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8日 星期日

續:震盪治療與香港基本法研究


上文講到:香港是一個極大的「意識形態試驗」,而當中又以共產黨最關心的「經濟歸人民、政權歸共黨」這一條尤為「重中之重」。
這個其實不止是「香港」的實驗,而是「中國」甚至全世界共產黨的重要實驗。而同一時空之下,當年蘇共以至東歐共黨,其實全部都面對相同的問題。
未講「問題」之前,也許先解釋清楚問題從何而來。
共產主義作為一種自認是「唯物」主義的思想,本來就是以「非常科學」的角度去解釋世間事物的,尤其是政治。當中又以「底層結構」與「上層形式」的關係作為其「政治思想」的主要解釋工具。用平常人用的語言來比喻,那就是「經濟基礎」的關係決定了上層的「政治權力」結構。而上層的政治權力結構又會反過來強化底層的經濟關係。
之所以共產黨一開始就認為西方的「議會式民主」不是「真民主」就是這個原因。尤其是「資本家」是「事實上」把持着國家的經濟命脈,因此表面上看起來「議會」是由人民選出,但其實議員都只是棋子,背後都是由「資本家」扯線的。因而西方議會式民主只是資本家的「門口狗」,通過的法律以至委任管理政府的代表,都只是一面倒地對資本家有利、對無產階級有害。
因此才又有所謂「無產階級專政」這個概念,就是通過共產黨「真正代表人民」的進步力量,「獨享」政治的權力,並且由共產黨領導所有社會組織,才可以替人民把關,確保資本家不能重新「從下而上」地再次篡奪政權。
好了,知道了這個背景重點,對於蘇共改革以及香港基本法的出台前的情況應該可以有更準確的理解了。
自從波蘭的華里沙站出來開始搞《獨立團結工會》的一刻,全世界的共產黨都開始意識到一個「理論上的大問題」了,就是:假如共產黨是代表勞動人民的話,為什麼勞動人民會跑出來反抗? 雖然華里沙以及波蘭的獨立團結工會很快就被鎮壓,但當中所引起的反響對共產世界的震盪才剛剛開始。
中共方面,也同樣意識相同的問題。其實鄧小平的復出以及在1979年開始推行「改革開放」也是基於同樣、甚至是幾乎同時的「反省」。在華里沙被打壓之後,其實蘇共本身也開始在尋求出路,因此而又有戈爾巴喬夫80年代中開始的「政治改革」政策。
蘇共才算是真正要求科學論證的「唯物主義」,因為思想衝突的焦點是鎖定了「最上層的政治結構」;反觀中共是預先就認定了「理論空虛」,才會有鄧小平的「務實主義」;而「摸着石頭過河」是很好的口號,不止是務實安全這麼簡單,而是很形象化地說明了「思想空乏」才對。
1984年開展的「中英談判」在時間上與全世界的「後冷戰」潮流配合得天衣無縫。其實同一時間內,東歐也在進行相同的「談判」,不過談判的主角不是兩個對等的「國家」,而是同一國家之內的「共產/非共產」的對等勢力。
中共「務實主義」的選擇是「經濟開放、政治保守」,而東歐以至蘇共的選擇最後是「政治與經濟同時開放」。但在此之前,不完全開放的「平衡」理論反而佔了主導地位。因為誰人也不想天下大亂,而唯一能減低風險的,就是不要武力推翻現有的建制。
因此在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的口號之後,首先真正實行「一國兩制」的,竟然是波蘭共產黨。方法不是採取「地理分隔」,而是在同一個最高權力的政治議會裡面,由「民選」代表負責經濟事務,而代表主權的國防、外交、治安等「主權組織」就由共產黨繼續管理。
這個過程也不是一朝一夕而形成的。因此正當香港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開始引入「除國防外交之外,一切高度自治」,其邏輯也是異曲同工的。
1989年發生的事,就可以理解為一個令到兩個共產世界背道而馳的分水嶺。
一方面,中共希望可以「照抄英國佬」的殖民主義,在經濟放任自由的同時,可以繼續「專政」而不受挑戰。不過基本法起草到了關鍵時刻,天安門就出事了。但一早設定的「政治目標」不可能貿然改變。但到了東歐以及蘇聯共黨的迅速消失,中共當然不可能不擔心得要死嘛。但事情己到了不能逆轉的的情況,於是最後基本法都是按照鄧小平最初的意思寫好了下來。只是這種「兩制」的試驗最終都是以「隔離地域」作為試驗場地,而不會一步登天按照鄧小平原本的意思 - 在國內多製造幾個香港 - 在中國內地同步進行。



2013年7月27日 星期六

震盪治療:香港可以研究的地方

先前在一個座談會講起「中共最怕的是什麼?」,發覺原來香港的知識份子真的很井底,即使是主管意識形態的前線經辦人員如郝鐵川 (現任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 早年多編文章都反映了這種「中共的憂患意識」,而香港人仍只是自滿於在西環門前叫囂的快感,而對於中共的「深層次恐懼」近乎全無認識。
也又不必由我來講,自有書本可看。大家自己去理解評論吧。
早前忙裡偷閒去泡書,檢到一本差不又是被棄置一角的舊本,2005年由 Jeffrey Sachs 撰寫的 The End of Poverty。書名本來就很震撼,一介書生何來如此大口氣? 想把人類千百年來夢寐以求的理想一下子完成 ?


