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1日 星期日

限奶令:續《水貨的迷思》



去年9月隨手寫了一篇文章叫《水貨的迷思》。今日回頭一望,「限奶令」一役,又是滿朝文武灰頭土臉收場。算是不幸言中,不知是可悲還是可喜。可悲者,乃是一早斷言:「靠把口」上位之人,根本不可能有真才實學去辦實事,只會繼承「建華之亂」舊例: 「無事生事、小事化大、大事失控」這一個死循環。

「限奶令」大搞一輪之後,今朝閱報,賽果來了:水貨站「貨源比限奶令出台之前更充足」。換言之,從「計量」結果來看,是完全無效。除了是政治反宣傳,令國人更加仇港之外,絕對沒有半點其他得著。

最痛心是見到名咀美人李冰冰的「一箭雙雕論」:要生孩子的女士,懷孕之後只要多帶兩罐奶粉從香港過關,而又絕不帶錢付罰款,即可入住赤柱大酒店兩年。期間絕對可以享受香港國際水平的免費醫療和分娩服務,還肯定香港正牌奶粉供應充足、不愁張羅。最後孩子生下來,還要拿個雙非出世紙……

雖知道李小姐之所謂「寸咀」,從來未試過針對香港人,對上一次是慨嘆《中國夢》:「南方不似南方、週末不是週末」,也算是俠女一名。她也來調侃,你說不是痛心還可以是什麼?

其實香港從來都是一個極度開放的自由港,假如要「管」水貨,請把香港「關機」就是。而滿朝文武,似乎正樂此不疲,難道真正目的是項莊舞劍、不在水貨乎? 是在做實驗,想試試把香港「管」起來嗎? 除了蠻幹,還有什麼其他可能? 而後果又隨了灰頭土臉之外,又還會有什麼?

之前還有一個機會讓「主事者」聽一下客觀的意見,但竟然又要靠港台的大專盃辯論賽。小朋友在台上講得好不好是一回事,但內容都不會含糊的了:限奶令的必然後果,就是「化整為零、螞蟻搬家」。於是乎以前不是走水貨的港人,尤其住在深圳和北區的街坊,都「順手」帶兩罐…. 小數怕長計,收水貨的又當然是貨源不缺啦。

可喜的是北區的街坊, 一直都是去深圳飲茶比去市區方便,從前要自掏腰包買車票。現在有這個「德政」可好了,只要順手帶兩罐奶粉,自然有人替你的車票埋單,還有零錢飲茶。只要點算一下人頭,到底每日天水圍、上水等地方的居民人數,想要禁水貨? 痴人說夢啦。萬事俱備,只欠「動機」。一招限奶令,正好總動員。

既然從很簡單的邏輯分析和數據推演都已經能預知結果,那又盲搞來幹啥?

真正要解決香港人的奶粉問題,只需要「預訂」就是。香港政府的「奶粉熱線」固之然是一種方法,私人預訂也可以吧一定要在街邊「掃貨」的嗎?

難道要香港的媽咪替小寶寶登記預訂,真的是那麼難嗎? 試想想,大家每天都要吃飯,難道又要每天都要去買米? 家裡的米缸不是每個月才裝一次嗎?  唯一可以「非議」的,就是「改變了港人生活習慣」…. 不能再像從前一樣,「順手」就買到、任君選擇云云。

這又奇怪了,難道精打細算、未雨綢繆,也又不是港人的生活習慣了嗎?

而限奶令的另一個胡鬧地方,在於徹底暴露了「新晉」一批的滿朝文武除了從政經驗白過白紙之外,連中英文水平也連小學雞也不如。什麼叫做「看似奶粉」,關員早就叫屈、也平白拉了一批無辜旅客,笑話「揚威國際」。

對於自稱是「港人」的一眾高官,居然如此「大陸化」地蠻幹,也又真是大開眼界。這個也是「中港融合」的其中一個選項嗎? 也要試試「香港大陸化」嗎? 不用客氣了吧。也好,早點知道,希望阿爺看見了,不要再信什麼「愛國大晒」之流的擦鞋仔啦。




