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 星期四

商交所越揭越離譜


也又明白為何近期電視劇即使是黃金時段也會收視率下降了。因為現實比起劇情更加離奇曲折,大家也又不必看肥皂劇來找娛樂嘛。光是一間「商交所」,簡直離奇過任何天馬行空的懸疑小說。

而尤其懸疑的,是到底在未爆煲之前,為什麼所有監管機構都好像「發雞盲」一樣,任得張震遠「打橫嚟行」呢吓?

話說今日又是要靠蘋果新聞爆料,大家才又忽然發覺,原來騙案早已公開演出,而竟然光天化日之下,沒有任何一個監管機構的負責人出來做過半點把關的功夫。

其中一個「神秘股東」楊孟欣,據蘋果爆料:原來所有銜頭都是假的;這個也就算了,反正腦筋有問題的有錢人大有人在,例如小甜甜也在此例,總之有錢就任得他想怎花就怎花吧,總之一日未能懷疑錢的來路不明,也又冇理由不收人錢嘛。之不過,收完錢之後,商交所竟然頒出了一個「副主席」的銜頭出來「回敬」金主,那才要命噢。

須知道,「股東」只是出資人,拿了股票、等住分紅就是。但假如要坐上去一間公司的董事局,還要是「副主席」身份的話,那就有權參與公司的管理以及決策。而假如這家公司是受證監的牌照科來監管的話,那麼誰人可以做董事,證監是有權、也有責任要核實董事背景的。否則牌照如何發得出來?

之前政府竟然以私隱為藉口, 拋出一個董事資料保密的法案, 現在大家來做事後孔明, 是否有人心裡有鬼, 才來這樣一招掩耳盜鈴呢吓?

還是證監真的像荒唐電影的橋段一樣,負責對住 x 光機把關的安檢人員,見到行李有個電風筒就大吵大鬧,但與此同時,拿住機關槍的恐怖份子就可以大搖大擺地過關?

老實講,即使只是股東,拎住錢來「注資」,負責財務工作的專業人士也又不能隨便收錢吧? 要是資金來路不明,那是屬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轄下《聯合財富情報組》的「防止清洗黑錢」工作範圍呀

這個金融安全部門的權力有多大? 就是連街坊生意的「外幣找換店」也要管,找換店要是收到的金額超過港幣一萬二千大元,就已經要核實身份。但一家持有證監牌照的港交所、將香港的名譽也要能押得下去的「跨國金融機構」,竟然連「假人」也可以過關做董事呢喂?  

而且這個「假人」出場的時間,又竟然早在 2009 ! 而牌照發出的時間是20115月; 證監在審批牌照的時候在搞什麼鬼? 而遲至20135月爆煲之時,這個「假人」仍是商交所董事。這幾年來,除非證監發雞盲,否則又有什麼可能讓這種鬧劇可以存在這麼長的時間?

按證監的監管原則,監控重點的順序是:人員、系統、資金。

管理人員的質素才是風險把關的最重要條件。因此對於申請牌照的機構,基本上是採用「查家宅」的方式檢查背景,確保管理人員能夠做風險把關。而當中的指引,就是 Fit & Proper。這句話其實不容易翻譯,大意即是「合適及正當」,正所謂「才德兼備」又要有經驗和專業知識、也要身家清白行得正企得正呀。我也是證監持牌人,檢查有多嚴格,真是開不得玩笑也,那份「資料問卷」,沒有真材實料基本上是填寫不了的。

這位「副主席」,資歷名銜只能算得一個「什麼都不是」,但還要弄虛作假搞宣傳。這種「面皮萬丈厚,全不理真假」的本事,似乎又和商交所的立場十分吻合。於是最後可以讓警方截獲數以十億元計的「假文件」出來也又不算意外了吧。既然董事的身份也可以是假的,這種弄虛作假也又只能和 DNA 一樣,在商交所繼續發揚光大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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