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白皮書》事件又再搞得香港滿城風雨。而「佔領中環」繼續挑動中央的神經線。立法會也被示威者暴力衝擊而被迫腰斬東北發展的前期撥款。而中央仍未找到「深層次矛盾」的由來….
要分析其實很簡單:香港的建制派和北京的當權派,奉行的是「商場主義」。即使想為香港好
(OK…..起碼要有一些假設嘛),結果也只能搞出一個大頭佛。
任何一種科學理論要能成立,起碼要做得到兩件事和滿足一個條件:既能解釋眼前見到的現象,也要能預測到事物的變化。而且這個理論需要非常簡單的陳述,沒有暗藏謬誤的空間。
其實所謂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只是一個很簡單的意識形態衝突問題。但所衍生出來的現象和後果,有如萬花筒一樣,變化無窮。假如不從源頭分析、只從後果去看,那只是刻舟求劍,徐了眼花撩亂,一無所得。
亦正因這種事後孔明的解讀謬誤,一直困擾着香港國內一眾學者,甚至領導人。但越努力就越糊塗,於是解釋不到眼前見到香港的所謂「亂象」。即使憑自己最大的學術能力,「綜合」得一本《白皮書》出來,對於拆解眼前亂局,不止毫無幫助、甚至只是火上添油。因而國內看香港,由於其不能理解,於是就只能不斷忖測:一定是有外國陰謀在搞鬼。
而香港學者看國內,到目前為止,也仍未能提出客觀足以令人信服的理論。因此而各種陰謀理論也就自然如群鶯亂舞、禾雀亂飛,連龍獅旗也亂飛。受害的其實又何止香港人。
要測試「理論」是否中用,請試試用一個統一的說法來解釋以下的全部現象:
1. 為何中國的共產黨可以和香港的資本家合作無間,如魚得水、互不排斥?
2. 為何中國可以容許甚至嘗試香港進行「商人治港」、「官僚治港」甚至「集團治港」?
但唯獨是聽到由下而上的「公民社會自治」就如火星撞地球?
3. 為何香港的遊行示威所到之處,包括中環的街道,原本都是公共空間,但一拉起政治口號的橫額,政府都好像如臨大敵?
4. 為何《白皮書》劃公仔劃到出腸:法官也是「治港者」但香港的法官當這句話是「耳邊風」?
5. 為何《白皮書》也又是劃公仔劃到出腸:香港的自治,其實全部都是「授權而來」,要是中央要收回,就什麼也不會有「剩餘」?
6. 而歸根究底,為何英國佬當年和中國政府談判交回香港的時候,竟然刻意不讓香港人參與討論,甚至在簽署國際公約之後,也可以眼尾也不多看而只跟新的主子談生意?
7. 到底龍應台在香港長時間的感受,寫到《香港筆記》裡面的,竟然是一樣叫做「中環價值」的東西?
8. 而練乙錚先生寫「佔領中環」的文章,竟然要講到「高斯理論」,要大家先搞清楚中環的公共空間誰屬?
(信報2014年6月12日《誰的空間? 誰的中環? 從高斯定理看佔中與民事索償》
9. 假如還未夠喉,還可以再問:為什麼董建華搞了一個大頭佛,但仍然很自信地講他是為香港好,而甚至很「慈悲為懷」地講得出「民主」不適合香港?
但他的其中一大政績,卻是「清理了廟街的小食攤檔」?
10. 而最令中國領導人頭痕的問題是:為什麼英國人在位的時候香港反而蒸蒸日上,一轉手就江河直下?
以上只是什國亂點鴛鴦的十個問題,但其實這個問題的清單可以一直延長下去,打爛砂盤問到篤也可以。不過當中所有的問題,都可以用一個非常統一的理論去統攝。亦因為解釋如此簡單,可以出錯的機會就很少了。
練乙錚先生在信報的文章(上述《誰的空間》一文) 的確提出了一個正確的思考「方向」,但只是蜻蜓點水地提到「佔領中環」一事的公民權責問題。但其實高斯的理論也不一定能提供答案。起碼不會是一個簡潔而全面的答案。
那也當然,因為練先生談的只是佔領中環一事,並未用高斯的理論進行香港整體的社會矛盾研究罷了。以練先生的學術水平,掉轉槍頭來面向全社會研究,那時候高斯的理論可能會有相同的結論也說不定。
倒是信報另一篇專欄提供了答案,而大家也意想不到,原來事實就是這麼簡單:請看看占飛在信報的專欄《現代商場:不見人間真實相》(2014年6月14/15日週末版)。
話說美國人發明了一件叫「商場」shopping mall
的東西,但其實這個中文的形容詞不足以用來形容那件東西,皆因在概念上,美國佬的發明根本就和傳統的市集和商場
bazzar / arcades 等等都不是同一件事情。占飛於是音譯為「魔」!
