲裁」仍然不足以使「外商」接受「天朝模式」。外商要的,是要「政府不干預」。
但實情遠比這個複雜。且看另一篇報導:
信報20140520日,紀曉風《獨眼香江》:《「深圳中環」雷聲大雨小,前海加推優惠吸港企》
2010年獲國務院規劃為「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定位為「次金融中心」,亦號稱「深圳的中環」,一度聲勢浩大,甚至令人擔心香港中環的地位受挑戰。但4年過去了,前海的發展進度未如理想,相比起珠江口另一端、現正如火如荼建設的橫琴新區,更是明顯不及。
據老紀了解,前海原擬採用香港法制,但遭到內地多個部門反對,已被中央政府擱置,因此對港資的吸引力大減
換言之,「外商」所要的,不止是「採用香港法律仲裁」、更不止是「政府不干預市場」,而是要採用「香港法制」。而不是「中國法制」。其實這個「治外法權」的要求,還需要掩飾嗎
而一句「明顯不及橫琴」又是什麼意思? 看看「橫琴模式」是什麼吧:不止是特區,直頭是租界:是澳門的租界。
假如仍不相信,且看練乙錚文章分析:信報2014529日《舉目都是憂患 四顧都是敵人》:
澳門早已是中共的「解放區」,崔特徒具「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之虛名而貌似「土司」,實際上不過是中央指派(欽點)的地方官而已。但幾年來,中央對澳門的管控已經顯得力不從心,有高官貪腐,還有首長最近竟推出驚世駭俗的「離補」法案,特權之濫設,甚至超越了大陸共產黨表面上不能容許的。
而所謂「超越了大陸共產黨表面上不能容許的」還不止是澳門內部的「自肥」事務,還包括了「橫琴」的開發設計。
先前我也有說明「澳門大學」的「租界」如何安排。但實情遠不止於「大學」這一塊地。且看《澳門商報》2014417日報導《澳租橫琴十方公里大過澳門半島 擁更大自主權》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透露,特區政府已正式向中央申請,以有償租賃方式在橫琴爭取更多土地,助中小企落戶、參與區域合作;又申請澳門習慣水域的使用權。據本報瞭解特區政府計畫租用十平方公里橫琴土地,比澳門半島還要大,土地主要作產業多元發展用途。因特區政府冀用新的租賃形式租地,不必每個專案都掛粵澳合作牌頭,自主權更大。同時,因不涉司法管轄權及法律等問題,毋須經全國人大常 委會。
……或參考澳大模式:200962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設在橫琴島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決定》,授權特區政府 以租賃方式取得澳大橫琴校區的土地使用權。按協議,租賃期自校區啟用日起至20491219日止,50年租金為12億澳門元,經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決定可續期。此安排被譽為「一國兩制」的一大突破,外界相信其租用年期、租金或對新的土地租賃有參考作用。
其實「地方割據」或者「列強租界」這些說話聽起來好像怪怪的,但當一個心智稍為正常的人置身其中,到底「澳門租界」和「天朝模式」,那者更為受落? 不用劃出腸了吧。
那麼為什麼一直熱傳的「香港租界」又反而「胎死腹中」呢?
很簡單,因為「梁振英很愛國」,樣樣事都以中國優先;而崔世安懂得自嘲「很肥,但不自肥」;而實情是,他的腦袋起碼是「澳門優先」、先行肥了再算,正正符合中央的談判策略,「有着數、袋咗先」。
至於為什麼現在的中國政府,連槍也不敢開,就任由地方割據、五口通商呢吓?
