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 星期二

愛國? 請倡議的先搞清楚自己在講什麼

其實和所有的愛情一樣,有選擇並且能自由作出選擇的,那才叫得上是真愛。
香港人錯在什麼地方呢? 就是很認真地去談真愛,但就是不肯敷衍地談假愛,最近就是連「袋住先」這種客氣說話也不肯再講了。於是乎滿口愛國的人就來詆毀香港人「不愛國」。事情其實就很簡單。正如孔夫子評柳下惠: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講老實說話,碰釘是必然的。這個….你懂的。
「愛國」這個立場本來沒有錯,但亂講的人多了,就把好端端一個立場講歪。所謂「普世價值」與「愛國」這兩個概念有沒有衝突? 本來就沒有,但別有用心的人講多了,於是就變成無中生有。而香港和中國的麻煩也就從此就多了,正如柳下惠老實做人的麻煩一樣多。
有些讀枉書的所謂讀書人,總以「父慈子孝」一類的說法來講這個愛字,想人不講條件地去愛。之不過稍為有讀過中國書的,都知道即使是血緣關係,若要承載合乎倫常的愛也是有條件的:就是為人君父的,也要恪守自己的職責才能得到相應的尊重,否則「未聞弒君,只聞殺一獨夫矣」。有讀過中國歷史的,都知道此話何來。
而國家若要人民真心的愛,自己又要做到什麼責任呢?  
看看《聯合國》組建的時候,算是現代世界的普世價值標準了吧。而《聯合國》的組建文件,她的《憲章》第一條就白紙黑字寫明:
To develop friendly relations among nations based on respect for the principle of equal rights and self-determination of peoples, and to take other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strengthen universal peace
而當中的《國際人權宣言》第一條也寫得清楚:
All peoples have 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 By virtue of that right they freely determine their political status and freely pursue their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以上文字真的寫得很淺白,正所謂三尺童子皆能背誦。不知道還是否需要另外請一些所謂法律專家出來研究一番、再寫幾本什麼白皮書出來再辯解一下?
所謂「普世價值」,本來就是這麼簡單嘛:人民有權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現狀以及自由地追尋他們的經濟、社會以及文化發展。而聯合國的建立,就是用來維護這項宣言的原則,而每一個與約國皆必須恪守此約定。此為之普世價值。
而「普世價值」又是否會和「愛國」有衝突呢?
本來就沒有嘛。因為聯合國之所以建立,就是每一個國家都希望得到「和平共存」的最大利益。因此「擁護普世價值才是每一個國家的國民的最大愛國表現」。因此愛國就是要愛普世價值。這個難道很複雜嗎?
假如任何國家不接受以上的普世價值,基本上只是想回歸到十九世紀以前的「帝國秩序」,到時候重新奉行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又算是那一類型的「愛國」? 那個國家「強」就愛那一個嗎?
看着很多自命強國人挖空心思、拼命划到歐美國家去拿護照,看來心裡到底愛的是那一個國,真是講多都無謂,身體最誠實。例如號稱非常愛國的香港特首梁振英,也不是和其他國家領導人一樣,把兒女都往外國送的嗎?  誰人又有資格來評論別人愛國不愛國呢?
假如國家領導人想用「中國歷史」來教訓香港的學生要「愛國」,那又是另外一種自尋煩惱。因為中國的歷史,不論你如何橫看豎看….都不過又是重複孔夫子的教誨而已。武王伐紂,算是不愛國乎? 揭竿反秦,又算是不愛國乎? 那麼請問現在應該算是秦 N 世當家作主好不好?
而假如真的要「類比」起來的話,對號入座中國歷史的千古罪人,孫中山算得上是第一,而且更加沒有人敢認第二的了。
孫中山明明是大清帝國的子民,正當國家積弱、外敵侵凌的時候不去好好效忠老佛爺、不肯服從「合法登基」的宣統皇帝,反而老遠跑來香港這個英夷的殖民地念蕃書。更加老實不客氣的跑去死對頭日本那邊改了一個日本人的名字「中山先生」,之後更跑到帝國主義大本營美國去,拿外國人的錢來買外國的軍火對付中國的政府,導致無數平民枉死、嚴重破壞國家的經濟穩定,簡直是罪無可恕、理應剝皮裝草的反賊嘛。
香港的蟻民,相比於孫中山這個頭號大反賊、人民公敵、千古罪人…..簡直算個芝麻綠豆、狗屁不如而已,又如何對號入座稱得上是「不愛國」呢? 香港的蟻民還沒有這個水平嘛。
再按此邏輯,怪不得老佛爺鍾情神功護體的義和團也不肯聽從假洋鬼子的立憲主張了。因為義和團打正旗號是「扶清滅洋」噢,而立憲派裡面的都是假洋鬼子。誰人更愛國? 當然是義和團囉。
其實在服從與反叛中間,還是有很大的空間可以探討,這個也是聯合國認定民主才是整合多元社會的必要手段。不過正正就是基於盲目的所謂愛國標準,很多事情都往歪路走,而且越走越遠。
正如先前615日我寫《解讀香港深層次矛盾:當「商場」遇上「公民」》一文,對於董建華等「愛國者」的立場,也盡量客觀去找出一個不帶批判的定位,就是「企圖以管理一個商場的水平去經營一個公民社會」這種是近乎「不可能任務」,那當然是不能避免失敗得難看。
但批評一個「不稱職的愛國者很失敗」,是否等如「不愛國」呢? 甚至希望按照國際標準來確立一個制度、以避免無能者阻住地球轉,也又等如不愛國呢?
假如愛國的條件原來就是要無條件擁護無能者當權,這一種齷齪不堪的勾當又試問誰人肯來混? 也又難怪李嘉誠「無心睡眠」,更要慨嘆「有本事的不願做、沒本事的爭着做」。
同樣的道理,難道在鐵幕之內的人民就會不知道嗎? 任何一屆新領導上位,都免不了要向先前的當權派「秋後算帳」,這算是很標準的動作了。但有時「露了餡」也是避免不了的。例如正當雷厲風行的推動所謂「反貪」,但是原來公民出來和平響應也是「很不愛國」的。例如要求「官員公開財產」這種最起碼的「反貪」倡議,原來也有罪名的,那叫「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要坐四年監的噢。
既然「反貪」是建基於「不准公開官員財產」的基礎之上,那就等如是「誰人當權、誰人作主」,又和過去數十年有什麼分別了? 即使現在對所謂貪官大開殺戒,又如何取信於民?
於是李嘉誠的忠言又來逆耳了,他說得也很淺白:構建信心是民族最好的無形資產。因為「人與人之間欠缺信任,當大家覺得一切在變,對一切存疑,認為社會公義被腐蝕時,政經生態都會走向惡性循環的大滑波….
假如連「令人相信­」也做不到,又如何要人「愛」呢?  也許…. 收錢援交,也是應該鼓勵的「愛」吧,因為不必需要真愛,只需要相信你的錢是真的,可以「袋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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