這個是神來之筆,一語道出了箇中玄妙。因為:
它是人工的、密封的、內向的、不見天日的。正如王建元在《文化後人類》[1]一書中所說的「具高度中心控制的建築環境」,務求令人進了「魔」之後,不知時日過。是以「魔」和賭場都沒有鐘。「魔」內終日保持恆溫,夏涼冬暖,而且濕度低,令人乾爽。室內光線充足,室外猛烈的陽光給有色玻璃遮擋了,令人不覺刺眼。到黃昏時,「魔」內的燈自動調節,光如白晝,令人不覺時間流逝。「魔」還不停的播放柔和的背景音樂,中和人群的噪音。
純為購物或閒逛,「魔」的確遠勝露天市集和街道。街道有廢紙垃圾,還可能有蟲蟻…常有各種氣味….有噪音…人車爭路,「魔」裡秩序井然….。而且「魔」內保安嚴密,罕有搶劫….。衣冠不整、衣衫襤褸、滿面病容者,保安會拒諸門外。在「魔」裡頭,你看不到任何真實人間的醜陋相、陰暗面。
而最重要的是這一句:事關「魔」乃私人空間,不是公共空間,連美國如斯尊重言論自由的國家,最高法院都判定,法律不容許任何人在「魔」內行使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 – 政治抗議。
當今,不少高檔的「魔」為了提升形象,吸引人流,還會舉行展覽,或舉辦一些藝術活動,放一些藝術裝置….。以示「那是有品味的行為」。
明乎以上,其餘的所謂千頭萬緒的矛盾也就完全不難理解。而這個思想上的盲點,正正就是中共以至香港的特權階級不可能好好管治香港的原因。
因為正當董建華等老好人一心以為替香港「打掃乾淨、招呼客人光顧,大家搵錢安居樂業….」的時候,他心裡面可能也真的是一片好心。之不過那是以一個商人的水平,以及企圖管治一個商場的技術
(sorry, 我真係講唔出佢有本事管理一隻「魔」…),用來企圖管治一個「公民社會」!
香港真正的社會之所以對這種從上而下的管治方式產生不停對抗就是這樣來的。因為香港的資本家,和全世界所有資本家也一樣,管的都只會是在「私有產權」範疇裡面的東西,即使如何「先進」,也不會有管治社會的能力。
特區政府心目中的東北 (諮詢文件插圖)
現實世界中的東北
(主場新聞2013年3月18日, 《東北農地租金勁升19倍》, 圖片引述反對香港被規劃行動組)
而中共又為什麼也會錯誤地以為香港這些資本家有「管治社會的能力」呢?
看看共產主義自己的「烏托邦」,再拿來和「魔」照照鏡吧。一模一樣!
而且非常「啜核」地:都是全權擁有,是私人地方。只不過那是帝國秩序裡面所謂的「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而已。
因此「共產主義社會」裡面的一切,自然就是「授權才會存在」!
這個用來形容「魔」的特性,百份之一百是「蘇維埃」主義。那麼當然中共和中環會如此如魚水相歡啦。
因此龍應台的「藝術家觸角」完全沒有錯。香港的其中一個重要價值構成組件,就是「中環價值」,但「中環價值」並非香港社會真實的全部。而阿爺要求香港土豪們「查找不足」,也結果只能找出個屁來。因為問題不是出在「中環價值」的本身,也不是出在「公民社會」,而是出在:企圖以中環價值取代公民價值。
到稅務局繳完了稅,下樓時覺得特別神氣,從此以後 多了一重身份:香港的納稅人…….
中環代表了香港,「中環價值」壟斷了、代表了香港價值:在資本主義的運作邏輯裡追求個人財富、講究商業競爭,以「經濟」,「致富」,「效率」,「發展」,「全球化」作為社會進步的指標。
外面的人走在中環的大道上,仰著脖子欣賞高樓線條的炫麗,不會看見深水埗街上那些面容憔悴、神情困頓的失業工人,或是多年住在觀塘和元朗卻從沒去過中環的新移民婦女。外面的人守在尖沙咀海濱星光大道上等候驚天動地的煙火表演,不會想到,香港七百萬人中有一百四十五萬人活在貧窮線下,有很多很多的獨居老人像雞鴨一樣長年住在籠子裡….。
這樣的敘述,其實也不正確,因為我很快就發現,香港裡面的人,也有許多人看不見中環以外的香港,也把「中環價值」當作唯一的價值在堅持。
因此當香港的快樂中產劈頭一句「我有交稅」的時候,其實只不過接受「魔」的運作模式而已,也許甚至可以比喻「海洋公園」也不為過:我有俾錢入場!
說了這許多,大家也真要多謝占飛,他的確做足交代功夫。例如大家以為「魔」是資本家發明的,錯得很。大家看看占飛的「副題」《恨不當初美「魔」父》:
話說當初發明「魔」這件事物的,是一個移民美國的維也納猶太人:域陀古安 (Victor
Gruen,1903-1980)。他是一個「社會主義者」,在1938年逃避納粹而跑到美國去發其美國夢的。而作為一個建築師,他本來在1956年,美國的黃金年代設計「魔」這個東西,是因為當時正值近郊區 suburban 開發浪潮。他覺得最好的發展模式,是「先搞經濟,後建住宅、學校、醫療、工園和人工湖….將近郊區變成市鎮,居民得享美好生活….怎知,商場落成後,發展商其他什麼都不搞。」
那當然啦,作為一個「社會主義者」,他就是有這種「搞烏托邦」的DNA
嘛。但資本家在得到生金蛋的鵝之後,還會要其他負擔和承諾嗎?
