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

火燒連環船



也又早講過了,現實比小說更離奇。阿爺先前欽定的一批統戰部隊,簡直可以用「甩皮甩骨」來形容。也許真的有些終極無間道,是希望用真人示範何謂「火燒連環船」甚至是 You jump I jump 攬住死。

這事件再一次證明,我先前所講「誹謗法律是用來保障真正的言論自由」這一點,是貨真假實的。

對於《香港藍皮書》一事,浸大已作出澄清和道歉,並且找得出具體個人責任是在薛鳳旋身上,再進而處理回收和更正事宜。足見浸大作為一間大學,的確是負責任的。

不過講到「奇怪」方面,也許各大學也要及時檢查一下有沒有出現薛鳳旋那種「隻手摭天」的情況,及早避免被扯上「包庇」的風險。

據報:調查報告指,五名研究所的編委中,三人稱從未獲諮詢、也不曾同意將其名字刊登為編委,另一人則對刊登其名字有異議。英文版兩名被拖落水的編委,也表明不情願被列為該書的作者;其中一人在十月初向薛強烈反對,要求刪除其名字,甚至願意承擔回收書本和支付重印費用,但不獲薛接受,最後辭職。

從以上可見,薛鳳旋作案,事前應該早有跡象,只是內部未能及時制止而已。假如整個所謂「編委」全部都是沒有參與的話,那麼這本書根本不應該存在才對,不止是有關誣蔑中大這一小段文字那麼簡單了。而對於有人甚至願意自掏腰包以作回收和重印,竟然要「辭職」收場。這個「內部矛盾」的程度可想而知。亦可見薛鳳旋在此事中,蠻幹到什麼地步。

現時情況有可能是:同樣被列為編委的中國外文局局長周明偉和內地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社長謝壽光也同樣「並無參與」。

這個疑點,浸大應該繼續追查,否則事情還是不明不白,這個「出賣學術尊嚴」的污點,還是水先不清。因為既然「港人」並不想涉案,那麼到底是「薛鳳旋一人犯案」還是「薛鳳旋由北京指揮犯案」? 當中的含意大有分別也。

因為薛鳳旋一個人自己犯案,那極其量是見利忘義、出賣人格,也許還有一點想擦鞋邀功之類的肉麻心理。也只是但願如此而已,否則另一個可能性就更為嚴重,就是之前原來一直是由中央智囊主導香港的學術活動,那麼這個「洗腦」的指控,豈非恰好就是學民反國教所希望引起公眾注意的問題?

到底這個「洗腦」的指控是「猜想」還是「證據確鑿」,就看《藍皮書》這裡挖得出什麼來了。

對於精神病稍有涉獵的話,也許可以從這本藍皮書的論述當中找得出一點犯罪心理的端倪。看看誹謗中大的那段文字是這樣寫的:

中大通識教育部由美國一基金贊助,並協助撰寫教材,其教學方向實際已由該基金主導

只需要將「中大」改為「浸大」、「美國」改為「中國」,也就真是「完美無瑕」。先前反國教聯盟所指控的「洗腦」還不是水落石出?

這個賣相是否有些似曾相識?

不用猜了:梁振英在競選辯論的時候,一臉義正詞嚴指斥唐英年不是單純的僭建問題,而是公開的向市民說謊,隱瞞僭建問題。」。這種心理投射現象,簡直到了「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程度噢。

不過話說回來,其實還有點不對 唐英年的地庫是「任睇唔嬲」看來並無犯罪意識,而梁振英在未開口攻擊人之前,反而是自己預先加了一幅磚牆來掩飾地下室一事。這個也又只是很簡單的犯罪心理學吧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