常識而已:試問大清帝國的滿朝文武,雖則無官不貪, 但有多少位「官二代、富二代」是拿外國護照的呢? 而當今的滿朝文武,無官不貪而又萬倍於滿清一代, 但又有幾人的家眷「不是拿外國護照」的呢?  今時今日和洋鬼子開火, 算是和自己的家門香燈過去不唄? 總不能忘記「虎毒不食兒」呀。
那當然,既然老虎的兒女都放在洋鬼子那邊不能被吃,那麼要吃的話,不是「中華兒女」又會是誰? 這個邏輯很簡單吧。老百姓看在眼裡,又怎會不明白。而滿朝文武的下一代看在眼裡,又當然更加明白。因此中國是真老虎還是紙老虎,洋鬼子又會如何不明白。

2014年5月27日 星期二

自貿區:中國[被迫]大博奕

大家也許還在納罕,為什麼先長編大論寫了「鴉片戰爭」之後才寫「自貿區」。其實要是不明白鴉片戰爭是什麼一回事,也又不可能理解「自貿區」是什麼一回事。
中國近期大搞「自貿區」,其實只不過和1842年鴉片戰爭後的「五口通商」差不了多少。不過今時今日的中國,比起滿清政府更加不堪。因為今次是連槍也不敢開,就乖乖自動「開放口岸」。與歷朝海禁相比較,不是今時今日的極權政府更為和平親民、崇尚自由,只是「學了精乖」,知道根本沒有本事和洋人開火,於是改為「拖得就拖」、「就住嚟放」而已。
其實紙是包不住火的。差不多二百年前,中國政府利用「閉關自守」的外貿政策,百多年來倚仗「國力」來操弄國際貿易。日積月累下來,結果只不過造就了官商勾結、殘民自肥。後來被洋人看穿是紙老虎,於是用真槍實彈結束了「一口通商」的腐敗溫床;只不過腐敗沒有就此而消失,皆因造就腐敗的是極權而不是自由經濟,於是極權政府一日還存在,腐敗只會進一步擴散而已。不論當初成立或者擁護這個政權的人抱着什麼意願,客觀事實總是不會隨着主觀意願而會有所改變:絕對權力只會帶來絕對腐敗。講多句都無謂。
而鴉片戰爭之後的「洋務運動」還不又是讓做官的大發其財。而竟然差不多二百年後,中國政府兜了一個大圈,還是繼續利用「閉關自守」的對外貿易安排作為國策,照舊發着清宮殘夢、繼續無官不貪、而仍然以為可以「西學中用」,用「拿來主義」光抓錢、不開放。
經濟不開放,而政權就更加不會開放。兩者是唇齒相依嘛:沒有極權就沒有特權,沒有特權就不會有特殊利潤,傻的都知道啦。
所謂肥了貪官,前文都有講過啦,就是連「華潤集團」這種「與黨同壽」的國企樣版,也可以腐敗到最頂層,其他的「封疆大吏」,就更加不用劃公仔劃出腸了。這幅貪官圖,稍後還有專題可以大寫特寫。而目前習總之所以要四出做「捕快」,一口氣拉低眾多的貪官,其實都只是「種瓜得瓜」的簡單道理而已:極權不倒、貪官不滅。
不過對於「自貿區」類比「五口通商」,這個可又不止是我一個人講的了,大陸的網民早就媽聲四起,而且在互聯網上隨處可見。但當然啦,正兒八經的學術評論,一直是跟着黨屁股寫黨八股,沒有什麼好看頭。
言歸正傳。先講清楚「自貿區」是什麼一回事。
中國的「自貿區」,亦即「自由貿易區」,完全是為了「反制」所謂的「美國包圍」而制訂;本來就是非常被動。但這個中國定義的「自由貿易」與世界標準又是兩回事。
美國從來都在搞「自由貿易區」,以利用其本身的經濟力量,意圖左右個別地緣政治地區的勢力佈局。這是國際政治現實,也沒有必要替美國佬講什麼好說話。而在東半球,中國自然是其主要對付的目標。不過自從美國經濟大傷元氣之後,這一招數效力不大。但經過了一段時間的休養生息,奧巴馬宣佈「全球戰略調整」,高調「重返亞太」。中國的麻煩就來了。
中國國內,談「自貿區」談了很久。但真正令到中央政府在2013年忽然大力支持、甚至令到李克強「拍枱大罵」不得不盡快上馬的原因,正正就是「美國重返亞太」的影響。
TPP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 這個自由貿區的概念,原本在20055月由汶萊、智利、紐西蘭及新加坡四國協議發起,及後加入五國磋商,包括澳洲、馬來西亞、秘魯、美國及越南。而美國在201011月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由奧巴馬宣佈啟動,並強調「將匯集整個太平洋地區的各經濟體,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能成為一個統一的貿易體」。而該協議的主旨,正正就是要締造一個以美國為中心的亞太地區「自由貿易區」。其後在2012年,加拿大和墨西哥也相繼宣佈會加入 TPP
不過「經濟體」就不止是「經濟」這樣簡單,而是對經濟有影響的政策都要統統「自由」起來統一協調。包括:貨物貿易、原產地規則、衛生措施、服務互通、知識產權保障、政府採購準則和競爭政策等等…..水蛇春咁長。而內容亦不止包含降低關稅、促進貿易等例牌菜,而是涉及「消費者權益、勞工權益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國際化議題。
至於最接近「五口通商」的,就是當中的「治外法權」部份: TPP 規定設立機制,確保外國投資者與在地法人或政府發生爭端時,必須交由第三方國際仲裁機構(而非當地司法體系)進行仲裁! 換言之,只要加入 TPP,好處是「經濟互通」,壞處是「法律互通」。而背後更重要的,是「政治互通」。
很明顯,可以加入 TPP 的國家,由於本身都沒有法律上的障礙 (尤其是政治上的障礙),因此並不擔心所謂「治外法權」的問題。因為即使是交由中立國審裁,也不會和國內仲裁相差太遠。
不過「中國」則不可能接受了,因為中國的法庭仍是有「黨委」在裡面的,要把處於領導地位的共產黨從司法系統裡面排除出去開玩笑嗎? 這個不就正是當年乾隆皇帝要洋人「三跪九叩」一樣唄。而私底下其實和當年滿清差不多,要是有自由貿易,那麼往後貪官可以吃誰?
