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1日 星期日

立己立人

子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達人。
說的是要求讀書人,要做到「推己及人」,與另一名句相輔相成,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前者是考慮要做好事,積極向外推廣、後者是擔心會做了壞事,小心向內收歛。
凡夫俗子未必一定能做到,但讀書人起碼也要知道「標準何在」。
「立己、立人」是甚麼意思? 就是追求目標的態度:追求自立、自主、自尊,那是很正常也是很應該的;不過,爭取這種目標的過程和手段,也不能亂來,標準是「推己及人」,能令自己自立的,同樣也應該可令人自立,換句說話來說,起碼不是耍甚麼手段「踩着別人往上爬也」。明白以上,對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就不難理解了。耶穌也是如是說:Do unto others what you want them do unto you.
古今中外,道理如一也。
好了,講了這麼多耶穌,所為何事? 
錢鍾書先生謂:人這種東西,少年好色、老年好錢,中年好「教訓」。(人獸鬼.談教訓)
要教訓的又是何人?辯論員是也。
週末到新聯比賽場地巡查,其中一場比賽題目與大專盃初賽某場一模一樣。而台上對賽的中學生也老實不客氣,將大專盃的比賽內容「照單全收」,主辯的稿連字也不改一隻。
明明是辯論比賽,怎的會變成「模仿大賽」?  就恕他年少無知,也不理是否辯論稿有「版權」這回事,光是「抄襲」已是學術死罪,何解如此「斗膽」? 評判席上,正好也是當日的隊長,有人模仿,當然會問個所以然來。
答案簡單得令人發笑:沒有時間準備,所以就唯有照抄了。
想來也不能怪這些小子,中大辯論隊的研究功夫素來不肯馬虎,別說是抄文稿、抄資料也已夠這小子受用了。但假如抄了資料而不用相關的語言表述出來、自己也不調查核實,又可以如何?  因此一不離二、二不離三,最後唯有硬着頭皮照抄不誤。
起碼也肯道歉,只此一次下不為例;否則長此下去,絕對是妨礙學習也。何解?
玩辯論的目的是要訓練學生的思維能力,如果只能抄襲,算是甚麼? 尤有甚者,人家起草一份講稿,自有其因應隊員條件以及資料和部署,即使是要「參考」,也不應該抽離學習環境來看。也又奇怪怎麼在學校教辯論的連消化一下也省掉,就讓小孩子照抄如儀,不是德育課要教的東西嗎?
最致命的一點,我也即場告誡了隊長:大學隊玩大學的比賽,如不留意自己是否講了大話、有甚麼誇張失實的地方,中學生看了,照板煮碗,自然是學壞了也不自知!  嬴輸事小,教壞人事大。
外出比賽,既然是公眾演出,自然不能制止他人模仿抄襲,亦正是如此,辯論員更加不應隨便將自己的學術標準降低,否則是「遺禍人間」矣。這是辯論起碼應該要有的「公共道德」;亦因此對於當年《融辯入教》的教材處理方式,不能不經過篩選處理,以中學生應該吸收的方式來發放的話,否則肯定也是誤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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