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頭鍘侍候唔該!
真係當香港人個個都係白痴咩! 呢種死到不能再死嘅情況都仲要死雞撐飯蓋,絕對犯罪憎。今次只能夠講:任何尚有些少廉恥、同埋奉公守法嘅香港市民,連最後嘅些少同情都唔能夠俾呢位職業騙子。
大家只要打開證監個網站,睇睇證監對《商品交易所》嘅發牌條件,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發牌條件包括:
1 1. 必須確保公司符合所有法例要求,包括《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要求
2. 業務運作必須符合有關法例的「誠實、公平、以及有關的精神和原則」
3. 必須有足夠財政資源以符合營運需要
4. 確保交易可以公平及有秩序地進行
5. 確保交易商依照證監核准的營運守則進行交易
6. 必須監督及保證交易商遵守所有相關法例要求
7. 必須向證監即時匯報任何影響交易商及員工有關「誠信及能力」等情況
其他細節就可以省下不表了。只需要將以上七宗罪簡單核對一下案情:
案件涉及有多人使用多份虛假銀行擔保及授信文件、提供大量虛假財務資料,並可能因此而造成數以十億元計的虛假交易、或因此誘使或促使其他市場參與者進行虛假交易。證監肯定被誤導以為公司有足夠財政能力。
情況一如「寶藥黨」的詐騙手段,一人起手做莊、一大堆人圍觀「造枚」;接連起閧,讓街坊以為「寶藥大受歡迎」,自己「唔買就笨」。
咁都得! 不如開「大檔」啦喂,發財埋便呀各位….之不過「金勞詹」呢位老江湖認真經驗老到,一個問題就正中要害:冇錢又點有資格蝕五億呀?
蝕哂去邊呀?
睇下《警訊》啦唔該。咁都唔係犯法咁應該叫做咩嘢呢喂?
不如叫「愛國愛港」好唔好? 咁同樣情況,賣寶藥俾人拉咗嗰啲人渣,只要扯起支國旗、大唱愛國紅歌,咁就全部都無辜咁話啦?
爭啲以為時間過得咁快,五十年不變,一下就玩完,香港終於光宗耀祖可以同內地睇齊:就係做官嘅大晒,可以包娼庇賭賣假藥。之不過,咁快就想學阿爺「打橫嚟行」…..張震遠你算老幾呀?
而最離鬼哂大譜嘅係,原來數碼港個辦公室係政府物業,而且張震遠經已有幾個月冇交租!
欠咗七百幾萬租金! 有冇搞錯? 當呢個政府連幾百文生菓金都要同啲老人家斤斤計較嘅時候,原來一個大內總管指下個鼻哥就可以欠七百幾萬唔使交租。咁都唔係有人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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