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 星期五

好書推介 – 《西方思想家寶庫 – 盧梭》

這其實是一套「叢書」的其中一本,《中華書局》的出版。勝在夠「精簡」。先前和中大隊員的賽後檢討談「法理」。也頗費勁,原本每年習訓例牌也要向隊員介紹 Halsbury Laws of England。體積和大英百科全書差不多,是我泡圖書館的其中一味至愛。不過肯讀的人真是「買少見少」了。
講真的,對於「中港自駕遊」這一類的題目,的確可以很兒戲的講「交通擠塞」,我對一眾代議士和評論家也不心存奢望。緊張的倒是學生有沒有好好讀書。
有心啃書的不可能沒有留意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2002430日在澳門出席《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律研討會》致辭的全文吧? 跨境執法的問題「雙方仍在積極商議」,那即是有法可依還是無法可依? 很明顯吧,拿官方的年報來看一下,到底目前積極到甚麼地步了。
但對於真正要命的「基本法95條」,又有多少人懂得追問? 台上的學生,連「車主」和「司機」的角色也分不開來,居然和「自由行」等個人行為比擬,完全不提「車主的跨境法律責任」,連「汽車保險」是甚麼情況也搭不上一句,如此「愚民素質」,也又不能怪兩地政府可以「隨心所欲」了。
香港警方數字又如何? 找來看過沒有? 「南下」的問題,過往需要偷渡來港犯案的,在「自由行」之後是可以合法來港了。警方統計數字是每年超過2,500宗罪案涉及「訪港旅客」,主要罪行包括:黑工、賣淫、盜竊、充當「水客」等等[1]。這些都是官方數字。請問這些數字又有誰人注意了?  真的沒有問題嗎?
「自由行」能出的問題是「大極有限」,但交通範疇的跨境執法問題,小至追收抄牌罰款、大至車禍傷亡,又幾時見到《基本法95條》有「跨境執法」或者「引渡」條文乎?  況且涉及的也不是「故意犯法」,而是「未能預先判斷責任的交通事故」,如不處理中港兩地的引渡安排,難道一出交通事故就無限期扣留調查乎? 這個又是常理而已。
所謂「自駕遊」的風險問題,其實不止是香港人有機會受害(香港司機、香港車主),反而是內地人更有機會受害 (類似小悅悅的交通意外傷亡),難道內地人命比香港要矮了一截乎?  基於「對等安排」,這種歧視內地人的立場是錯的呀。
其實中港執法的灰色地帶,國內的法學專家比香港的官員更加緊張,因為畢竟牽涉及主權問題,不能不緊張;只是香港這邊愛理不理而已。
例如看看內地法律專業刊物:《法學家》2011年第1期,《論香港與內地移交逃犯的先例模式》,作者包括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法律部的馬正楠。他引述多個法律專家意見和法律參考文件,指出「目前兩地之間沒有移交逃犯的固定模式和法律依據,使某些逃犯逍遙法外,公平正義無法得到及時伸張。早在十年前,兩地已經就移交逃犯問題進行協商,但一直未取得實質性突破」。
換言之,仍是一句無法可依,出了問題,貴客自理。
難道塞車污染等技術問題,比得上憲法和法律的完整性嗎? 好像有點對牛彈琴了。
這種法律敏感性,到底要用多少時間才能「浸」出來呢? 還是像達摩祖師一樣,可以「一點即化」呢? 又真令教書的人麻煩了。
這麼多年以來,真的肯用心「刨」一下法理書的,又真的沒有多少人。因此Halsbury在書架上,真的是「新簇簇」噢。會翻書的似乎只有駱敏賢可算是例外,因此她以中文系畢業的身份居然拿了《羅德獎學金》到牛津念法律,不是沒有原因的。她在2001年的大專盃冠軍是靠這本書嬴來的,算是大材小用了。
至於不肯刨書的又可以如何呢? 也不是沒有其他出路的,我也是忙得要死,不一定有時間啃原裝書,因此有些時候,當是佐餐小點,買一些「叢書」也可以將就得過去,總比不看書胡扯好得多。
其中一本就是這套系列的書。不過我也不會全買下來,只買了其中一本 「盧梭」。其實全套買下來划算一點,但不是「絕版」嘛。材料是可以隨時找到的,只看有多方便的問題而已,這本書剛剛好。我全套買下的反而是《資治通鑑》。
讀《盧梭》的好處是甚麼呢? 真的就是夠精簡,沒有長篇大論,和一般的政治哲學家相差得遠了。

其中比較著名的是《社會契約論》,那個名句「人天生而自由,但到處都要戴着枷鎖」。當中還有其他更精彩的內容,尤其精彩的是他的邏輯運用。這點也是中國人極度缺乏的東西。
中國人到現在還在「天命」的思想裡打轉,包括是武力革命式的「槍杆子出政權」、又或者是紅衛兵式的「群眾就是真理」;總是在「強權」與「暴民」中間兩頭搖擺。
盧梭一早就已經在《社會契約論》裡面輕鬆的把這種「強權即真理」的迷思解決掉,只需要了解何謂「社會契約」。由縱向的上下權力和義務關係、到橫向的人與人之間的權力和義務關係,都能以相同的原則聯繫起來。簡而言之,一句「民主與法治」而已。
不過「法治」也者,到底是秦始皇式的「以法治國」還是民主國家的「依法治國」[2],當中又是天壤之別也。
其實這種只需要用常理即能明白的事情,又何需要搞甚麼長篇大論的國民教育或者通識教育呢?  大學生算是運氣好的了,有那麼大的圖書館可以隨時免費看書,還要是原裝正版耶!
至於要看甚麼書,又是存乎一心而已。看書而無心,也又想起達摩祖師的另外一則教案:磨瓦能否成鏡?
據說有天達摩見眾僧在打坐念經,於是拿起一塊瓦片吱吱嘎嘎的打磨起來。眾僧問達摩在做甚麼擾人清靜,達摩答「在磨鏡」,反問眾僧清靜何事? 眾僧答:在打坐。達摩拿起瓦片反問:打坐可以成佛麼? 那麼磨瓦可以成鏡啊。
鏡頭一轉,圖書館裡有一班辯論員在拼命地搜集資料.
阿彌陀佛!



[1][1] 中國評論通訊社. 2011424日訊, 引述香港警方統計以及星島日報報導
[2] A.V. Dice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 p.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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