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來也有些東西要澄清一下, 總之有些事情是越理越亂的
最近因為要開個網誌戶口, 非常聰明的電腦網絡就連結來不少 "原來是我" 的東西出來。想起從前 "炸" 掉了銀行的電腦, 算不算是 "前世有仇" ? 十八年後它真的 "又是一條好漢", 現在反過來要由電腦 "炸" 我?
其實傳媒對我的訪問不算多, 也沒有什麼好寫, 因此要營造一些特別氣氛來吸引讀者也無可厚非, 這點總算是我自知之明, 真的沒有什麼好寫嘛。
報導內容不能說假, 記者是有做核實功夫的呀, 但請讀者不要 "照單全收" 就是, 例如一個 "痴" 字, 這是外人看的, 我總不能這樣看自己, 否則心理醫生的生意可要太好了。其實參與辯論活動也真的只能算是諸多 "雅興" 之一, 真的以為可以一頭 "痴" 進去什麼都不理的話, 教壞細路之至。
做人真的有很多正經事要做, 雅興不妨多, 但切忌變相做了 "宅男" 而自以為是 "猛男" 那就大吉利是。
講到我可以算 "痴" 的事情多著, 例如看書, 例如烹飪, 例如旅行, 例如影相, 例如喝酒, 例如遊車河 (但肯定不是渴酒加遊車河!) .... 都是在正經事情都做好之後才算數的呀。往後也許多宣傳一下其他的雅興吧, 起碼讓讀者心理平衡一些。換個另類的角度看, 什麼都痴, 抵銷了, 就不是痴了罷? 哈哈。
http://www.hkedcity.net/article/project/debate/02intro_03.phtml
http://www.com.cuhk.edu.hk/ubeat/010141/people.htm
http://www.alumni.cuhk.edu.hk/magazine/200509/htm/p12-13.htm
http://www.com.cuhk.edu.hk/ubeat/981226/26chan.htm
http://www.alumni.cuhk.edu.hk/magazine/200509/htm/p14-15.htm
講到什麼才算 "痴"? 我是說要找醫生關心一下的那種... 例如將自己加個古靈精怪的標籤, 將自己和正常人對立起來那種。我好像從來也沒有將自己歸納為 "辯論界"吧, 否則我真的要看醫生? 參加辯論活動就是參加辯論活動, 其他人加什麼標籤是一回事, 但這些好比 "靈界", "魔界" 之類的玩意, 留給富想像力的小朋友好了。
我可以勉強算是教育界, 也肯定是金融界, 因為有專業認證和專業操守的呀;當做職業分類也可以,但沒有 "職業辯論員" 這回事吧? ..... 越理越亂,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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