唔包



講起呢個港人慣用嘅口頭禪,的確要佩服到五體投地。「在商言商」,呢句口頭禪簡直所向無敵、有殺冇賠。

例如:買電器唔包送貨、包送貨但係唔包安裝、包安裝但係又唔包保養;七秒之後如果產品出現問題,唔包退貨。即使要退貨都唔包退錢,請另外揀過一件……重新俾錢、送貨、同安裝。總之點都唔包保險啦。如有異議:收咗你錢嗰個有最終決定權。

即係 …. 包你個死人頭囉。人蠢冇藥醫,鬼叫你白痴,貪便宜幫趁山塞黑店吖啦。

其實香港除咗勝在有 ICAC, 應該仲勝在有 HKCC – 消費者委員會,假如遇到上述「不良銷售手法」,大可繩之於法。

之不過,假如你 buy 咗嘅,係一部《基本法》,咁出現以上呃錢走數嘅情況,唔知又有冇得「退貨」呢喂?  有就好囉。不過…..唔包!

今朝晨雞大早,就被譚慧珠姐姐嚇到三魂唔見咗七魄。大家見慣佢個樣就當然唔係呢個問題啦,而係佢非常字正腔圓地,重複以上嘅電器古感仔橋段:

包選舉啫、但係唔包普選喎;即使有普選,都唔包一定係直選 (唔要直唔通要孿?),而即使係直選,都唔包冇人要篩過。然後再補充:選舉啫唔包提名...提名啫,唔包被選喎。不論你點理解都好,最終解釋權都唔喺香港人呢邊。

不過以上都未夠震撼 。最震撼嘅係:當年英國佬賣咗你豬仔啦!  《公民和政治權利公約》? 其實《中英聯合聲明》同《基本法》….都一樣唔包嗰喎,乜冇人話過你知咩? 傻豬啦你。

可惜消委會真係唔包「政治承諾」呢家嘢,否則一早就應該按「不良銷售手法」拉哂啲人去坐監就大家條氣即刻順哂。


2013年3月29日 星期五

辯論與智慧



放假有點時間小休,也忘不了要惡補一下心靈雞湯。而非常幸運地,占飛剛好在星期四有篇好文章可供分享。2013328日《信報》《忽然文化.死物無罪》。

文中先引述柏拉圖在其著作《菲德洛斯》的故事,謂埃及法老王泰馬斯質疑「文字」的好處。柏拉圖在故事中借發明家菲奧創造文字一事(西洋版的倉頡),來引出「學識不等如智慧」這一悖論。謂菲奧向法老王獻上「文字」此一創作,指可以增進人們的智慧。法老王反駁:有了文字,人們便不會事事牢記在心,反而反會變得善忘。推而廣之,就是文字只能增進表面的「學識」 (being knowledgeable) 但並不等如有智慧。繼而引述蘇格拉底對「辯論」有關的說明,也是基於相同原則:就是文字只是死物,人只可以通過理性辯難,才會使人明白錯誤、改錯遷善。

占飛的確講得沒錯,寫出了文字,並不表示有「靈魂的交流」,多吸收了資訊而並無反省思量,其實也不會產生智慧。因此錯不在文字這死物,而是不懂得使用文字進行思考的「懶人」。

但大家不能不注意占飛「用字」的微妙地方噢:他說的是「辯難」,不是「辯論」,而且在講「真理越辯越明」的時候,是指「理性辯難」。這個「版本」的差異當然不能掉以輕心。基於打難砂盤問到篤的習慣,我又是查看了其他引述《菲德洛斯》有關章節的材料。發現占飛引述得沒錯。因為當中引述蘇格拉底是這樣講的:

雄辯家、政治家和智者的演說,不是為著追求真理,而只是說服別人,甚至強詞奪理;他們以辯論技巧為榮,根本不是關心事實的真相。蘇格拉底指出,探求真理無須雄辯技巧;只要靈魂追求智慧,在當下的對話中透過各種提問,真理便會彰顯。[1]

哎吔,大家真的不要會錯意,蘇格拉底的確是將「辯論技巧」和「探求真理」分辨開來的噢。

當然,柏拉圖並沒有全盤否定書寫的意義,事實上他本人也算是雄辯家。他只是採用了一種「非論文的形式」,去表述其哲學思想,這種書寫即是《對話錄》。《對話錄》不是一種純然記錄思想的手段 (means),而是表現出真正的說話藝術——辯難 (dialectics)。那是一種「嚴格的對話」,包括:從互相對話、各種討論及質疑,偏見得以消解,真理得以顯現。真正的哲學家是辯難家 (dialectician),亦即追求真理的「愛智者」。[2]

這個澄清實在非常有用,因為我一直都提倡辯論也提醒除了鑽研技巧之外,真正要反思的,是通過這種技巧,能否真正有助思考、解決疑難。墨子所謂的「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3]是從「用處」出發,但明顯對於程序以及手段的分析相對沒有柏拉圖那麼清楚了。





[1] 《斐德羅》278c
[2] 《斐德羅》278c
[3] 《墨子.小取》

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

新加坡模式在香港可行嗎?



