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日 星期日

「奇妙魚」過堂

通常養魚的人有一個傳統說法,就是「過塘就肥」,沿於「南番順」的傳統魚塘養魚習慣,魚苖先放在一個小水塘細心畜養,待魚苖長大後,有能力爭食,才「過塘」到大塘中「放養」。因此過塘是養魚人的傳統智慧,由細塘過大塘,就是準備好增肥的時候也。之不過今次這條「奇妙魚」,過的是「公堂」而不是「魚塘」,套用南番順土話,那就反而是「該煨囉」。
上星期三 (2012328日,南華早報法庭版c4)報導,《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創校校長」梁淑貞於先前回港被捕後,被廉署控告數項罪名,終於正式開庭審訊,控罪包括「侵吞公款」,以及「誤導家長」需要投資建校,從而詐騙若干家長「貸款」予梁進行「投資」等等。簡而言之,梁是被指控「呃錢」,並且將「公款」侵吞到自己戶口裡。
這些糊塗帳包括甚麼精彩東西呢?
例如指控包括作為一個「義工組織」的管理人,從慈善基金撥款予其控制的公司,而該公司每個月用「天價」出糧給自己,月薪港幣十三萬元! 月薪直迫「副局長」也,利害。另外又被指抽走六十萬港元,挪用作為「建設魚排」,魚就當然是「奇妙」地繼續賣,但高檔私家車可以用來「運魚」乎?
當然,令到一眾家長和同事「反目成仇」轉而出任證人的關鍵,倒不是這條奇妙魚「明目張膽地搶錢」,而是「扮清高地呃錢」,大家「條氣唔順」也。
其中一位「同事」,一直以來都相信「梁校長每日只靠十元生活」,直到看見梁「又買樓又買車」才「恍然大悟」。
假如梁的「瞞天過海」技巧可以令到多年共事的教育專家 (相信絕對不是無知少女)也可以一直被蒙在鼓裡,也真利害。換言之,《警訊》一直的提示有點「離譜」,因為這種個案是重複說明一個傳統智慧,廣州俗語「黃皮樹了哥- 唔熟唔食」也,而不是「小心陌生人」。
而要額外小心的這種「唔熟唔食」的「人版」,也不是《警訊》裡客串的蛇頭鼠眼之類,反而是肥頭耷耳、討人喜歡的虔誠基督徒噢。當然,提堂指控的涉案金額只算是冰山一角而已,只挑了幾宗「大額」的出來,但奇妙魚早就混了那麼多年,一直公私不分、公器私用,又有誰知道為甚麼無厘頭地出走地點是馬來西亞? 是否有些「手尾」要處理好,才施施然回港「應訊」也說不定。
也不知道可以如何告戒一眾學界朋友,只能重複「小心騙子」,惟有密切留意法庭下一步公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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