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寒有名句如下:世界上邏輯分兩種,一種是邏輯,另一種是中國邏輯。
如要細味當中的分別,也不必先看香港。雖然這是城中熱話,例如「民主選舉沒有國際標準」又或者「主流意見不能量化」諸如此類。其實只不過是「七百萬人算個屁」。
大家可以掉轉鏡頭向外,先看看偉大無私、文明進步的共產黨和全世界14億穆斯林信眾的關係如何,那個才算是「門當戶對」的比較吧。
先前有所謂「謠言」指中國政府禁止中國穆斯林守奉「封齋」的宗教規條、強迫信徒在白天也要「正常進食」。
其實全世界的多民族國家,假如是尊重宗教自由的,都會領教過形形色色的「禁忌」。但穆斯林的《伊斯蘭曆》九月是「齋月」(Ramadan
),而該月的「封齋」是這個宗教最神聖的事情之一,為慶祝先知得到「啟示」以「古蘭經」救贖世人,那就不可以等量齊觀了唄。之所以稱為「齋月」的原因,是信徒在當月不止是「禁制口腹之欲」這麼簡單,是要連私欲邪念、惡言相向等等「不敬」的事也要「戒」掉,是整體的「身心潔淨」,中國古代也有類同的「齋戒」概念。
即使是自己並無宗教的人,也不應該干涉人家如何信奉嘛,這是最起碼的宗教自由。況且穆斯林只是需要在白天禁食、不是絕食,其餘並無額外「反社會行為」,即使是封齋又可以如何有壞影響?
但「中國邏輯」就不是這樣看了。
首先是要確定「到底有沒有禁止封齋」這回事。答案是「有」,而且來源不是所謂「國際造謠」。大家可以看看中國的「官方媒體」是如何陳述。雖然在「官方渠道」能找得出來的也其實只是「片段」,但絕對可以說明情況。
例如在「澄清沒有強迫進食」一事,官方媒體早在2012年就引述《人民日報》屬下的《環球時報》,指新疆自治區新聞辦公室主任侯漢敏說明:
當局鼓勵人們為了工作和學習,要好好吃飯…但不會強迫任何人進食。
換言之,所謂「禁止封齋」的確存在,不過「不會強迫進食」(?)。可能「吃飯就是人權」吧,真係菩薩心腸噢…之不過穆斯林信的是阿拉,不是菩薩,怎麼辦? 辦法是「不強迫」,不過你「自己想想工作和學習」吧….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處於長身體、長知識的關鍵階段。從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我們不鼓勵他們封齋。」
噢,原來由「不強迫」轉成「不鼓勵」了。還只是「未成年人」云云。難道不守齋戒、午間吃飯就有助「長身體、長知識」? 唔明。
好,再看看事情發展下去如何吧。新疆克拉瑪伊市「第十三中學」在2014年7月5 日舉辦的「座談會」,開宗明義是:
講解禁止教職工、學生在《齋月》期間「封齋」的「學習活動」。
噢,原來在前線推行的是「禁止」才對。
古拉瑪伊市的官方網站是這樣描述的:
校長闡述了國家、自治區關於師生不信教、不穿戴宗教服飾、不參加宗教活動的相關法律法規。並且強調「不僅自己不封齋,家裡也不封齋,還要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不過對於該座談會的「進食」一事,報導是這樣的,先來一幅「現場拍攝」的「開心破戒圖」:
不過做慣惡搞的朋友都會留意到:圖中的「教職員」,其實全部都不會是「未成年人」吧? 而在多名大漢監視之下,除了一個很明顯的中國大媽表演一招「擒拿手」伸手抓食物之外,其餘的人都只是東張西望、低頭打機,枱面上的食物是「紋風不動」。
不過官方的 caption 這樣寫:
參加座談的老師們一邊享用鮮甜的水果和品嘗維吾爾族的傳統美食 - 新疆拌麵,一邊暢所欲言,熱烈交談。
此為之中國式封齋。而當三件事加起來一齊看的話,應該是這個光境:
1. 憲法白紙黑字寫明「宗教自由」。不過具體的「保護措施」不是「依法保障」而是「不強迫」,亦即「無法可依」或者無可無不可。
2. 這個還只是客套話,實際是「為了你好」,所以「不鼓勵」未成年人封齋。
3. 假如大家還未明白何謂「不鼓勵」? 那就可以劃公仔劃出腸,到新疆前線看看,讓大家了解一下何謂「不鼓勵」….就是「全部人都禁止封齋」。而且會有多名大漢監視你 (噢 sori) …招呼你,乖乖坐低「享用」美食 :確保你破戒。
4. 而 voice
over 是「為了你的工作和學習」…,即係「你試下唔食吖嗱?」。
明白未? 此謂之「中國邏輯」。
至於這個由「憲法保障」變成「法律禁止」的所謂「邏輯」,還有沒有其他佐證? 多的是,就看你關注還是不關注。例如 2014年7月6日,BBC 的報導其他機構和上述中學的情況差不多:
新疆博州電大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系統《社會面穩定信息搜集研判實施辦法》禁止學校師生和未成年人封齋;而「偷偷封齋」的一旦發現將被開除。新疆氣象局喀什分局同民族職工和退休職工還簽定了《齋月期間宗教目標管理責任書》,要求全體職工一律不得封齋。
開除? 現在那個「為了工作和學習」的呢喃又聽得清楚一點未呀?