先前講到印度和新加坡的「公民抗命」歷史,印度講得多,新加坡講得少。洽巧最近關於香港未來政制的爭拗又熱鬧起來,再續話題剛好。尤其正當《戴卓爾夫人基金會》近日因為30年的檔案保密期滿,公開了逾400多份密件,包括十多份中英會談紀錄。當中顯示:在中英談判期間,鄧小平有意以「新加坡模式」來接收香港,並以此向戴卓爾夫人「證明華人沒有英國人也一樣可以自治」。

老鄧的大意是「新加坡也是一黨專政、也是華人自治」,為什麼沒有英國人就不可以?

玩慣辯論的人當然心照,這種在外交談判場合的面對面「宣示」可以有多少學術成份?  而老鄧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新加坡模式,那又更不能怪他「一廂情願」了。英方當時也只是着眼在於「放棄香港可以交換得到什麼回報」,而根本並不在意「香港自己想要什麼」。那管最後是新加坡模式、直布羅陀模式、津巴布韋模式還是澳大利亞模式,戴卓爾夫人只視為討價還價的註腳,真是管他媽個屁才怪。

要是歷史是這樣開了香港人一個大玩笑,那麼大家只好認命了吧。因為世界上根本沒有所謂的什麼「新加坡模式」。要是不相信,看看「國父」李光耀的自述吧。

他本人在英國接受教育,並以仰慕英國的文明社會而著稱。據說他的「醒覺一刻」是在離開「烏煙瘴氣的華人世界」到英國讀書,在英國街頭見到報販的小攤檔:當時報販應該去了喝茶、只放了一個小盤子在攤檔。而途人買報,都只是把錢掉進小盤,拿了自己想要的報紙就走。最令他「震撼」的,是當有人沒有零錢的時候,把鈔票也是同樣掉進盤子,而自行在盤子當中找零錢,「找贖妥當」之後,也又是自己拿了想要的報紙就離開。他想,要是在新加坡(當年),這個小攤子早就被搶一空了。

於是這位李大人就像牛頓給蘋果敲打了腦袋一樣,開始反省思索,到底是一個怎樣的社會,才能把人調教得如此文明?  這個在劍橋大學修讀法律的華人精英,結果當然不難發現,這個東西就是「民主制度」囉。

因此李光耀的「救國」思想,就是要搞政治;而新加坡的政治理想,是學習英國。因此所謂新加坡模式,其實就是抄襲英國模式。而最有趣的,是李光耀對「不文明」的極度憎惡,簡直到了有點「執著」的程度,例如「隨街吐痰小便、不守秩序、上厠所不洗手」等等芝麻綠豆小事,他老哥也老實不客氣的要拿來「打藤」。

新加坡本來也是英國殖民地,由英國印度總督的「代辦」史丹福.萊佛士,於1819年,從馬來西亞蘇丹手上將本來是小港口的小島買了過來重建。英國殖民時代從此時開始,直至1959年「自治」為止 (真正獨立在1965年,下述),除了短暫日本侵略佔領時間之外,前後總共也像香港一樣「親英」約150年。

英國「殖民」馬來西亞半島使用的方式類似印度,因為原居民有強大的氏族皇朝的蘇丹制度,英國人只用「間接管治」的方式進行管理。在印度有土王和蒙臥兒大君可供支使,原理一樣。