但假如真的認識誰是 Sachs, 那倒又奇怪為什麼過了這麼多年,還要把題目寫得那麼「小家」,「只是」針對了貧窮的問題?
查實這個Sachs老兄,正正就是郝鐵川眼中視為搞垮蘇共的千古罪人:《震盪治療法》的始作俑者、在1989年替東歐國家「出謀獻策」的「那一位」美國經濟學家。
到底這位書呆子是否真的如郝鐵川所指,是美國中情局的臥底? 如果真的是,那麼中國的麻煩可大了,因為他到現在仍是聯合國的顧問,而且仍在全世界四處「作惡」:以「滅貧」的名義,將共產主義的地盤逐個剷起。
先講講這個震盪治療是什麼一回事,稍後才講「勢不兩立」又是什麼一回事。
震盪治療就是 Sachs 在「整理」東歐之前,就已試用過的「宏觀經濟調整」措施。看起來有點簡單得嚇死人,但「道理」竟又是更加貨真價實地「簡單得非常嚇死人」。個案正如書中所列舉的其中一個「玻利維亞」。時間是1985年。按「夫子自道」, Sachs 本來在美國教經濟,講的是「惡性退脹」的歷史。頗偶然地在教書的時候,受到其中一個學生「挑戰」而去玻利維亞做顧問的。那個學生是玻國反對派的候選人,而問題是「你講得這麼簡單,為什麼不去玻利維亞試一下?」。
結果他真的去了玻利維亞,為新政府起草了治療經濟衰退的方案。新政府上台不足一個月,惡性通脹在一個月之內消失了,貨幣穩定下來,經濟逐步重拾正軌。
到底這個書呆子搞了什麼鬼可以「能人所不能」? 無他,正正因為他是書呆子、不是政治家,所以只看「硬邏輯」,不管什麼「意識形態」。硬邏輯是什麼? 就是「經濟是無形之手」,是正常人對現實情況的正常反應,而集體反應的後果就是經濟狀況。
玻利維亞當時作為一個石油出產國而政府竟然會有「入不敷支」的情況,就是前政府信了共產主義,將石油企業視為資本主義吸血鬼,於是強征暴利稅,然後定立「倒米價」水平的價格管制。商人無利可圖,於是守法的就索性停產、不守法或者被迫上梁山的,就轉入地下走私。政府想收稅而無稅可收。另一方面,由於石油產品被迫「價格封頂」,正常的市場無貨供應、而幾乎所有人都要幫趁黑市倒賣。正常的貨幣市場消失了、政府又來外匯管制,於是政府再狂印鈔票也沒有人想收,大家爭相以物易物、鈔票盡快甩手。鈔票的「兌換價值」和貨物相比,自然「朝不保夕」啦。於是惡性循環之下,所有人都把「貨幣價格」定得比通脹預期要快 (大約每日1000%左右啦)。後果如何,就是「超級通脹」和經濟崩潰囉。
Sachs 的處理方式真的簡單到不得了,既然問題出在政府,那麼就請政麼靠邊站,不要自作聰明東管西管。只要盡量「不管」就好了。但當然有個挺有錯的底線 在宏觀經濟操作方面。
「不管」是什麼意思呢? 劈頭第一件事就是讓市場自己去調節,石油產品的價格不要管、市場不要管,讓物資可以自由流通,讓「供應預期」把價格穩定下來;不過要做好「預期管理」,如廢紙一般的舊貨停用、轉用新貨幣,外匯自由兌換,讓所有應該賺錢的人有錢賺、也安心交稅。要管的,其實就只有「固定收入」的打工仔,確保他們不會有過量的通脹預期。方法是從「金融市場」入手,一方面宣佈增加工資,讓要消費的可以安心消費,但同時政府大量「發債」,吸納國民的過量收入,鼓勵儲蓄而遏抑投機。宏觀貨幣管理和市場秩序安頓好了,鈔票可以保值,自然經濟就能穩定下來。
玻利維亞原本的問題就不是供求的問題,只是政府以為可以左右經濟而做了阻礙經濟的措施,那麼問題當然是容易解決啦;只是早前因為「國王的新衣」宣傳得太美麗而大家不想踢爆而已。
不過更為有趣的個案是波蘭。1989年東歐經濟又是幾乎破產,共產主義的經濟困局無從解決,而波蘭老百姓又是面對同樣的難題,一個食物原本足夠出口的國家,全國老百姓竟然要在嚴冬排長龍等似有若無的麵包供應。稍有經濟常識的都可以理解,就是在價格管制的情況下,提供食物變成無利可圖甚至虧本,那就只好由政府去「包辦」囉。而如果政府是萬能的話,那當然沒有問題。共產主義就是這樣來的嘛。這個錯誤的邏輯當然經不起事實的考驗啦,否則華里沙不用早在1980年就跳出來要搞《獨立團結工會》啦。關於最基本的溫飽問題,工人拿了「工資」在國營的店舖解決不到、在黑市的店舖是解決不起。窮則革命,所以東歐從下而上的社會動盪又是很正常的結果了。
Sachs在波蘭提出震盪治療建議的時候,終於都要迎頭遇上「意識形態」的實際政治問題了。假如共產主義的原則就是「政府萬能」,那麼為了要解決實際的「開飯」問題而否定共產主義的「萬能性」,那麼共產主義的底線應該退到那裡去?
蘇共在本土也遇到相同的問題,那又管得了這些被迫加入鐵幕的衛星國。於是乎在團結工會和共黨政府的談判中,波共採取了一個「折衝」的方案:由人民選舉產生的代表取得國會控制權之後,只掌管經濟民生等具體工作部門,而波共則保留國防、軍事、保安等等「政治關鍵」部門。
這一點對香港的啟示極大,不過看來又從來沒有什麼政治吹水家來分析過了,稍後詳解。
團結工會一上台,第一件事就是將蘇聯時期的老廢工業全部進行私有化甩掉包袱,由新的民間經濟組織通過市場方式接管經濟運作。而政府要做的,就是維持秩序。法寶是將三十年代,當波蘭還是一個民主政體時候的「商業法典」從塵封的書架上拿回來,從新使用。
波蘭的情況也又是「立竿見影」,經濟問題好像一下子消失了。不過就只剩下一個「意識形態」的問題。那麼波共還要留來有何作用? 有的,就是每當實際運作的「經濟法」與共產主義憲法有衝突的時候,就由「專政工 具」繼續做「維穩工作」囉。於是波蘭人很快就面對一個抉擇,就是到底想國家繼續拖拉下去,還是和共產主義來一個一刀兩斷?
後果很明顯了吧尤其是在沒有人用槍指着你腦袋的時候。
波蘭人也又不負眾望,在1990年的改革之後(尤其在甩掉波共之後),經濟二十年來以穩定的3%增長,在2009年更成功抵禦了全球經濟衰退,保持了在歐洲第六大經濟體的地位,成為了歐盟重要的核心經濟成員,國債評級水平維持在 A 級。
看完了以上的個案,幾乎無一例外地,當地的共產黨都是好像完全不存在一樣。而這個也是震盪治療的其中一樣有趣的地方。由於只是注重客觀科學的經濟運作,對於「無關」的東西,基本上是「可以不理」。
好了,再重新審視上面提及「波共的折衝方案」就是「經濟歸人民、政權歸共黨」。到底又關香港什麼事?
香港從來都不是孤立的個案,甚至可以講,是人類歷史上一場極大的「意識形態」試驗。而「一國兩制」的設計,都是按相同思路來的嘛。
時間有限,先寫到這裡,賣個關子,今晚再繼續寫。