不過最令中共「估佢唔到」的TPP 反應,是兩個「極端個案」:一個是日本,一個是越南。
日本一向都和「自由貿易」對着幹,從前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也好、「世貿」也好,日本都毫不猶疑、而且毫無例外地優先要保護本土利益。而越南和美國打了幾十年仗,照道理是血海深仇,談不上合作空間。但政治就是這樣現實,而中國也只能自嘆「朝中無人」,連「地緣政治」這麼簡單的東西也沒有人看得懂。
而在 TPP 宣佈啟動之後,日本、南韓、台灣,也在2011年宣佈加入談判,爭取成為協約國。中國的麻煩當然就越來越大了。因為一旦TPP 形成,那麼「經濟圍堵」中國就會大為加強。而日本為了釣魚台的事,竟然真的投向美國佬的一方(其實又係傻嘅都知道後果啦)。那麼中國可以怎麼辦?
而有了 TPP 這個談判的籌碼作為美國佬力撐的對象 (不論是否談得成也好),也又不難解釋為什麼日本可以死咬着釣魚台不放、而越南又夠胆阻止中國在南沙挖井探油了。
因此大家能夠明白這個地緣政治的大背景,才又好開始談中國「自貿區」的事。
至於美國,則非常「貓哭老鼠」,仍在放話:一直都歡迎中國加入 TPP。不過中國「能加入」嗎?
中國在這場博奕裡面的選項其實不多,因為限制太多。而為了預防美國稍後提高「入場條件」,中國政府也只好「同聲附和」改口表示「不排除參加TPP」。但中南海心知肚明,「自由貿易」的條件是更大幅度解除管制、降低政府補貼、認真保護知識產權、提高環保標準等等。
此路不通,就必須另謀出路以作「突破」。作為「回應」而讓它「跑出」的上海自貿區,從現實條件來看,其實也是只是將幾個上海現有的「特區」進一步拼湊而成。當中包括: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這些都是一早屬於「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共計28.78平方公里面積,和澳門差不多。但講到「特色」,到現在還是白紙一張。但在宣傳上,就起碼標榜:金融、物流、服務、社會事業等「開放自由貿易」。
詳情可以參考國務院《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
所謂「上海自貿區」就是這樣搞出來的一個「樣版」,以表示「中國也不怕開放市場」。確保中國的海外經濟連接不受圍堵影響。而當中的「重頭戲」就是「金融開放」。而這點,也是中國「牽一髮動全身」的核心系統性風險所在。
而中國的希望,就是利用「中國也有自貿區」這一個招牌,能提供足夠的「誘因」,令致亞太地區的國家不至於一面倒投向美國,或者起碼不會在經濟上排斥中國,從而將「重心」重新平衡到起碼不會「不利中國」的水平上。這個就是中央政府仍抱一絲希望的「突破點」。
而其實從財經分析的角度看,中國也不得不想出新辦法來解決「轉型」的問題。例如越南在宣佈加入 TPP 之後,大量原本在中國設廠的企業經已蜂擁而「搬」到越南去。為的就是要享受當中的自由貿易優惠。而其中表現最為突出、又不諱直言講出這個因素的,是天虹紡織 (上市編號 2678.hk)。由2012年低位$2升到2013年高位$15.2。不過其後越南同中國拗起上嚟,就陰功豬囉:2013年下半年開始插水直至 $5 (不過而家走貨,都仲可以執250%利潤! )
其實自由貿易又有什麼會「不利中國」的呢?  上述的資金流出只是結果,其實一句到底,就是「公平貿易」的叫價太高:自由貿易的條件就是「解除投資管制、撤出政府干預、落實法律平等」。尤其是「資本項目」以及「貨幣兌換」等範疇,正正就是中國政府不得不「逐步撤出」干預的範疇。而「行業管理」則反過來不再由「審批主導」而是設立「負面清單」:除非法律禁止、否則政府也是「逐步撤出」。
而這個自由貿易所需要的法律配合,和《蘇維埃》的「剩餘權力在黨中央」的政治立場一比較的話:簡直就是火星撞地球!