但「殖民」新加坡則完全不同:一來是和馬來半島割裂的小島,二來是「買斷」過來的,完全由英國人一手一腳建設的軍事要塞和商貿中心,完全沒有任何馬來蘇丹的影響。更甚者是英國人從帝國四方八面配置人手,加上長年的華人移民,新加坡基本上是英國在亞洲的四大「被管治人種」支撐起來的,包括華人、印度人、馬來人以及帝國的歐亞裔僑民。新加坡雖然華人佔比大多數(75%),但並不能因此而說新加坡是「華人國家」。新加坡從歷史上本來就是多種族國家,而「國語」是馬來語,實際使用的「第一語言」是英語,而不是「人口佔比最多」的華語。而即使是華語,也別天真,不是「普通話」,是華僑的「本土」話,包括潮州、福建、四邑等等不能盡錄。李光耀本人是中國廣東大埔祖籍,但只講英語。更由於完全沒有「中華正統文化」的包袱,「華文」改為統一用「殘體字」書寫,也沒有什麼抗拒。

再說這個「獨立」的過程,英國在二戰之後重掌新加坡,但帝國日落在即,而印度早於1949年成功獨立。馬來半島以至整個印支版圖變天,英國又如何不知要早作準備。於是在1953年開始研究新加坡的政治前途。最終在1955年進行正式的「選舉」,新加坡於1959年「完全自治」,並進行參照英國國會的「分區直選」模式,完成了完全民選的「議會」大選。

當時的新加坡「自治」模式,也是參照英國的「西敏寺模式」,英國總督只是「虛位君主」,實權在民選的總理手上,而第一屆總理就是李光耀。而此君上台的第一德政,就是即時進行「大和解」,將被囚獄中的「親共政治犯」釋放,並恢復公民權利。

1961年馬來西亞正值獨立運動,李光耀支持合併統一組成「聯邦政府」。並且在1962年進行「公投」,1963年成為馬來聯邦的其中一個「自治洲」。

後來由於新馬之間出現了有關「平等貿易」的爭拗,馬來中央政府竟然使出橫手,想把李光耀拉下台,派出了馬來政黨參加新加坡大選,以為在新加坡佔比甚重的馬來人會合作推翻李光耀,並且以馬華政黨出面拉攏新加坡華人社團,企圖「反制」要求「聯邦平權」的李光耀。結果馬來中央政府的代表竟然輸個一敗塗地,連本來是「親中央」的選區也變了「本土」政黨的地盤。李光耀當然也不必客氣,也來反制,反正是「馬來聯邦的公民」,幹啥又不能爭奪中央的選舉耶。結果連李光耀也意想不到,植根新加坡的人民行動黨,竟然一舉成為了馬來西亞國會的「最大反對黨」。

但這個「民主挑戰」卻激起了馬來西亞種族主義的反彈,於是馬來西亞發生嚴重排華事件、以及一連串的暴力行動。最後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威脅將新加坡「驅逐」出聯邦,並企圖以「斷水斷糧」作為談判籌碼。新加坡在這種情況下,仍拒不合作,堅持其自治及民主的權利。最終馬來中央政府進行「驅逐」。而新加坡成為「獨立國家」。

在這種「多難興邦」的情況下,新加坡人的團結是世所罕見的。而新加坡之所謂「一黨專政」,那又不是外來施加,而是人民按民主的客觀條件自然團結凝聚而成。

要是香港想向新加坡學習,籌建什麼「普選安排」? 好得很呀!!!!

第一,將一干刁民,包括「隨街吐痰小便、不守秩序、上厠所不洗手」等等,不論膚色種族以及產地來源,一律揪翻在地、打藤示眾,以息民怨! (當年要不是有人不顧公共衛生,香港根本不會有沙士!!!!!)
第二,按英國西敏寺模式,不設篩選關卡,進行分區直選,產生完全民選的議會
第三,全港進行公投,按公民意願,以平等條件成為中國的「自治區」,從此市民不再異議「歸屬」問題
第四,如果「中央執意斷水斷糧」要求香港人不再「抗拒干預」,請把香港「驅逐出境」。讓港人完全過渡到「新加坡模式」去。