三論埃及


埃及現在仍在一片混亂之中,先前「茉莉花革命」所引發的「民主選舉」,全世界都過於樂觀。其後搞「立憲」之時,我已在20121225 日寫了《埃及公投看文明的衝突》,文中已挑出了當中所謂「民主立憲」的「魔鬼細節」,並評《穆斯林兄弟會》的「自衛憲法」只是回復「一黨專政」。不過不是軍方的那一黨,而是伊斯蘭原教旨主義那一黨。
早前201376日再寫《埃及的第二次革命與中共的第三次錯誤解讀》,指出穆爾西政府倒台是因為濫用授權,以至自食其果。
這幫人一旦大權在手,就以「人民代表」自居,排斥「憲政派」,以及一切非伊斯蘭原教旨主義的其他政黨和異見 人士,本來這個「一朝得志」的民意代表就是擺明車馬要搞「專政」。而只是因為全世界都「寄予厚望」,於是乎又可以蒙混過關,讓人以為這個政權真的是「人民代表」。
不過真心做人民代表的,相信決不會違反人民利益吧? 而很可惜,到了穆爾西倒台之後,大家又才來「後知後覺」。其實穆巴拉克的政府「偷」了三十年的時間,沒有真正解決社會矛盾,於是被推翻落台不足為奇。奇是奇在穆爾西的政府,一年不到已經可以把自己轟掉,這倒是埃及人政治醒覺的表現。
首先要了解,埃及在2013年發生推翻穆爾西的「第二次革命」,不是由外力促成,而是極權政府自己一手造成。年青一輩發覺他們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府「出了問題」,於是再發起「全民運動」,在短短數星期之內,就搜集幾千萬人簽名,促使進行公投罷免總統。如果不是穆爾西堅拒對話以及準備動用軍隊「清場」,軍隊決不會倒過槍頭站在人民那一邊,反手將穆爾西押解下台,從而無形中消弭一場內戰。
只是可惜大部份的中文報章都「偏聽偏解」,沒有第一時間把準確信息傳送出來讓大家及早思考,以致大家都不清楚埃及在發生什麼事;結果又是由「愛國爆棚」的一幫人拿來宣傳「民主無益」。
其實在西方傳媒踢爆之後,穆爾西的「政策錯誤」才被中文報章作出報導。其中很致命的一項,是指出「穆爾西患上經濟自大症」。而重中之重,就是貿然宣佈要埃及在一年之內「完全擺脫境外勢力以小麥交易來施壓」。這個口號除非真是留意埃及時局的人才又會有所感覺了。
其實埃及的農業經濟實在一團糟。雖然有尼羅河的支撐,但在食物的自給自足方面,完全失敗。而由三十多年前開始,(當中玄機後面再講) 埃及經已需要大量輸入小麥,才能養活人民。而這種小麥交易又是要以政府公帑支持才能「埋單」,於是埃及在極端貧富懸殊的情況下,仍不致於大亂,正正就是有「政府津貼平價麵包」這一「德政」。這個政府津貼糧食的比例,達到全國糧食供應的一半! 可想而知情況實在有多嚴重。
而穆爾西的政策錯誤,就是「很愛國地」,堅決在一年之內令到埃及境內的糧食供應自給自足、不再向外購買小麥。
這個天方夜談式的口號一喊出來,只有《穆斯林兄弟會》的粉絲覺得興奮,而其他稍有頭腦的,從來都知道埃及是世界上進口小麥最多的國家,假如問題真的可以靠喊口號來解決,那不是天方夜談又可以是什麼? 於是各方人士第一時間搶購糧食,而有糧食的就開始屯積,不肯輕易發放。於是除非政府又來實施軍法統治,強制人民交出糧食,否則肯定只會是糧價狂飆了。結果正正就是這樣,埃及的人民又可以如何「支持」這位「民選總統」呢?
而中文報章仍未報導的,也請大家盡快看一看《路透社》725日的報導。(http://www.reuters.com/article/2013/07/25/us-egypt-mistakes-specialreport-idUSBRE96O07H20130725) 就是在軍方攤牌之前,發生了「秘密會談」一事。
當「罷免公投」吵得鋪天蓋地之際,前穆巴拉克政府的外交部長Amr Moussa 私下約見了《穆斯林兄弟會》的「智囊」,坐第二把交椅的Khairat El-Shater,目的是遊說 Shater 勸服穆爾西盡快與反對派開展務實的對話,並且糾正錯誤的政策。而結果 Shater 一口拒絕。
眼見《穆斯林兄弟會》不單止不會妥協,並且按照穆爾西的一貫做法來推算,就是「以神之名義」來懲罰「叛國賊」,很明顯國家快要陷入內戰。於是軍方再下手也不可以了。
而其實為什麼埃及會有糧食危機? 而又為什麼穆爾西要堅拒再買小麥呢? 這些在外國人看來起很難理解的東西,其實背後都是「冷戰後遺症」。
埃及作為一個文明古國,從來都是民豐物阜的農業大國。而尼羅河作為埃及的守護神,例必每年都很有秩序地放潮水灌溉農田、並且送來珍貴的沃土,埃及農民自古以來基本不需要灌溉施肥!  
而更為神奇的,是潮水來得很快,而埃及人的祖先掌握了監測的技術,可以盡受其利而不受其災。這個才是文明古國的立國條件噢。話說潮水可以來得有多快? 就是埃及人在上游的「水文站」一發現潮水將來,立即用類似「烽火台」的通信系統,向下游通報;法老王就帶頭象徵神明,領着整個埃及的人民火速從河岸撒退,留下專人守護農田的水閘。潮水灌溉之後,落閘把水留住送往儲水庫。而潮水的速度,快得連田裡的老鼠和毒蛇都走避不及一併清除掉。其實埃及的農民是連「農藥」也可以省掉的呢。
這段古代歷史,看看書也找得到。較新的一本是劍橋的專家 Toby Wilkinson 2010年出版的「古埃及的興衰」,很有趣。也又是我這種超級書蟲的特殊癖好噢


