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寫到到泛民在公投方面是零本事,今天再寫泛民的政策整合也是零本事。而零本事的原因,不是因為泛民各派系的無聊內部鬥爭,而是即使泛民根本不了解香港需要一個怎麼模樣的民主政制。
案例不用四處找,經常自動新鮮送到。前天是真普選聯盟的政改建議。泛民各派系拖拉了千秋萬世,終於在2013年3月天雷地火「破天荒」由12個泛民政團加全體立法會泛民議員匯流進行「大整合」,誓神劈願要搞「真普選」。當時的確頗有看頭,之不過「認真你就輸了」。
因為正正就是泛民的政策整合本領是零本事,於是乎最後的反高潮就是祭出一個「自助餐例牌菜」的「三軌方案」,亦即:特首候選人可由「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或「提名委員會」直接提名產生。
之不過,此事還有很多「註腳」,例如「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的人選則需交由「提名委員會」確認,方能「入閘」(即是不能直接提名,也要經過提名委員會作出機構提名)。「公民提名」則定義為「獲得1%登記選民具名的聯署提名」;「政黨提名」則從寬定義「凡於最近一次立法會直選中獲得總票數5%或以上的政黨或政治團體」,皆可單獨或聯合提名一位參選人。同時亦建議「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愈民主愈好」,亦不可以用「愛國愛港」、「與中央政府對抗」等政治審查為藉口,拒絕確認「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產生的候選人。
好了,不論實際作用有多大,總算有個「共識」了吧? 原來又不是。
民主黨早前同樣提出「三軌」方案,但不包括「提名委員會」的確認權,亦沒有綑綁「三軌」。民主黨劉慧卿早前更表示,若政府最終方案容許不同政見人士參選,即使沒有「公民提名」也可以接受;亦即被指所謂「但求入閘」的方案。結果當然和人民力量又吵了起來,其他如新同盟繼續再窮追猛打民主黨這個「語言偽術」。
而更要命的,是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亦出來澄清,指絕無說過「缺一不可」是真普聯立場。更生怕大家不知道內部矛盾有多嚴重,再爆料說:民主黨及其他黨派早已表明,對「缺一不可」的說法「感到不舒服」;而作為召集人,他要讓所有黨派對他的論述「感到舒服,感到有迴旋空間」;而他本人亦絕對沒有說過「缺一不可」是真普聯立場,只是表示真普聯提出方案的是一個「完整方案」,至於如何演繹三軌方案是各黨派的事。
而早在8月,劉慧卿就已經率先發難,指摘人民力量「收北京錢」,又針對公民黨的「公民提名」方案 (其實是抄學民的全民提名方案而來) 發表「普選目標非公民提名」的言論。而公民黨也不示弱,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在當日的「口水會」席上強調同意「公民提名」方案,並且要求各政黨在未來落區宣傳中,重點推動真普選聯盟所提倡的「公民提名」和「無篩選」兩項主張,直接否定民主黨的主張。
於是乎這個「三缺一」是「可以」還是「不可以」的問題,又被發現原來並無共識。很明顯,這個所謂聲浩大的「聯盟」原來又只是一個「口水會」,最後又是「各自表述」。如此說來,政府不來逐個擊破才怪。到底這個「三缺一」的局面,算是泛民開枱還是泛民開片? 果真是「花生又沽清」。
而鏡頭一轉,民建聯那邊又怎樣? 難道這個政黨不需要向直選的選民交代乎? 而似乎民建聯真的並不急於推出自己的政改方案,而是在「等住執死雞」,先看了泛民的方案,然後「經詳細咨詢」才推出自己的方案。很明顯,這是一個聰明的做法。而且更聰的地方在於:瞄準「流程」。
流程是什麼意思? 是「逆向工程」,從「最後一步」倒過頭來思考之前的步驟,然後才選擇要走那一步。
由最終一步計起。主席譚耀宗認為:政改不能原地踏步。其實這點在《基本法》咨詢報告廿多年前都已經記錄在案,因此民建聯知道,北京方面是死命也要「向前走」。
第二,由中央運用實質任命權「守尾門」不是一個選項。因為不任命普選出的特首的後果,他自己也能講得出「中央一定明白,但中央並不想出現這樣的情況」。這個李飛上次在香港的講話不謀而合。因此「全民普選,一人一票」這張支票,是鐵定「彈」不了的了。
按此而向前推演,再之前的一步,亦即最重要的一步,就只是「如何提名」的問題。因此在這個關節上,開始和泛民的方案對上了咀,可以集中研究。而當中又是考慮「最後一步」,原來是:行政長官不宜有政黨背景!
