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

換一個角度講文明


有心要重建中國文明的學者請注意一下了,有些東西不是光看歷史書就可以處理得來的。現代社會的操作,不能不用一個現代文明的系統來支撐,而現時西方文明之所以超越東方文明,正正是因為「制度與文明相適應」。國家制度之不得不「與時並進」,也又是不證自明的真理。
先前重寫了《黑暗時代會否重臨》,也只算是提綱挈領,還未真正交代當中的細節。尤其是有關「制度­」與「教育」兩部份。而「教育」那一部份,也又只是蜻蜓點水地講了:羅馬由於其經營方式的相對複雜性,必須透過「學習的傳統」來維繫,包括她的經濟、軍事、行政等等,都超越當時其他落後社會所能營運和操作的水平。
讀者未必有感性和深入的理解,何謂「超越落後社會的營運和操作水平」。趁今早還有些少時間,可以順手寫一篇「現代」的版本來讓大家參考一下,也又是我的「搵食」老本行:金融。
到底中國能否最終創制相適應的社會制度來「駕馭金融」? 看來中國距離現代文明,還真有漫漫長路。因為「金融」並不止是「賺錢」這麼簡單。
信報2013831日,《讀書增值版》《開卷偶拾》專欄,由林崇發撰寫的《華爾街的放逐者》。林崇發推薦該書,用來帶出一個話題,就是:文明是什麼?
他指:一個能夠接受挑戰,又可以面對挑戰的國度,才算文明。而西方的文明,跟金融體系千絲萬縷。而「歷史學家費格遜 Niall Ferguson 指:要了解今天的世界,必須了解金融史」。
也又真是世界真細小,條條大道通羅馬。不論談的是金融還是政治,終歸都要算到文明的頭上來。這點也是我推薦該文章的原因。而歷史學家費格遜,也又正是上次我提到研究大英帝國分析的那一位。
話說該書作者梅約 (Mike Mayo) 本身是華爾街的一名分析員,但出書的目的,是指責銀行制度不公、金融業結構敗壞。作者指,本來以為當上分析員,就要從良心和客觀數據出發,寫報告如實建議投資者作出投資決定。但「最後卻發現,在一個85%的報告都叫人買入和增持的市場中,如不識趣成為少數的分析員,便會淪為華爾街的放逐者。」
梅約多次被評為「最佳分析員」(筆者註:那是由基金經理和專業投資者一人一票在交易系統選出的,不是亂點鴛鴦那一種)。但即使得到「投資者」的認同,但竟然在事業上是十分倒楣「名氣在行內不甚討好…..多間大行都拒他於門外」。
梅約的理解是:曾因建議減持某銀行的股票,最終面臨「建議離職」。皆因華爾街的公司及業務環環相扣,銀行與投行之間利益唇齒相依;假如叫人減持銀行的股票,股價因而下跌,到頭來,銀行不再找投行合作,投行少了一個大客,一個小小的分析員可承擔上億美元的生意損失嗎?
因而歸納了華爾街的三個「致命問題」:
第一,     查賬會計制度不足
第二,     企業高層的收益和責任失衡
第三,     鮮有客觀不做應聲蟲的獨立分析員
制度問題既有內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內部問題方面,管理層是否真正了解銀行業本身的策略? 而在道德上,管理層的極大權力與個人風險幾近完全沒有切身關係,就算引發金融危機的銀行家們,竟然可得到過億元的「離職津貼」。
外部原因,是「市場利益」。華爾街被評為「賣出」級別的公司「大概只有5%,如果散戶按大行報告行事,等於送錢到股海無分別」,而80%的上市公司在業績發佈會上都會「暗中篩選問題」,而問題帶「挑戰性」的分析員,例如梅約,甚至會被拒於門外,「連發問題的機會也沒有」。結果是:一面倒唱好的風氣,形成收益消息的圈內人變成賺錢俱樂部,而圈外的散戶在資訊不公平的情況下,往往給大戶屠殺。不肯唱好就被逐客,但當他寫出「買入」建議時,他老闆便讓他帶銀行的主管到處拉客,會議都吃好住好,更有銀行的名貴房車和公司的私人飛機接送。由此他深明華爾街的「潛規則」云云。
這些所謂潛規則,其實在搞金融的人眼中,簡直是小兒科之至。不過對於大眾市民來講,以上的故事,應該可以啟發一下反省。
華爾街即使如何不濟,但仍然受到法律的監控、仍能被不停的「修理」和改善。即使在人心極度貪婪的情況下,仍能發揮全球金融中心的無與倫比效率和功能。而華爾街的所謂「醜聞」,與中國金融市場的鬧劇相比來講只算是小菜一碟。中國金融市場坑殺股民的本領之高強,華爾街其實難與攀比。 