這些都是一般歷史書都有交代的事情,而其實整個羅馬帝國,要不是侵佔了埃及作為糧倉,又何來支持千年帝國的本錢。不過為什麼現在反而要變成全球最大的小麥進口國呢?
箇中原因,還不又是一句「盲目愛國」…..
埃及在拿破侖入侵之前,經已淪為「大英保護國」。因為埃及當時正值自己的「反殖」戰爭:反抗土耳其管治。而英國正值「全球殖民」的高鋒期,埃及站在東西方貿易要衝上的位置,可想而知英國如何樂於協助埃及人從土耳其人手上「獨立」了。但同時拿破侖剛在籌備進攻英國,在海上打她不倒,自然想到「截斷貿易」這一條「古方」,於是揮軍入侵。
埃及自此成為西方列強的拉鋸戰場,後來由法國佬建成了貫穿東西方的「蘇彝士運河」,又輾轉由英國人在拿破侖戰爭之後「代理」,一直東歪西倒到了1952年,終於由「愛國軍人」納撒 (Gamal Abdel Nasser),推翻了傀儡蘇丹,成立了「共和國」。大家可以看看「蘇彝士運河」爭奪戰的歷史,就知道當時是當時那兩個霸權在爭奪埃及的主導權了。納撒靠了蘇聯贈送的坦克大砲,打走了派兵到運河「維穩」的英國傘兵,全世界也無法異議,因為那個地方的確是埃及人的領土嘛。
不過其後蘇聯下了一著「棋」,反而是埃及的愛國份子從此令到自己國家一沉不起的原因。那就是,埃及的愛國份子竟然接受蘇聯的「現代化禮物」:在水源上遊遠離農業中心的地方建設「阿思旺大水壩」。就是有人以為一定要向蘇聯老大哥學習,有水力發電才是現代化國家,而忘記了尼羅河能按週期泛濫才是她的衣食父母。於是埃及的農民看着一條清徹而馴服的尼羅河,立即就慌了,而全世界的經濟專家都齊起反對,不過埃及的「愛國份子」認為反對建水壩的就是「親西方、不愛國」。埃及政府就是因為愛國,於是自行截斷了尼羅河,埃及的人民那才「餓」起來的。
結果又是誰來「幫助」埃及? 還可以有誰,就是「送來大禮」的蘇聯囉, 肯拿出小麥來交換埃及的石油和礦產/副食品等等。到了幾十年後,也又只是換了是「俄羅斯」而基本換湯不換藥,埃及一面倒要靠俄國佬。俄國佬幾乎不費一兵一卒就把埃及人馴服得有如羔羊。
因此埃及人之所以有這種既想愛國又要靠人的心理矛盾不足為奇。一方面是由於不懂管理自己的國家,到了「自廢武功」的地步,同時又不想被外國勢力控制。
到了今時今日,還又是一句「愛國」害死了自己。因為既然已經建了水壩,總又不成把它炸掉。其實唯一的生路,就是融入國際社會,通過發展真正的現代化經濟來脫貧。不過看看《穆斯林兄弟會》的所謂「愛國」是什麼一回事? 就是排斥現代化的原教旨憲法囉。那來現代化的可能性?
埃及人其實是為自己的生死存亡在掙扎之中。天可憐見,即使我們幫不上一把,也起碼不要以為他們是在瞎胡鬧嘛。
要是埃及五十年代的愛國份子能夠認識清楚「社會主義融合」只會害死自己,而在2011年的愛國份子能看清楚「排外拒變的原教旨愛國主義也會害死自己」,就不會走了那麼多的冤枉路、自陷混亂了。


