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3日 星期二

上市審批權爭奪戰之:實在爭什麼?


之前隨手寫過兩篇文章,指出了證監提出的所謂「改革」大有問題[1]。也估不到事情有點峰迴路轉,立法會金融界議員張華峯先生隨後澄清了立場,原來業界代表也是反對現時證監提出的「改革」方案[2]

剛從歐洲出差回港再看新聞,事情似乎還陸續有來,殊不簡單也。之不過到處打探過,原來一眾金融行家,真正知道詳細改革內容的,少得可憐! 更何況是一般普羅大眾小投資者。

業界之中即使所謂支持,實在大部份都只是原則上同意收緊監管,但至於如何收緊、收緊什麼根本也講不出一個方案出來,只是一句口號式的「嚴打造殼」,情況一如毛澤東當年1958年開展的「除四害運動」發動全國「嚴打麻雀」,當時的口號,其實也是同樣喊得超起勁的[3]

因此張華峯講得一點沒錯,現階段根本不宜操之過急、一意孤行。也很明白距離特首選舉的時間不多,但是否「時日無多」也是爭取擴權的好理由? 不會吧?

至於何解一眾「金融專家」也一頭霧水? 皆因上市審批所涉及的技術細節,何止隔行如隔山、簡直專門到有如隔住個火星。否則何解香港作為世界第一的上市集資市場,但擁有「上市保薦人」資格的人手竟然只有兩百人? 寥寥可數得可怕嘛。

大家又可以看看交易所就有關「適合上市」的指引[4]。而這個所謂「適合上市」的概念,才是今次所謂改革的技術重點。

先回帶看看「老行尊」羅嘉瑞先生講什麼。按先前上市商會的說明如下[5]


  
「改革前」的流程是一條直線,分前後兩重把關。交易所的上市部門和上市委員會按上市規則審批申請;如有問題,申請人可以向交易所「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而最終把關的否決權在證監手上。換言之,除非前方把關不力或者有所不足,才由證監行使否決權來加以管束。這個概念上,和英國佬的法庭「逐級上訴」概念是同出一轍的,都是一條直線逐級處理。只有奉行「特事特辦」的強國,才會有所謂「限制上訴」的判決方式。那麼大家是否認為強國的法治觀念比較先進? 還是金融管治方式更好? 開玩笑吧。

先前都不止一次講過了,就是假如上市審批的權力越集中就越好,那麼中國的金融市場應該就是舉世無雙的金融天堂了,是嗎? 不見得嘛,一熔就斷呀,嚇死寶寶的。

具體來講,「改革後」的流程,是由一條直線變成多了一條「平行線」;而「開叉」的地方,就是關於「上市合適事宜」的審批範圍。

表面上看起來,就是好像證監所講的「流程簡單了」,不過那只是把後方的把關監督工作向前兼併,那麼肯定就是把交易所的審批權接收了過去,否則就會出現一個很古怪的情況:難道上市委員會的審批決定,以後就不用證監保留否決權嗎? 不會吧? 那麼照道理,前後兩重把關的安排,根本不可能改變嘛。

好了,明白了雙重把關不會改變,那麼就只有一個邏輯後果,就是證監從後台走到前台,並且拿走了有關「合適性」部份的審批權。不論你用什麼字眼來形容,這個不是奪權又是什麼? 至於這種「奪」法又算不算「濫」? 這個會不會又回到「視乎是否合適」這般的迷離境界?

而在證監直接取代了交易所來行使上市審批的權力之後(也還說不清是擴權、是奪權還是濫權之後),本來設計的「監督制衡」又如何體現呢? 是不是越少監督平衡就越好呢? 這是第一個大問題。

第二個問題就是「快」的假設。

在一個上市申請之中,其實總會包含不同種類的因素要考慮,因此原本由同一個上市委員會來統一審批,那就不會出現標準不一的情況,這是一很簡單的常識問題吧。但反過來看,如果人為地分割開「一般IPO」以及「上市合適事宜」來分頭審批,那麼到底是分開兩條隊來申請還是怎樣? 這得要假設「一般上市並不包含合適事宜」以及「合適事宜不包括一般IPO事宜」,有這種組合嗎? 不會吧?

