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9日 星期五

劉天賜談《生活通識》

本來累得只有半條人命,幸好也又不幸地遇上颱風,辦公室變得可望不可即,今早倒有點時間在家裡看看報紙輕鬆一下;雖然心裡仍是掛心著工作的事唉。
正好欣賞劉天賜在《信報.生命通識》專欄今天(2012630)講《生活通識­》。
先前其實劉老也有講通識,但今天看來是融匯了更多東西,可讀性、或可說是實用性較高,值得一再細看。短短一篇散文,勝過官方長氣促銷也。
文章劈頭一句就是「無論怎樣角度看通識,總不能離開生活」,真是一語中的。因為教育也者,其一就是要讓人好好生活;生活不一定指「書中自有黃金屋」甚麼的物質問題,而是人貴自立,而自立建基於能自學;能從生活中汲取養份以自我完成生命的意義才算嘛。
劉老指出「一般人只留意現象,不追求現象之所以發生之理由」,「一切知識元素融會貫通而建立獨立見解,便是求學做人之道」亦因此「首先須願意仔細觀察」。
之後指出造學問的原理:
「香港的資訊傳播常發達,每天印刊的文字傳媒、廣播的電子傳媒、以及網上通訊多如恆河沙數….接收信息中可能有偏差的價值輸送,可能被各不同信息混亂視聽,不知誰是誰非。況且更有似是而非的論點,不合乎邏輯立論,這種情況,更加需要建立邏輯訓練的思考,對一切信息都加以邏輯檢定。多搜集各方面的證據….加以分析才可以獲得較為中肯的答案。」
結語判斷是「通識不是什麼都識,能將知識互相印證,則可見更廣闊的天空,才可建立個人見解,才有資格批判」。
看罷真有如重溫大學通識課的導讀般清新。
其實這個做人處世的態度,任何文明社會盡皆如此。尤其是「細心觀察、能夠印證,才能批判」,其實也真的只是最基本之思維能力要求而已。
不過假若世事如此簡單,正如《孫子兵法.形篇.二十四章》所云:舉秋毫不為多力,見日月不為明目,聞雷霆不為聰耳。相信不用在通識科長篇大論來教人「太陽每朝從東方升起」唄!  而又假如「邏輯訓練」就可解決思維限制,那麼在中小學教好了這科,大學可以休業了啊。
不過大家有心看看我在《慎思明辨》其中有寫關於「思考方法的反面功能」,可能看法又會有所不同了。這點要是劉老看到,有可能要先把我殺人滅口也說不定,哈哈。之不過我也是從金庸學來的,他老也又可沒有甚麼要和我對著幹耶。何解?
看看《倚天屠龍記》裡面,「蝶谷醫仙」胡青牛如何「點化」大家吧:下毒和解毒是同一門學問! 
因此我寫《慎思明辨》也開宗明義,先行提醒讀者,看思考方法的書,先要正心誠意,否則走火入魔,並非難事也。因為「詭辯」也是運用相同的思考方法。
又是甚麼會使人走火入魔呢?  蘇洵《辨姦論》是這麼看的:好惡亂其中,而利害奪其外也。從何得知? 「今有人,口誦孔老之言,身履夷齊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與造作言語,私立名字,以為顏淵、孟軻復出
換言,一旦有了名利好惡之心,自然會有矯揉造作之行為;而物以類聚,拉幫結派又當然免不了互相吹噓托捧,務求大家名利互保。因此福爾摩斯也又有一名言,對於現代犯罪學家大有啟發:犯案動機,與利益的關係至為明顯;至於犯案手法,也又總會是疑犯通常最熟手的工具。
回頭看看劉老上文:接收信息中可能有偏差的價值輸送….混淆視聽、似是而非….
誰人最為駕輕就熟? 看來教書匠被譏「誤人子弟」,也又真是相當靠譜。想搞好通識,先要搞清楚教育是甚麼一回事;要做好教育工作,不止是技術問題,師德的影響才是決定性的條件。
一旦教育這回事和名利掛上了勾,後果堪虞矣。
「奇妙魚」梁淑貞的個案,是特例還只是冰山一角? 這點值得大家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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