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

鴉片戰爭完結篇:中英開戰其實是林則徐等庸官誤國

都說林則除是什麼民族大英雄,因為力主禁絕鴉片煙患云云。假如事情真是這樣簡單就好囉。實情是「蝦碌連場」,慘不忍睹。
先前兩篇文章,引述中外正式歷史文獻,經已清楚說明:鴉片之所謂為害,全部是中國「國情」所致:是朝中有鉅貪、而朝外有鉅富,互為官商勾結,以「不平等貿易保護措施」,令致中國的國際貿易出現像癌症一樣的腐敗情況。因而中國的工商業不能發展起來,同時迫使「洋人」只能因應「中國」的不平等安排而發展出畸形的鴉片貿易來圖利。
至於「戰爭」的直接導火線,與其說是「林則徐大力禁煙」,倒不如講清楚是林則徐亂搞一通,將鴉片貿易的所有責任推卸由洋人單方面承擔,才會激起國際軍事衝突。
而更要命的是:林則徐根本完全不懂軍事、又並無任何處理國際事務的概念、更加是中國海防力量破壞盡 殆的始作俑者。這些直接導致中國「被攻陷」的責任,絕對不是一句「很愛國」就可以一筆勾銷的歷史事實。
1.   先講清楚林則除之「做官水平」如何
假如有看過《清史稿》有關林則徐背景的官方記錄,大家肯定會留意得到:林於嘉慶十六年(1811) 成為「進士」,而他的的「官運亨通」,完全在於「水利工程」的執行工作,到處可以「省錢若干」之類,與任何軍事任務完全沒有沾過半點邊。
而他對於「經濟管理」的經驗也只是以湖廣總督 (管理湖南湖北兩省)身份略為管過「私鹽」問題。但實在也只是「專嚴緝私之禁」,而同時對於整頓市場並無成效。初到任之時,其中一招竟然是「以減價敵私」,而史稿記為「無成效」,撞了大板才來「嚴禁」。詳見於《清史稿》列傳一百五十六篇。
至於「忽然勇武」而自動請纓去打鴉片,也不是他本來的意思。也可見於同篇《清史稿》。實情是:
道光十八年(1838),鴻臚寺卿黃爵滋請禁鴉片煙,下中外大臣議。則徐請用重典,言:“此禍不除,十年之后,不惟無可籌之餉,且無可用之兵。”宣宗深韙之,命入覲,召對十九次。授欽差大臣,赴廣東查辦
可見林則徐是在鴻臚寺卿黃爵滋啟動了「廷議」之後,皇帝交代大臣商議,在大家也沒有什麼東西上奏的情況下 (相信以鉅富的關係打通好人脈,誰人也不會拿自己的油水過不去),由他極力「出位」而得以「入覲」面聖十九次,之後獲委任為「欽差大臣」赴廣東查辦。
而查鴻臚寺卿官職,只是正四品的「禮儀官」,屬禮部人員。幹啥會在皇帝早朝時候由禮部的四品官喊出「請禁鴉片」? 而居然不是由「各省總督」理應是「主政」的一眾老兄出來「上疏力陳利害」? 而面聖之後,除了「湖廣總督」一職,林還要另外加個「欽差大臣」名堂才又來「赴廣東查辦」? 而又不是請皇帝責成兩廣總督來處理?
原來當時在廣東一地,由「兩廣總督」鄧廷楨主事,而鄧廷楨同樣是文官出身,經已在亂搞一通。
《清史稿》記鄧在道光十五年 (1835) 出任兩廣總督。道光十六年(1836),太常寺少卿許乃濟上疏《鴉片例禁愈嚴流弊愈大,亟請變通辦理折》,呼籲朝庭「解禁」鴉片,認為「仍用舊例,准令夷商將鴉片照藥材納稅,入關交行后,只准以貨易貨,不得用銀購買」。
這個絕招基本上和林則徐「以減價敵私」的應付私鹽政策異曲同工而已。許乃濟更進而建議「內地得隨處種植….內地之種日多,夷人之利日減,迨至無利可牟,外洋之來者不禁而絕」。針對的根本不是禁煙,而是禁止鬼佬再賺中國的銀兩!