而當上海自貿區推出之時,有傳聞是「李克強拍枱」才能強行通過,皆因「既得利益」除住地球轉。而對於自貿區的「介紹」,當中也不能不注意一個「關鍵」地方,就是「時間性」。
按國務院通過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敘述部份,劈頭一句就是:經過兩至三年的改革試驗,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為什麼會有「經過兩至三年的試驗」的說法? 根據各方專家分析,那是中國企圖利用短短三年時間,在區內進行各種有關「轉變政府職能」的測試。若然成功就複製、再推廣到其它更多地區;若不符預期,自貿區就像個安全閥,可以隔離開來,不至於影響其它地方
很明顯,假如中國不按照「普世價值」的市場經濟來運作,那麼美國圍堵中國的目的就自然形成,而中國不能像二百年前的日本《明治維新》一樣,上下一心進行全國改革,反而仍然要「逐步試驗」摸着石頭過河;當中更預留「三年緩衝」以舖設一個「不改革」的退路。
而大家如果又是「心水清」,到底李克強所謂遇到的「阻力」又是什麼? 這些阻力又其實和什麼力量在「角力」?
其實阻力只來自蘇維埃體制的既得利益 

大家應該還記得: 早在鄧小平的年代,他就已經提出:現在有一個香港,我們在內地還要造幾個「香港」… ( 19886月《九十年代的中國與世界》國際會議對記者發言記錄)。而這個「複製香港」的胃口,仍然沒有改變過。在上海自貿區試點獲得批准之後,中國大陸其他地區包括:舟山、重慶、天津等地區均紛紛跟進企圖複製自己的「自貿區」。深圳前海以及珠海橫琴就更加已經另外自行提出自己版本,與上海的又有所不同。最激進的莫過放「橫琴特區」的版本。因為假如用「治外法權」作為「喪權辱國」的標準,那麼橫琴就肯定當之無愧。
例如2010年《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的定位,國務院規定橫琴開發的基調是「制度創新」,以區別於上海浦東和天津濱海的「金融創新」。何謂「制度創新」就是要「提前實現港澳與內地同為WTO成員雙邊自由貿易關係」,具體表現在:新區的立法必須遵循國際貿易通行的國際法原則和慣例,按照WTO協定的規則作為立法的基本要求和準則
但在「摸索」了一輪之後,其實也「亂摸亂索」不出一個如何立法的答案出來。結果「社會人士」按捺不住,就「自行想出一個辦法」出來解決立法真空的問題。
大家可以看看澳門大學的橫琴校園規劃是什麼一回事:橫琴校區採用澳門法律管治,以圍欄和人工河與橫琴島其他區域隔離。澳大教師學生在毋須過關的情況下便可以上班上學,同時校園的水、電、燃氣、通訊、警察、消防和郵政等服務均由澳門負責,與澳門本地無異。
20131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汪洋為澳門大學新校區進行揭牌啟用儀式,正式為這種「新租界模式」祝聖領洗。
因此在所謂「逐步開放」與「全面撤退」中間,就有這麼大的一條鴻溝。而所謂「各地政府爭相仿傚」,實在是「逐步開放」還是「全面撤退」? 這個就耐人尋味了。至於習總日哦夜哦的「提防蘇聯解體」,其實只不過是「全面撤退」的樣版而已。而實在所謂「撤退」是誰的撤退? 那個還不是「黨中央」又會是什麼?
