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5日 星期日

國民教育的是與非

先前提過,國民教育也者,任何主權國家也會做,但並不表示你隨便加個招牌上去,講聲me too 就是真的在搞國民教育。若不小心部署和真正集思廣益而強行推動,隨時是強迫國家分裂的驚天大陰謀也。
《信報》占飛專欄2012712日也有寫《國民教育.舉步維艱》。要是真的是民心所向,那又何來舉步維艱的難題耶?
占飛引述John Milton 1644年文章《論教育》,指「國民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培養勇敢、匹配的愛國者、為上帝看重及名揚後世的人」,認為難是難在何謂「匹配的愛國者」。
當然我又會舉一反三地自動自覺查核一下資料,發現占飛只對了一半。米頓那傢伙談的是「教育」 (Of Education),不是「國民教育」! 而且是用簡單二分發,將人的「生活」分成兩面,一面是「公」一面是「私」,所謂對上帝的忠誠(包括宗教上的感性認同等等) 那是私的一面,而公的一面,倒是以文藝復興的口吻,談「公民」意識,是回歸希臘羅馬時期的「公民」道德標準,是談普世價值,一個人是應該怎樣生活,也不是談「國」的問題,更加不可能想像他是在講「某國之民」的教育。
這些「小分別」可有「大不同」的後果也。

這個「大不同」的重要性在那裡呢? 歷史有案例嘛:
1535年,英皇改國教為新教 (成立英國《聖公會》,皇帝並且自封為教會之首),以示國家主權可以由皇帝自訂政治婚姻;當時國家呈現分裂內戰的局面。首相湯瑪士.摩爾爵士乃天主教徒,為國為教力圖勸阻不遂。英皇見反對者眾,「為求國家統一」,乃下旨要全國「宣誓效忠」。摩爾忠義兩難全,唯有決定「封口」:既不反對、亦不宣誓。英國法律當中是沒有「迫人發誓」這條嘛! 英皇原本只能將他罷黜公職,極其量是放逐出國,但絕不能因此而入他「叛國」之罪。但「他的沉默比暴風還要激烈」,英皇終於只能找個藉口,屈他一個叛國罪名,斬首示眾,以示「皇權至上」(1966年電影  A Man for All Seasons 有詳細闡釋)

其後當然是百年內戰被迫開始,直到 1688年「光榮革命」為止;以1689年新憲制文件《權利法案》 Bill of Rights 確定現代人權法治等基礎,包括引入「政教分離」的大原則 (Toleration Act),凡事「以法治為準」,不再以「精神效忠」為國民責任。英國舉國上下,對摩爾的不合作態度,都敬而重之,極其量是譏他「不識事務」,但從來不會替他扣一些「人民公敵」之類的無聊帽子;英國人的愛國,是這樣修練出來的。
英國《權利法案》日後被發揚光大的,正正就是一百年後修成正果的法國1789年《人權及公民權利宣言》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以及美國1791年立國所依賴的《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可以這麼說,人家西方社會的「國民」概念,是經過長時間的文明進化而來,絕對不是甚麼「唯心主義」之流。當中既要兼顧主權和效忠的問題、也要平衡人權自由等原則,一切以憲法為基礎,絕對不是甚麼「君臣父子」那般簡陋粗疏政治主導。對於「不忠於執政集團即不忠於國家」這種胡鬧命題,當然早就當成是非文明行為,而近代史上,要求「忠於黨國」的,也算只有納粹德國歸入此一「另類」。
這個「國民」概念,在清季乾隆年間一宗「國際大事」可見另一個劃時代的分水嶺。
鏡頭一轉:時維1740年,在印度尼西亞被稱為「巴達維亞怒濤」的「紅河事件」:荷蘭殖民者因經濟利益關係,藉機對當地華僑重鎮進行大屠殺。華僑數萬人口過半喪命,婦孺皆不放過,幾乎將華僑在南洋數百年的經營基業一次過清算乾淨。而後來洋人自知理虧,想找乾隆皇帝「息事寧人」,以求和氣生財。
你估十全老人中國乾隆大皇帝怎麼說?
「內地違旨不聽召回,甘心久住之輩,在天朝本應正法之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所以不用道歉,也不必賠償。
所以當洋人知道中國人民和皇帝的「真實關係」以後,簡直是「奔走相告」。強扭的瓜不甜、強迫的效忠又豈會是真效忠? 極其量是養成一批口是心非甚至是非不分的愚民;有這種「不順從即反賊」的政策在前,「國民」並無向心力而致「一盤散沙」,以及日後大清帝國「一舖清袋」又自然不是意外了。

對於有關分析,其實金觀濤在《興盛與危機》一書中,對中國社會穩定結構的分析早已作出極其詳盡的描述,一旦這種穩定力量被抽空了,社會不塌下來才怪,也只是遲早問題而已。這個「臨界點分析」書中另有詳細說明。
據悉近日有一個《新一代文化協會》,當然又是大受公帑補貼的「愛國組織」啦。最近「很成功」地舉辦了一個「小學教師交流團」,為推行「國民教育」做「準備」。果真是「交流得好」,按生果日報轉述,其中包括《觀塘中華基督教會基法小學》黃老師,在感想報告中說,「貪污、有毒食物和維權衝突這類新聞每天充斥着香港媒體,缺乏歷史和政治知識的青年人,難免對中國產生負面情緒」。他又引述組員在交流會上說,中國改革開放只有30年,「卻完成了歐美需時150年的經濟成果……當中出現副作用亦是難免,亦是每一個國家必經的過程」。
看到了沒有?
這不是關乎「多角度思維」的問題,而是在原則上居然接受了「貪污、有毒食物和維權衝突」等等現象,是「每一個國家必經的發展過程」只是一個「副作用」的想法。
倒不如這樣比喻:原始人穴居荒野,為解決種族藩衍的問題,於是「很自然地採取一些任何社會都必經的發展過程」那就是「王老虎 搶親:霸王硬上弓」。
不知道今時今日,那個參加完交流團的一眾小學老師,會否同樣用「寬容的多角度思維」,向小學生解釋一下,應該認同這種原始人的生活方式,其實也是一個不必大驚小怪的「必然副作用」呢吓?  
當然,被搶老婆的那個不是黃老師本人嘛。哈哈。
除了「國民教育科」之外,也許黃老師更應該順手兼教小學女生的「家庭教育科」,以免女孩子「理當被搶」之時,作出掙扎反抗等「破壞社會和諧的過激反應」,進行無謂掙扎事小、影響到大中華民族某些精壯男子的生活必需問題就事大嘛!
其實撫心自問,當啟東市民自發拉倒污染紙廠之時、當內地民眾不接受有毒食物之時,不知道這些又是否因為「缺乏歷史和政治知識的青年人」搞出來的「負面情緒」呢?
而居然香港的小學教師反而會認同這些荒謬現象為正常?
是否黨國一體的前途真的是在香港手上? 否則為什麼國內也搞不出來的順民教育,居然要在香港這個彈丸之地找一個出路來嘗試呢?

1 則留言:

  1. 致歉: 抄錯人名, 摩爾正確名字是湯瑪士摩爾, 後由羅馬教廷於1935年封聖, 稱 "聖多默.摩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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