另外一個佐證是來自想幫手辟謠但是「豬一樣的隊友」。據報巴基斯坦《論壇報》7月13日刊登了一篇文章《中國正禁止齋月了嗎? 》,企圖為中國「辟謠」。文章這樣寫:
所謂“禁令”並非針對所有中國穆斯林,中央政府也沒下發任何相關通知。只有新疆的幾所學校執行這條“禁令”。
又要談談「邏輯」問題了,首先,禁令的確是存在的,只不過作者謂「並非針對所有中國穆斯林」…噢,有分別嗎? 作者是不是想講其實新疆穆斯林也只不過是「被牽連」? 禁了就是禁了嘛。
下半截就更精彩:中央政府沒有下發通知,只是「地方幹部自己幹起來了。看清楚未? 這個算是「卸責」還是什麼? 假如是一個「憲政國家」,那麼新疆的那些教師和公務員應該可以向中央政府上訴、推翻那些實施禁令的地方幹部了吧? 這個分明是「瞞上欺下」的違憲行為嘛。既然又不能推翻、而中央又堅決不執行憲法責任「取締」這些違憲的地方措施。那麼實在這個「禁齋令」是真還是假?
還只是一貫的和尚打傘? 有憲法等如沒有憲法? 那麼大家還講什麼宗教自由?
其實這個還只是冰山一角。因為中國政府面對「保障宗教自由」的挑戰,各種「全面反擊」手段又何止在國內「禁止封齋」這麼簡單。其實世界上還有另一件事,那是「《古蘭經》和《中國古蘭經》」的問題。
對於一眾金庸迷來說,看過《書劍恩仇錄》的,都很奇怪維族為什麼居然為了一本《古蘭經》,就硬要把如花似玉的香香公主進貢給滿州皇帝來交換? 這本《書》的重量如何,對穆斯林來說,當然就是只有他們才明的的寶貝囉。
是咁的,按香港《伊斯蘭之光》宗教組織指出(2011年10月12日):
日前,《艾資哈爾伊斯蘭研究院》發佈公告,禁止一種被稱為“中國版《古蘭經》”在埃及市場上的流通。由於該版《古蘭經》在印刷前未交艾資哈爾審查核實,所以許多節經文存在嚴重的印刷錯誤。
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發行的《中東報》,援引《艾資哈爾圖書》寫作與翻譯辦公室主任兼古蘭經印刷許可證發放負責人,迪亞爾丁·穆罕默德的話說:“《艾資哈爾伊斯蘭研究院》發佈決議,禁止“中國版《古蘭經》”在埃及市場上流通。該版古蘭經在中國印刷,紙張精美,印刷技術含量高,由部分埃及黑心商人從中國進口,在市場上以低廉的價格銷售。但是我們發現該版《古蘭經》中有存在很多不可接受的印刷錯誤。”
至於何謂「很多不可接受的印刷錯誤」? 又似乎教友都很寬容,沒有明確指出。不過按有關報導,《古蘭經》到了中國人的手上印刷出來的中國版本,竟然會變成「貽害穆斯林大眾的有害讀物」! 死未。(原文照抄,如有不幸,實屬可憐)
香港的所謂「政改爭拗」真的算得了老幾? 人家連過千年歷史的《古蘭經》都有分是「中國版」還是「世界版」,那麼一本才不過十幾年的《基本法》以及個把月的所謂《白皮書》,嚴厲訓斥港人「民主選舉其實沒有所謂世界標準」,只能算是「緊貼黨的一貫綱領」而已。
之不過這個「執行安排」也有個好處,就是「解釋錯誤」的責任不在憲法、也不在中央,那只是「地方官員亂來」。到了下一輪「反貪」,自然就會把「相關人員拉下馬」然後「撥亂反正」云云….假如搞了幾十年大家還信這一套的話。
而所謂「莊嚴神聖不可侵犯的全國憲法」,由「保障宗教自由」,到「其實無可無不可」,到「不強迫」、然後「不鼓勵」,之後就「禁制」、之後再「強迫」,還要拍照留念讓大家看看「一家和諧」,簡直係德政啦。
還要解釋嗎? 大家只要將憲法中的「宗教自由」改為「民主憲政」,何謂黨的一貫綱領,一目了然。
用中國邏輯看世界:一部《古蘭經》、一部《基本法》….. 都不過一張紙嘛。況且香港的「宗教領袖」都喜歡投誠做政協的,政客就更加不用解畫了。
憑七百萬人就想要民主? 收皮啦港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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