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局紛擾、俗務繁忙, 唯有翻一翻故紙堆, 找一點寧靜的心靈空間。起碼也要理順一下, 對這個「持份者」問題的思緒糾結…..
原因是昨天看新聞, 驚聞有人對一些示威者和抗爭者, 指為- they have
no stake in society. 原本我也以為自己年紀大機器壞, 晨昏顛倒了以致聽錯了或者看錯了什麼….. 不過定過神來, 再看清楚:原汁原味, 一字不差….. [1]
意思是說, 那些在街上抗爭擾攘的暴民, 在社會上沒有他們的「份兒」。(看似普通話, 而實在也只能這樣理解撰稿人的真意思吧)
於是乎先回想一下, 到底何謂
stake?
要翻字典當然可以有很多解釋, 連「賭注」也算一種。應該不會是指賭注吧? 最合理的解釋, 應該是「持份」, 亦即現代社會學裡面經常提到的「持份者」stakeholder
概念。這個概念又應該如何理解呢?
按港台通識網的引述, 「持份者理論」最先由一批學者撰寫出來, 據報是要「為資本主義辯護」…. 嘩, 原來真是非常政治化的用字啊。而所謂辯護, 是指「資本主義也可以講道理, 賺錢可以和倫理要求結合, 而商業決定必須考慮對誰創造或破壞價值、誰會被害又誰會得益。而誰的權利會被促成、誰的價值被實現….」,
很長的一段的文字, 看似社會主義多一點。講得簡單一點, 就是「受影響」的人, 不止是直接有買賣關係的人; 資本主義也必須考慮到其他人。
好了, 假如任何受影響的人也是「持份者」, 那麼對於在街上抗議甚至抗爭的市民, 他們又是不是某些社會政策受到影響的人呢? 推行政策的人, 又可否稱他們「no stake」呢? 這種講法, 會否在邏輯上可以稱之為「自相矛盾」呢? 還是中國的邏輯博大精深、不是一般邏輯所能理解呢?
面對這種邏輯刁難, 又想起古人的刁難也一樣的令人苦惱。話說《蘇小妹三難新郎》有一節講到新郎哥要考過對聯合格才能入新房。明明是完了婚, 這個小妹還要扭計刁難? 也真比港女有過之而無不及。也還好這個公子多情的秦少游也算是多才匹配得上。小妹上聯是「閉門推開窗前月」, 公子對下聯是「投石沖開水底天」。有念及此, 這個邏輯問題就有點茅塞頓開了。人家開開心心洞房去, 我就起碼大被蒙頭好安睡。
試想想, 你往池塘裡丟下一塊石頭, 你能否抱怨怎麼池水會起了漣漪? 或者我明明只是在池塘的南面丟石頭, 幹嘛漣漪要擾攘到池塘北面的荷花? 這些漣漪也太心腸歹毒了吧? 池塘北面的荷花受影響肯定不關我事云云。
其實稍為對中國歷史和哲學有點涉獵的, 應該都明白這個道理, 中國人一早也就知道的。老莊就是講「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就是這個道理嘛。天地之間, 萬物生生相息、互為影響。正如現時流行「走塑」, 膠之於我, 可取可棄; 一手拋掉, 之後又與我何干? 為什麼非要環保走塑不可? 北極的白熊沒飯吃、南極的企鵝下不了蛋、又與我何干? 為什麼我要為一隻不知幾千萬里以外的畜牲損害了我賣膠用膠的經濟自由?
不過看看《孟子。梁惠王上》有云:庖有肥肉, 廐有肥馬, 民有飢色、野有餓殍, 此率獸而食人也! 獸相食, 且人惡之, 為民父母, 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 惡在其為民父母也。
你看, 原來孟子也很暴民的呀。什麼環保、什麼公義? 能當飯吃嗎? 錢存了在政府庫房, 要掘洞也好、填海也好, 都是行政主導, 關你蟻民什麼事? 你自己搵唔到食就自己去餓死, 誰到你認為自己有 stake? 又或者, 立法權在我一手包辦, 你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總之我夠票就能立法 (至於DQ 你多少人令你不夠票這是題外話)。
再或者, 你同意又好、不同意又好,總之我就讓北大人認為可以抓誰就抓誰,送中北上那是你自作自受,本地法庭不會管你死活。
其實這種境況, 又算不算「行政不免率獸而食人」? 而既然「人且惡之」,這種「為政不免」的什麼東西, 又算不算是禽獸不如呢? 那些蟻民, 既然不是持份者, 只算是「外物」吧?