2013年7月24日 星期三

虛假交易解決不了政治誠信問題


可能真的是「物以類聚」這個傳統智慧沒錯,「波叔」今次跟他的「大佬」差不多:一身蟻。但由於麻煩更多,於是只靠一張咀皮還解決不了問題(不知道、唔記得….聽到悶),更加要用到「虛假交易」來瞞天過海。之不過這種近似掩耳盜鈴的手法不單止逃不過公眾的法眼,而一眾代議士早前在公開質詢的過程中,應該己搜集足夠材料,稍後會有更精彩演出了。
先說一下這個「炸彈」是怎樣來的。本來就應該不會有事發生,不過有人早着先機,懂得在預算開發的土地「落釘」,於是乎不論誰人在位,只要政府「按計劃開發」,這位未卜先知的「天眼通」就肯定大發其「徵地財」。不過事與願違,居然神推鬼撞之下,變成了要由自己主持開發大局。於是麻煩就來了。這口釘,要是不把它預先拔走,變成「拿政府的錢、買自己的地」,肯定會讓人捉個正着。但假如真的把它拔走,那麼到口的肥肉豈不是見財化水? 於是最簡單的處理方法,莫如做一場大龍鳳,「表面上」把土地賣走了,就以為乾手淨腳沒人留意。
可惜今時今日,做賊也要有一定的水平,否則只能淪為「笨賊」。
大家假如有心留意一下,在《公司法》和《破產法》裡面,都有同樣的習慣法精神,就是一個產權擁有人,不能通過「虛假交易」把自己的財產(以及責任)變走,法律上是不會承認這種移形換影的虛假手段。
例如一個人明知自己會破產,為了避免債權人上門「查封」自己的資產,於是乎預先用賤價將資產「賣走」、甚至無償「送走」。到時資產「換了姓名」,就以為債權人奈你無何。這只能說是白痴得要命。因為《破產法》就是寫到明,這種是「虛假交易」,而目的就是「偷走債權人應該獲得的賠償」。有些東西不是隨便換個名字就可以跑掉的呀,這和做小偷沒有分別。在這種情況下,交易是「作廢」。(也許人也要「報廢」才對)
同樣道理,《公司法》裡面也寫得清楚:一間公司的董事如果將本來賺錢的生意,隨便「造」一個蝕本的交易出來,例如將賺錢的資產「賣」給「老婆的親戚自己的兒子」,變相令到公司的利潤不見了,好使公司不用交稅,你又以為稅務局會放過你乎? 這叫做走私漏稅。
而假如連這樣簡單的「造數」手段也分不出真假的話,這個肯定是白痴。不過白痴還好,因為是法律認可的智障,可免刑責。但假如出手「造假」的,是一個「拎正牌、簽得名」的「會計師」,後果又會如何呢?
應該是「釘牌」才對吧? 這和做醫生的賣假藥也差不多了。假如這個不算存心,那麼是否「腦殘」的也可以做局長呢喂?
明乎這些基本的法律精神,就可以心領神會,為什麼一眾法律專家的代議士,總是窮追猛打「交易細節」了吧? 假的當不了真嘛。
而在窮追猛打之下,又讓人爆了出來,原來所謂「賣了給老婆的親戚」,原來就是自己的親生兒子。這可更加要命了,自己的親生兒子又算是什麼「第三者」? 一介白丁,又何來鉅資買地? 別開玩笑了吧….除非這個老婆不是老婆、兒子不是兒子,否則只是左手交右手,是「送」了出去,不是「賣」了出去噢。真是假得離譜嘛。或者應該講「專家不是專家、局長不是局長」,這個說法才有點靠譜。
最後很明顯是有人狗急跳牆,盡地一煲,終於都要將土地「公開拍賣」,以為這才一了百了。這個又有點自相矛盾了。因為假如一早知道「公開拍賣」才是正確處理方法,那麼早在去年,就應該採取這種手段啦? 為什麼要等到現在? 除非….這個應該是會計師的專家「合該釘牌」囉。
而實在,到了這個田地,這塊地也一定賣不出去。因為事情經已鬧大,誰人夠膽去買? 開價低,人家查你祖宗十八代,誰知你的親戚是誰唄? 兒子也可以私生的嘛。而假如開價太高,又是給人查你祖宗十八代,是否「利益輸送」?
而早前「麥光光」因為與同袍「等價交換屋子」一事,終於都被裁定是「詐騙」,那麼即使有人按「市價」出手,也難保背後有什麼「內情」,說不好又是「交換」安排,那麼不用等十年八載,這位「買家」肯定又是給人查祖宗十八代了。
而最近另一個「案例」就更加要命。早前「四叔」要「捐」土地出來,政府也不敢接受,要避嫌嘛。好了,假如這幅地沒有辦法賣出去,現在應該是連「捐」出去的可能性也否定了。那麼這口「釘」一日不能拔除,新界東北又如何開展「徵地」呢喂?
現時理應是由發展局長親自操刀的開發工作,現在由於有「個人利益衝突」,局長自己要「避席」。那麼實在誰人才可以操作這個「只拆窮人住家、不拆富豪球場」的大買賣呢吓到底這位局長是要「負責決定賠償」還是「負責接受賠償」呢? 簡直懸疑到了極點。
不知道《破產法》是否適用於「政治誠信」?  