對於以上提及的三個「致命問題」,又到底是中國管得好還是美國管得好? 大家心照。
試想一下,假如不是西方文明形成了「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確保公平公開公正的社會制度運作、由人民主導的公開監察政府,請問又可以如何處理金融界的私相授受呢?
而又如果不是確保了司法獨立,甚至可以成立一個獨立的 SEC (證券監理委員會),一切以法治和問責來處理,那些隻手遮天的大鱷、搞內幕交易的金主,最終又可以由誰去收拾呢?
其實所謂「千絲萬縷」,用國內的術語講,只是一張「錢權交易的關係網」。而最終能夠隻手遮天,就是因為「有人撐傘」。因此如非採用可以監督最終權力來源的民主制度來操作一個現代社會,那麼政治唯一的目的,就正如中國幾千年以來的皇權政治一樣,就只是要「做皇帝」。就算不能親自做,也起碼要像呂不違一樣:捧一個皇帝出來。因為皇帝沒有人可以監督和制衡。有了這道最終極的保護傘,就什麼腐敗都能滋生出來。而中國式腐敗,差不多全部都可順藤摸瓜一直摸到政治架構的最頂層,那又說明了什麼? 這個結果其實很自然,懂邏輯的完全不應該驚訝。
西方文明,包括金融制度,雖然也還有不少問題;但問題即使存在,仍有不斷可以自動推陳出新的管治措施、仍然可以由一個民主憲政的文明社會自動運行而解決得到,此謂之「一個能夠接受挑戰,又可以面對挑戰」的文明社會。
而這種文明,亦由於教育事業的發達,得以將專業知識,以及相適應的道德標準,包括廉潔守法等等各種價值支柱承傳下去。在此可以再次引用卡爾波普的立場:
波普對於主動積極干預社會發展的所謂「烏托邦工程」,是極之反對的。[1]他認為即使烏托邦工程是出於良好意願,但建基於「唯美和浪漫主義」的非理性行為,最後只會導致社會內部的鬥爭、暴力、和傾軋,包括「為到達到理想的目標而為卑鄙的手段自辯」。他繼而認為:社會科學的任務應該是「逐個、逐步、溫和地治療社會弊病」,亦即「漸進式社會工程」。
但反過來看,假如文明社會的構成組件,是一件一件地被拆解下來的話,後果又可以如何? 就是中國歷史裡不經重複的「大動亂」囉。這個亦是我上次要重寫《黑暗時代會否重臨》的原因。
見微知著,當中國的法官們無所事事,開庭審案只是「走過場」,那麼他們自己又可以如何自處?
或許對社會最少損害的,中國的法官們已經一直在做了:就是收紅包、開房、嫖妓。但起碼不會去搞小學生!
中共對蘇共垮台認為是「前車可鑑」、怕得要死。但其實中共之所以能踢走國民黨,難道又不是足以自戒的「前車」嗎?  還記得1948年,國民黨推出「金圓券」的故事嗎?  國民黨之所以失掉天下,正正就是因為管不了金融。這個一夜垮台的故事,不是發生在遙遠的西方,而是在中國。






[1] 見《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第二章

2013年8月30日 星期五

和郝鐵川筆戰?