既然不可能這樣,那麼肯定就是同一個申請、同時向兩個委員會提交,而兩個委員會各自挑出自己範圍內的事來審。於是又出現上面所提到的難題了:交易所上市委員會的決定,證監還會不會覆核和否決? 而證監主導的「監管委員會」又是否最終決策機構、不再受到監督制衡呢? …. 還是由證監來監督自己的決定… ? 有點無限輪迴了啊,又可以快得到那裡去? 可見唯一的「快」,就是要假設單就「合適性事宜」的審批,是不會再設立上訴機制的!!!!

大家現在清楚一點沒有? 這個就是強國邏輯嘛:審什麼? 直接拉去打靶就算啦。判什麼? 黨中央說了算嘛。

快啊快,真的很快…..沒有車的公路一定最快,把司機都拉去打靶,那就一定沒有車會上公路,那就肯定快;正如上市商會所擔心的,到時都沒有人夠膽上市了,審批的工作清閒了,自然就快囉。

好了,講清楚了有關基本邏輯的問題,到了「戲肉」,講講何謂「合適性」的難題。

要能上市,當然要「適合」上市啦,這是阿媽是女人的問題吧? 但原來不是這樣簡單的,這是一個很主觀的問題,而且越來越主觀。

如前面提到,交易所是有指引的,不止是客觀的條件要符合,例如最低盈利要求、現金流要求等等,最要命的,就是所謂「合適性」的問題。這個問題主觀到什麼程度? 可以看看最新的「指引」。

例如:「勉強符合上市資格」。

何謂「勉強符合」? 正如考試一樣,你一是合格、一是不合格。如果不及格,那當然是「不合適畢業」啦。之不過,何謂「勉強合格」? 難道「勉強合格」就「不是合格」? 這是什麼邏輯? 假如100分是滿份,考到100分那肯定合格;如果講好了50分以下就為之不合格,但到了派成績的時候,明明有50分,但又要加多一句「只是勉強50分」,還是覺得你不夠高分, 分所以還是不合格…. 大家也做過學生,也明白,老師是得罪不得起的。不過總不成連合格不合格,也要看老師的心情吧?

又例如:集資額與上市開支不合比例。

OK, 邏輯好像很簡單,既然上市就是要籌錢,總不成籌來的錢比花出去的錢還要少吧? 好像是買菜的阿嬸也明白呀….

是嗎? 那麼想請問各位買菜的阿嬸,有沒有聽過什麼叫做「介紹上市」? Listing by introduction ? 須知大英帝國也有買菜的阿嬸,要中英對照的,不能歧視嘛。

在這種情況下,所謂上市,其實是沒有集資籌錢的。但仍然有上市費用。例如201512月,信義玻璃(868.HK) 就以介紹方式,分拆做汽車玻璃的信義企業上創業板(8328.HK)。最終一個仙也沒有落袋噢,還要是上創業板,肯定不合適啦,罪大惡極了吧?

大家其實只要再看看香港證券市場的統計,就不難明白一個很顯淺的道理,就是首次上市集資的融資金額,是接近二千五百億,已經是世界第一了;不過相比起「二級市場」的集資金額,那是一萬億噢[6]IPO的集資又是否真的這樣重要? 拿好了上市地位,再在二級市場融資,更加海闊天空才對呀。因此上市那一下能籌集多少資金,嚴格來講,是意義不大的。除非…. 又套用強國邏輯,除了第一次上市可以「圈錢」之外,往後都撈不到錢的了。那麼要監管的是強國、不是香港呀,各位買菜的阿嬏,請過主。

IPO 審批不應該是客觀科學地做技術審批的嗎? 又憑什麼來猜測懷疑人家的「商業動機」呢? 即使上市是為了安頓好家族成員日後的「分身家」部署,也不見得是立心不良吧!

假如要主觀猜測人家的上市動機,那麼絕大部份中資金融機構可以即時退市了。因為中國金融機構來港上市,主要動機不是印股票 (反正不能低於浄資產定價,有違市場理性) 反而是來香港以上市公司的地位來在國際市場發債的。這個動機,是否又要由買菜的阿嬸來定奪?