2013年7月20日 星期六

香港本土主義其實是開放主義

修正版自序:文化評論,沒有什麼政治意圖,看了自己另有別論那可不關我事。
經常看到一些批評「本土意識」的所謂社會賢達,一貫都是批評「本土」就是排外。於是善意的就婆婆媽媽來「規勸」,惡意的就惡形惡相向來唬嚇,總之「本土」就等同「排外」。
而也又很奇怪,為什麼沒有什麼人可以好像陳冠中一樣,心清眼亮,看得清楚,香港的「本土」意識,跟其他地區的「本土」意識有何不同之處。
陳冠中2013718日香港書展上,對於《香港未完成的實驗》座談會上是這樣講的:
我是一個本土派。但我始終自我期許的是,始於本土、立足本土,但不限於本土,時刻不忘記我們是活在一個開放社會,是需要包容差異、尊重多元,是要睦鄰,善待外來人、配備地球村世界公民的道德觀、配備自由社會公民的價值觀的。
陳冠中是否「本土派」這個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對「香港本土意識」的客觀定位。
香港的「本土」意識,其實是一脈相承地秉持着香港傳統上作為一個「開放社會」的「外向開放」特質,以相對於「大陸意識的封閉保守」。這是一個因為回歸後的中港交流認識之後,香港本土居民自然而產生的一種「文化反省」,不是什麼「外國反華勢力」在搞的什麼反動行為。
觀乎香港本土爭拗之所以鬧大,正正就是「中港融合」政策的強硬推行,以及「自由行」措施實行之後,大量「大陸人」湧入香港「自由活動」之後的事。而導火線之來處,亦正正就是在「貼近日常生活的層面」,中港兩地的人民近距離接觸之後,由土生土長的新生代香港人「極之反感」而引起。這種「因比較而澄清」的重點,是為何雙方會如此「不同」? 而談不上什麼政治立場或者意識形態。
香港再老一輩的人,也有不少是移民自內地,因此對於中國與香港有所不同的地方,反應倒沒有那麼大。反而是自小就在香港土生土長的年青一輩,才會因為是百份之百香港本土,才又會有這麼強烈的反應。由此而觀之,這個文化反省的敏感度,的確是由「比較」而來。
再參考陳冠中的分析,其實也又不難看出,香港的那種「本土」,跟國內所的理解的「本土­」,的確是兩碼子事。而國內人之不能明白,也又是順理成章了。這正正是「心理投射」的反應:之所以「親中」一路人馬,會批評「本土就是封閉」,正正就是「大陸的本土意識就是封閉」嘛,因此「本土」這一個辭彙,以「大陸文化」的角度來理解,當然就只有是「封閉」囉。
也許不必要拋什麼大道理出來講解什麼叫做香港的本土文化,因為一杯「鴛鴦」就足夠說明有餘。
一半是絲襪奶茶、另一半是練奶咖啡,只有香港本地的茶餐廳才會調校得出來的古怪傢伙。這種不中不西、隨意自由發揮的習慣、以及發生這種現象的場所,可以用什麼來形容呢吓? 就是「本土文化」囉。這種「兼收並畜」的特質,假如不是用「外向開放」來形容,也又可以如何形容?
而香港人的語言,基本上也是一個大雜錦。中英夾雜,即使是「本地話」也又不是純正的廣東話。這一點可以從「拼音」標準去校對一下,就也又和「鴛鴦」一樣,發現是「港人獨有」。假如不信,可以找「民俗學家」談談。而我作為一個「老」香港,也可以提供一些「有趣小百科」作為參考。
例如最近獲獎不少的電影《桃姐》,相當有代表性。大家可以研究一下,到底那個時代在香港自力更生的「媽姐」,大部份也沒有接受過學校教育;在香港這種華洋雜處的社會,到底是如何「自學英文」的呢? 原來其中一個途徑,是「看通勝」,非常舊版的那一種。港版通勝之廣為使用以及能解決日常問題等等,民俗學家當然清楚。而內有「日用英語指南」,這種「即食字典」的確更加實用。內容當然不算正式的字典啦,都是一些「媽姐」們日常都要用到的詞彙。用漫畫劃出日常用品,然後打上正確的英文字,但「注音」是用一行「本土中文」,那才精彩。
例如「香蕉」、「蘋果」等蔬果,這些東西肯定是「鬼佬事頭婆」都總會「柯打」的,注音是「白拿拿」和「鴨浦」。日常香港人滿口「的士」、「巴士」、「士多」的,反而大家習以為常就不再記住那些本來也是「通勝英文」噢。
這種開放生動的語言發展過程,大家也不會自覺。但到了「回歸」之後,矛盾就顯露出來了。聽新聞廣播現在成了香港人的惡夢,其中一個原因,也是因為「本土矛盾」的問題。不相信的話,試試用本土語言,講一下美國最大的超市叫什麼名字?  香港人會毫不猶豫地講「鍋嘜」;而「中國人」會一本正經地跟足「普通話拼音」講「沃爾瑪」。
其實兩者一併起來,大家可以聽得出,香港那種看來起來是「胡亂拼湊」的音譯比較接近原版,而「中國」的標準拼音反而是「荒腔走板」。因為香港人根本沒有所謂標準不標準的心理障礙,而「偏偏」香港本土語言和廣東語系保留了古代漢語的「入聲」,於是乎對於鬼佬的p t k 等尾音,倒比「標準普通話」更易「融合」。
為了「維護標準拼音」而發出「不符原音」的現象,香港人的腦子是完全想像不出來的呢。因為香港人的腦袋,能裝得下的,是「平分上下、入派三聲」的「九聲」粵語系統,是能涵蓋大部份語言發音的「中原正音」;而且加入了大量中英夾雜的「通勝英語」應變系統 (利用粵語「轉聲」習慣)。因此光就「語言兼容性」,香港語系比起大陸語系不知強大了多少倍。而假如科學地理解「語言」是一種「思想、概念」的載體工具,那麼「本土語言」所能承載的文化靈活性,又自然不在話下了。
對於一種為求符合本身的拼音標準而不理「音譯」的準確性,那一個文化是開放、那一個文化是封閉? 不用劃公仔劃出腸了吧?
而「封閉」的另一種現象,就是「不自覺自己是封閉」。正如滿清的狗官當年對着鬼佬的鐵甲火船會驚訝為「三千年未有之一大變局」。可笑不可笑?  這裡可以引錢鍾書先生《人獸鬼.讀伊索寓言》裡面所講:狗一類的東西,照什麼鏡子?「照鏡以後,反害他大叫大鬧,空把自己的影子,當作攻擊狂吠的對象
「義和團」和「文革」,那些都是「中國本土」的現象,不是「香港本土」的現象。因而可以理解大陸人排斥香港人也是很正常的事,因為香港人那種「外向開放」的特質的確難以融合成中國那種「封閉排外」的特性。
而對着一個對你存在偏見誤會、進而排斥你的人,而你竟然不會產生相對應的互相排斥反應? 這情況有幾種可能性:
1.   這個人是聖人,像耶穌一樣,可以兼愛他的仇人
2.   這個人基本上是白痴,人家排斥他都不知道,也不會有反應
3.   這個人是「擦鞋仔」,不介意人家排斥他,因為無恥才會成功。

