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國民教育:憑什麼考我?

唉,又多一個「罪證確鑿」,死無怨言。國教科還不快快收起以防獻醜,對中港融合的負面影響肯定比無間道更具破壞力也。
今次又給社民連出了個大鋒頭,認真無奈。因為的而且確,毓民的「國學」水平極高,亦深知土共以及一眾「忽然愛國」之徒的死穴如何;甚或未必盡然,而只是誤打正着也說不定。總之就正如「國王的新衣」一樣,童言無忌,出醜自理。
剛巧今晚夜深驅車回家之際,聽到《光明頂》陶傑在批教育局:憑甚麼去考學生的「國情」知識。主題正正就是「毓民秒殺民建聯副主席,不知五星紅旗是甚麼」。
話說2012819日立法會九龍西選區論壇,席上民建聯正常地硬推國民教育。毓民表演「後發先至」,問民建聯副主席蔣麗芸「識唔識五星旗五粒星有咩意義」,蔣居然只能回答中間的大星代表「共產黨」,但四粒小星竟然代表「工農兵商」!  之後毓民「食住上」,繼續問「五十年代共產黨提倡三面紅旗代表乜嘢」,蔣更是完全答不出來。
於是乎大家一窩蜂狂插「民建聯副主席不知國情」,而陶傑則批教育局要強推「國民教育」,假如連根正苖紅的民建聯尚且如此,實在可以找誰人來考學生云云。
其實這是「攻擊錯誤目標」矣。
真正恐怖之處,在於「國民教育要教學生對國旗要有愛慕之心」。這一點,一直以來,家長和老師都一直有點模糊,尤其對着國旗問題,不知到底是否「反得過份」。結果只能說「不應矯揉造作」云云。
常理來講,任何一個國民對其本國之國旗有愛慕維護之心,是很正常的。但當初為何偉大的工程師鄧小平要另外設立「區旗」呢? 這點又是很多人「通識不合格」之至也。
國旗這事物,本來就並不新奇,可謂與人類文明是同步出現。以史為鑑、禮失求諸野:看看原始人的氏族圖騰,可知全部矣。
但凡一個民族,要自我識別於其他民族,以使向內有團結維護的心理力量,圖騰的作用正是如此。有些民族甚至將圖騰紋到自己身上,以示「生是一族人,死是一族鬼」,紋了身是正式成為效忠某族之人,至死不能違背。這亦是現今現代國家對憲法宣誓的同等意義也。
換言之,古今中外,「國旗」之為物,其神聖之處正是如此。因此從前英國人之其一德政,就是「教化」在香港的中國人,真正所謂「禮儀萬邦」,必先從尊敬人家之國旗做起。因此每一次有儀式奏起某國之國歌以及升起其國旗,在場之人,均須起立。即使不行禮敬,亦「不得無禮」。因此所謂「尊重國旗」這一點,實在是「普世價值」,而非獨特國情也。先前美國總統訪英, 也是在這個小關節上鬧出一個大笑話。
好了,既然如此簡單,為何鄧大人又要另設區旗呢? 理由同樣簡單,但亦絕不簡單,以此足見鄧大人的確是非凡人物也。
對着萬國國旗,有尊敬之心,此是「禮儀萬邦,為客之道」,但不是「為主之道」。別人攻擊你的國旗,等同攻擊你的民族,是足以開戰的合法理由。換言之,國旗就是國族的代表。但國旗是否又只是一塊布這麼簡單呢?
國旗既是圖騰,則其象徵之內容才是重點。
內容也者,假如不明不白,只能說是貽笑大方。因此任何國家之公民教育,必從「國旗的故事」講起。即使是毛頭小子,也可以明白當中最基本簡單的「國族認同」道理。
例如英國的「米字旗」:作為一個基督教國家,十字架設計來自各地歷史背景,分別為代表英格蘭的「白底正紅十字」、代表蘇格蘭的「藍底斜白十字」以及代表愛爾蘭的「白底斜紅十字」。而其名字為 Union 也代表了英國通過 Act of Union 以達成國家統一,因此單是一面「米字旗」,所代表的歷史沿革,豪不含糊也。取其三色而使用於其他地方,是一種抽象概念而已。不過講到「紅白藍」三色組合,在法國又不是同樣一回事嘛。
其實每一面國旗本身就是立國的故事,因此每一個國家的人民都會對其國旗有感情投入,也就是如此簡單而已。國旗不止是一塊布!
好了,到了中國國旗出場,到底這面五星紅旗又代表什麼?
要挑戰毓民的國情知識,各位請隨便:
紅色本身就是共產黨的顏色,而上方一粒大星,當然是共產黨無疑,統領其餘四粒小星,分別為: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以及民族資產階級。
請問這面國旗可以是甚麼意思?
就是貫徹「以共產黨統領四個階級共同組成國家」。這不正就是「以黨為主、階級為綱」唄。其實憲法劈頭第一句也是這樣寫嘛: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香港既不實行社會主義,亦不以共產黨「專政」為原則,更不搞階級分化對立,而是按基本法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香港之所以能按一國兩制運作,正是因為「不必認同社會主義」,甚至是「不需接受社會主義」。因此按一國兩制原則,「尊敬」國旗已夠。這是反映《基本法》所要求達致的「求同存異」理念。如果要求香港的小學生對「國旗所代表的價值和立場」作出「情感上的認同」,那豈不是要人作出自我矛盾的行為和價值判斷?
醫學界對以上情況有一個叫法的 - 精神分裂。
假如先前有看過我寫「瘋人治港」,相信應該可以對以上情況有較深入的了解,也又合理地明白到底是甚麼人在無事生非、唯恐天下不亂了。
五十年不到就要主動推倒《基本法》? 看來此例一開,真是後患無窮也。而另一後患無窮,就是提早強迫港人認識到「深層次矛盾」所謂何事:就是資本主義香港和社會主義中國,勢不相容。這算不算提早要求港人明白何謂「留髮不留頭」.. 這齣爛劇,算是積極策反港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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