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講到鴉片戰爭是極權政府咎由自取,在還未分析「軍事力量」之前,先來說明一下,中國人的「不平等貿易」達到一個怎樣的程度,以及背後的種種官場貪腐行為所導至的結果。
1.
確保貿易伙伴一定冇得賺的官商勾結
一個人即使如何貪心,也應該「有個譜」,假如貪心到一個程度,足以叫做殺雞取卵的話
(亦即趕絕),這個人必死無疑。
上文講到:鴉片戰爭之前,雖然中國皇帝經已「皇恩浩蕩」地御准了重新開通國際海外貿易,但原來經過一百年的「外貿經驗」之後,雖然中國政府和人民受惠於自由貿易,但結果都總是有人財迷心竅,又來搞壟斷。這個搞壟斷的目的,除了搾取超正常利潤之外,別無其他理由。至於藉口嘛,當然多得很啦。
乾隆皇帝的手下個個都是貪官,這點應該絕無疑問。例如天下第一鉅貪「和珅」,在抄家之時,才發現此君家財竟然是「國庫收入的十倍」。而和珅作為乾隆皇帝身邊的大紅人,和「廣州十三行」的關係原來又是千絲萬縷。此事除了清廷的官方記錄外,也可以看看當年英國大使馬戛爾尼的記錄。
乾隆五十七年(1793年) 英國人為求結束通商限制,派出特使馬戛爾尼出使中國,為了「三跪九叩」的所謂禮儀問題糾纏了好一會,而從中斡旋的,正正就是和珅。而和珅之所以使出圓滑手腕打發了馬戛爾尼,既不得失英國人、又不得失乾隆皇帝,更加不能擾亂了既有的貿易安排,實際得益的又是誰人?
廣州十三行嘛。
作為清廷的唯一外貿代表機構,廣州十三行壟斷了中國和西方的進出口貿易,這塊蛋糕又有什麼理由會讓英國人的「自由貿易」來「與虎謀皮」?
因此對於廣州十三行的情況,官方記錄也是這樣寫的:朝廷用兵,軍餉多由各省「攤派」,道光六年(1826年) 為新疆用兵征討張格爾作亂的軍餉,單是廣東就攤派130萬兩銀,其中60萬兩就由「十三行」承擔。
這種「官方提款機」的身份,其實除了「公款開支」之外,私底下的開支就更加「凌厲」了。廣州的「粵海關」被稱為「天子南庫」,皆因「稅收分兩份」,公開的一份是「關稅」,收入歸「戶部」,那是公款(當然還有正常稅收以外的各種苛捐雜稅名目多不勝數);而真正大份的,是經由十三行另外協定收取的「關餘」,那是歸入「內務府」亦即皇帝的私人小金庫,那就可大可小了。大家可以明白和珅作為內務府的總管,到底與十三行是什麼關係了吧?
例如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成立之時,其所訂定之《行規》,正正就是爭取所有交易都必須經由商行代辦。但其實除了關稅、關餘之外,交易的「價差」才是十三行的真正利潤所在。乾隆二十二年
(1757年)
確立洋商只能經廣州交易並重申「商保」制度。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經廣東巡撫(又是和珅的馬仔) 奏請「…惟[洋商]帶來各物,令其各行商公同照時價銷售,所置回國貨物,亦令各行商公同照時定價代買…」亦即賣買必須經指定商行「代辦」。
可見在「朝中有人好辦事」的情況下,官商勾結的結果就是一步一步地收緊對外貿易的自由,確保交易必須經由指定的商行代辦。
而為了確保十三行的壟斷地位保持「溢價」,清廷一直都採取「限制出口」的措施,尤其是茶葉、絲綢、瓷器,規定必須由十三行處理。而限制出口的唯一後果,就是出口貨品價格保持高企。而十三行又作為唯一交易代理,可想而知利潤如何。
據史料記載,十三行當中的「怡和行」,其老闆伍秉鑒身家達到2600萬墨西哥銀元,伍氏當年位列「中國首富」第一名,而且是《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最大債權人!