至於香港這一邊,也還真是大中華膠比較多,到處還是「面子工程」,不如澳門的老實不客氣。例如中文大學的深圳新校園,採取的方式叫做「學校不設黨委」。以示「學術獨立」云云。但澳門的樣版說明:其實要學術獨立,乾脆就不應該要中國的法律。
至於橫琴那一邊為什麼居然夠胆放手得這麼徹底? 這個又是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路的問題了。
例如在香港,特首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司法獨立以及社會監察的必然後果。而澳門呢?  政府正在推動《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草案,為特首以及他的管治團隊設立刑事豁免權。換言之,「貪腐特權」有機會按澳門的「法治」形式而得到法律保障。而按澳門的政治制度,(在建制派全面控制議會之下) 這種法律要通過不難。當然囉,市民「忽然醒覺」出來示威,那又是「始料不及」。但總體來說,這個也正好解釋了另一個現象。
在香港這邊,同樣也是政府力推的東西:政制改革。所謂「改革」也者,又真是作嘔得很。其實就是要設定「篩選機制」,好讓往後的所謂特首,在欽點之後,仍然可以得到「全民普選產生」的所謂「人民代表」地位。
換言之,只要澳門的法律容許官員貪腐,要中國實施澳門的法律也沒有所謂;而只要香港的政制容許篩選欽點,要中國實行香港的全民普選也沒有所謂。這個才是共產黨「逐步撤退」的條件。而所謂「三年實驗」其實就是這種模式能否為國際社會所接受,讓中國也可以加入 TPP、讓中國也不受圍堵孤立。假如連這個底線也不能了解,再多講研究「自貿區」也是緣木求魚。
拿歷史事實來對照一下就不難明白。由鴉片戰爭一直打到革命戰爭,到底滿州人的極權政府改變了什麼? 死到臨頭,被迫搞「預備立憲」那一下,還不仍然是「立憲無所謂,只要千秋萬世還是滿州一家的天下」。
因此自貿區模式即使成功,也只是「以空間換取時間」,即使犧牲了香港和澳門,強行通過「保障貪腐的法治」以及「保障特權的普選」來完成,又如何
假如這樣叫做成功,那麼中國境內也將會出現千千萬萬不同版本的自貿區。之不過,這也只是自欺欺人的假動作而已。因為貪腐和特權的最終結果,大家都有目共睹的。


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

鴉片戰爭完結篇:中英開戰其實是林則徐等庸官誤國

都說林則除是什麼民族大英雄,因為力主禁絕鴉片煙患云云。假如事情真是這樣簡單就好囉。實情是「蝦碌連場」,慘不忍睹。
先前兩篇文章,引述中外正式歷史文獻,經已清楚說明:鴉片之所謂為害,全部是中國「國情」所致:是朝中有鉅貪、而朝外有鉅富,互為官商勾結,以「不平等貿易保護措施」,令致中國的國際貿易出現像癌症一樣的腐敗情況。因而中國的工商業不能發展起來,同時迫使「洋人」只能因應「中國」的不平等安排而發展出畸形的鴉片貿易來圖利。
至於「戰爭」的直接導火線,與其說是「林則徐大力禁煙」,倒不如講清楚是林則徐亂搞一通,將鴉片貿易的所有責任推卸由洋人單方面承擔,才會激起國際軍事衝突。
而更要命的是:林則徐根本完全不懂軍事、又並無任何處理國際事務的概念、更加是中國海防力量破壞盡 殆的始作俑者。這些直接導致中國「被攻陷」的責任,絕對不是一句「很愛國」就可以一筆勾銷的歷史事實。
1.   先講清楚林則除之「做官水平」如何
假如有看過《清史稿》有關林則徐背景的官方記錄,大家肯定會留意得到:林於嘉慶十六年(1811) 成為「進士」,而他的的「官運亨通」,完全在於「水利工程」的執行工作,到處可以「省錢若干」之類,與任何軍事任務完全沒有沾過半點邊。
而他對於「經濟管理」的經驗也只是以湖廣總督 (管理湖南湖北兩省)身份略為管過「私鹽」問題。但實在也只是「專嚴緝私之禁」,而同時對於整頓市場並無成效。初到任之時,其中一招竟然是「以減價敵私」,而史稿記為「無成效」,撞了大板才來「嚴禁」。詳見於《清史稿》列傳一百五十六篇。
至於「忽然勇武」而自動請纓去打鴉片,也不是他本來的意思。也可見於同篇《清史稿》。實情是:
道光十八年(1838),鴻臚寺卿黃爵滋請禁鴉片煙,下中外大臣議。則徐請用重典,言:“此禍不除,十年之后,不惟無可籌之餉,且無可用之兵。”宣宗深韙之,命入覲,召對十九次。授欽差大臣,赴廣東查辦
可見林則徐是在鴻臚寺卿黃爵滋啟動了「廷議」之後,皇帝交代大臣商議,在大家也沒有什麼東西上奏的情況下 (相信以鉅富的關係打通好人脈,誰人也不會拿自己的油水過不去),由他極力「出位」而得以「入覲」面聖十九次,之後獲委任為「欽差大臣」赴廣東查辦。
而查鴻臚寺卿官職,只是正四品的「禮儀官」,屬禮部人員。幹啥會在皇帝早朝時候由禮部的四品官喊出「請禁鴉片」? 而居然不是由「各省總督」理應是「主政」的一眾老兄出來「上疏力陳利害」? 而面聖之後,除了「湖廣總督」一職,林還要另外加個「欽差大臣」名堂才又來「赴廣東查辦」? 而又不是請皇帝責成兩廣總督來處理?