因此想要香港本土意識不反過來排斥大陸文化,難度實在很大,簡直是強人之所難。
香港從前也不是沒有出現過這種「文化衝突」的情況。尤其是1949年之後,大量北方的「難民」湧入。當年還也不是一樣帶着大量黃金和技術南來「拓荒」的嗎? 也不一樣是把本地的「低文化」本土人看偏的嗎?
看看梁醒波主演的多套「南北和」系列粵語長片,看他把「財大氣粗」的「包租公/包租婆」如何調侃,大家自然會發覺周星馳其實也高明不了多少。(噚晚夜,個上海婆鬧我….)
最後這些「文化衝突」是如何消弭的呢? 結果是香港的外向開放文化將大陸文化完全銷融,將其某些原素納入為香港的「大雜錦」一部份。而「融合」之後的本土文化,繼續保持外向開放。
因此如果要將這個「文化衝突」的難題解決,而「解決」的地方不止是在香港這一個「隔離」的環境的話,除非大陸文化本身變得正如陳冠中所講:能包容差異、尊重多元,睦鄰,善待外來人、配備地球村世界公民的道德觀、配備自由社會公民的價值觀等等。如此才能兼容得下香港的「差異性」。
否則的話,就只能採用「國教科」一樣的手段,把香港人的腦袋洗個乾乾淨淨才可以了。
而這種「淨身」的傳統,也又不是香港外向開放的腦袋所能接受。最新個案,也又關書展的事,就是連香港大學出版的英文版《香港簡史》,到了「中國出版商」的手上時,也要跟隨《欽定四庫全書》的「編輯慣例」,將一切令到中國人看起來「有危險」的東西通通都要「閹割掉」。
這種所謂「翻譯」的標準,看來也是「非常中國」,但肯定「非常不香港」。那一種本土是開放、那一種本土是封閉,不也又是不證自明了嗎?