以上兩點略提出來,都可以踢爆所謂「合適性」是多麼主觀的一回事,與客觀科學的金融經濟是極度相違背,又如何教人安心? 而引申出來的東西,就更加令人心寒(或心灰)。例如:絕大部份資產為流動資產的「輕資產」模式,也算一種「不合適」。

其實這也曲線說明了,為什麼香港的金融市場這麼發達,反而極之需要資金來支持發展的創新技術和科研企業會少如鳳毛麟角。請問這些以知識為主要資產的企業,又有那些不是「輕資產」的呢? 其實甚至應該連「流動資產」也欠奉才正常吧,因為知識產權的價值,都只能是「估」出來的呀,何止輕資產,簡直是無資產噢。因此香港的股票市場,都只是一面倒的向金融和地產傾斜,不是沒有道理的呀,因為「把關」很嚴的呀。有這種思維方式,還講什麼創新? 要創新? 要上市,去美國啦。






[1] 明報2016722日上市商會反對審批架構重組 憂權力集中證監會 羅嘉瑞:市場變一潭死水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ly2.php?node=1469125246269&issue=20160722
[2] 大公報, 2016822, 張華峰致函歐達禮要求擱置上市架構諮詢 http://www.takungpao.com.hk/finance/text/2016/0822/18625.html
[4] 交易所上市指引就「合適性」的重點http://www.hkex.com.hk/chi/rulesreg/listrules/Documents/gl_2013_c.pdf
[5] 上市商會反對審批架構重組 憂權力集中證監會 羅嘉瑞:市場變一潭死水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ly2.php?node=1469125246269&issue=20160722

2016年8月8日 星期一

上市權爭奪戰之:是否「未晚」?

昨日文章提到香港證監提出要兼管香港交易所的上市審批權,於是一場「上市權」的爭奪戰隨即爆發。不過有謂:旁觀者清,對於熱戰當中的各路人馬,公眾倒也未必看得明白是什麽一回事噢。正如昨日文章指出:如不從宏觀處著眼,只會覺得沙塵滾滾、敵我難分;於是乎一眾港豬只見有人打住「為民請命」的「忠字旗」,就總是以為真的為你著想,港豬就是如此「天真嬌」,只配被吃。

既然昨天《信報》已經踢爆了:股海翻波、上下其手的其實是「借錢基金」,根本不關上市審批的事,那麽大鑼大鼓、磨刀霍霍的,為什麽竟然會是風牛馬不相及的「上市權」?

通常港豬都有一個特性,就是記憶力奇短,只要有足夠的豬餿餵飼,足以「安居樂業」,其餘就一概不理。因此通常都是每避幾年就來一個「養肥就劏」,然後繼續循環。所謂「永續《基本法》」,倒不如去十八層地獄永續輪迴好過。而在這個輪迴的拐彎之處,就有一位笑容可掬的馬先生在恭候大駕。

姓馬的不一定都是和牛頭馬面有什麼關係,而實在陰曹地府裡面那位馬面老兄,總覺得他是哭喪而不會像這一位曾經在光明港府裡面的馬時亨先生:永遠的形象親切。難怪當年董建華在2002年,被證實治港無方、搞到香港幾乎要破產的當下,急忙推出「高官問責制」,就鐵定就要這位笑面迎人的馬先生埋堆,而不要一眼就讓人看得出是哭喪的真正馬先生來站台。而所謂「高官問責制」其實就是董建華「砲打司令部」的第一槍,瞄準的是港英一直以來沿用無礙的「公務員政治中立」以及「專業自律」。

各位,看清楚了沒有? 2015年的港大副校長委任事件和校委會事件,以至2016年的醫委會事件,早在2002年就已經揭開序幕了呀,這個從上而下壓下來的「勢」就是如此嘛。什麽為民請命? 從來都是一個口號而已。

而「高官問責」就正如所有董建華的發明一樣,都是鐵定爆煲的。就在馬先生就任之後,就爆發「仙股事件」。這位馬先生當然是「深顯大將之風」啦,不過只是「有鞠躬冇下台」,所謂問責也者,止此而已;而當時還未爆「沙士」,不過人在做天在看,個天何時下手睇天囉。

