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辯論員的培訓

先說明一下「方法論」。
也沒有甚麼神秘:時間管理而已。隨便翻開一本「項目管理」的書都是,太陽底下無新事物,上帝給我們每人每日廿四小時,要「作」也「作」不出多一秒來。
因此以一個較為明確和科學的「週期」為管理目標的話,階段性安排大約如下:
我用中大的時間表來說明一下。每年的學期是9月至翌年5月,其餘暑期是學生自由發揮的時間,一般都是揹著背囊、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好好享受青春自由的時候。也有不少交流團之類的東西,可以結結實吸收一下工作經驗。部份學科甚至規定了暑期的實習時間。


實在一年之中,能用的時間非常有限。一般大學生修讀的學分約21分,約等於大約每週時間是21小時課堂時間,另加準備時間一倍,亦即每週大約42小時。以6天正常工作時間兌換,大約是每天「讀書」時間 7小時。
這個時間設設其實是很科學的,亦即和正常工作時間一樣 每天8小時,連一小時午飯時間。總不會是無良僱主,連「飯鐘」也扣起吧。我也試過用逆向思維,盡量「擠壓」一些時間出來,但其實也不可能超過每天14小時太多。
方法是「減除法」:先確定休息時間、用餐時間、梳洗衛生等個人時間…. 還有每小時約5分鐘的小休時段(以免過勞死)。真的一天擠不出超過 14 小時,還未計算「交通」時間 (這個方法是我在考預科的時候用的,只計閉關修練、未計舟車勞頓)。當然可以少睡一點,但代價是工作效率直線插水,不一定有好處。短線衝刺或許有點用,但當項目時間是橫跨八個月的話,少來開玩笑。
再扣除每天正經的溫習時間,課餘其實可支配時間不超過每天6小時。
將可用時間攤分到學期時間表內,可以即時看得出工作的限制其實很大。[1]
假設正式的遴選工作在十月才完成,之後同一個月內要做好入隊的程序和準備開始正式技術培訓。技術培訓理論是以 skill-set 「技術單元」作為單位,分開大約如下:[2]
1.    聆聽練習
2.    演說、發言練習
3.    思考方法、資料運用
4.    團隊合作、崗位熟習
5.    賽制及賽區情況分析、賽制熟習
6.    模擬比賽、熟習實際工作細節


假設在十月中可以順利開展「隊務」,培訓的時間其實也只能集中在十月中到十一月底大約六至八個星期之內 (十二月開始考試)。因此以六個項目作為培訓單元的話,一星期也只能剛好趕得及一項。因為所謂「培訓」不止是在課室內講解,更重要的是「自已練習」。
例如學了做題目準備,之後就要熟習圖書館的使用和電子資訊系統的使用;學了聆聽,也要拿錄影和錄音材料做練習;學了發言,也總得要「備稿」吧。例如光是基本功,要用熟法律辭典和統計報告,何止一個星期? 基本上是「累進式」,在基本技術之上,逐項增加、融匯貫通,才能算是「過關」。其後在正式比賽時,每場都是一個實彈練習的機會。
也有試過按不同隊員的資歷和能力進行分流培訓,效果雖然不錯,但反過來在整際合作方面要多花時間。
因此一個辯論員的工作時間,只能用「貴精不貴多」來形容,要是「培訓」超過標準時間,肯定要在其他地方「偷」過來用。例如不做兼職、不拍拖、不打機…. 甚至減省讀書時間,諸如此類。
假如是反過來,一個辯論員如果要兼顧其他事情,那麼亦只能肯定從「培訓」的時間偷出去。上帝真的只給廿四小時嘛。
作為一個辯論員,基本上都是「愛辯論」的,但以「愛」來比喻的話,總不成三心兩意到處拈花惹草、又或者荒廢正業做個「荷花大少」乎。即使如何「高明」的辯論員,其實也不可能超越物理極限來支配時間。因此任何人提出超乎物理定律的時間使用概念, 基本上都只是寶藥黨之流而已。

因此兵法明言:樂兵者亡。其實只是一個很明顯的簡單道理,假如做學生的連書也讀不成,還可以講甚麼其他東西。吳子兵法講得仔細一點,治兵要先明白何謂 四輕

使地輕馬,馬輕車,車輕人,人輕戰。明知陰陽,則地輕馬。芻秣以時,則馬輕車。膏鐧有餘,則車輕人。鋒銳甲堅,則人輕戰。
以中大辯論隊校友會的統計來看,學術成績與比賽成績都能兩端兼顧的,人數不少。但以相關的屆別來看,全部都是相當休閒的年度時間表,否則兼顧不了,反而害己害人。與大學之道、立己立人,相去又遠了。至於「樂戰」而使辯論員無謂犧牲學業的,又更是比而下之。


[1] 方法理參考:First Things First, Stephen R. Covey
[2] 方法理參考:Talent is Overrated, Geoff Colvin, Chapter Six “How Deliberate Practice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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