由一個「最大政黨」來提出這一點,那才真有意思。而譚耀宗進一步說明:
如果行政長官有政黨背景,可能會很受束縛,被指責為一黨私利、不公正,對其造成掣肘。譚耀宗指出,要看香港是否已經具備條件推行政黨政治,“這是雞與雞蛋的問題,起碼要有一定基礎再去推展。”他指出,香港各大政黨目前的認受性、支持度都低。人才也不是聚集在政黨….(星島日報2013年10月17日訪問)
換言之,民建聯是根本不打算用自己政黨的人做特首,而是定位以「執政聯盟」的身份來影響特首的形成。而理由竟然是:政黨認受性低、支持度低、沒有人才! 起碼高明在有自知之明。這是和泛民的最大分別,就是在「沒有整合能力」的前題下,強行整合其實只是「攬炒」。因此民建聯的選擇是繼續構建和加強「執政聯盟」。
而「暗湧」是:李柱銘方案「有得傾」。再觀乎張志剛今早(2014年1月11日)出席商台節目時也表示:真普聯的三軌方案「並非無得傾」。原因是「泛民內部有不同看法」。看來這次又是「吃定」泛民了。
而李柱銘方案是什麼? 就是一個「但求入閘」的底線方案,在2013年4月在訪問中提出:沿用目前選舉委員會方式,組成提名委員會,及以機構提名,但需要一人一票選出最高得票的5名特首候選人,再給全港選民投票。
這個當然對建制派來說是「咁大隻蛤乸隨街跳」,因此即使是想笑到爆,也要故作鎮定,謀定後動。
而李柱銘也解釋得很清楚了:泛民在過去兩屆特首選舉,選委方面都有逾百票,如特首人選有5個名額,泛民候選人應該能夠出線。而只要「中央接受上述建議,會視之為過度,下一屆則不可以這樣,長期要爭取提名委員會,由普選產生。」
當然,這個即時就換來萬箭穿心的結局,李柱銘隨即宣佈「撤回建議」並公開道歉。這個道歉只是小註腳,因為又是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路。真話是「選委有逾百票」,而假如之前也可以選得出泛民的候選人,沒有理由在2017反而選不出!
當然,那是指「泛民當中的最大派系」,不是民主黨就是公民黨,無論如何也輪不到各路小黨派。因此才又有「真普聯」的「整合」工作來「協商」。
之不過,李柱銘作為一個政壇老手,也又先來一句「反話正說」,就是在宣佈撤回方案的時候,他的表述是:民主運動屬最高,其次是民主黨,最後才是自己,「我自己的名譽並不重要」。這句話要反過來看才看得通,那就是:李柱銘收口不緊要,只要民主黨入閘就夠。而民主黨入閘之上,就是「民主運動」(民選特首)
能成功。前後呼應的邏輯是:民主黨才是民主運動的真命天子。
換言之,民建聯和民主黨才是走得最近的政黨,但民建聯比民主黨更清楚《基本法》的玩法,那就是「特首非政黨(治)化」。而民主黨、推而廣之民主派,企圖改動《基本法》的憲法假設,企圖通過將特首「政治化」來達成所謂「民主運動」的成功,看來只有一個後果。就是「攬炒」。
而民建聯看得通這一點,當然不會亂來,但也不一定明白背後的深增次矛盾:就是為什麼「特首不可政治化」?