2013823日,鄧飛刊文,《評郝蕭筆戰:關於香港是否有權進行公投式民族自決》,不知內情的會嚇死,知道內情的會笑死:以為中聯辦連個人網誌的評論也要管上了。實情是大家有學術討論而並無什麼筆戰舌戰的嘛。
不過自從發現練乙錚先生在《信報》點名品評小弟有關埃及政局的拙作,知道我這等「路邊社消息」也會有人認真地看,因此這篇文章不能不盡快寫好,以免真的被人利用以為有筆戰發生那就不太好玩了。
事出郝鐵川教授先前810日在《明報》刊文,評《香港無權獨立行使「民族自決權」》。而本人其後評論謂之「以偏概全」。我們兩個好像沒有什麼正面交鋒過噢。
而其後郝教授的回應是循着學術討論的方向,採納我引述「歐洲多元統一」的意見,在《經濟日報》820日專注講解有關「多元社會」以及其相適應的政治體制 (尊重「政治中國」,香港中央共贏》)。當中也沒有點名批評本人,怎看也看不出一個你來我往的筆戰云云。
郝教授在文中列舉22個現時民主政體的體制安排,得出:政黨制度多黨制、選舉制度比例制、以及行政立法關係議會制,此三點為主要的普遍民主形式。而這個觀察,與先前我提及的另一位學者意見相約:《民主的模式︰36個國家的政府形式和政府績效》,該書為美國學者阿倫.利普哈特, Arend Lijphart, 1999年所著。同樣也顯示「民主」政體的多樣性本質。
因此就有關鄧飛所指的「郝蕭筆戰」,需要澄清如下:
第一,情況絕非如劣徒鄧飛所指,我兩需要「合流」觀點什麼的;作為學術討論,原則是「道並行而不悖」,不必講什麼合流不合流,這一點郝教授在經濟專欄都表白了,各位又無需「買花生等好戲看」。各自有精彩演譯,請看下文。
第二,鄧飛講「合流」,此是只知「大一統」之形而不知「大一統」之神,可惜矣。國內時有「仰慕秦始皇一統天下」之徒,以為「一掃六合」為之大一統,而不知其底蘊是「泰山不攘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無四方、民無異國、四時充美、鬼神降福」,這個才是「大一統」的真正意義嘛。各種好事都能並存才好,又何來互相排斥的道理。這一個「平衡點」也是讀中國歷史不可能不發現的「經驗智慧」,就是在兼容寬鬆的情況下,國家才能大治,在內鬥排擠的情況,國家才會大亂。
第三,郝教授的確指明「魁北克個案資料有錯漏」,因而需要進一步討論。既然不是有心造假,這個無損學術誠信。肯認錯糾正就是。
來而不往非禮也,本人對於魁北克個案的補充,也希望能消除我也有可能「不盡不實」的風險。大家看好了。
關於魁北克個案:
郝教授確認有關判詞的引述只提供了一半,對於下一半,他並非蓄意隱瞞。我搞辯論也有提過,一個人做不成一台戲,資料搜集出錯,時有發生。
郝教授這種學術誠實難能可貴,因為凡人只能按資料來作出推論,如因資料不全而推論有錯,不是存心造假。而我本人的「造假風險」更大,因為我有下一半的判詞在手嘛。不過真的「假」不是在於判詞之內,而在判詞之外,對於不諳國際法的學者,這個「背景材料」不能忽略,否則變成「蕭某人蓄意誤導」那就大事不妙。也好在我在文章中的措詞,未至於造成誤導。如有錯漏,懇請糾正。
假如我也要澄清,以下就夠了:
1.   判詞要求「明確表達意願」,沒有講一定是「公投」。「議會決議」也可以,總之是人民同意、合理合法就是。但公投作為案例,起碼直布羅陀如此、魁北克也如此,參考性很高;但至於何種方式才是最適合個別地區的「表達意願」,最好先有共識才談也不遲。例如台灣的公投,也有分「全國公投」與「地方公投」;而全國公投,則更細分為 立法院、總統以及公民三種提案方式。至於「通過動議」的比例,也又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規定,雖然大多以「半數」為標準,但如何計算,也又不盡相同。
2.   所謂「談判」也不一定要是中英談判那種國與國平起平坐的關係,如已是一國之內,正確溝通渠道終歸也是合法選舉所產生的議會;這一點在基本法之中也有列明「修改程序」,因此並不存在中央肯不肯談的問題,而是如何啟動程序的問題;香港這方面其實比魁北克強得多。
3.   而最重要的一點,有關「分離」的概念,也不一定是要從「主權分割」的標準立論,也可以是「不同層次的治權分離」來立論;最終的談判結果也可以是香港模式的「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甚至極端如台灣的「軍隊自保」也可以。判詞並無指明「分離」的具體形容,這一點的確是要由魁北克政府與加拿大中央政府談的事,假如真的需要談的話。
大前題是「和平共存」,而當中涉及一個很有趣的政治概念,叫「互不否定」,這個才是現代多元化社會的存續條件嘛。而在加拿大政府改變對魁北克的政策之後,情況大有不同。在承認魁北克的文化多元並保障其獨有的政治、經濟以及社會政策享有高度自治之後,「獨立」的呼聲早已沒有太大市場。作為談判籌碼當然還有,但總之是合情合理合法就是。
而郝教授其後在《經濟日報》的專文就是講這個題目,可見「學術討論」才是正路,各自能抒己見,據實研究,那才有機會為大家尋找出路。否則只會淪為「窩裡鬥」的內耗。反觀最近台海之所以能夠局勢大定,那是因為「共產黨不否定國民黨、而國民黨也不否定共產黨」。最新情況是民進黨也要爭取「由互訪到互認」。真的是要尋求和平統一的話,保留意識形態是一回事,但總不能讓意識形態否定了多元存在和需要對話的事實嘛。