新加坡模式說到了底,就是和美國一樣,「搞獨立」噢。

各位,既然發夢冇咁早、也沒興趣搞港獨,也又請大家繼續上網打機,不要過問政治啦。

而各位中央大員,也別來發此春秋大夢,請勿以中央意旨、人力物力和時間,企圖或意圖誘使或鼓勵或迫使本港無知少年向新加坡學習「搞獨立」。

2013年3月15日 星期五

公民抗命 - 印度香港新加坡



這堆名詞串燒起來挺有意思,希望一眾學者好好想想。

香港將會很快進入另一場烽煙四起的民主運動。一群一直都以「和平理性、友好對話」為口號的學者,自稱將會「佔領中環」。通過「公民抗命」方式來爭取香港實行民主普選。

而查這個「公民抗命」的抗爭方式,又不能不以印度國父甘地的先例來參照一下。

話說甘地本來也不是什麼學者專家或者民運人士。他在印度一個算是專業人士的家庭出生,按當時的「中產信條」最高目標,漂洋過海到英國「帝國首都」讀大學。在倫敦大學念的是法律,志願是當一個執業律師。要不是後來出差到南非,從海外環境回過頭來看到印度人的「次等公民」真相,他根本不會變成一個「異見份子」。

據報最為深刻的教訓,是當他作為一個大英帝國的高級專業人士,貨真價實地買了一張頭等火車票之後,被火車稽查人員認為「下等的印度人不能和上等的英國人坐在同一個車廂」,作為律師的甘地又怎會「被勸退」,於是乎稽查就老實不客氣的,把這個大英帝國的一等公民專業人士連人帶行李「掃出車廂」。

其餘的事,也都己是歷史,各位信手拿來一份有關甘地的報導,也不會錯過什麼精彩情節的了。

香港人經歷了這許多年的「和平爭取」,結果也和甘地一樣,灰頭土臉的,一無所得。二十年前,「香港專業人士」仍是天之驕子、在國內受盡國賓級的優待,跑在前線的香港中產替中國的改革開放投入了多少人力物力和心思…. 二十年後,「白了少年頭、空悲切」,連自掏腰包,看一套《低俗喜劇》來「自嘲」、竟然也要變成「被嘲」。這又和甘地被人一腳「伸」出車廂又有何分別了?

尤其是當中國這輛經濟高速列車,最後只是為某少部份香港人帶來利益,而這些既得利益的,倒過來要騎在大部份人的頭上撒野(尤其是撒謊)。劇情一如甘地的傷心大發現:下等的香港人怎能和上等的強國人(以及其代理人) 坐在同一排位子上。

如果有人真的仍幻想香港的「中產專業」會有半吊子面皮要照顧、而不會上街抗爭的話,這實在是「和客觀形勢非常脫節」。這個也算不上什麼深層次矛盾,簡直是比常理更淺白得多的常識而已。

要注意的,倒不是甘地的思想和行動正確與否,而是在相關時空地理等客觀條件下,他那種「不合作運動」如何能達致有效的結果。

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客觀條件,是印度大而英國小、兩地相距半個地球。大英帝國要管治印度,本身己是一個奇蹟。有關大英帝國的世界帝國管治分析,這裡肯定要另外再寫一個專欄。在這裡也只能指出這個非常重大的背景因素,否則大家以為甘地的不合作運動能全部解釋印度成功獨立這個現象,也又有點太傻太天真矣。

甘地所做成的影響,其實就是令到英國完全撈不到好處,這些動作包括不交稅、不服務、不交易總而言之就是統稱「不合作」。而當中尤其做得出色的,是「不開工」。我們一般叫「總罷工」,他老哥果然是聖人下凡,管那叫做「集體祈禱」,幾億人一起「閉門靜修」,一切放下,什麼也不做。英國佬又豈有不被氣死的感覺。

而英國唯一辦法能從印度繼續取得其本來的統治目的,包括取得市場和原料等等,也就只能讓印度人自管自己,通過平等的經貿關係來獲取經濟效益。而當時亦正值大英帝國的衰落時期,在半個世紀之內,已由維多利亞女皇的日不落帝國變成一個只能勉強維持局面的英聯邦,又如何能有效持續鐵腕統治印度這個數億人口的次大陸國家呢? 其不得不「和平撤出」,也又不是什麼特別事情了。

印度要為此而付出的代價也不少,但當中不能不承認某一些客觀事實,就是印度本來就是一個自給自足的豐饒大地。農民耕作可以糊口、工商百業自成一格,一切貨物自給自足。而當時在印度所建成及使用的鐵路,更是全世界總長最大和使用最密集的運輸系統。英國人自己也心裡有數,要是印度的「順民」不是自願給英國人奴役,誰也不能替他們操作得了這個「帝國的最大版圖」。