原來當時在廣東一地,由「兩廣總督」鄧廷楨主事,而鄧廷楨同樣是文官出身,經已在亂搞一通。
《清史稿》記鄧在道光十五年 (1835) 出任兩廣總督。道光十六年(1836),太常寺少卿許乃濟上疏《鴉片例禁愈嚴流弊愈大,亟請變通辦理折》,呼籲朝庭「解禁」鴉片,認為「仍用舊例,准令夷商將鴉片照藥材納稅,入關交行后,只准以貨易貨,不得用銀購買」。
這個絕招基本上和林則徐「以減價敵私」的應付私鹽政策異曲同工而已。許乃濟更進而建議「內地得隨處種植….內地之種日多,夷人之利日減,迨至無利可牟,外洋之來者不禁而絕」。針對的根本不是禁煙,而是禁止鬼佬再賺中國的銀兩!
看罷這個邏輯,其實和林則徐在湖廣總督上任之初,同樣打算採取開放市場,以作「打擊私鹽」的措施!  那當然,林則徐是在「無成效」的情況下,才來一個180度大轉身,改為「嚴打」。
之不過:私鹽問題只是中國內陸的內政問題,並不涉及國際外商、更加是「日常基本生活必需品」,而不是「高增值經濟作物」。而且上文經已講過,鴉片貿易的背後真正成因,是「朝中有鉅貪、朝外有鉅富」的官商勾結體制所造成。而皇帝的邏輯,竟又是以「親疏有別」來處理不肯三跪九叩的西洋各國,於是乎權臣才又有機可乘,搞出一套以管理為名、壟斷為實,方便鑽營收規的不平等貿易政策出來。這種千絲萬縷,又與私鹽問題有天壤之別,豈可隨便混為一談?
而居然兩位「封疆大吏」只就看着「收」與「放」的簡單措施,在處理鴉片的問題上徘徊,完全沒有打算觸及問題的「官商勾結、不平等貿易」等體制性重心,結果就當然解決不了任何問題,那又如何不能以一句「庸臣」來稱呼?
話說道光皇帝在收到許的奏摺後兩天,即轉給兩廣總督鄧廷楨、廣東巡撫祁貢以及粵海關監督文祥等「議復」。九月,鄧廷楨等在復奏中表示:完全讚同許乃濟的主張「盡快解禁」,並擬定了實行的章程九條。
這位鄧總督的辦事效率真不可謂不快。不過有一樣東西比這個更快,那就是他「看風駛裡」的速度。
話說在道光皇帝事後又掉轉槍頭、聽從林則徐意見實施「禁煙」政策之後,林則徐大搖大擺在1839年春天以「欽差大臣」身份,騎在鄧的頭上一級、踩入廣州上任,鄧總督又忽然「良心發現」起來,即時「全面配合林則徐的禁煙工作 」。果然是一個「好官」,掟彎快如閃電:全面緊貼中央政策!
於是各國販商在這種有如走馬燈一般的「中央政策」之下,又可以如何自處? 於是上文就提到《粵海關志》裡面有這個記載:洋人最後將鴉片屯積在「躉船」之上。何解? 因為廣州十三行一概不認是「很愛國」的中國人「私藏鴉片」,於是買賣方式改為以小艇「接駁」交收。洋人將鴉片放在躉船、不能上岸存倉。而洋人或買辦收到商行的「柯打」之後,按照商行交來的付款單,將鴉片卸落小艇由商行的水腳運走。正所謂「貨銀兩訖」。於是「各取所需」。看似天下太平,其實又是不平等貿易的安排,讓所有存貨風險由洋人承擔而已。
後事如何? 《清史稿》這樣寫:
嚴申禁令,捕拏煙犯,洋商查頓先避回國檄諭英國領事義律查繳煙土,驅逐躉船,呈出煙土二萬餘箱。[]親蒞虎門驗收,焚於海濱,四十餘日始盡。[]請定洋商夾帶鴉片罪名,依化外有犯之例,人即正法,貨物入官….
