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 星期日

民調民調何時了?


又見各式民調蜂湧而至。每當抉擇時嘛,停不了的「調」。香港人,真該煨。其實一日沒有正式公投,所有民調都是廢話。
話說今次仍是有關2017年的所謂「普選是否袋住先」的問題。而當然官方欽定的民調,出爐的自然是「袋住先」佔大多數,這一點在上次的文章都有提及了詳情[1],不重複了。
今期新料是「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在2015315日發表的「香港民意與政治發展」調查結果。[2] 內容除了「袋住先」之外,還有其他細節,先按下不表,談了主題「袋住先」。
是咁的:民調結果顯示46.9%的受訪者認為立法會應該否決,認為應該通過的有 40.2%。表面看來,仍是「通過」的「佔大多數」云云。不過當中有個「手尾」,就是「到底肚裡面條蟲」在想什麼?
答案在後續問題的表態:如果政府公開承諾2017年後會繼續改革行政長官普選方法,市民認為立法會應否通過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在這個「假設」之下,同意袋住先的比例即時跳升到57.7%! 而否決的即時插水到33.5%
至於這個民調「極度不專業」的技術問題是:在得知這種「抱有希望改變的可能性」之後,調查人員沒有回到上一條問題,就是反省:到底贊成袋住先的那個46.9%受訪者之中,有多少是因為「假設了日後可以有真普選」而贊成袋住先? 明白這個「重覆思考」的重要性嗎?
其實同樣的民調災難在1984年早就發生過。上次我也有賣個關子,今次可以和盤托出了。就是在「應否回歸中國」這個重大問題上,當時中英雙方簽署了「聯合聲明」之後,港英政府所造的「民調」[3]。請參考「香港前途協議草案是否為香港人接受 為測試香港民意的安排」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報告書,特派監察團報告書。
當年港英政府和中國政府「閉門會議」兩年之後,出台「中英聯合聲明」,而且中方講明「港人如不接受,將不會另外協議」。換言之,是刀子架在脖子上,只有「接受」與「不接受」的兩個選項而已[4]
而英國佬自知民情如何,於是兜個大圈,不搞公投,來一場大龍鳳,搞「民調」。還煞有介事的,成立了一個「專員」來辦事。但就是不直接問市民,而是由「民意代表」來表態。不過不是民選立法會議員,不要很傻很天真啦各位。1984有鬼民選議員咩,那是「汪洋中的一粒米」的比例而已。所謂「民意代表」,是全部用「機構」來做單位的,包括:行政局、立法局、市政局、鄉議局、區議會、各類組織及團體,以及 (登燈登凳) 意見調查!
以當時大部是委任的議席來看、以及由各式利益代表的團體來看,所謂「團體意見」幾有代表性,大家時空跳躍回去1984問下人家肚裡面條蟲吧。尤其是當時即使是民選代表,還是「民主回歸派」當道的年代。亦即今時今日,被溫馨地尊稱為「大中華膠」那一批「心繫家國」的老愛國。因此報告中顯示,由香港電台對「民選區議員」的電話訪問部份,97%認為安排可以接受! [5]對於「民主回歸派」把香港送到大陸手上這一點,是百份百證據確鑿的噢。至於法律專業團體,和今時今日的內訌並無二致,大律師公會表示「未能通過議案,決定是否推薦草案」而香港律師會則表示「不宜以集體方式發表意見」。死未?
不過真正有趣的是「民意調查」這一點。其實和2015年「隔着時間空間的河岸….相視而笑」[6]
事關在該報告之中,就「公眾意見調查」方面,的確和今時今日的「電話訪問」類似。而當時是委托了「香港市場研究社」來進行「上門訪問」的。當時的確沒有什麼專門做民調的專業機構嘛。[7]
而這個「調查」的結果顯示:就中英協議的安排,71%表示「幾好」而10%表示「非常之好」。而港英政府就拿着這個數據,大聲疾呼:香港人81%表示「接受中英協議安排」。
香港的「和平回歸」就是這樣「一錘定音」下來。
但其實這個所謂「表態」的水份又如何呢?
第一,  其實當時的研究機構還未呈交詳細的報告,政府是基於已呈交的「資料圖表」來撰寫的! [8] 換言之,所謂「主要民意」,實在是小學雞在「看圖作文」而已!
第二,  對比另一組調查,由「香港成人教育協會」所發出的「問卷調查」回覆,只有14%表示「接受」而39%是在「有保留地接受」,另外44%是「在無從選擇之下接受」
第三,  廿五歲以下受訪者的保留意見主要是「希望香港有直接選舉」[9]
第四,  按香港政府保安科統計估算 (賽後檢討) ,在「聯合聲明」公佈後,香港精英移民海外人數接近二十萬。有些民意是用腳來反映的噢。這種「投奔怒海」的數字又反映了什麼呢?
由以上的「註腳」可以看得出,即使是「回歸」這件大事,都是「甚有水份」的一種表態。如果要拿個「照妖鏡」出來的話,可以參考更早的「民調」。例如在1982年,中英談判剛開始,而中英尚未有正式協議之前,由「香港革新會」 委托市場調查公司進行了電話訪問。
當時的結果顯示:最多只有6%的港人願意「回歸中國」![10] 而絕大部份民意都是一面倒地希望「維持現狀」的。港英政府當然不會大肆宣傳這個民調結果。但對其後英方對於某些立場可以「企硬」,又實在不能抹殺這個民調的作用。
從以上的歷史足跡可以看得出,民調這東西,從來都是用來方便政治家操弄民意的。當年英國佬還可以卸膊,推說是「香港人還未習慣投票」。Ok, 物換星移幾十年後,這個講法還講得通嗎?
因此為免再有任何不清不楚,其實「公投」是最真實可靠的民調吧。因為在民調裡面表達意見是沒有直接後果的呀。一個負責任的公民,對一個確實的重大決議,難道不應該認真拿出一票來表態嗎? 不公投,就無論如何都講不過去。
至於「沒有法理基礎」這點嘛,笑死人咩….難道民調比投票更有法理基礎?
至於「肚裡面那條蟲」這個問題,當年英國佬是基於「保密理由」,將所有原始調查資料「銷毁」掉的。之不過,就在當年那份報告的附錄一[11],有關「工作人員」的清單之中,大大個名寫住「曾俊華」。
wow, 原來文件考古都很有趣的噢:當年回歸民調,可以銷毁文件,但銷毁不了有份看過文件的人吧? 有請鬍鬚曾先生出來,幫大家解下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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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34日網誌【飯民隨時袋住先】 http://alexstshiu.blogspot.hk/2015/03/blog-post_4.html
[4] 見「報告」第10頁背景說明
[5] 見「報告」第16
[6] 錢鍾書先生, 「說笑」
[7] 見「報告」第16
[8] 見「報告」第163.16段說明
[9] 見「報告」第17頁「涉及青少年的意見」
[10]蘋果日報 2014211 32年前一項沒有「出街」的民調》http://www.scribd.com/doc/198196021/1982-Future-of-Hk-Poll
[11] 見「報告」附錄一, 辦事處組織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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