看罷這個邏輯,其實和林則徐在湖廣總督上任之初,同樣打算採取開放市場,以作「打擊私鹽」的措施!  那當然,林則徐是在「無成效」的情況下,才來一個180度大轉身,改為「嚴打」。
之不過:私鹽問題只是中國內陸的內政問題,並不涉及國際外商、更加是「日常基本生活必需品」,而不是「高增值經濟作物」。而且上文經已講過,鴉片貿易的背後真正成因,是「朝中有鉅貪、朝外有鉅富」的官商勾結體制所造成。而皇帝的邏輯,竟又是以「親疏有別」來處理不肯三跪九叩的西洋各國,於是乎權臣才又有機可乘,搞出一套以管理為名、壟斷為實,方便鑽營收規的不平等貿易政策出來。這種千絲萬縷,又與私鹽問題有天壤之別,豈可隨便混為一談?
而居然兩位「封疆大吏」只就看着「收」與「放」的簡單措施,在處理鴉片的問題上徘徊,完全沒有打算觸及問題的「官商勾結、不平等貿易」等體制性重心,結果就當然解決不了任何問題,那又如何不能以一句「庸臣」來稱呼?
話說道光皇帝在收到許的奏摺後兩天,即轉給兩廣總督鄧廷楨、廣東巡撫祁貢以及粵海關監督文祥等「議復」。九月,鄧廷楨等在復奏中表示:完全讚同許乃濟的主張「盡快解禁」,並擬定了實行的章程九條。
這位鄧總督的辦事效率真不可謂不快。不過有一樣東西比這個更快,那就是他「看風駛裡」的速度。
話說在道光皇帝事後又掉轉槍頭、聽從林則徐意見實施「禁煙」政策之後,林則徐大搖大擺在1839年春天以「欽差大臣」身份,騎在鄧的頭上一級、踩入廣州上任,鄧總督又忽然「良心發現」起來,即時「全面配合林則徐的禁煙工作 」。果然是一個「好官」,掟彎快如閃電:全面緊貼中央政策!
於是各國販商在這種有如走馬燈一般的「中央政策」之下,又可以如何自處? 於是上文就提到《粵海關志》裡面有這個記載:洋人最後將鴉片屯積在「躉船」之上。何解? 因為廣州十三行一概不認是「很愛國」的中國人「私藏鴉片」,於是買賣方式改為以小艇「接駁」交收。洋人將鴉片放在躉船、不能上岸存倉。而洋人或買辦收到商行的「柯打」之後,按照商行交來的付款單,將鴉片卸落小艇由商行的水腳運走。正所謂「貨銀兩訖」。於是「各取所需」。看似天下太平,其實又是不平等貿易的安排,讓所有存貨風險由洋人承擔而已。
後事如何? 《清史稿》這樣寫:
嚴申禁令,捕拏煙犯,洋商查頓先避回國檄諭英國領事義律查繳煙土,驅逐躉船,呈出煙土二萬餘箱。[]親蒞虎門驗收,焚於海濱,四十餘日始盡。[]請定洋商夾帶鴉片罪名,依化外有犯之例,人即正法,貨物入官….
這個就是「虎門銷煙」的正式記錄:充公的貨物,全部是在洋人的「躉船」上檢獲,受到「法辦」的都是洋人。中國商人,一點後果都沒有。
難道鬼佬真的會舉手投降乎。反正清廷說的話不知什麼時候那一句是真、那一句是假。而林則徐就點起戰事火把一事,推委為「夷情詭譎」,現代人話譯為「真係估佢唔到」:英國佬居然急 call 老家派兵「護僑」和索償。戰爭漫延到廣州以外,洋兵水師一路沿海岸向北挺進。反了!