這個就是「虎門銷煙」的正式記錄:充公的貨物,全部是在洋人的「躉船」上檢獲,受到「法辦」的都是洋人。中國商人,一點後果都沒有。
難道鬼佬真的會舉手投降乎。反正清廷說的話不知什麼時候那一句是真、那一句是假。而林則徐就點起戰事火把一事,推委為「夷情詭譎」,現代人話譯為「真係估佢唔到」:英國佬居然急 call 老家派兵「護僑」和索償。戰爭漫延到廣州以外,洋兵水師一路沿海岸向北挺進。反了!
這個時候,林則徐固之然管不到「兩廣」以外的事,欽差大臣的銜頭又如何? 火頭燒大了,只好硬着頭皮,立即寫報告給皇帝「解釋」。《清史稿》這樣寫:
則徐上疏自請治罪….略曰:“英夷所憾在粵而滋擾於浙….抑知夷情無厭,得步進步,威不能克,患無已時。他國紛紛效尤,不可不慮。”
因請戴罪赴浙,隨營自效。七月,義律至天津,投書總督琦善,言廣東燒煙之釁,起自則徐及鄧廷楨二人:索價不與,又遭詬逐,故越境呈訴。琦善據以上聞,上意始動。
用人話翻譯
爆了大鑊,林則徐就向皇帝「上疏請罪」,因為真係「估佢唔到」:鬼子佬「得寸進尺」由廣東一路打到上浙江、之後還要北上天津。而英國佬作反之後,「他國紛紛效尤」,因而請准去浙江和鬼佬「再打過」。而實在英國佬義律直奔天津,向直隸總督琦善「越境投訢」,琦善據實上報,「上意始動」。皇帝心思又再掟多一次彎。
一宗禁煙事件搞到天下大亂,原來「湖廣林總督」看準「兩廣鄧總督」辦事不力,於是乘勢自請出任欽差大臣騎在兩廣總督頭上強行「銷煙」。兩廣總督發覺原來皇帝前言不對後語,自己「又估佢唔到」諗乜鬼,於是反過頭來即刻由「開放」反口變成「禁制」,兩人在廣東不分清紅皂白胡亂捉人奪貨,但就是對官商勾結的事全不管束。結果迫狗跳牆,搞到鬼佬發晒癲,反手還拖! 火頭向外燒到兩江總督的地盤上來,然後又燒到直隸總督天津地盤那裡去。
而直隸總督琦善是蒙古入籍滿州的正黃旗人,本來也在天津「嚴辦禁煙」,竟然又掉轉槍頭「以和為貴」,先奏請皇帝把幾個漢人總督「革職查辦」以治辦事不力。接替林則徐「兼任兩廣總督」之後,到現場視察之下才發現真的打不過英國佬。於是「私下議和」,與義律約訂《穿鼻草約》: 同意割讓香港,賠款六百萬銀元。
皇帝本來授權琦善「全權處理」的嘛,後才發現原來變成顏面全無之下,居然又反口自稱「被蒙在鼓裡」,後以「琦善擅自割讓香港」為奇恥大辱,令「鎖拿解京問罪,革職鎖拿,查抄家產」!  
《清史稿》說:旋即又重新任命林則除「搞番掂佢」:
[]復命備戰。二十一年春(1841),予則徐四品卿銜,赴浙江鎮海協防。」 那又能解決什麼問題呢? 下文是「五月….詔斥則徐在粵不能德威并用,褫卿銜,遣戍伊犁。
原來又是一句「無成效」。只是前後不到三個月的功夫,可見林則徐真正做到「亂晒大籠」。
鬼佬之所以敢於欺侮中國政府,難道真的恃住「船堅砲利」嗎? 而是看清楚在一個極權政府之下,一眾所謂「封疆大吏」,只能用一句「亂晒大籠」來形容。
相信當時即使中國有原子彈,都只會「誤炸自己」而已。此之所謂「紙老虎」,何足懼哉!