只要印度人鐵了心將英國的「外來人」當成透明,英國人是完全沒有辦法的。因此當「所有印度人都放下一切去祈禱」,身處印度的英國人想要連喝一口水都成問題。

因此甘地的戰略優勢,就是充分理解到英國這一個死穴。於是一起「不合作」,英國人不論如何威迫利誘,也不可能替代印度人來管治這一個國家。結果當然就只有一個,就是唯有讓印度人自己管自己囉。

物換星移到了1984年,當英國首相挾着福克蘭大戰餘威,想一併和中國談好1997的事後安排,結果也只有在人民大會堂前「扑街示眾」的份兒了。因為香港太小而中國太大,要是香港不和中國合作,是掉轉頭來,香港的英國人連水也喝不上一口。有了印度這個教訓,英國佬最聰明的做法,也就是把香港人賣了豬仔,好交換中英兩國的長遠合作利益啦。

再時光飛逝到了2013。難道英國人當年的分析又會有所分別嗎? 還是香港人現在可以和印度人一樣,自己關起門來養活自己?  假如需要採用甘地相同的「不合作」方式來爭取自己的政治談判籌碼,香港人是否不需要和中國大陸作出任何交易?  這才是歸根究底的問題,這才是這場「佔領中環」行動能否真正造成政治壓力的考量標準。

而在這個極端情況的設想下,假如沒有具體而微的計劃,像新加坡1965年被迫脫離馬來西亞聯邦的情況分析,佔領中環也只是一個概念而已。馬來西亞對新加坡「斷水斷糧」,應該是香港所能面對的最壞情況。各位學者有應對計劃嗎?

假如未有「善後措施」,所謂「佔領中環」,也又是一場徒勞無功的表演罷了。西環大佬看在眼裡,當然也又不必當成一件事啦。


2013年3月11日 星期一

民主與篩選



很久以前,有人忽然創意無限地在講「美國總統選舉也是間接選舉」,因為當中涉及一個所謂「選舉人票」的問題。就是每個州按人口比例和其他標準、設定有多少張「選舉人票」。當該個州的選民經已投票之後,那幾位「選舉人」就會投下手上的一票給選民選出的候選人。於是有些人就煞有介事的強調「美國總統選舉也是間接選舉」云云。

於是這種無中生有的間選方式也就引用到香港的特首選舉裡來,讓一千幾百個「代表」,替香港市民「選」出一個特首出來。還興高彩烈的說這是「很民主的選舉」。

這種鬧劇在社會各界不斷努力澄清之後,花了大約十年吧,終於都讓市民明白「美國不是間選」。當中的關鍵在於「選民投票之後,所謂代理人必須按結果投票而不能自己作出任何其他決定」。

在社會耗費了十多年的精力之後,新的鬧劇又來了。就是又有人很有創意地說「民主是一個篩選過程」,於是乎「候選人必須要有預選」。這個鬧劇的要命地方,是在於「字面上沒有錯」,不像先前的「間選」問題,連字面也錯了。

但字面沒有錯就是對嗎?

又是很久很久以前,又已經指出了這個說法的無聊地方,是在於「定義」。

俗語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總的來說沒有錯,字面上對嘛。但總不成「自由推理」變成「女孩子到了適婚年齡就不管是阿豬阿狗都要嫁」吧? 這和盲婚啞嫁又何分別了盲婚啞嫁也還算有良心的了,有些人索性把女兒定個價錢,「賣給人做老婆」也可以是「嫁」的一種噢!  明媒正娶、收足禮金,這個還不是「嫁」是什麼?

算個什麼? 就是魯迅筆下所指的「封建吃人」囉! 都說太平盛世沒有魯迅的市場,看來真的一點不假。但不知怎的,就是有一班「不肯好好讀書」的小朋友掛了一個橫額出來,寫着「鐵屋吶喊」,哎呀,又是誰人不讀書了?

好了,明白了定義很重要,到底這個「字面正確」的所謂「篩選」又是錯在什麼地方呢練乙錚和一眾學者都講得很明白的了,也又不來嘮叨什麼啦。但那是「書生論政」,搔不着癢處。因為對於一些從來都沒有見識過民主為何物的人,要跟他們討論民主的精神,這個還不是書生論政是什麼? 叫對牛彈琴嗎?