要由一個會賺錢的「魔」來養起一個只會花錢的「社會」?
傻的嗎?
據作者說:
在古安死前,在倫敦最後一次演講中,他憤言放棄美「魔」之父的稱呼,永遠斷絕「父子關係」disclaim
paternity once and for all… 並且稱呼「魔」為「雜種」 bastard。因為:它毀滅了我們的城市
they destroyed our cities。
因此大家言猶在耳:our city is
dying 。現在凶手應該不難指出了吧?
為什麼忽然之間香港人會爆出了「城邦自治」的想法?
因為不想被殺。為什麼忽然會階級對立?
因為一個階級想用自己的烏托邦去消除另一個無權無勢的階級。為什為會衝擊議會?
因為那只是一個商場的董事局在開內部會議,間中容許有一些「花瓶代表」反映一下意見而已,至於外面那一批…..暴民,根本沒有「買票入場」嘛! 不是股東,連顧客也不是。至於法官嘛…..那些不是保安人員嗎? 誰出糧的呀?
至於2012年的所謂特首選舉鬧劇,練先生的理解是「利益板塊之爭」。那也沒錯,不過講得太複雜了。其實一個更簡單的解釋是:商場的董事局內鬥。一模一樣。而最近出版的《白皮書》,也只不過是一本「商場使用手冊」,再仔細的研究也不會有任何解決矛盾的出路。
遠的不算? 看看近的 :從前房委會的商場,雖然破舊不堪。但起碼居民都相安無事,政府的管理也樂得清閒。一旦轉手成為「領匯」,以「百份百私有產權」的方式去接管,並且「確保政府一點股權也不會保留」,進而打着「構建世界一流商場的水平」的大想頭,用來改造一個平民屋邨。以為「在先進的科學管理之下,環境會煥然一新」! 結果又是一個大頭佛。據說,最新的情況是,有一些商場最終都是管理不了,想賣掉。而套現的錢用來做什麼?
用來在國內購買商場來營運。
咦? 那麼要是香港有部份地方不能由這些「商場大師」管理得來的話,是否又可以「賣」掉來和國內的土豪「互利共嬴」? 因此新界東北的居民「堅持不賣」,對於「商場大師」來講,簡直是造反囉。
平情而論,起碼不必要妖魔化什麼人。即使退一千萬步假設董建華以及梁振英等等都是「好人」又如何?
他們以一個管治商場的理念和價值觀,實在是不可能管治得到一個現代世界的公民社會嘛。中共自己也管不好自己的國家,這部「蘇維埃」模式的機器在全世界都「跪低」了嘛,有寶咩?
還在摸着石頭過河,那又有什麼本事來推銷一套管治理論?
那為什麼英國佬治下的香港又不會亂七八糟?
相對論而已,英國佬自己倒沒有過份抬舉自己。但起碼英國社會是一個公民社會。最近的例子是:要是一個豪宅為了趕絕露宿者而在門口鋪上尖釘,那管即使是私人地方,社會也會加以抨擊,甚至倫敦市長也會私下同聲譴責。
其實英國佬的政治哲學不一定真的有能力解決什麼具體或者重大的問題,但起碼能讓受管治者不會形成過度的對立;而出了大問題的時候,「司法獨立」的約制方式也保障了公民社會的生活方式嘛。
因此拿破崙大帝引述阿當史密夫在《國富論》裡面對英國政府的嘲弄[3]:英國只是一個開小店的國家 (a nation of shopkeepers)。而英國佬的確好像沒有開「魔」的 DNA,不像美國佬的百份百資本主義,連憲法權利也可以被私有產權凌駕。這種現象,正好反映一個公民社會對「私有產權」以及「經濟特權」的約制和平衡。人家的社會和諧是這樣來的。
因此拿破崙大帝引述阿當史密夫在《國富論》裡面對英國政府的嘲弄[3]:英國只是一個開小店的國家 (a nation of shopkeepers)。而英國佬的確好像沒有開「魔」的 DNA,不像美國佬的百份百資本主義,連憲法權利也可以被私有產權凌駕。這種現象,正好反映一個公民社會對「私有產權」以及「經濟特權」的約制和平衡。人家的社會和諧是這樣來的。
因此英國佬對香港的管治未必一定很成功,但肯定不會大大的失敗,正正是認識到:私有產權和公民社會的價值不一定相符合。因此在「習慣法」裡面有大量對權力的約制和留白,這些空間可以讓社會成員透過溝通來解決問題。
以上的分析只算是一個方法論的提綱。相信各位對政治分析手到拿來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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