2.   林則徐與中國海防力量消失之謎
講了林則徐這些「庸官誤國」的材料,相信各位仍會「條氣唔順」,因為「總之禁煙就是民族英雄」。
好,再講「誰人令到中國海防真空」。
先前也講到,在1810年滿清政府平定張保仔一眾海盜之時,中國海軍其實是連同葡萄牙的艦隊協同作戰;《大嶼山海戰》的規模有過千艘戰船參與。而事後張保仔投誠,又收編了數萬名富有海戰經驗的前線人員。最後更加成功平定了十萬以上的南中國海海盜集團。又試問中國海防力量應該是什麼水平?
那麼為什麼中國的海防力量在1840年鴉片戰爭時,會像白痴一樣?  
《清史稿》是這樣寫的:
[林則徐]嘉慶十六年 (1811)進士歷典江西、云南鄉試,分校會試。遷御史,疏論福建閩安副將張寶以海盜投誠,宜示裁抑,以防驕蹇,被嘉納。
林則徐是「正途科舉出身」。而考試成功之後,正式入職身份是「御史」。 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江南道御史。那可不是實職、是屬「都察院」專司檢舉彈劾。
做閒官而要「出位」的話,作為「檢舉主任」,那就最好是「找人碴子」。而這位「民族英雄」做官第一個想到的「碴子」,原來正正就是本文第一章所提及的「張寶」,亦即「張保仔」。
張保仔所犯何事? 原來就是他「出身不好」:不是科舉出身的,而是海盜,居然也要做起官來? 於是「宜示裁抑,以防驕蹇」。即是說:雖無過失,不過由於是海盜出身,以投誠來做官,「適宜」修理一下,「以防」真的出現「驕蹇」的情況。什麼叫做「驕蹇」? 即是「傲慢不順從」的意思。不是「真的傲慢不順從」而是「防止出現傲慢不順從」的可能性。
這個夠「莫須有」了吧? 簡直和「過橋抽板」一樣。
須記得,張保仔真的是通過談判來「投誠」。而之後真的交足功課,替滿清政府掃平南中國海的海盜。但原來最終只是被授予「副將」之職,而且只是福建省的閩安地方而已。簡直芝麻綠豆到不得了。
未投誠之前,張保仔統領兵員數萬、戰船數百、火砲數千,盤據在香港。真是皇帝老子也不用「俾面」。而且打劫的又是「洋人」,洋槍洋砲也不放在眼內。只是在清軍串同葡萄牙艦隊埋伏夾擊之下才被不幸打敗。 (? 葡萄牙人不是割據中國土地、罪該萬死的殖民主義者、兼且是鴉片主要供應國之一嗎?)
因此所謂張保仔「有可能傲慢不順從」,簡直劃公仔不用劃出腸也。但好歹這位「改邪歸正」的海盜也是交足功課,又與科舉出身的官員又何仇之有?
大家也不要忘記了:清朝的官是什麼德性,而鴉片經濟又是如何形成的。
記載張保仔「只對途經的商船征收「行水」(亦即買路錢),但愛護平民,向鄉民購買糧食時,往往加倍給錢,並保證不滋擾貧民和漁戶、嚴禁部下在駐紮地區掠奪。」
以他老哥這副德性,做得成滿清的官嗎? 而他從前「收片」的對象是什麼人? 「商船」也。而當時在南中國海經香港往廣州的船是做什麼生意的呀? 鴉片生意。
因此張保仔之所謂「信唔過」,正正就是他本來就是羅賓漢的德性,況且是愛護平民百姓那一種,而先前又是專門對付貪官的米飯班主「鴉片煙商」們。試問他要是真的做起官來,日子可以怎樣過? 而即使忍氣吞聲只做好份內事,原來還有一位「民族英雄」會來找碴子,以替自己「省靚招牌」,參你一本「總之就係信唔過」。
最後如何? 就是張保仔在1822年鬱鬱而終,妻兒要離開福建「避走澳門」,那個原本是死敵葡萄牙人的殖民地,以求免於中國官員的繼續「秋後算帳」。
而張保仔也如此下場,其他跟隨他「投誠」的人命運又會如何? 很明顯,都清算掉了。
因此只需要一個世代不到,二十年就夠了。中國海防力量基本上是「真空」。不是本來就是真空,而是有本事而又肯辦事的人,根本上都已經「被真空」掉。而動手清算海防人員的,正正就是「很愛國」的林則徐。
因此李嘉誠的金句又響起來了:有本事的人不肯做,沒本事的人爭着做。
看來張保仔的真正死因也是如此。再加上他的地盤在香港,「正一香港仔」,兼且又不「愛國」。抵死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