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9日 星期日

房託也有破產時



先前出書寫房託, 不是叫人一定要買房託, 當中主要介紹技術分析。而其中一項, 就房託要限制借貸上限。因為任何企業只要欠了債, 一旦還不起錢, 後果就只有破產。

因此香港房託條件, 所限定的借貸上限, 很「巧合」地就是45% (或者現時要求放鬆為 50%), 就是假設在最壞情況下, 把房託的資產都變賣掉, 債權人可以收回本金。維持資產與債務比例不超過一半, 那麼技術上就不會出現「資不抵債」情況。房託的風險所謂可控, 很大程度源自這點。

不過這一點也不是萬能的, 因為始終還錢講的是現金, 要是房託的現金流出現了短缺, 即使只是欠人一塊錢, 也要破產。分別是到底房託能自己變賣資產套現, 還是要由債權人充公資產套現而已。

而很不幸地, 最近的全球大疫情就出現了大型房託破產的個案,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了。

美國大型酒店房託Watermark Lodging Trust 20206月宣佈, 無法及時發出第一季度業績, 宣佈暫停派息。投資者起鬨索償, 指管理人失職。https://thediwire.com/watermark-lodging-trust-delays-filing-1q20-financials-provides-covid-19-update/

Watermark Lodging 雖然屬於「非公開交易類的房託, 不過到底都是美國證監有註冊的房託, 而且根據美國證券法例, 有公開財務報表的。 https://sec.report/CIK/0001609471

Watermark的震撼性並不單單在於規模大 (手頭上的酒店資產總值超過14億美元), 而且擁有12間由名牌管理公司萬豪和Ritz-Carlton營運的酒店 (酒店房間總數目超過 4,000)。這些管理公司也不是亂來的, 假如沒有做好調查策劃, 不會拿自己的招牌來冒險。

站在業主的立場, 假如你擁有這樣的資產和如此名牌的管理公司,理論上應該不會有什麼麻煩的。 不過遲來的終於也要來, 大家可以看一下遲了發出的2020年第一季度報表:

當中的資產負債表看起來沒有什麼大問題:總資產超過15億美元、總負債只有大約9億美元。當中主要負債的8.4億美元是 “non-recourse”, 亦即無抵押的。不過無抵押並不表示不用還嘛….。而短期應付帳就有6,400萬美元的規模。反觀房託的現金結存, 大約是7,300萬美元。另外有3,200萬美元, restricted cash。亦即受限制不能動用 (都是些押金之類)。換言之, 房託的現金支付完應付帳之後, 其實沒有錢去應付任何到期的其他債項。

2020年第一季度業績, 所謂受到疫情影響, 也或者講得過去。不過美國的疫情大爆發, 好像是第二季度的事吧? 那當然, 假如第一季度都已經捱不過去, 那麼第二季度就真是不提也罷了。

反觀去年2019年的第一季度表現, 資產負債表變化不大, 不過收入其實就只有100萬美元左右。而2019年全年, 截至 201912月底:酒店收入超過3.6億美元。不過原來是連年虧損, 2019年就見紅760萬美元。不過那是損益帳的虧損, 理論上房託派息是看現金流, 因此仍有每股大約6分錢的派息(總分派金額大約4,500萬美元)。連年虧損、連年派息, 也可算是房託獨有的現象了。規定是90%可分派收入要派發嘛。房託的可分派現金是看現金流不是看損益帳的。

不過問題又來了:那麼資本有沒有增值? 這個問題才要命。很明顯沒有。因為營運帳面虧損, 還有地皮可以增值嘛。很多酒店投資者都是用酒店來養地皮的, 說得過去。不過這家房託就是沒有這一項「估值升值利潤」來入帳。是真的沒有估值還是的確沒有增值? 這個才是大問題。

假如作為純現金收益的投資來看, 年年派息, 不錯呀。不過負債很重而且資產沒有增值、萬一現金流出問題怎麼辦? 想變賣資產還債還不夠,債權人會放過你才怪。

不怕一萬最怕萬一, 2020年的疫情就提醒了大家畢菲特的名句:水退就知誰人沒有穿泳衭。

? 不是說房託的債務上限是45%? 怎麼這一家竟然是超過60%?