因此建議鄧飛這個小子,在評論香港政治之前,先好好去進修一下「國際法」,更要到外國去深入了解人家如何操作一個現代多元的民主社會(我會建議到多元化最強的歐洲而不是一元化的北美),否則長期受困香港甚或亞洲地區,會變成井底之蛙、更有盲目燥動的風險。
而其中一樣也要勸勉鄧飛,切勿為辯而辯。隨時變了「詭辯偽術」那就更加貽笑大方矣。
例如有關「直布羅陀」一段,鄧飛辯稱情況不同,那是因為:
西班牙在真正成為一個統一的主權國家實體之前,談不上實際領有此地。到西班牙國家成形之後,對該地的佔有管治是時間短、效力低,當地基本上是環地中海各地移民構成,隨後英國人便武力割佔。
這個說法荒天下之大謬,請先問過西班牙人吧:假如不怕他們把你大斬八塊的話。當年我的西班牙同學和英國同學也差不多為此大打出手,當然最後又是一醉解千愁,和好如初。而當年我放棄最易搵錢的美國不去深造,而挑了去歐洲看大觀園,就是要認識那種多元性。而鄧飛竟然連我先前寫的文章也不好好看一下就硬來「拆解」,笑死人乎。而據此而引伸的論述,請早「摺埋」。
我的講法一直都是「在現代國家概念未形成之前,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只有帝國版圖而無主權疆界」! 而不是「西班亞從未正式將直布羅陀視為領土」! 西班牙王國對於直布羅陀的主權關係,與滿清皇朝對於香港的主權關係一樣,都是帝國治下的一塊「不毛之地小石頭」,而在現代國家主權形成之後,則早己是大英帝國的殖民地。因此才有清理殖民地的需要出現。
我的講法比起鄧飛的講法,對國家來說更為可取,否則對號入座,新疆和西藏之「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一事,就肯定比香港的條件更差了,因為時間更短、效力更低。因為有關香港的陳述,起碼最低劣的水平也會講「從秦始皇開始一直到清朝道光年間」。
此中「水份」甚重,但我總不相信文成公主的年紀比秦始皇要大!  而香港的「李鄭屋邨東漢古墓」又肯定比布達拉宮的建設年代要久遠吧而在「十全老人」之前,又請問中國人什麼時候統治過新疆? 而要抽查 DNA 的話,十全老人只認自己是滿州,最多是講「滿漢一家」而已,他老人家並不是「代表中國人去統一西域」噢。此謂之帝國版圖而不是主權領土。
所以鄧飛你這個衰仔也別禍從口出,讓真正的分離份子有機可乘了吧,我可沒有講過主權要從「時間與效力」這種觀點看呀,重點是要在地人民的同意! 否則新疆西藏要反起來的話,看來就可以引述你的「見解」了。講說話要瞻前、也要顧後。新疆和西藏自治政府現時之確實存在以及主權統一,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後、新疆西藏加入成為共和國的一部份,而這點也是國際承認的嘛,這個就已經不是帝國版圖而是主權領土囉。要爭拗的話,只是其「目前的代表性」是否明確得到「在地人民的確認」而已。
要談民主統一不能推翻事實、把歷史抹個清光來談。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方式來確定「在地人民的意願」。中國雖然被咎病為不民主,但假如大家的共同立場是採取「向前看」而不是用「抄祖宗山墳」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那麼重點肯定是:如何從現狀進展到更理想的未來才對。
而由此觀之,郝教授的思路是正確的:香港和國家的前途繫於能保障「多元並存,互不否定」的民主政制得以產生和扎根,這樣才能終結各種分離力量對統一的威脅。
全世界都在看着中國怎樣搞,論者切忌為辯而辯、一時衝動自亂陣腳。我和郝教授的各自表述也不必什麼合流不合流。大家和而不同,都是為香港好,並行而不悖又如何?
再看我上文對國際法的說明,我在該文也加入了直布羅陀政府網站有關公投事件的說明。假如大家不好好詳細看一下,也又請不要硬出頭了。
有關文件顯示,直布羅陀在公投後,不是排除西班牙與英國談判其政治前途,而是在談判過程之中不能排斥直布羅陀的代表參與。另外在所屬國家身份方面,直布羅陀也並無排斥西班牙,而是「在談判未完成之前,保留英國海外屬地的法律身份」。這個才是公投的真正結論。
因此很有可能的結果,是直布羅陀在得到英國和西班牙兩國的充份政治保障之下,保留「高度自治」。此中討論,可參考歐盟就直布羅陀參與歐盟若干經濟事務的身份得到啟示。那種身份,正正有如香港以自己的身份參與「國防與外交以外」的一切國際事務一樣!  直布羅陀不是以英國或者西班牙的身份參與歐洲事務,而是更像香港一樣的一個「特別行政地區」。
因此直布羅陀的談判隨時是抄香港的「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作為終結也說不定。前題只是和魁北克一樣,需要獲得在地居民的同意而已。這個也是合情合理合法,分別只是「方法」的問題,不是原則的問題嘛。
因此對於香港政制的各種紛爭,其實爭來也多餘。假如不能秉持「多元並存、互不排斥」這一條民主的原則底線,形式上的所謂民主也不會帶來安定繁榮更遑論和平統一。先前幾篇講埃及的文章,大家可以參考一下:假民主與真獨裁,那才是大亂的源頭。因為兩者都明顯背棄了「多元並存、互不否定」這一個民主的基本原則。