這個時候,林則徐固之然管不到「兩廣」以外的事,欽差大臣的銜頭又如何? 火頭燒大了,只好硬着頭皮,立即寫報告給皇帝「解釋」。《清史稿》這樣寫:
則徐上疏自請治罪….略曰:“英夷所憾在粵而滋擾於浙….抑知夷情無厭,得步進步,威不能克,患無已時。他國紛紛效尤,不可不慮。”
因請戴罪赴浙,隨營自效。七月,義律至天津,投書總督琦善,言廣東燒煙之釁,起自則徐及鄧廷楨二人:索價不與,又遭詬逐,故越境呈訴。琦善據以上聞,上意始動。
用人話翻譯
爆了大鑊,林則徐就向皇帝「上疏請罪」,因為真係「估佢唔到」:鬼子佬「得寸進尺」由廣東一路打到上浙江、之後還要北上天津。而英國佬作反之後,「他國紛紛效尤」,因而請准去浙江和鬼佬「再打過」。而實在英國佬義律直奔天津,向直隸總督琦善「越境投訢」,琦善據實上報,「上意始動」。皇帝心思又再掟多一次彎。
一宗禁煙事件搞到天下大亂,原來「湖廣林總督」看準「兩廣鄧總督」辦事不力,於是乘勢自請出任欽差大臣騎在兩廣總督頭上強行「銷煙」。兩廣總督發覺原來皇帝前言不對後語,自己「又估佢唔到」諗乜鬼,於是反過頭來即刻由「開放」反口變成「禁制」,兩人在廣東不分清紅皂白胡亂捉人奪貨,但就是對官商勾結的事全不管束。結果迫狗跳牆,搞到鬼佬發晒癲,反手還拖! 火頭向外燒到兩江總督的地盤上來,然後又燒到直隸總督天津地盤那裡去。
而直隸總督琦善是蒙古入籍滿州的正黃旗人,本來也在天津「嚴辦禁煙」,竟然又掉轉槍頭「以和為貴」,先奏請皇帝把幾個漢人總督「革職查辦」以治辦事不力。接替林則徐「兼任兩廣總督」之後,到現場視察之下才發現真的打不過英國佬。於是「私下議和」,與義律約訂《穿鼻草約》: 同意割讓香港,賠款六百萬銀元。
皇帝本來授權琦善「全權處理」的嘛,後才發現原來變成顏面全無之下,居然又反口自稱「被蒙在鼓裡」,後以「琦善擅自割讓香港」為奇恥大辱,令「鎖拿解京問罪,革職鎖拿,查抄家產」!  
《清史稿》說:旋即又重新任命林則除「搞番掂佢」:
[]復命備戰。二十一年春(1841),予則徐四品卿銜,赴浙江鎮海協防。」 那又能解決什麼問題呢? 下文是「五月….詔斥則徐在粵不能德威并用,褫卿銜,遣戍伊犁。
原來又是一句「無成效」。只是前後不到三個月的功夫,可見林則徐真正做到「亂晒大籠」。
鬼佬之所以敢於欺侮中國政府,難道真的恃住「船堅砲利」嗎? 而是看清楚在一個極權政府之下,一眾所謂「封疆大吏」,只能用一句「亂晒大籠」來形容。
相信當時即使中國有原子彈,都只會「誤炸自己」而已。此之所謂「紙老虎」,何足懼哉!

2.   林則徐與中國海防力量消失之謎
講了林則徐這些「庸官誤國」的材料,相信各位仍會「條氣唔順」,因為「總之禁煙就是民族英雄」。
好,再講「誰人令到中國海防真空」。
先前也講到,在1810年滿清政府平定張保仔一眾海盜之時,中國海軍其實是連同葡萄牙的艦隊協同作戰;《大嶼山海戰》的規模有過千艘戰船參與。而事後張保仔投誠,又收編了數萬名富有海戰經驗的前線人員。最後更加成功平定了十萬以上的南中國海海盜集團。又試問中國海防力量應該是什麼水平?
那麼為什麼中國的海防力量在1840年鴉片戰爭時,會像白痴一樣?  
