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 星期二

埃及公投看文明的衝突



先前還有一些人說埃及的民主派輸打嬴要,連「人民公投」也要反對,是雙重標準云云。這個批評很正常,例如到了今時今日,還有人堅持「美國也是間選」一樣。但評論沒有提到,為什麼對憲法和民主最認識深刻的法官們要集體辭職抗議。這個可不是怒火街頭的抗議水平了吧?

魔鬼總是在細節中,對於一些根本不明白何謂「憲政」的所謂政治評論家、尤其是對《基本法》自認是專家的一眾「言論自由行」,埃及的個案可要有些挑戰性了。

埃及的問題是一個很好的通識教材。聖誕期間,只能說聲阿門或者真神保佑(耶穌也是穆斯林的先知,不算異教噢)

埃及的確不是一場被預先彩排好的革命。埃及民眾對於推翻暴政的意見雖然一致,但對於如何在之後實行民主,倒是大有分歧。國內最大的單一政治力量《穆斯林兄弟會》可以成為執政黨,這點總又不會有什麼懸念,人數多嘛。之不過「人多就是民主」,這點看來連老左也不想再多提了。於是乎近連指責埃及民主派「雙重標準」的評論也不見了。

因為假如「人多就是民主」,尤其是對着穆斯林的死硬派,那麼新疆可以公投獨立了啊? 這個受不了吧。因此評論不見了,這點倒不是什麼民主派的雙重標準,而是「集權派」的雙重標準,說了出來,是自己「穿崩」。崩口人忌崩口碗,所以還是不說為妙。這個雙重標準也是體現在諸如「十三億人的最大福祉」這一句。假如這個講法是要認真對待的話,那麼中國又可以什麼時候「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來一個公投呢吓? 這個說法在民國初期的確是這樣應承了的呀? 難道大家沒有研究過,為什麼19121月的《國旗統一案》是用「五色旗」作為《中華民國》的國旗乎於是乎這個「公投」的事情就還是不說為妙的好了。(說起來有點陰風陣陣,之前香港好像也有一面「龍獅旗」什麼的…)

另一個帶出的問題是,假如「公投」就是「民主」,那麼為什麼當初率先上街抗爭的埃及民主派「不收貨」? 甚至之後連法官們都不收貨? 因為的而且確「人多不一定就是民主」嘛! 這個才是這個通識個案的精妙地方。邏輯上來講,這個是「必要條件」不是「充份條件」。

先前談法國大革命的時候,早就賣過一個關子,也是有關公投的,這裡可以「露一手」了吧:憲法可以公投修改,但修改「人權宣言」呢?  我好像沒有講啊。哈哈。能明白這個才能明白這場爭拗是關於什麼一回事。

埃及的「新憲法」其實某程度上來說,只是《穆斯林兄弟會》的「自衛憲法」,算不上是符合民主資格的「民主憲法」。其中主要的爭拗點包括:

1.   新憲法其實是以伊斯蘭教條為法理基礎,在現代憲法體系內無法實施,只能依附於伊斯蘭教條和教士的「政教一體」框架來運作。例如「人民有言論自由,但不能侮辱先知」。法庭可以怎樣判斷? 還不是只能由教士來判斷嗎?
2.   「保障宗教自由」是寫了,但只列出三個主要宗教。那麼其他的呢? 起碼佛教是不包的了。這個還算宗教自由否? 還是其他的思想和信仰,都「不是宗教」?
3.   人權是寫到文字上了,但範圍在於「符合回教法典」的規定。還要談什麼人權呢吓? 這個只是「一葉知秋」而已。換言之,所謂「憲法」,只是「回教法典」的「奪舍」行為、目的是恢復政教一體。大家假如有看過「木乃伊」電影的,都總會發現劇中人物「有人歡喜、有人嚇死」,端要看你是站在那一邊囉。
4.   這部「新憲法」其實「未有最絕,只有更絕」。以上的公然恢復「政教一體」的走勢大家又以為《穆斯林兄弟會》的同志不知道嗎? 這一點他們比起基本法的草委們要精明得多,就是在憲法預先加入「排斥條文」,就是「與本憲法精神不符合的國際協議一概不予承認」。難道問題會出在世貿的羊肉進出口協議嚒? 食懞你啦 :《國際人權公約》呀各位懞丙。
5.   所謂「更絕」,各位請綁好安全帶,不要撼頭埋電腦屏幕啦:憲法禁止「隨意及無理的拘禁和審訊」,因為之前《穆斯林兄弟會》是主要受害人嘛。之不過「軍政法庭繼續維持」,以確保「維穩工作不受干預」,另外「總統獨裁制明令取消」,之不過代之而行的是「內閣全權制」,噢嘩,原來是一個總統其實不夠,有一班才夠。連清除異己的工具也要原汁原味的保留下來。

看清楚未有? 這個也是民主? 之所以這部新憲法極其量只是《穆斯林兄弟會》奪權後的「自衛憲法」,但講不上是民主憲法;極其量是博物館裡面的出土文物「政教一體」而已;更加肯定保留了前朝「軍政維穩」的陰毒工具。有點像《少林足球》的場面,對方的球員有鐵錘、刀仔、士巴拿之類的東西跌到一地都係:好正常啫。

憲政不是一個形式這般簡單,當中是由要文明立憲的方式來體現某些價值。這個價值到底是「民主」還是「不是民主」,就看這個所謂憲法可以定個什麼客觀的操作指引出來而已。因此讀法律的人不能不咬文嚼字,不是因為得閒無事。但憲法學本身又是法律系統的再深一個層次,那又不是那麼簡單了。再者,在憲法學之上,還有更深奧的學問。只能勸勉大家:努力讀書。

雖然不太同意某些人的學術判斷,但對於觀摩一下人家的分析技巧,也還是有必要的。大家有時間請看看亨庭頓的《文明的衝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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