當然,對於憲政以及民主形式的問題,還有很大的距離要拉近,而基本法本身也的確仍有很大的空間要填充補白才能真正暢順運作。但這些都不是大問題,只要是能恪守「多元並存、互不否定」的大原則,其他細節慢慢談也不怕。

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黑暗時代會否重臨 (重寫)

寫一個續篇前後要相隔兩年,倒也離奇,更離奇的是,是被讀者追問:這本書和那本書都好像沒有提及噢。
唉,其實世上又怎會有看得完的書這種事,之不過一個話題一旦挑起了,的確會有它自己的生命,不由得你要放下還是不放下。無可奈何之下,唯有重寫。
單就這個標題,兩年前寫的時候,的確沒有提及金觀濤的《興盛與危機》[1],但總以為讀者對這一類題目有興趣的話,老早就自己已經讀過,所以當時也沒有放在心上。
現在被提出「和金觀濤如何比較」的問題,也又只能「翻炒」一下自己先前的文章吧。而真的假如有人是「先天下之憂」到那種地埗,也請及早也讀一下柏楊的《中國人,你受了什麼咀咒》以及李約瑟的《中國科學技術史》[2]。當中有兩篇的見解,應該比我寫的「炒什錦」深入得多:柏楊那篇1987年原載於《南方雜誌》的《塔什干屠城》以及李約瑟1930年所提出的「題外話」,亦即「李約瑟難題」之「儘管中國古代對人類科技發展做出了很多重要貢獻,但為什麼科學和工業革命沒有在近代的中國發生?」
金觀濤對於黑暗時代的理解,可以在《興盛與危機》一書中全部都提及了。就是一個社會的「內部穩定」要從一個「系統」的角度去看。而假如支撐社會運作的這個系統的支架給拆掉了,後果就只有倒塌、演變成中國式的「大動亂」,農民暴動之下把一切上層建構的文明社會「一舖清袋」。
這個過程,金觀濤稱之為「無組織力量」的侵蝕現象。而至於一個「社會」能否重組,就要視乎這個支撐着社會的系統能否重建出來。而這個也又是金觀濤對「超穩定系統」的理解。因此而又有牟宗三等大儒倡導的「中國文化再造」新儒家運動。
至於金觀濤提及的另一點,就是「無組織力量」的計量方法,那就是「官員與人口的比例」。因此需要澄清,我倒不是不提金觀濤,早在1989年拜讀過那本「禁書」之後,我基本上可說是「粉絲」之至。只不過我的引述不是全放在一編文章裡面罷了。
這點也可參考先前文章,2013611日:《思想戰爭已到了劍拔弩張的形勢》,其中也是按金觀濤的研究方法,引述中國統計數據來說明情況:
….我國究竟有多少編外人員?迄今,尚沒有公開資料顯示詳細的統計數據。但「編制內」、「編制外」導致的「正式工」、「臨時工」雙軌制用人模式,幾乎覆蓋了全國所有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河南審計部門2009年曾進行過一次排污費的專項審計,結果表明,6縣(區)環保局實有人員765人,但財政供給人員僅159人,只佔總人數的20.8%,而「自收自支」人員也就是「編外人員」,佔總人數的79.2%
….一個號稱「無所不包、無所不能」的「一黨專政」政府,「編外人員」竟然達到接近八成! 這是什麼概念? 就是「一個正式的官,還要另外配置四個不是官的人手來執法」這個數字是什麼意思? 就是「政府功能基本上不能運作」,否則何必「外判」去了?
拿這個數據,再去和金觀濤的「計量模型」核對一下,基本上中國目前的「官員與人口比例」早已超越所有歷史警戒綫。中國能否撐得下去,也又真是耐人尋味。何時出現金觀濤所指的「大動亂臨界點」,真箇比看「踩鋼綫」還要刺激。
就有關中國會否出現金觀濤所講的那種「大動亂」,其實中國國內早已有不同的「警號」響起了。而最新的一本禁書是《2014大崩潰》[3],而該書的可靠性,是根據香港《爭鳴》雜誌20134月號報導所指,中共內部研究與該書的陳述幾近雷同:
…2013312日晚,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常委擴大會議,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稱中共正面臨挑戰的嚴峻性、緊迫性,「今明兩年是中共面臨生死存亡的關鍵」、「部份地區民怨到了沸點、民憤接近臨界點。」並認為長此下去,中共「面臨的政治危機會加劇,局部地區會爆發危機。」
至於「綜合系統」這一概念的情況,早前港大王于漸教授[4]在信報寫了兩篇文章,都是涉及城市生態研究先驅 Jane Jacobs 的理論[5]。其中有關城市生活和維繫社區團結等「微觀」層面的瑣碎事情,其實也大有學問,甚至有可能是是現代文明的支柱也說不定。
