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學校推薦看這本書,一來是有趣,二來也只是想我們學好英文,反正用字淺白,完全沒有半點裝腔作勢的氣味。到我在法國念書的時候,也老實不客氣的買了一本英法雙體的版本,順手練習一下法文噢。
但除了是語言吸引之外,最主要的好地方在於:看福爾摩斯學通識,實在過癮死了。
一般人看福爾摩斯的內容,都會被主角的所謂「通識」嚇怕了,總以為要懂得一大堆的化學名詞、冷門知識等等才是一個大偵探。可要是有心看的話,重點其實全部不在那裡,而是「邏輯」和「方法」。
占飛如是說:福爾摩斯「在小說中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申述:推理的方法很簡單,面對問題,先不要受感情蒙蔽、不要先入為主、要撇除任何立場,只找相關的事實,然後列出足以圓滿解釋相關事實的假設,然後逐一剔除。把不可能(the impossible) 剔除後,無論如何不大可能(improbable) 的,都有可能是真相。」
換言之,所謂「解難」的重點,不是直線思維、直問直答,世事沒有這般簡單。重要的反而是「想像力」,單就眼前一堆材料,能「組合」多少個有可能的案情出來。因此對於作者所引用的一大堆材料,其實都不是破案(解難)的重點。
能設定不同的可能性,才可能對不同的情況作出分析和篩選,以上的推理才能有個基礎。道理其實不難,難就難在:想像力這東西,老是不容易就範。因此孔子早有教誨:「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正正切合福爾摩斯式思維的條件,就是「不受感情蒙蔽、不先入為主、撇除任何立場,只注重相關事實」。看來孔夫子也有可能是偵探小說迷耶,哈哈。
我還有其他材料可以提供,也免得了搞思考方法的人以為「假設」真的很難。其實只要有些少戲劇細胞,包保事半功倍。就是把自己放進劇情裡面,又試試看自己想得出甚麼方法來回應當前的難題就是。
福爾摩斯其實也經常親自示範的呀,就是在案發現場,模擬自己是不同的當事人,然後「重演」每個假設情況,再拿現場的證據來逐項印證自己的不同假設。例如看見窗子打開,而窗口的玻璃被打破,一般人很自然會聯想到有人是從外面爬窗進入室內,福爾摩斯通常的反應就是檢查碎片掉落的方向,才確定窗子是從那個方向被打破,很簡單,但正好就是避免被表面證據誤導的好方法。
先前也寫過,辯論員有時很會騙自己,總以為能騙倒評判就是很有本領,而養成習慣之後,更易變本加厲,以為自己真的是真理在手。這種毛病可以如何防範? 讓rebuttal team 試一下扮演福爾摩斯的角色,把主辯的個案分柝研究一下,又看看這個「賊人」又可以跑多遠吧。只要不是心存僥倖,能經過重重質疑和客觀驗證也仍能站得住腳的,這種故事才算有點說服力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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