譚耀宗的公開回答是:如果行政長官有政黨背景,可能會很受束縛,被指責為一黨私利、不公正,對其造成掣肘。
這個講法誤導得很。其實整個《基本法》咨詢過程都重複着一個主題,就是一個近乎 soul searching 的過程,就是反翻檢視:香港是什麼? 如果連這個最基本的問題也掌握不到,又可以創制一個什樣可以運作的政制?
因此在幾尺厚的《基本法》咨詢文件和咨詢報告裡面,其實匯集了香港各個層面的社會代表,在不同場合和不同話題下,就「香港是什麼」的表述和分析。最後才形成了《基本法》的正式文件。因此這一大套咨詢材料,不應只是當成是政治制度討論這麼簡單,而是一個社會學的重要參考文件。
而參考同時代的各種社會研究報告,以及各專家學者就此而進行的分析評論,都不難看得出一個很簡單的結論,並且和《基本法》咨詢結果異曲同功,那就是:香港是一個非常多元化的社會。而這個社會之所以能以其獨有的方式成功運作,也是建基於一個能確保一個兼容和理性的生活方式。任何政治行為如果和這種生活方式互不適應的話,「被消失」的,就只會那一種政治行為。要是那一種政治行為不肯消失的話,「被消失」的,只會是本土的生活方式。
至於這個「社會深層結構分析」,可以留在下一次再寫。今次先說明了泛民的方案是什麼一種打算。
所謂「1%公民提名門檻」,其實是「人人有份」的意思,就當它是三萬票一個候選人吧。看看2012年立法會選舉得票就可以知道了:
政黨
|
得票
|
得票率%
|
公民黨
|
255,007
|
14.08
|
民主黨
|
247,220
|
13.65
|
人民力量
|
176,250
|
9.73
|
工黨
|
112,140
|
6.19
|
社會民主連線
|
87,997
|
4.86
|
街坊工友服務處
|
43,799
|
2.42
|
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
|
30,634
|
1.69
|
新民主同盟
|
28,621
|
1.58
|
民主陣線
|
2,896
|
0.16
|
泛民總得票超過一百萬,但1%選民門檻作為「公民提名」,基本上是「人人有份」;其下限是《民協》的三萬票。假如政府「任由」民主派按這個標準來推舉候選人,那麼特首選舉的候選人之多,可以用「慘不忍睹」來形容。而與此同時,難道建制派又會坐以待斃嗎?
政黨
|
得票
|
得票率%
|
民主建港協進聯盟
|
366,140
|
20.22
|
香港工會聯合會
|
127,857
|
7.06
|
新民黨
|
68,097
|
3.76
|
自由黨
|
48,702
|
2.69
|
西九新動力
|
34,548
|
1.91
|
公民力量
|
23,988
|
1.32
|
第3力量
|
16,767
|
0.93
|
經濟動力
|
5,717
|
0.32
|
同樣,以三萬票來計「入閘」,最小的《西九動力》也可以提名一個候選人。自由黨和新民黨可能「不賣帳」,但總也能協調出最多一兩個候選人。但泛民基於其天生內鬥的本質,起碼每個政黨都會派出起碼一個候選人,怎看也少不過7個。當然,條線再向上劃 5%得票率以「政黨提名」為基礎,民主派有5個候選人
(假設最低的社民連可以谷大得票)。到時候的特首選舉,選民又可以怎樣選擇? 除非泛民真的能合作配票,否則最後勝出的,只會又是建制派。
因此對於北京來說,其實「不篩選」對於建制派的嬴面更大才對!
由此觀之,到底出賣民主運動的是李柱銘還是激進派? 怪不得司徒華生前是拼了命也不讓民主黨和黃毓民合作搞五區公投,這個角度看來更有代表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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