「綜合系統」的角度,在解釋「大動亂」方面,簡潔程度比不上金觀濤,但同樣也不能排斥為不夠科學或者不夠準確。因為所謂「社會的穩定性」,也很有可能不止是建基於一個系統,也別忘了人類社會組織的眾多「小系統」,正如金觀濤也指出,在中央政權崩潰之後,「社會」本身繼續維持運作,尤其是有強大生命力的「宗族組織」。
至於社會架構的穩定性研究,王教授的重點與他先前的研究範圍是相輔相成的。早於2006年,王教授已牽頭進行「再思香港人力資源與競爭力」專題研究[6],他的重點是放在「如何建設」的正明思維方面。不過反過來看,Jane Jacobs是從一個「風險避免」的負面角度來提出研究方向。可以這麼說:王教授是考慮如何利用這些理論來令社會變得更好,而珍大姐的目的是如何掌握好理論,避免社會變得更壞。
我倒是比較認同珍大姐的看法。不是說王教授作為樂觀派有何不妥,而是珍大姐的方法論比較接近卡爾.波普,也比較接近我的方法論。
波普對於主動積極干預社會發展的所謂「烏托邦工程」,是極之反對的。[7]他認為即使烏托邦工程是出於良好意願,但建基於「唯美和浪漫主義」的非理性行為,最後只會導致社會內部的鬥爭、暴力、和傾軋,包括「為到達到理想的目標而為卑鄙的手段自辯」。他繼而認為:社會科學的任務應該是「逐個、逐步、溫和地治療社會弊病」,亦即「漸進式社會工程」。
英國人替香港留下來最好的東西,正正就是這種「漸進主義」和法治的憲政思維方式。
珍大姐的理論如果是「反過來看」又會發生甚麼事? 就是如果社會運作是逐步解體而不是逐步建立的話,最終結果就是「黑暗時代」的重臨。而她也的確是按這個方向的研究寫了一本書,Dark Age Ahead[8]
她認為假如社會開始陷於「惡性下旋」的循環,社會的支柱亦將會逐條崩塌,包括:家庭與社區價值、高等教育精神、批判性科學觀、政府效能以及自律與自省。
其實早於1776年,吉朋出版《羅馬帝國的衰落和崩解》[9]也已經指出過相同的「惡性下旋」理論,在第十二章《論西羅馬的終結》之中,他的意見是:
羅馬由於其經營方式的相對複雜性,必須透過「學習的傳統」來維繫,包括她的經濟、軍事、行政等等,都超越當時其他落後社會所能營運和操作的水平。
而入侵和叛變的蠻族之所以能從羅馬的文明中「解放」出來, 正正就是羅馬傳統的承傳失效之時、各部落可以瘋狂進行對羅馬遺產的掠奪。
近期另一本書也提出相同的意見,以針對一場關鍵性的事件:公元37889日「阿德利阿堡戰役」,以報導文學的形式,將第一次「民族大遷移」的蠻族難民變節事件,說明如何最後演變成擊敗帝國軍隊和殺死羅馬皇帝一事,對於帝國開始解體和不能暢順運作,歸納為「惡性下旋」的臨界點。[10]從公元378年直到公元476年,總共橫跨接近100年,西羅馬帝國才正式結束,黑暗時代才正式開始。
其實香港又何嘗不是一樣。經歷了超過一百年的建設,終於成為舉世無雙的經濟和社會典範。但對於逐步出現的文化敗像,也似乎正循著惡性下旋的方向進發:教育的失落,社會內部的鬥爭、暴力、和傾軋,反智的價值觀,機會主義取代務實主義等等。也正好應驗了法國社會學家的見解:電子傳媒的發達,將傳統的價值作出了顛覆性的分解,對民主價值的衝擊最為直接。[11] 其實和當年大陸搞文革的時候又有何分別,還不就是為了成就烏托邦工程而鬧出來的?
而最新的情況,也又很不幸地應驗了吉朋的分析:黑暗時代的力量,第一個要重點消滅的,正正就是文明社會賴以維持的「教育」系統。當一班「愛國愛港」的自命代表大多數人,雲集在小學門口,要聲討一個「講粗口」的老師,進而叫囂要「審查教師的政治背景」,看起來,和公元378年的光景不遑多讓了。
羅馬不是在一天之內建成的,也不是一天之內衰落。但「方向」這回事,有時也真令人心寒。
李約瑟的「難題」,相對於柏楊早在1987年的預言,實在太過蒼白無力。
柏楊是用「塔什干的咀咒」來作出預言的,故事這樣的:
…..我詛咒你們行為粗野﹑心 靈敗壞,你們最大的喜悅就是看到自己中國人身遭不幸。你們世代 相傳的德行徽章,將被踐踏在地,用腳踩碎我詛咒﹕詛咒中國從一個充滿活力的國度,化成一個龐大的泥濘沼澤,中國人就深陷這個泥沼之中,扭曲﹑變形﹑神智不清。我詛咒你們中國人將一直緬懷過去光榮,但你們被鄰國尊重的盛世,從此 絕跡。我詛咒﹔詛咒你們中國人永不停息的互相殺戮,左手是右手的 仇人,右手要砍斷左手,你們的怨毒會蔓延到你們民族發源地母河, 使它黃沙滾滾,不斷的氾濫,但你們的怨毒只會對自己人,在外國人 的面前,你們不過一隻可憐的蟲豸…..
其餘的,也就無謂再抄一篇了。只消看看國內的新聞就知道那個咀咒是什麼情況了。這種情況,其實和黑暗時代,又有何分別了?