而當時令人更感意外的,是時任港交所主席的鄺其志就慘被「祭旗」。查鄺其志是港英政府的舊電池,曾任庫務司及局長,後過檔到港交所出任主席。而在事前很早時間,鄺其志已將「細價股改革方案」放到馬時亨枱上[1],而居然「負責監督」的馬時亨和當時證監會主席沈聯濤互相扯貓尾、爭相卸膊,中途還要加插一場「賊喊捉賊」,由理應是「最終責任人」的證監會上司 (「高尚情操」的財政司司長梁錦松) ,宣佈牽頭成立「獨立調查小組」,而不是由立法會立案調查! 結果財政司和證監會搖身一變,由被告變原告! 那麽調查結果又可以如何? 當然就是交易所食晒死貓啦,[2]而最終鄺其志「既鞠躬又下台」,只留下一句「公道自在人心」。[3] 而其後證監就以「為民請命」的口號繼續擴充權力,踩住交易所上位。

什麽為民請命? 根本就是借刀殺人。明白了當年發生過什麼事,就不會被當前的忠字旗迷惑得到了:原本好端端的「分權制衡、互相監督」就變成向「一權獨大」的方向發展,演變至今時今日,這個「分權監督」的空間,就只餘下「上市審批」一項「專業自治」功能而已。

這個發展軌跡,各位是不是覺得非常「面善」呢? 咁都俾你估中,真叻呀你…. 之唔係「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囉衰鬼!!!

明乎此理,就不難理解,其後不論發生什麼「雷曼迷債」、「國企醜聞」之類的特大風險事件,「責任」永遠都不在負責監督的證監身上。因為證監的地位,根本就超然到冇人可以挑戰。不過證監會所對付的對象,從來也不會是偉光正的國企嘛,無敵是因為「政治正確」呀。就像華潤一類的上市公司,要是主管人員出了大問題,換着是香港中小企,早就被證監抄家了。而接二連三的國企高管「失聯」慘況,證監又立案調查過多少宗? 保障投資者? 哈哈哈。銅鑼灣賣書人失聯,起碼警務署都會做個樣立案調查吖,國企失聯? 證監啋你都傻。

不過這個情況又是否「別無選擇」呢? 傻的嗎,所謂「上市集資」原本就和「小販賣魚蛋」一樣,都是人類謀生自由的權利,大家不要被金額的大小搞亂了邏輯,這個是「經濟自由」的本質問題呀! 要監督就應該做好立法工作,讓公眾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生存空間、有一個有法可依的營商環境、以及一個違法必究的監督制度。三權分立的原理而已,香港不是行「習慣法」的嗎? 又有多難理解呀?

什麼「簡化程序」就應該將「發牌審批」和「執法監督」一起合併? 這個邏輯白痴的嘛 : 大家要申請駕駛執照的時候,不用去運輸署了,一併去警務署吧,反正你出了駕駛事故,都是由警察調查和執法的嘛! 法庭也不用審呀,反正警察都是「為民請命」的執法者呀,老是「警察拉人、法官放人」以後大家還會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嗎? 因此交通事故的審訊,請法庭讓路給警察吧。

如此類推,香港會變成什麼? 除了是「警察國家」之外,還可以有什麼?

因此上文都講得很清楚了,假如一權獨大、審得越嚴就越好,那麼按道理,世上最好的股票場應該是偉大的中國才是…. 不是嗎? 唔愛國呀你。

因此而結論簡單到不得了:「分權監督」才是王道,集權獨大就是霸道。不過這點普通常識,港豬照道理是沒有的,抵你哋行街俾人用「手臂的延伸」隨意毆打囉。

明白了這個簡單的邏輯,就可以明白為什麼美帝作為全球金融霸主,對「上市」一事,也只是採取披露為本的「登記制」,十分自由放任。分別在於,美帝真的是「法治」國家,要是上市公司有什麼誤導和違法行為,人家有集體訴訟權可以將壞人告到天腳底、又或者由美國證監會代為提告。這個才是「分權監督」的真正意義嘛。

再回過頭來看看,各位港豬們,請不要再浪費時時在所謂「細節」上面了,什麼「小組決策」、「代表比例」之類的旁枝末節,而要真的考慮「大局」,將香港的上市審批權,真正還給社會,採取美式以披露為本的「登記制」,並同時立法加強對違規個案的追究權力。要講細節不是我不懂得講,光是何謂「合適性」也夠難倒了大部份金融人,而那個所謂「證監要管的小事」其實正正就是所有上市條件之中,最為主觀的大事。

之前也和一位金融界的前輩講過一個笑話,用以說明這種「小事」的邏輯結果。

話說一對夫妻各自表述「誰人當家作主」:男人是一家之主,大事當然是男人作主啦。不過至於什麼才是小事,那麼由老婆作主就可以了。結果會是如何? 老婆只要將所有事都說成是小事,老公就玩X完。這個就是「主觀標準」的有趣地方。因此金融業界才會喊出,這個所謂改革的後果,是一種近乎種族滅絕的境況,現在明白了嗎?