《清史稿》是這樣寫的:
[林則徐]嘉慶十六年 (1811)進士歷典江西、云南鄉試,分校會試。遷御史,疏論福建閩安副將張寶以海盜投誠,宜示裁抑,以防驕蹇,被嘉納。
林則徐是「正途科舉出身」。而考試成功之後,正式入職身份是「御史」。 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江南道御史。那可不是實職、是屬「都察院」專司檢舉彈劾。
做閒官而要「出位」的話,作為「檢舉主任」,那就最好是「找人碴子」。而這位「民族英雄」做官第一個想到的「碴子」,原來正正就是本文第一章所提及的「張寶」,亦即「張保仔」。
張保仔所犯何事? 原來就是他「出身不好」:不是科舉出身的,而是海盜,居然也要做起官來? 於是「宜示裁抑,以防驕蹇」。即是說:雖無過失,不過由於是海盜出身,以投誠來做官,「適宜」修理一下,「以防」真的出現「驕蹇」的情況。什麼叫做「驕蹇」? 即是「傲慢不順從」的意思。不是「真的傲慢不順從」而是「防止出現傲慢不順從」的可能性。
這個夠「莫須有」了吧? 簡直和「過橋抽板」一樣。
須記得,張保仔真的是通過談判來「投誠」。而之後真的交足功課,替滿清政府掃平南中國海的海盜。但原來最終只是被授予「副將」之職,而且只是福建省的閩安地方而已。簡直芝麻綠豆到不得了。
未投誠之前,張保仔統領兵員數萬、戰船數百、火砲數千,盤據在香港。真是皇帝老子也不用「俾面」。而且打劫的又是「洋人」,洋槍洋砲也不放在眼內。只是在清軍串同葡萄牙艦隊埋伏夾擊之下才被不幸打敗。 (? 葡萄牙人不是割據中國土地、罪該萬死的殖民主義者、兼且是鴉片主要供應國之一嗎?)
因此所謂張保仔「有可能傲慢不順從」,簡直劃公仔不用劃出腸也。但好歹這位「改邪歸正」的海盜也是交足功課,又與科舉出身的官員又何仇之有?
大家也不要忘記了:清朝的官是什麼德性,而鴉片經濟又是如何形成的。
記載張保仔「只對途經的商船征收「行水」(亦即買路錢),但愛護平民,向鄉民購買糧食時,往往加倍給錢,並保證不滋擾貧民和漁戶、嚴禁部下在駐紮地區掠奪。」
以他老哥這副德性,做得成滿清的官嗎? 而他從前「收片」的對象是什麼人? 「商船」也。而當時在南中國海經香港往廣州的船是做什麼生意的呀? 鴉片生意。
因此張保仔之所謂「信唔過」,正正就是他本來就是羅賓漢的德性,況且是愛護平民百姓那一種,而先前又是專門對付貪官的米飯班主「鴉片煙商」們。試問他要是真的做起官來,日子可以怎樣過? 而即使忍氣吞聲只做好份內事,原來還有一位「民族英雄」會來找碴子,以替自己「省靚招牌」,參你一本「總之就係信唔過」。
最後如何? 就是張保仔在1822年鬱鬱而終,妻兒要離開福建「避走澳門」,那個原本是死敵葡萄牙人的殖民地,以求免於中國官員的繼續「秋後算帳」。
而張保仔也如此下場,其他跟隨他「投誠」的人命運又會如何? 很明顯,都清算掉了。
因此只需要一個世代不到,二十年就夠了。中國海防力量基本上是「真空」。不是本來就是真空,而是有本事而又肯辦事的人,根本上都已經「被真空」掉。而動手清算海防人員的,正正就是「很愛國」的林則徐。
因此李嘉誠的金句又響起來了:有本事的人不肯做,沒本事的人爭着做。
看來張保仔的真正死因也是如此。再加上他的地盤在香港,「正一香港仔」,兼且又不「愛國」。抵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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