[1][1]金觀濤/劉青峯曾合著《興盛與危機─論中國封建社會的超穩定結構》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4月初版
[2]《中國科學技術史》是由《李約瑟研究所李約瑟博士和國際學者們所編著的一套關於中國的科學技術歷史的著作- 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的中文翻譯本。原本是寫一冊,後來越寫越多,現今有7,由最初1954年第一冊刊出,到最後一冊19987 卷第4 分冊《政治制度與思想體系、總的結論》完結,但直至2004年仍有不斷增訂。
[3] 胡喬英著, 香港《三角地出版社》201311日出版
[4] 香港大學經濟學講座教授
[5]   信報2011413, 時事評論版, 《多元與偶爾的無序:偉大城市的奧秘》; 420, 《城市、人力資本和經濟發展》
[6] 2022基金會 2004年資助研究團隊進行「再思香港人力資源與競爭力」的研究。20055月,計劃的三位牽頭人蕭鳳霞教授、王于漸教授及科大衛教授應香港總商會邀請,向香港主要企業的行政總裁重點介紹本項目的主要成果。
[7] 見《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第二章
[8] Jacobs, Jane (2004-05-05). Dark Age Ahead. Random House中譯本《集體失憶的年代》台灣《大塊文化》出版, 2005
[9] Edward Gibbon,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1776
[10] Alessandro Barbero, Le Jour des barbares – Andrinople, 9 août 378, Flammarion
[11] Bernard Stiegler, La Télécratie contre la Démocratie, Lettre ouverte aux représentants plitiques, 2006, Flammarion

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

埃及被假民主玩殘

埃及的局勢最近變化得太快,大家即使如何喜歡寫評論也追趕不及事情變化的速度。
不過吊詭的是,其實這個這個結局可以一早在亨廷頓的《文明的衝突》裡面找到。不過大家過於留意時事、習慣了從自己的角度看事物和作出評判,倒忘了「太陽底下無新事物」這一條金科玉律。有些東西,不用花太多時間胡思亂想。此謂之「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路」。
到底埃及這個謎又可以如何閱讀呢? 亨廷頓是這樣寫的:(2 章第42)
文明與種族不是同一件事。同一種族的人可以深深地被文明所分割。尤其明顯的是,主要的傳播式宗教,包括基督教與伊斯蘭教,同時涵蓋了多個種族。主要分別開人類組合的因素........是「價值、信仰、以及社會組織」。
因此亨廷頓的結論有點悲觀,也有點樂觀。因為在「現代國家組織」甚至「現代政治意識形態」分崩析離的時候,人與人之間的鴻溝可以演變成最血惺的衝突;但同樣矛盾的是,政治意識形態甚至國家利益,也不一定可以驅使人與人互相對立。一切視乎到底人類文明本身的「自然多樣性」能否在某一種國家或社會組織形態下得以和平共存。
而埃及的情況正好說明了以上的看法。
埃及作為一個國家,在種族上大體一致,所謂「同文同種」基本上錯不了。當中絕大部份是伊斯蘭教徒,也又大致上錯不了。當中有少數其他種族和宗教,但並不構成大多數。
作為一個「同文同種」的國家,而竟至於人民互相殘殺,相信全世界也覺得意外。不過假如大家「心水清」,可以回頭看一看,20121225 日寫好《埃及公投看文明的衝突》。當中已清楚指出了一個「魔鬼的細節」:軍政法庭繼續維持。
這個可以是什麼意思? 2012年「茉莉花革命」之時,埃及的「響應」是這樣的:最先由一小群青年通過手機號召到大街上抗議。在軍隊開始鎮壓之後,激起全國人民反抗。而在這個時候,起碼有兩大股勢力從「地底」湧出地面的,一股是親西方的憲政派、一股是反西方的穆斯林兄弟會。加起來,穆巴拉克的軍政府同情者,所謂建制派,即時變了極少數。
就在這個即將爆發大動亂的時候,軍隊掉轉槍頭,將穆巴拉克拘捕以息民憤。其後埃及開始「選舉」。而很自然地,「路線」的爭拗聚焦於「親西方與反西方」兩股勢力。但各自的代表又竟會有如此大的分別:


候選人
第一輪投票
第二輪投票
黨派
得票數
 %
得票數
%
穆斯林兄弟會《自由與正義黨
5,764,952
24.78%
13,230,131
51.73%
獨立人士 (曾任空軍總長的前總理)
5,505,327
23.66%
12,347,380
48.27%
哈馬丁.沙巴希
主要反對派代表,獨立人士 (尊嚴黨推薦)
4,820,273
20.72%
獨立人士 (穆斯林兄弟會前成員)
4,065,239
17.47%
獨立人士(前阿盟秘書長)
2,588,850
11.13%
其實這個統計極之值得全世界的「民主派」反思。
因為當時的埃及總統選舉投票是以兩輪制來決定。如果首輪未有任何人取得50%票數,則投票之後所「篩選」出來的兩位最高得票人,將會進入第二輪投票。
而穆斯林兄弟會的候選人穆爾西之所謂「勝出」,基本原因不是因為他「本來就是大多數」的選擇。首輪投票已經可以顯示出來。只是大多數人都未有明確的選擇 (算不算沉默的大多數?) 而他的得票也不超過 ¼
第一輪投票結果是由於主要的憲政派人士根本沒有配票和協調!
例如主要反對派、帶頭上街的沙巴希、和國際社會支持的穆薩,分別取得20.72%11.13%,另外屬於開明派的阿布福圖也沒有和憲政派合作,只選擇與穆斯林兄弟會劃清界線自行參選而取得17.46%選票。
結果是「憲政派」本來可以合作取得總共49%甚至更多的選票(減去內部爭拗之後),反而在第一輪投票己全部被「篩選」了出去。
而在第二輪投票之中,很明顯出現「過票」現象,而穆爾西才「險勝」建制派沙菲克3.4%!  選民的兩難是「寧要反對派、不要建制派」,那才最終由穆爾西勝出一個極少數的百份比。
而在選舉結束之後,穆爾西第一時間就是制定先前所提及的「原教旨主義憲法」,但又很古怪地保留了軍隊的特權和獨立性。到底這個穆爾西又算是什麼「反對派」? 大家看着這個「貼身訂造的憲法」就知道了。
魔鬼的交易似乎是這樣:拉攏軍隊和建制派支持,頂住憲政派的民主立憲要求,以保證穆斯林兄弟會可以順利執政以及制定穆斯林憲法。
很明顯,策略成功。
因此其後的「接受法官集體請辭」就順理成章,而立憲委員會之中一個民主派和憲政派的人也沒有,也又是毫無意外。之前也提到了,要是穆爾西順水推舟,讓憲政派和民主派起碼也可以參與立憲,而在草擬的憲法中,起碼不要去得那麼「盡」,回到1900還可以吧,不用回到1009!
既然穆爾西鐵了心,以少數代表的水平但要僭越大多數的意願,總要拿着僥倖得來的所謂「民主授權」就誓要和現代文明對着幹,不肯妥協接受現代文明所必須的兼容和尊重,那麼後果就不用再重新解畫了。
2013年的Rebel 運動,正正就是「文明而沉默的大多數」採取了最和平的手段,全國簽名、接近一半人口表態爭取公投,迫令國會罷免總統。
軍隊在這個時候,看來是「絕地反擊」成功了。順勢拘捕穆爾西之後釋放穆巴拉克;不接受美國和歐盟的介入,轉投沙地阿拉伯拿資助。一個軍事獨裁政府「班師回朝,大竟全功」。
因此要強詞奪理地指「埃及政局證明民主不可取」,簡直是指鹿為馬之至。實情是拿着槍的人,永遠也是最有機會奪權、永遠也是機會主義者;因此軍隊一日不進行國家化,早晚也會循序漸進地變成軍事獨裁。而所謂「民主有害」,請看清楚穆爾西的所作所為,也應該要正確理解為「充大頭鬼的假民主有害」才對。
其實大家真的要深入研究的,是在「國家組織」與「社會文明」不能協調的時候,到底國家組織應該如何調節和適應,才能在多元與穩定之間,能夠達至真正的兼容和平衡?
而埃及的情況只能說明:假民主與真獨裁,兩者都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