要講,就要講一些「那些大爺們」可以理解的東西嘛。

例如,這一個「選」字,在以前男人還要拖着辮子的時候,叫「皇帝選妃」:美女們一個一個的排隊面聖,「由主子挑選」。此謂之「古時的篩選」。現代的篩選,也還是美女們一個一個的,排好一隊,也又是「由主子挑選」,不過這主子不叫皇帝,叫「光顧夜總會的大爺」。明白了這個道理,也就不難明白為何有些人總會認為「民主也是一種篩選」了吧。

因為在某些社會,只有主子和奴才、大爺與下人,從來就沒有什麼「人民」的嘛。在沒有人民的社會,不是這樣篩選,你又想怎樣篩選了呢?

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是怎樣篩選的呢? 其實邏輯上沒有分別,都是一個一個排好隊,讓「主子」去挑選。之不過,主子是人民,排隊讓主子篩選的,叫做「候選人」。

好了,明白了這個,相信對於所謂「民主也是篩選」總會有多一點了解吧。

但往後還有一些細節要斟酌的,就是「有人從中作梗」又會如何?

例如從前有一位大美人叫王昭君,本來要選妃不難,但不知怎的是家境清貧還是臭脾氣,「不肯買通小太監」。皇帝太忙,沒時間自己看看候選妃子,於是着太監「先拿個寫生來篩選一下」。太監就看誰的油水厚,就着畫師把誰人劃得好看一點;於是貨真價實的昭君只能淪落為「和蕃」的材料被「嫁」到匈奴去了。

因此到了今時今日,還有人要鬧着玩這種「篩選」的玩意,除了「主子與奴才」的關係之外,應該還有一種「從中作梗的小太監」。要不然,讓人民真正做主,自己看、自己挑,又有何不妥了?

當然也又還有人要「死撐」的,例如「質檢當局」總會說「食物有毒的話,總不能讓它流通市面吧」。對呀,「講」得沒錯。不過假如講就有用,那就不用香港要「奶粉禁運」吧這個「深層次矛盾」不獨香港才有。因為很明顯,「質檢當局」的官員,不是由「人民」這個主子「篩選」出來的嘛!

要是人民主子可以拿黑心食物來篩選質檢官員:出一件事就殺他媽的一個狗官,又看看還會不會有人還要到外地搶奶粉呢吓。

這種對篩選的說法,相信有些人會容易聽得明白一些吧。還能留着自己一個人頭的,當然不想自己的人頭落地,那當然就不能讓人民當主子啦。反過來看,要是自己對得起天地良心,那又要怕什麼由人民來篩選呢?


2013年3月10日 星期日

西隧問題的真正原因



今年大專盃初賽的題目是「回購西隧」。本來中學賽區已不知打了無數次,理應有點悶場。但學術辯論的好玩地方,不是在於口才表演有多精彩,要看那種才藝表演可以有很多選擇,不必要看辯論比賽。學術活動本來就不是用來娛樂的嘛。而對於認真求實的處理手法,有時的確可以悶死人。在台上發表出來的東西,對於勝負不一定有效果。因為比賽的客觀限制就是這樣,假如在即場說服不了評判,那就只能當是「技不如人」而已。也又要假設對賽雙方都不會講大話,否則連最起碼的學術條件也不能滿足,還講什麼學術活動呢? 那算是小丑表演吧。

不過,假如最後發現帶頭講大話和發放假消息的原來是政府當局,結果令致全世界都黑白顛倒,讓對錯永遠都無法分辨,那又如何是好呢?

這種情況,其實更適合在這種理應身份超然的「學術場合」來處理。因為假設對賽雙方都沒有任何與題目相關的利益衝突。而亦正由於可以站在學術立場客觀查證,有時會有一些有趣的發現。例如今次的西隧討論就是這樣。

查西隧的問題一直困擾本港市民,而尤其令人氣憤的,是其收費機制是按照法例授權而來 (西區海底隧道條例),港府連過問定價的權力也沒有,更遑論可以將這個重點交通基建納入本港管理規劃的大綱當中了。

到底政府的所謂「無能為力」是真的嗎?

首先第一件事全世界也搞錯了的,就是西隧每次加價的理由,都不是「營運虧損」。這一點和公眾的「印象」是背道而馳的。大家都指:西隧因為收費高、所以車流少。於是不可能不虧損…..

真相當然只可以有一個,而正確思考的第一個要求就要澄清事實。因此首先要問清楚的,是西隧到底是不是虧損?