這種「視人命如外物」的思維方式, 其實西方民主社會也一樣曾經有過。不過要強調是「曾經」, 因為人的思想會進化, 到了明白這種「排除他者」和「某些人不可視為持份者」的想法有多憨居之後…. (潮語講法是, 話你憨鳩怕你嬲), 自然就糾正了過來。
話說美國立國之初, 原則上是人人平等, 所有公民都應該有投票權的。不過當時就有一種講法, 指沒有財產和沒有交稅的人, 根本對社會沒有貢獻; 既然沒有貢獻, 就不應該有投票的權利云云。這個講法, 和「今上」所指, 「連稅都冇交過的廢青」可謂心有靈犀一點通吧。
不過此說又是由凡事包拗頸的富蘭克林出來突破盲腸了
(可能這個人就是傳說中的外國勢力)。他的陳詞也很簡單:
今天一個人有頭公驢,有財產, 於是他有權投票;但驢子在下次選舉前死亡。與此同時,他本人變得更有經驗,對政府原則的瞭解以及對人生的認識更廣博,因此更能勝任選舉當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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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驢子死了,他不能投票。各位先生,請告訴我,選舉權屬於誰?屬於這個人,還是屬於這頭驢?
誰是持份者? 在某些人看來, 原來 the ass has stake, the man has none. 點到你唔嬲嬲豬呢? 把人排除在「持份者」以外, 這種所謂為政者, 其實就只算是驢子的同類吧。
今時今日, 為什麼西方民主社會, 都很忌憚把人排斥為並無持份的「他者」? 原因也是很簡單的:假如一個社會可以容許把「少部份人」a small
minority of people (同註1) 標籤為「他者」, 請問到了最後, 誰人不是「他者」?
這個血的教訓最後由德國牧師尼莫拉1945年在美國波士頓豎起了《大屠殺紀念碑》來銘記: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因為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
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因為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
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明乎此理, 就知道為什麼西方文明社會都講求「政治制衡」、執意不讓當政者獨攬大權。而社會上各種不同意見, 亦即異見份子, 也必須要予以高度包容, 確保開放對話。對於怒而反對甚至起而反抗的異見者, 都只能訴諸公開辯論、獨立調查、和公平投票來解決紛爭。正正就是符合了老莊孔孟的思想而已。假如不斷將社會中的異見份子分簡化為「他者」甚至貶稱為「蟑螂」不當是人來看待、摒棄在「持份者」之外, 那麼這種社會, 早晚只會淪為獨裁者的天下。
此時又有一些專事抬轎為專業的所謂學者出來耍太極, 謂「惡法也是法」, 而且所謂「送中」這回事, 根本對
99.99%
的人沒有影響云云。
噢? 惡法也是法, 其實狗屁也是屁吧? 噴什麼要讓人掩鼻而過, 是那套叫「法術勢」的東西、 而不是現今普世通行的「人權法治」呀。 那0.01%的人就不是人嗎? 結果還不又是率獸食人? 《狂人日記》講被吃的是一個孩子還是多少個孩子…. 這個是重點嗎? 或者這些學者只是慶幸「總之不是自己的孩子」而已。
而講到獨裁者的終局, 最後都難免要講到中國歷代政治經驗總結。就是「為何每朝末代都是流寇横行」?
金觀濤在《興盛與危機》一書中是這樣講的:人身依附關係。
當權者和他們身邊的權力系統逐潮壟斷了一切資源和話語權, 亦即人身依附關係取代了正常社會關係; 社會大多數人就最終會淪為被排斥於社會之外的「他者」。換言之, 就是「誰大誰惡誰正確」。你不聽話, 我就抄你全家、誅你九族! 到了明朝, 就更加發明了「誅十族」這種屠殺滅族的維穏方式。而假如「一人犯上就會十族連坐」, 那麼請問按這個幾何級數的牽連方程式, 乘上二三十年的複合增長率, 將會發生什麼事? 就是普天之下, 莫非流寇!
這個千古奇問:為什麼流寇總是越殺越多、最終導致皇朝滅亡? 其實有一部電影也有很深刻的訴說過呀:《大明劫》。先前我的電影網誌也有提過的。當中的明句是:這許多流寇, 當初都不是大明的子民嗎? 為政者只重馭世之術,輕經世之道,失敗是早晚的事。
何謂「馭世之術」? 就是一味以為把反對的聲音打壓下去就天下太平、「撫剿並用」就以為天下歸心。結果是李自成攻破北京、好打得兼大有為的崇偵皇帝跑去煤山上吊。
流寇遍天下, 正正就是當權者那種「順我者生、逆我者亡」心態所必然演變而成的結果。「普世價值」與「唯我獨尊」的分別,真的是那麼難理解嗎?
忠言逆耳、豺狼當道、仁義不施、民怨四起。這和亡國前夕又有何分別了? 此時來講「鎮壓和派糖」, 又算是「撫剿並用」? 自然又比起「馭世之術」更加等而下之了。
….. 或者歷史唯一的教訓, 就是我們從來都沒有汲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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