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閱報是金融人例行公事,難得見到一些文筆精彩的「短打」,有時比長篇大論「講耶穌」有趣得多、而發人深醒之處比起長篇大論有過之而無不及。《信報》能綜合各家所長,作為大報典範,真的沒話說。
2012年3月5日,陳焱寫《財經DNA》,居然劈頭是抄一個「戒賭熱線」的號碼給上市公司老闆,文末再提醒老闆們「你們殊不寂寞…拿起電話吧! 回頭是岸,阿們」。
所謂戒賭所指何事? 就是上市公司老闆「不務正業」,拿公司的股票跟投資銀行搞「對賭」,當然那又不是真的「發財埋便」那一種,而是搞衍生工具交易,例如碧桂園搞的是「股份掉期」。假如到某年某月某日,公司股份價格低於某一水平,上市公司「輸錢」,其實是要補回差價(合同目標價與市場當日價格)。
當然,假如老闆有足夠的能力控制股價,先不假設有什麼非法手段啦,只是努力工作,賺錢分紅,股價理應自然上升。不過世上總有「客觀因素」這回事,例如「宏觀調控」之類。賭輸了又怪得了誰? 難道說是自己太天真太傻乎? 結果是輸掉公司利潤的十份之一,找數是八億元有多。其實跟你賭「對家」的投資銀行研究部門只要「秉公辦理」,把你的股票數落一個「偏高」,那你己夠,又可以奈他何乎?
先前我在網誌也寫過「金融工程」這回事,這些衍生工具要用得好,用來對沖風險是無可厚非的,不過用得不好,真是飛來橫禍耶。
人老了總是有點「想當年」,有時「做得對」,但也不一定會有人欣賞,風險回報不成正比 (個人職業聲譽相比當年花紅),也又難怪世風日下,人人都嗜賭成性了。當年我替廣州市搞地鐵融資,其中一項要管理的風險是利率風險,當時正值第一次宏觀調控,國內息口都在十厘以上(有點像最近民間借貸爆煲一樣),市政府發一道死指令下來,蓋了紅章的那一種:最終利率不得超過十厘。
結果當然是由我操刀處理,十億項目貸款 「過數」之後,要封頂這個利率上限,和投資銀行簽了一份「利率掉期」合同,把利率鎖定在十厘,項目固定回報、鎖定成本固定,對沖得不錯。
果不期然97金融風暴殺到,銀行隔夜息扯到300厘! 要是在「那些年」結算還款利息,「跳樓都唔掂」也;固定利率結果都保住了項目。但風雨過後,市況低迷、息口一沉不起,但利率當然還是固定的,合約精神嘛。市政府審計部門人員幾年後來「賊過興兵」,質問為甚麼在低息環境下,還要高息還款? 是否「利益輸送」云云。
有沒有聽過一句很「抵死」的童謠?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冇屍骸…」,起地鐵算不算修橋補路?
那又難怪搞金融的都是嗜賭成性了。其實當時我的建議是用定息期權 swaption, 而不是定息掉期swap,屬於輸打嬴要類型,只要在高息期間行使封頂定息權,低息期間按市價定息都可以,價錢當然要高一點嘛。可惜在董事局辯論中,居然輸打嬴要的建議被定性為「賭博」、「亂花錢」。又可以怪得了誰。還好董事會記錄齊全,否則我是「水洗都唔清」矣。
噢,果真是浮生若夢。有時拼了死命堅持做對一件事,原來是隨時要抄家的。
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當年花紅歸賭枱莊家,阿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