2013年7月19日 星期五

主權問題 - 直布羅陀宣言


上回講到香港問題所引起的「主權」概念爭拗,又是有不少分歧頗大的回應。在這裡又要來考證一番,以免又是愈講愈亂也。
香港的「主權」,是很明確地在199771 日,正式由英國「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點無可反對,因為事實就是如此簡單直接,而兩個主權國亦簽署了條約以作確認。不過這個「主權」是否如此「實在」,也又不能抽空這個主權概念的背景來講。
真正令到中國頭痛的地方,是「主權必須建基於自決」。被管治的人民不同意的話,主權就不存在。
先前也提到,「主權」這一個概念,不可能在時光隧道裡面算到公元前幾百年前的帳、甚至算不到滿清時期道光皇帝的帳。因此「自秦朝開始一直到道光年間一直行使主權」這一個陳述,不是事實。
因為最早提出這個主權概念的,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各國戰後建立「新秩序」,尤其是成立《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 亦即聯合國的前身。當時的背景是全世界都因為德國在歐洲所引發的全球大戰,全世界的國家都對「舊制度」的帝國主義和極權主義深惡痛絕,於是戰勝國決定採取「和平對等原則」,尤其是採納美國總統威爾遜所提出的《十四點和平原則》,當中的「成立國際聯合組織,各國互相保證彼此的政治獨立、領土完整。」
當中「政治獨立、領土完整­」這一項「主權」論述才得以成為各國的相處原則。時維1919年。而其中有關「主權」論述的實質內容,還是有不少爭議。但對於「民族自決」一事,則又屬「重中之重」。原因是,第一次大戰的直接導火線,正正就是「奧地利/匈牙利帝國」的皇儲被其帝國境內的波斯尼亞獨立份子刺殺。因此「國聯」的成立,理應就是體現「反帝」原則,亦即「民族自決」。
之不過這個原則似乎又有點「民族不平等」,皆因中國(時維民國北洋政府) 也是參戰國,而也是站在「反帝」那一邊。但居然「自決原則只適用於歐洲」,於是乎日本這一個「新帝國」,也又是因為站在「戰勝方」,順手就「接管」了戰敗國德國在山東的「地盤」。而其後的《五四運動》也是起源於此。中國人之所謂有「主權」意識,也是起源於此。
而最令中國頭痛地方,正正也是「滿清帝國」和「奧匈帝國」的境況一模一樣。奧匈帝國之可以被解體,滿清帝國又為何不可以?
奧匈帝國正是由一個奧地利德意志民族為主的國家,正確來說是哈布斯堡家族,以武力統一的方式來管治一個「多民族帝國」,包括:捷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克羅地亞、北意大利、羅馬尼亞的特蘭西瓦尼亞、波蘭的加西利亞、波希米亞王國等廣大地區。而「造反­」的波斯尼亞,只是「巴爾幹半島」下面不知算得上是老幾的一個豆丁小地方了。
而同樣這種「武力統一」也又有其「文化正確性」,皆因這些地區也是因應奧地利作為「歐洲前線」對抗土耳其人 (異教徒)的武力入侵,而作出武力抵抗的「戰利品」。因此奧地利皇帝,通常都是以「文化守護者」的角色出來合理化這種帝國主義的行為。直至到一個不知好歹的波斯尼亞出來踢爆了國王的新衣。現代世界的「自決」原則才得以「見光」。
而正式對「主權國」有定義的地方,也又很合理地並不首先在歐洲或國聯提出,反而又是美國。美國在1933年的《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提出的「主權國」定義如下 (也是人類第一次有這個定義)

  •        固定的居民
  •         一定界限的領土
  •        有效的政府
  •         與他國交往的能力
也又是經過另一次世界大戰、死人無數之後,全球各國才在1945年的《聯合國憲章》中明確規定了「自決原則」的主權概念。而建基於「主權與自決」的現代世界領土模式,才算是有個譜。這個也是屬於「普世價值」的一部份。
而用於體現這個「普世價值」、並賦予實質內容的,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公約》正式制定時間是1966年,規定於1976年生效。而其中有關《自決權》這一項,是規定簽約國必須確保「被管治地區」的人民是基於「自決」而選擇被管治。因此英國雖然因應其「廣泛的全球殖民地」情況,需要「一定時間」來履行《公約》,在公約當中保留了對25條規定的履約時間,但當然也又不能不逐步在香港推行「代議政制」,起碼要符合《公約》第25條的規定,舉行「真正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否則本身也是違約的嚴重事項嘛。
只能說英國佬相當聰明,因為反正要進行自由選舉的話,香港是否願意接受英國的殖民管治也是未知之數,因此英國要維護在香港的「主權」也是缺乏合法性的。不是因為香港是「強搶回來」,而是因為不知能否通過《公約》第25條由香港被其管治的人民來「確定主權」。因此這個「燙手山芋」由中國接收回去「自行處理」也又不失為一個辦法。
而中國也不是白痴。因為萬一英國佬真的在香港搞選舉,到時香港人即使要「回歸」,也要列出一些中國接受不了的條件,那又怎麼辦? 因此明乎這些關鍵概念,才可以明白香港主權問題的「不好處理」的地方在那裡。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接收香港一年之後,在199810月才簽署《公約》,比起成為「聯合國會員」遲了足足26年有多。這樣才能正確反映中國對香港的「自決」是如何擔心,一日不拿回香港在先,也不可能讓香港人自行表決歸屬。
而這一個惡夢也不是2003年的「七一遊行」所能單獨引起「腳痛振盪」,反而是在地球的另一邊,同樣也是英國「殖民地」的直布羅陀。大家可以上直布羅陀政府的官方網站看看,沒有什麼秘密。
直布羅陀同樣也是英國從古老的帝國西班牙手上「強搶」回來的殖民地。建立殖民地政府比香港略早,1830年。這個小半島也同樣因為1966年英國簽署了《公約》,於是主權歸屬的問題也要交由「人民自決」。而自決問題一直拖拉到19976 月,亦即香港「回歸」前一個月,直布羅陀的民選政府代表在聯合國發言,發言重點如下:
The Chief Minister questioned that a colonial people should be deprived of self determination simply because another State, asserts a historical territorial claim. He added that it defies all logic for a third party to be able to frustrate the right of self determination of the inhabitants of a colony when this is not done by the administering power itself.

https://www.gibraltar.gov.gi/political-development
主旨是:一個殖民地的人民竟然因為另一個主權國「聲稱擁有歷史上的土地佔有權」,而被否決其《公約》賦予的自決權利,這是荒謬的。而直布羅陀的人民有權不被英國或西班牙兩國自行決定其前途。
而一直拖拉到了2002年,直布羅陀終於正式進行「公投」。而全體公民以高達98.97%的比例否決了「由英國和西班牙共同決定直布羅陀前途」的動議。
1830….想想…..應該是「大清帝國道光十年」。
如此說來,直布羅陀的地位應該是「自秦朝開始到道光年間,一直由西班牙行使主權」才對吧?

2003年成為香港歷史上的一個轉捩點,也又不一定全部關香港本土公民的事。這個世界真的很大,很多東西也不是單線發展。看來,聯合國接受了《直布羅陀宣言》,對於「歷史領土」的「自決」要求,這個才真的是「深水炸彈」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