2007年《華爾街日報》登出一則「一千年來最富五十人」,當中伍秉鑒榜上有名。
這就是中國式官商勾結、貿易壟斷的利害。
而「鉅富」的背後,永遠有一個「鉅貪」。因此伍秉鑒與和珅,正好反映了清廷的真實國際貿易安排,一句話:貪污腐敗。
而真實情況是:中國官商勾結的安排,令到行商限量高價賣出茶葉、絲綢、瓷器,並且「只收白銀」、不收洋貨;而同時壓價收購鴉片。
因此出現了表面上的所謂「貿易不平衡」,就是大量鴉片向中國「平價傾銷」而中國反而沒有相應向西方增加出口茶葉、絲綢、瓷器等貨品
(一味限制出口和生產,工業不萎縮才怪)。但白銀就不停「往外輸出」,不過倒過頭來《東印度公司》竟然仍要欠下伍秉鑒一屁股的債!
假如真的是洋鬼子賺盡了中國的白銀,怎麼《東印度公司》會欠伍秉鑒的債、而不是伍秉鑒欠下鬼子佬的債?
白銀其實都落到誰人的口袋裡去? 怎樣不去計算一下貪官與紅頂商人的身家? 而商人又只是官員的「代理人」而已,那麼真正「發財」的又是什麼人?
那個才是「貿易不平衡」的「平衡點」吧?
因此鬼佬講得沒錯:權力帶來腐化;而絕對的權力,只會帶來絕對的腐化。
至於鴉片貿易情況,以下說明
2.
鴉片問題,其實又是中國官商勾結的結果
都說是英國佬為了「平衡收支」才來大賣鴉片。但明白了上述的中國式貿易限制之後,即使英國佬想賣鴉片,如果不是由中國的官商勾結來同謀合污,又可以賣得成個屁?
早就已經有記錄伍秉鑒涉及走私鴉片。據記載:伍秉鑒包庇外商走私鴉片,曾遭到林則徐多次訓斥。1817年,一艘由《怡和行》擔保的美國商船被官府查獲走私鴉片,伍秉鑒被迫交出罰銀16萬兩。
另可見《粵海關志》第十八卷《禁令》篇記載:
….頻年以來,未見洋商稟辦
(申報查禁鴉片)…伍敦元(伍秉鑒別名)係總商居首之人…今與眾商同徇隱,殊為可惡。….粵海關之包稅洋船一到,即有包攬上稅者,將煙雇載漁船先行寄頓,然後查船…且聞鴉片數換不賣,獨海巡兵丁,不惜減價賣給,居心尤為可惡….
譯文大意:鴉片進口是需要查禁的,但伍秉鑒作為商行首領,與眾行商一同隱瞞進口鴉片情況。至於粵海關的所謂「海巡」,洋船一到港,立即就有「代為報稅」的代辦安排用漁船先將鴉片載走私藏,之後才有海巡上船「檢查」!
而鴉片在市場上是「數換不賣」亦即多番轉手才會真正善價而沽的好東西,「居然」商行會「不惜減價」來賣給海巡的兵丁!
如此說明,鴉片的交易,其實是行商與海巡的官商勾結。所謂「洋商」,極其量「只賺了水腳」而已。所謂「白銀流出」,很明顯不是流到洋商的口袋去,而是流到「官商勾結」的小金庫。
要「欣賞」當年洋人如何形容中國的鴉片貿易的「公開走私」情況,可以看看書:Opium
War, 1840-1842: Barbarians in the Celestial Empire in the Early Part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and the War by Which They Forced Her Gates, Peter Ward Fay
(Feb 18, 1998)
例如「出了什麼事」,行商和貪官就會隨便找個洋人出來「祭旗」,或者殺幾個苦力交差,通常充公「私煙」了事。而實則「私煙」只是充公到貪官的口袋而已,至於洋人受了什麼委屈,那就不關官老爺的事,所謂「商保」的行商,也只會死口抵賴不知道貨船上有「私煙」!
書中對於中國商人和官員如何「拼力保護鴉片貿易」搜集了大量材料,說明中國的鴉片情況,根本就是官商勾結大發走私財。鬼佬冒死來華貿易(這裡又接上先前提到的海盜問題了),結果什麼東西中國商行那邊也不要,總之指定高價要你限量買茶葉,而且不能以物易物,只收白銀。要交出白銀很簡單,請拿鴉片來換就是。
至於海盜故事和鴉片戰爭又有何關係? 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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