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9日 星期日

韓國(的一個小魚民)如何欺負大日本帝國海軍

這個關於《獨島》的故事有點搞笑。
韓國稱為《獨島》,日本稱為《竹島》,那幾塊小石頭位處日韓雙方海域的正中間,由東、西兩個小島及周圍數十塊礁石構成。面積約六萬五千平方米;另外尚有37個小島,合計面積約一萬六千平方米。所有島嶼的面積合共為十八萬六千平方米。
有關「歷史問題」,從來都是各自表述,文獻大約由十五世紀開始有提及該系列島嶼。日韓雙方比較明確的說法,是19051月,在日俄戰爭以及日本的漸逐東進控制下,日本以「無主土地」為理由,公布《竹島》是「島根縣的島嶼」(更訂定「郵便番號」為685-0000)。朝鮮方面則在19063月《乙巳條約》(第二次日韓協約)才發現日本吞併了有關島嶼。
其實1895年甲年戰爭後,日本經已由滿清手上「搶」了朝鮮過去。其後日本更將侵略行為合法化,強迫朝鮮在1910年簽定《日韓併合條約》,正式吞併朝鮮全國;那當然獨島的處境也就不必細表啦。
轉捩點在日本1945年投降之後,宣佈「除本土以外,所有外島交由聯合國處置」。先前講「釣魚台」時己提及了,不重複。
韓國原本也和中國一樣,因為南北分裂對峙,沒有參與簽署《舊金山和約》。但所有「外島」已變了托管地,日本無法明確行使管治權。無人小島尤其如此。這點獨島和釣魚台基本上情況是一樣的。
1948815日,大韓民國(南韓)政府成立,第一任總統李承晚就任,將獨島編入為韓國領土。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南北韓打得焦土一片,理應無人理會領土小問題,但居然李承晚就有這種細心處理到了,也不知他選了日本戰敗紀念日來建國,是否「別有用心」?
不過最搞笑的是,《獨島》是實際上是由一名韓國魚民洪淳七單人匹從日本人手上搶回來的。這位「打魚阿七」一夜之間成為民族英雄。
時維1953年。阿七家人世代在那個海域打魚,見日本人偷偷跑到獨島,自然知道日本鬼子在打甚麼主意,於是自行組織「義勇軍」,帶備武器糧草登島,將日本人趕走。事件鬧大之後,韓國政府不但不準備和日本講和,反而增派軍隊支援,明確軍令為「擊沉任何犯境日艦」,韓國在內戰之後,其實能打仗的像樣男人也沒有剩下多少,但居然也將日本嚇退了。
19549月,日本政府向韓國建議將問題交由國際法庭審理,韓國政府斷然拒絕。換言之,韓國是老實不客氣,明刀明槍用武力將日本人趕離獨島的了。
韓國既未簽署《舊金山和約》,除非日本想繼續太平洋戰爭狀態、又或者取得聯合國另有裁決,否則已經由韓國「實際控制」的獨島 (其實只是一個打魚阿七在守着) 是肯定要不回來的了。
直至1965622日,韓國才與日本簽訂《日韓基本關係條約》(日韓和約);兩國外交關係正常化,並確認《日韓併合條約》已經無效。其中包括一大堆不同的協議,但很明確地《獨/竹島問題》是列為「未有協議」部份。換言之,韓國是打死不認有「領土爭議」的了,日本仍然「死死地氣」簽了和約。
1981年韓國在島上興建直升機場,其後於1993年在島上興建燈塔;20064月,日本宣布準備勘測島嶼周邊水域,韓國提出抗議,日本方面竟然又同意停止勘測行動、挾着尾巴收聲了。
可見一個小韓國,可以將日本整治得死去活來,正正就是因為在《和約》之中,根本沒有任何讓日本人偷天換日的機會嘛。
歷史沒有「如果」。
日本在1945年投降之後,基本上所有「外島」都是「任搶」的了。只是奇怪怎麼中國(不論國共雙方)都像「發雞盲」一樣,白瞪眼看着釣魚台被劃入為「琉球群島」,而之後又被美日雙方「根據舊金山和約」,「交還」給日本。而1978年的中日和約,就釣魚台主權甚至沒哼半聲、沒半點保留,其中《第四條款》更讓日本人理直氣壯的企硬「第三國關係不受影響」。
是否韓國人真的非常小氣,所以「泱泱大國」的中國就要示範一下如何給小日本欺負才對?
因此先前已提過了,在釣魚台問題上,假如任何人提出以此作為「支持國民教育」的話,第一個受害人是「草泥馬擋中央」。孔老夫子一早講了: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
第一,在時機上早已是「蘇州過後冇艇搭」,第二是在《中日和約》之中明放水、白開心 (總好過當是《中日友好二十一條款》吧);第三,今次香港不知怎的「忽然興奮起來」(還是有人要靠召見日本領事來撐民望了?),放了《保釣號》出海,結果搞了一個大頭佛出來,請問又是由誰來收執殘局?
孔老夫子在另一場合是這樣講的:不患人之不己之,患不知人也。
養狼為患,又是阿爺輸清光,搞到被人看扁連一個打魚阿七都不如。早知如此,當初又如何不帶眼識人呢?
先前也又提過了:人君無愚智賢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為,舉賢以自佐;然亡國破家相隨屬,而聖君治國累世而不見者,其所謂忠者不忠,而所謂賢者不賢也。懷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內惑於鄭袖,外欺於張儀,疏屈平而信上官大夫、令尹子蘭。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於秦,為天下笑。此不知人之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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