, 大家明白為什麼這是一家「非公開交易房託」了吧? 因為不符合債務上限的規定嘛。嚴格來說也又不是什麼「違規」, 因為美國房託的債貸水平不是硬性的, 而是「一般」不超過50%。真正的理由是:要是超過個水平, 基本上是不符合「債券評級」要求、會跌出「可投資級數」的資產範圍。因此在交易所掛牌買賣的房託, 都是符合評級要求, 因而債務上限不會超過50%。理由其實很簡單。

大家要研究房託的話, 可別忘了要做功課呀!



2020年7月14日 星期二

也許你收到命令要開槍, 但你也有權利射不中



這句說話, 是人權法庭在公審前東德軍人犯下的違反人權罪行時由法官拋出來的。柏林圍牆倒下之前,東德共黨政府要求守衛柏林圍牆的駐軍要對企圖爬牆逃走的東德叛國賊格殺勿論。而多年以來命喪牆下的東德人, 239人。殺了這麼多「叛國賊」, 原來「忠誠執法的紀律部隊」最後是要受審的。誰說「守法」就等如免責?

最後一個這樣被殺的「叛國賊」是東德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時維19892月。射殺他的軍人英格.亨里奇, 19922月受審。最後被判刑入獄。法官西奧多·賽德爾在解釋判決時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才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每次聽到有人話「法治就係乜乜乜」嘅候, 呢句說話就會好自然咁喺腦裡面重播。可能都算係一種自我防疫嘅設計都話唔定。保持頭腦清醒, 真係一啲都唔易。

而原來, 呢個自動提示, 比起公審東德紅軍, 又有更早嘅先例。

大家都會記得《舒特拉的名單》, 而佢都總算係用盡一切合法手段, 去保障手頭上嘅猶太平民唔會命喪在黨衛軍手上。或者呢個係佢所理解嘅「守法」理念。

不過其實仲有人救得人比舒特拉要多, 只係冇哋佢咁出名而已。

例如香港人比較早有認識嘅日本大使, 杉原千畝。人稱「日本舒特拉」。1939年二戰爆發當時派駐立陶宛。由於得悉納粹黨有計劃謀殺猶太人, 於是「擅自」簽發過境簽證予立陶宛的猶太難民。總共放走了六千名猶太人, 佔當地猶太人口的1/3。日本是德國的同盟國, 杉原肯定沒有得到上級同意。當時沒有被拉去打靶, 算是奇蹟了。

而救人更多的, 還有當時駐守法國波爾多的葡萄牙大使 Aristides de Sousa Mendes。杉原都尚且含糊過骨, 而萬達斯擺明違反當時葡萄牙親納粹政府所發出的命令。當時講明唔准放猶大人過境。不過名義上葡萄牙同西班牙都係「中立國」, 猶大難民只要「合法到步」, 就老實不客氣, 搵船走過去英國。萬達斯自己就冇計過數。不過事後大家計番, 原來有成三萬個 visa 簽咗出去, 係三萬個家庭, 隨時有八、九萬人因而逃出生天, 走咗去英國大唱 God Saves the Queen (, 當時係佐治六世, 應該係 God Saves the King 先係)咁嘅紀錄,舒特拉同杉原當堂「比了下去


其實二戰當時, 有一大堆「外交官」都係違法抗命, 亂發簽證去救人嘅。我就寫唔晒, 大家自己上網八下卦啦。

猶太人出名好記性, 不過唔係淨係記住你爭佢幾多錢 (呢樣最), 同時都會記住乜嘢人有仇 (對納粹黨餘孽永無休止追殺),  亦都會對恩人永記於心。以上嘅救人記錄, 佢哋收到消息就一定全情投入去跟進。猶太人亡國兩千幾年, 都仲可以復國。你冇辦法唔寫個服字。

原來世界上嘅外交官, 真係隨時會變叛國賊, 唔怪之得呢個世界亂七八糟啦,真係要靠上帝保祐。唔知夾住佢哋要宣誓效忠, 又是否有效「止暴制亂」呢吓? 諗唔到喎。希特拉就最鍾意要人宣誓效忠嘅。不過按照麥太嘅講法, 冇幾耐佢就死咗囉。


2020年7月5日 星期日

禁書這回事



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有此一說, 《三國演義》肯定要禁了。

是嗎? 

從前不少文人鄙視香港,視之為「文化沙漠」。而以寫書維生的文人,在香港也的確長嘆「搵食艱難」。不過假如「書」這回事, 罕有如沙漠花草,有需要禁的嗎?