按目前的走勢,再走下去,香港只會變成一個警察國家,而更糟的是:這個警察團伙的頂頭上司,叫做梁振英。港豬們或者會很相信一個鬼佬坐在證監位置上,不過這到底是人治還是法治? 正如我們也很相信廉署一樣,當年起壇的是鬼佬嘛。不過到了這位「好心的鬼佬」退休之後呢? 到時會換一個什麼人坐這個位置?想起也心寒了吧….

而任何壓迫都必然會帶來反彈,看來我也不是人醉獨醒的 lone wolf,金融業界早就在蘊釀爆發,就看證監是否繼續向警察國家的向方繼續踩油而已。大家可以到訪一下這類意見平台 (www.wakeuphk.com) 就可以明白在發生什麼一回事。再走下去,看來「香港獨立」的呼聲,很快就不止是年輕人的專利了。阿爺再不醒目及早想辦法處理證監這個獨立的警察王國,到了迫上梁山的時候,香港就會變成暴民與金融精英的結合,到時火頭燒起來,就不止是梁振英玩完,正如我一直以來的分析也顯示:香港作為中國唯一的國際金融平台,如果香港金融出事,中國死梗。






[1]首個面臨落台危機問責局長馬時亨被轟大話精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20801/2747150
[3]仙股風暴鬧大 政府搵人祭旗保住馬時亨 踢走鄺其志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020730/2742350

2016年8月7日 星期日

不管「莊家」管「上市」? 香港威權政治的另一宗借刀殺人事件進行中


正所謂「項莊舞劍,志在沛公」,古有明鑑,唔知點解啲港豬總係唔見棺材都唔知個死字點寫;更奇怪嘅係 - 仲有咁多自命「正義嘅朋友」搖旗吶喊。唔知係唔係日日聽港獨聽得多,獨到上晒腦,以為中國歷史教訓可以置之不理。

常理嚟啫:你要明白對方會做乜嘢,你就唔能夠唔明白對方諗乜嘢! 中國人的思維,正是「自古以來」都係用「中國式」,唔睇《三國》唔睇《史記》,唔通同你睇莎士比亞乎?

今次的最新「奪權」事件是「證監要兼管上市審批權」。正當證監以及一眾財演全力配合演出,一般港豬以為證監要用上方寶劍為民請命斬殺「造市莊家」嘅時候,其實只不過是繼:港台換人、廉署換人、港大換人、醫委會換人之後的「另一杰作」而已。一言以貫之,就係將法治換成人治,重點換轉的,就係一個「人」字。而目的只有一個:令到香港社會命脈,全部掌控在同一威權之下,「與中國保持高度一致」,直至千秋萬世。

所謂「為民請命」,實在子虛烏有之至,根本就係同一條舊橋:搵個藉口,借刀殺人、清算異己而已。

先講清楚呢個「為民請命」嘅假象先。近期由於股海翻波,很多小投資者「誤買莊家股」於是輸到雞毛鴨血。雖然未至於好似「雷曼迷債」一樣搞到天怒人怨 (此事稍後還有分析分享) ,但係始終令到投資者提心吊胆、驚死會冇咗啲棺材本 (此事其實又有分析稍後分享)。於是乎呢個時候,證監振振有辭,提出「進一步加強上市規管」並指「由源頭做起」,杜絕害群之馬[1],由此可以令到小投資者恢復市場信心云云。咁當然就大家「拭目以待」諸如此類啦。證監以及一眾財演嘅策劃能力,止此而已。

只不過,稍為有常識嘅人都應該會發覺一個基本邏輯問題:到底所謂「莊家造市」,同呢個「源頭論」又有乜嘢關係呢? 如果真正要保障投資者利益,何解不是直接針對造市行為而要拐個大圈去研究「源頭」、並且要將上市審批權進一步包攬到證監手上?