答案其實很簡單:《香港西區隧道有限公司》自行發表的年報,在2012年的版本當中寫得很清楚的:就是「財務報表顯示有二十五億元以上的滾存利潤」。「財務資料及分析」的章節(2630),更加清楚表明,公司已完全沒有負債,並且在2012年派發超過五億港元的股息,還要留低接近一億元的現金結餘。「現金分析」一段,更加講明:項目建設時期所需的資金,其中有三十億元由股東以「股東貸款」方式投入,而且亦已「完全償還」。

這些數據,難道會是一間「連年虧損」的企業可以「作」得出來的嗎?

西隧其實每次申請加價,都是以「收入未能達標」作為理由的。而其基礎,就是《條例》裡面所列明的「路費收入指標」。因此西隧的加價理由不是「虧損」而是「未賺夠」。

而這個「賺夠」的指標又是怎樣來的呢? 總不致於又是「作」出來的吧?

可笑的是,其實這個所謂指標,真的是「作」出來的。

翻查西隧在1993年建設之前,有一份「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向當時政府當局建議進行建設的《建議書》,當中有說明到底隧道收益要達到什麼水平才能「符合商業要求」。因此這個「收入指標」是按《建議書》的數據來設定的。但到底這個數據又是按什麼來設定的呢?

1998年著名經濟學家朗咸平教授在他編輯的一本書之中( p.263-264, “Project Finance in Asia, Advances in Finance, Investment and Banking”, Elsevier Science B.V. 1998 by L.H.P. Lang) ,就其所知的項目內容透露了底蘊:

西隧建設的成本假設,包括了「通脹率為10%、貸款利息水平為10%」。

因此朗教授的結論很簡單,就是「由於現實中的通脹和利息很難達到這個水平,因此西隧項目的投資風險很低」,而銀團以及投資者對這種穩賺不賠、政府不能監管的「商業條件」當然萬分高興啦。

我們沒有理由要懷疑朗咸平教授這位舉世著名的經濟學專家會講錯什麼的,尤其是「財務及經濟分析」正是他本人的強項。當然,作為「冷靜客觀的科學分析」,他指出「風險非常低」是科學上正確的。但到底這個科學正確的東西又是否政治正確,或者再簡單一點問:在常理上是否也是正確呢?

查香港政府的十年期債券,孳息水平大約是 1.3%。市場上認為香港政府應該負擔的長期債務利息水平,應該就是這個水平了吧。那麼幹嘛要假設市場需要10%的利息回報呢吓?

按照一個比正常通脹和利息水平「嚴重超標」的假設來訂定一個收費指標,因此結論只會有一個,就是「收費指標永遠高於通脹和實際成本需要」。

看明白了吧知道這個數據的背景,才能解釋得到,為什麼在現金水浸、連年賺錢的情況下,西隧仍是理直氣壯的加價。因為路費的指標,是設定在一個數倍高於通脹和利息成本的假設之上。而在定立《條例》的時候,這個「收費指標」寫得死死的放了在法例之中,而且政府完全放棄了監督和管理的權力。

很明顯,政府計錯數。

西隧作為直接受益人,當然也無需自行解釋到底這盤生意值多少錢,但按照法例的要求,西隧也又不能不刊登年報。會計師也又不能瞞天過海不把事實客觀表述出來。會計師按國際會計準則計算出來的資產價值,在「經營權價值餘額」一項,按國際會計標準,也只能計算出大約四十億元左右的數目。那麼如果政府要回購西隧,那麼在出價的時候,不按照西隧自已財務報表來出價,又可以按照什麼來出價呢? 而財務報表寫明:西隧的價值就是是四十億港元左右。除非那些世界頂級的會計師都是很不專業的,否則那個數目要是寫錯的話,牌照也可吊銷的了。

從這個數字看來,西隧真的「很值錢」嗎? 當然,把它捧作一隻只會生金蛋的鵝、只賺不賠,那當然是另外一回事啦。不論誰人拿着這個寶貝,也又必然死抓不放的了。

西隧這個鬧劇就是這樣來的:就是事實擺在眼前,但全世界也不哼半聲。

至於如何「對症下藥」那可是一個八仙過海的決定啦,但起碼「對症」這一點,不能亂來。事實只有一個,都擺得很清楚的。只是奇怪,怎麼一天不輪到中大辯論隊來踢爆,就總是沒有人願意正視這個事實呢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