不過同時也有一個怪現象,雖然資料有點過時,但也不失為一個值得留意的數據:按2016年《香港全民閱讀調查報告》所指, 原來香港書店的「密度」竟然是全球最高! 平均十萬人口就有21間。大家一向認為是文青天堂的台灣, 也只是排行第二, 17.6間。而全港書店數目, 當年有1,540, 為全球第二! 巴黎文化之都, 都只有1,134間。

很明顯香港不止不是文化沙漠,簡直應該用文化綠洲來形容才對吧? 不過假如是沙漠中的綠洲,大家又幾時聽過有一門絕技叫做「綠洲花草管理學? 開玩笑吧?  沙漠綠洲的重點,就是遠離人煙、遺世而獨立,正如世外桃園一般,最好是少搞為妙。

假如說香港是因為有大量遊客買書,所以不能以本地人口作準,那麼難道巴黎就不是? 舉凡遊客多的大城市,自然書店也多,這個是常識了吧? 但本土的讀者,總不能說沒有關係吧? 香港每年搞大型書展,大家可以留意一下到底是本地客多還是外地客多啦。

香港雖然書店大盛, 但「公共圖書館」就很不像話:香港公共圖書館每年借出圖書5200萬本, 人均借閱每年只有7.2本。所謂「大市場、小政府」,原來在看書這回事上,真的是「自古以來」的事噢。

假如這個「市場主導的看書基調沒有改變,那麼由公共圖書館帶頭禁書, 又有何作為呢? 難道圖書館會左右市場閱讀習慣或者口味? 又開玩笑吧?

又有一個說法,就是要禁書,先從學校入手。學生可以看到書的地方, 先下手為強就最妥當。

會有用嗎? 君不見, 坊間即使是「包了膠」的系列, 也一樣好賣, 甚至是越包得密實、越賣得爽快。同學間的閒聊一大樂趣, 就是談禁書,越禁得嚴、越談得妙。這個應該也是自古以來的了,只不過每代人的禁書也不盡相同罷了。所謂西廂記誨淫、水滸傳誨盜。現在要是有學生肯看,差不多算是中文狀元才對啦。

香港之所以為香港,就是一個「百無禁忌」的自由港。假如連看書這回事也沒有自由,這個就不是香港,是屁港。

書這回事,不是在於你禁與不禁,而是在於讀書的人,是用一個怎樣的腦袋去看書而已。再進而求其因果,就是越是禁人看書,腦袋越是會退化。因此書之所謂為禍,往往是因為禁書而起。這個因果關係,又可見諸「教育水平」的差異:據說, 只有小學程度的人, 最是危險的,因為「懂得看字」就以為「懂得看書」、還要去管其他人看什麼書,因此但凡有禁書的地方,自然民智不開,因果很簡單的事嘛。




因此錢鍾書先生《讀伊索寓言》也講得很淺白了:小朋友該不該看什麼書,全看我們成年人造成什麼一個世界、什麼一個社會,給小孩子長大了來過活! 《伊索寓言》這這類童書,要不要禁? 也許只是文人笑談。但教育心理學家就反而認為「百無禁忌」才正確,此話又何來?

很簡單吧。其實錢鍾書本人也留白了一點,讓大家反思的:寓言之類的書「要不得」,是因為「它把純樸的小孩教得愈簡單了、愈幼稚了,以為人是非的分別、善惡的果報,也像在禽獸中間一樣的公平清楚,長大了就處處踫壁上當。」言下之意,是人這東西,有時連禽獸也不如。如何將人變禽獸,原來也有書可以參考的呀。海耶克這麼邪門, 又要不要禁? 




所以禁書之所以越發不應禁,正正就是因為這個「免疫邏輯」的特性。例如希特拉的《我的奮鬥》也夠邪門了吧? 裡面極多教人如何搞宣傳、如何搞煽動的材料。照理就該禁。不過假如對這些東西沒有認識的話,面對政客的宣傳和煽動,又如何分辨、如何判斷?

反之再比較邱吉爾的自傳,也談宣傳和煽動的技巧,還教你怎樣部署和修練。甚至有一本書,專門是比較邱吉爾和希特拉的演講技巧的!




那麼這本書算什麼? 要禁還是不禁? 還是只禁一半?

越是文明開放的社會,越不會有禁書這回事嘛。當中自有其很淺白的因果關係。而假如又有文盲以為, 看書這回事, 和搵食無關.... 這個又回到上面講的:小學雞教人看書的問題了。

商人無祖國呀, 搵食當然文盲也有自由嘛。不過「高端金融這回事, 小則破財, 重則亡國。這些就不是信口開河, 而是有大量先例的。這些書都要禁了吧? 很顛覆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