今朝早睇《信報》,又有開心大發現,大大個頭版寫住「可疑交易勢倍增,年破8萬宗」。[2]

而對於近期興波作浪的莊家行為,圖示清楚反映如下:





大鱷造市的流程一清二楚。又想請問:當中步驟,又有邊一樣同「上市」有關呢? 重點正如副題所指:《「借錢基金」夥大鱷狙擊莊股》。如果證監要保障小投資者,重點工作難道不應該是針對這些在鑽市場漏洞的不法之徒嗎? 又關上市什麼事?

假如按證監邏輯所云:因為上市質素不好,所以才有莊家…. 會唔會牽強咗啲呀喂 ? 個邏輯其實係:但凡賊仔都係由阿媽生出嚟嘅,所以要管住賊仔就一定要管住啲阿媽生仔

之不過大話怕計數,看看截至201685日為止,香港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總數是2,309家。請問「唔生性」嘅莊家股佔了幾多?[3]  香港2015[4]全年上市新股138宗,上市股份集資額超過2,613億港元,冠絕全球,跑嬴英美中日各國交易所。不過這個數字,也只佔市場集資總額25,256億港元稍微多於10%。可見香港的上市和二級融資市場,運作非常良好。相比起「鄰近地區」強到天下無敵的官本位市場那種「一熔就斷」的慘況,可謂有天淵之別。即使強如美帝,也羡慕不已。請問在這種市場情況下,還要在雞蛋裡面挑骨頭,所為何事?

假如集權在證監手上就一定可以將上市把關工作做好,那麼世上做得最好的證券市場應該是中國無疑啦!日日中證監門口都排晒大隊等審批上市的公司呀。又如何?除了中證監是全國油水最多的政府部門之外,沒有第二種結果。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嘛。

可見將審批集權與上市質素混為一談是與事實相違反的;而中國政府在熔斷了市場之後,也反省到集權是妨礙進步的最大阻力,也痛定思痛,想將審批制改為登記制,亦即向香港制度靠攏,盡量將監督的力量由市場主導。而竟然在這種時候,香港有人居然反其道而行,想和市場對著幹、更加大力謀求進一步集權,又是所為何事?

很明顯香港的分權監督方法比起中證監的集權審批方法來得更好呀。

明白了這種集權等如質素保證的謬論之後,於是財演們又放風,謂「市場交投萎縮」是因為投資者「怕了抽新股」云云。

咁都得?

有留意我文章的,都不會忘記,我早在2014年第一個踢爆所謂「香港金融靠中國」的。而那篇文章所說明的情況,到今時今日仍然沒有改變:就是香港證券市場的資金,主要仍然來自於歐美等傳統經濟大國。[5] 

於是結果就是好簡單的常識吧? 在歐美各國經濟持續下滑的情況下,東來尋寶的資金,還會不會像2007年之前那種信心爆棚的狀態?  當然不會啦,只要保住「正回報」已經很開心了。因此國際機構投資者的立場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持盈保泰,小心駛得萬年船。這些都不是業內的秘密了呀。在這種心態下,減少參與新股投資、「睇定」才下注,因此才形成二次融資比首次融資更受歡迎的現象噢。

而其實來港求財的資金沒有減少呀,只是口味有所改變而已。難道歐美各國經濟逆轉以及機構投資者心態改變,又是香港交易所「上市把關不嚴」的罪證乎

香港金融市場在全球動盪的情況下,仍能保持長足平穩的發展、繼續成為全球先進開放的金融中心,仲想點呀各位?

各位在明乎以上的客觀資料後,就不難明白,實在所謂「加強上市把關」這一個問題,只是一個恆真句,永遠也有改善的空間嘛,但絕对不是證監所想像的那種要集權在證監的手法來改善!而且集權根本就同市場實況以至保障投資者完全無關。那麼所關的又是何事? 而上文提及的「後事」又如何分析呢?

先賣個關子,讓大家知道有這個分析,稍後再詳細道來。





[1]  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聯合發表有關上市監管的諮詢文件2016617 https://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16PR62
[2] 《信報》財經新聞, 201688日頭版
[5] 2014718日網誌《為什麼中共怕佔中:金融數據的啟示》 http://alexstshiu.blogspot.hk/2014/07/2014-6-15-httpww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